張森聽了格朗尼的話,完全不覺得意外。
他本身也沒有完全信任格朗尼,之所以讓格朗尼進入迷霧世界,那是因為在迷霧世界裏他就相當於神靈,格朗尼一旦進入迷霧世界就翻不起浪花。
“看來之前你很不看好我,說說你原來的計劃。”張森看著格朗尼,開口說道。
格朗尼苦笑道:“並不是什麽特別驚天動地的計劃,本來隻是想要換個窩而已,我的摯友是你無法想象的存在,如果沒有我的幫助,你必然會隕落在它所在的世界,然後……我就可以跟它在一起了。”
“原來如此,不過現在你放棄了?”張森聽完恍然大悟,接著問道。
格朗尼慢慢的起身,眼睛被一層白色的薄膜覆蓋,突然氣勢暴增無數倍,道:“你的實力雖然還不夠強,但如果有我以及它的幫助,確實有成功的可能性,所以我想賭一把!”
“不怕輸?”張森似笑非笑地問道。
格朗尼淡定道:“輸了,不過是一死而已。”
“你會贏,因為我從來就沒有想過輸!”張森自信地說道。
格朗尼認同道:“對,我們會贏!”
接下來,格朗尼重新說明自身的能力,它的能力確實不是戰鬥類的能力,而是輔助型的能力。
它不但具有空間偵查類的眼睛,同時鱗片還能夠變色隱身,同時它的血液具有強大的治愈能力,張森即使隻剩下一顆腦袋,隻要還沒死透,在傷口抹上它的血液就能夠快速的恢複過來,堪稱是bug級別的治愈力。
事實上,它雖然戰鬥力不強,但張森想要殺死它,同樣無比的艱難,因為它的治愈能力對自己也是有效的,所以它幾乎殺不死。
張森聽完不得不承認,格朗尼確實是他比較難以對付的類型,畢竟現在他還沒有毀屍滅跡一類的能力,光靠武士刀進攻,壓根不可能殺死格朗尼。
幸好格朗尼屬於高智商異怪,有著自己的判斷力,而不像大多數異怪那樣全憑本能行事。
半個小時後,張森休息的差不多,於是他再次踏入小空間。
一瞬間,空間變換,他出現在一片草原上麵。
“小心,這是群馬之王的空間!”
格朗尼果然認真多了,看到這片草原就立即爆出敵人的底細。
這群馬之王是一種特殊的異怪,並不具備智力,往往在野馬群裏能夠找到,一般是跟野馬群裏的馬王共生。
張森一邊聽格朗尼的介紹,一邊觀察四周,接著他就看到遠處一條黑線快速的靠近,隨著黑線不斷的靠近,他總算看到具體的畫麵。
在一望無際的草原上,成千上萬的駿馬奔騰而來,黑壓壓的一大片,如同黑色的潮水。
“這坑爹的空間,群馬之王隻是一根獨角,放那麽多馬幹嘛?”
張森大罵一聲轉身就跑,後麵千軍萬馬快速的挺進,大地都在震動,聲勢極其浩大。
所謂的群馬之王,其實是一種類似於珊瑚的異怪。
這種異怪新陳代謝非常的快,在馬王還是小馬的時候就會附著在小馬的額頭,然後不斷的繁衍生息,漸漸形成類似獨角的存在。
作為共生型異怪,群馬之王最大的能力就是掌控馬群,調節馬群數量,幫助馬群尋找水源以及食物。
當有獵食者出現時,群馬之王可以調動馬群防禦反擊,憑著集體的力量踐踏一切獵食者,可以說有群馬之王存在的馬群,絕對是獵食者的禁區。
可能有人會質疑,這個世界又不是地球,那麽多超大型的掠食動物存在,馬群再強也經不住這些大型掠食者的攻擊吧?
事實上,群馬之王調動馬群之力可不是單單的調動,而是整合型的調動,所有馬群力量會連成一體,被一匹馬撞擊中就相當於被千軍萬馬擊中,如果同時被兩匹馬撞擊中,那就相當於被兩群馬群擊中,如此不斷的疊加,可想而知有多麽恐怖。
可惜擁有群馬之王存在的馬群根本無法訓話,否則這個世界的戰爭模式估計還處於冷兵器時代,因為憑著群馬之王的衝鋒就能夠解決一切敵人。
張森現在明顯就被標誌為獵食者,所以千軍萬馬踐踏而來,他要是被馬群給撞擊上,頃刻間就會被踩踏成肉泥。
“速度好快,居然比我還要快,不科學啊!”
張森瘋狂的奔跑,但依然能夠感覺到身後的馬群在不斷的靠近,他不由大吼道。
他身高八米,馬群裏的野馬身高最高的也隻有兩米多,即使野馬長著四條腿也不可能跑的過他才對。
“海默威先生,你回頭看看,我需要尋找群馬之王在什麽位置!”格朗尼這時說道。
張森一咬牙,整個人轉過身,雙眼不斷的掃視四周的馬群,越看就越覺得這馬群可怕,仿佛是一道鐵壁在推進過來。
“果然如此,那群馬之王不是一般的群馬之王,而是群馬之王中王!”格朗尼這時認真地說道。
張森轉過身繼續跑,忍不住吐槽道:“王中王又怎麽了,難道做成火腿腸味道更好?”
“群馬之王隻是這異神的種族名,實際上這種異神往往也能夠誕生特殊的個體,這些特殊的個體就被我們稱之為種族王。”格朗尼無視張森的吐槽,耐心的解釋道。
張森拚了老命在跑,已經連吐槽的力氣都沒有了。
還好精神體還能發問:“種族王和我知道的異怪王有區別?”
“你身上有黑森之王的力量,如果將黑森之王當作是領主,那麽種族王則屬於家主,這樣解釋可以理解嗎?”格朗尼回答道。
張森點頭道:“那群馬之王中王跟一般的群馬之王有什麽區別?”
“其實區別並不大,隻是多了一個集體之力,簡單來說每一個個體能夠增加集體一定比例的速度,所以這馬群的速度才會那麽快。”格朗尼答道。
雖然隻是多了一個輔助能力,不過張森承認這能力很逆天。
假如一匹馬能夠增加馬群整體速度2%,那麽十匹馬就是增加20%,一百匹馬就是增加200%。
難怪這馬群的速度那麽快,主要原因顯然是馬群數量龐大,對集體速度的加成極大。
雖然張森已經使出吃奶的勁在狂奔,但身後的馬群依然在靠近,張森最後隻能無奈的飛到空中避開衝擊。
不過接著他就看到馬群直接在他下方形成一個圈,所有的馬圍繞著圈瘋狂的奔跑,隻要他掉下去就會被碾死。
“擒賊先擒王!”
張森迅速鎖定額頭長著獨角的馬王,拔出武士刀從空中俯衝而下,一刀猛的斬出。
不過他的刀還沒碰到馬王,刀身就被一匹野馬跳起撞中,武士刀直接被撞的彎曲,同時他的雙手瞬間爆裂,武士刀脫手飛了出去。
“好恐怖的力量!”
張森趕緊飛高一點,看著爆裂的雙手,倒吸一口涼氣。
他的手不止是皮膚爆裂,同時骨頭也斷了,現在想要握拳都握不上。
格朗尼這時貢獻出自己的鮮血,張森通過白霧將鮮血塗抹到手上,果然傷口快速的恢複,轉眼間除了血跡之外已經沒有任何的傷口。
“格朗尼,有辦法對付這些馬嗎?”張森看著下方依然在繞圈的馬,無奈的問道。
這些馬都很普通,單獨一匹的話,張森一拳就能夠打死,問題是有了群馬之王中王後,它們的力量整合成一股,他就不是對手了。
“其實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群馬之王畢竟隻是無意識的異怪,如果你有精神控製一類的能力,其實還是能夠對馬群造成影響。”格朗尼這時幽幽地說道。
張森頓時臉一黑,道:“那你不早說!”
“可你有嗎?”格朗尼反駁道,張森一看就知道是走身體強化路線的膳劑師,怎麽可能有精神控製一類的能力。
張森淡道:“我當然有,勾魂眼算不算?”
“呃……你有勾魂眼?”格朗尼驚訝了。
張森不說了,直接對著馬群發動勾魂眼,果然整個馬群一下子就亂了,一匹老馬摔倒在地,接著引發連鎖反應,大量的野馬倒下。
“這裏的野馬至少有八千,看來我又不用擔心食物問題了!”張森看著這些東倒西歪的馬,忍不住笑道。
接下來,他憑著勾魂眼的能力,不斷將落單的野馬打暈,隨後就扔進迷霧世界。
為此,他專門在迷霧世界開辟出一個草原,讓這些野馬可以有一個棲身之所。
前前後後忙碌了兩天,他才將所有的野馬送進迷霧世界,同時將群馬之王弄到手。
群馬之王從馬王的額頭剝落下來之後,基本上就相當於無牙老虎,已經完全無法威脅到張森,張森決定趁機在這片草原休息休息,順便將群馬之王研磨成粉末。
這群馬之王中王是由無數細小的異怪組成,研磨成粉末泡酒喝下去,對人體有著極大的幫助。
比如強化骨骼、整合肌肉、祛除風濕、治愈暗傷……
雖然效果並不強,甚至連青銅級配方都比不上,但多多少少還是有點效果,所以外界總有獵人甘願冒著生命危險去獵取群馬之王。
不過群馬之王在外界最值錢的功能並不是以上這些,而是壯陽!
男性都喜歡的壯陽,所以群馬之王價格一直居高不下,一旦出現在市場往往會立即被貴族搶購一空。
當然張森是肯定看不上這一點,畢竟他現在本錢雄厚的一般女性壓根受不了。
他本身也沒有完全信任格朗尼,之所以讓格朗尼進入迷霧世界,那是因為在迷霧世界裏他就相當於神靈,格朗尼一旦進入迷霧世界就翻不起浪花。
“看來之前你很不看好我,說說你原來的計劃。”張森看著格朗尼,開口說道。
格朗尼苦笑道:“並不是什麽特別驚天動地的計劃,本來隻是想要換個窩而已,我的摯友是你無法想象的存在,如果沒有我的幫助,你必然會隕落在它所在的世界,然後……我就可以跟它在一起了。”
“原來如此,不過現在你放棄了?”張森聽完恍然大悟,接著問道。
格朗尼慢慢的起身,眼睛被一層白色的薄膜覆蓋,突然氣勢暴增無數倍,道:“你的實力雖然還不夠強,但如果有我以及它的幫助,確實有成功的可能性,所以我想賭一把!”
“不怕輸?”張森似笑非笑地問道。
格朗尼淡定道:“輸了,不過是一死而已。”
“你會贏,因為我從來就沒有想過輸!”張森自信地說道。
格朗尼認同道:“對,我們會贏!”
接下來,格朗尼重新說明自身的能力,它的能力確實不是戰鬥類的能力,而是輔助型的能力。
它不但具有空間偵查類的眼睛,同時鱗片還能夠變色隱身,同時它的血液具有強大的治愈能力,張森即使隻剩下一顆腦袋,隻要還沒死透,在傷口抹上它的血液就能夠快速的恢複過來,堪稱是bug級別的治愈力。
事實上,它雖然戰鬥力不強,但張森想要殺死它,同樣無比的艱難,因為它的治愈能力對自己也是有效的,所以它幾乎殺不死。
張森聽完不得不承認,格朗尼確實是他比較難以對付的類型,畢竟現在他還沒有毀屍滅跡一類的能力,光靠武士刀進攻,壓根不可能殺死格朗尼。
幸好格朗尼屬於高智商異怪,有著自己的判斷力,而不像大多數異怪那樣全憑本能行事。
半個小時後,張森休息的差不多,於是他再次踏入小空間。
一瞬間,空間變換,他出現在一片草原上麵。
“小心,這是群馬之王的空間!”
格朗尼果然認真多了,看到這片草原就立即爆出敵人的底細。
這群馬之王是一種特殊的異怪,並不具備智力,往往在野馬群裏能夠找到,一般是跟野馬群裏的馬王共生。
張森一邊聽格朗尼的介紹,一邊觀察四周,接著他就看到遠處一條黑線快速的靠近,隨著黑線不斷的靠近,他總算看到具體的畫麵。
在一望無際的草原上,成千上萬的駿馬奔騰而來,黑壓壓的一大片,如同黑色的潮水。
“這坑爹的空間,群馬之王隻是一根獨角,放那麽多馬幹嘛?”
張森大罵一聲轉身就跑,後麵千軍萬馬快速的挺進,大地都在震動,聲勢極其浩大。
所謂的群馬之王,其實是一種類似於珊瑚的異怪。
這種異怪新陳代謝非常的快,在馬王還是小馬的時候就會附著在小馬的額頭,然後不斷的繁衍生息,漸漸形成類似獨角的存在。
作為共生型異怪,群馬之王最大的能力就是掌控馬群,調節馬群數量,幫助馬群尋找水源以及食物。
當有獵食者出現時,群馬之王可以調動馬群防禦反擊,憑著集體的力量踐踏一切獵食者,可以說有群馬之王存在的馬群,絕對是獵食者的禁區。
可能有人會質疑,這個世界又不是地球,那麽多超大型的掠食動物存在,馬群再強也經不住這些大型掠食者的攻擊吧?
事實上,群馬之王調動馬群之力可不是單單的調動,而是整合型的調動,所有馬群力量會連成一體,被一匹馬撞擊中就相當於被千軍萬馬擊中,如果同時被兩匹馬撞擊中,那就相當於被兩群馬群擊中,如此不斷的疊加,可想而知有多麽恐怖。
可惜擁有群馬之王存在的馬群根本無法訓話,否則這個世界的戰爭模式估計還處於冷兵器時代,因為憑著群馬之王的衝鋒就能夠解決一切敵人。
張森現在明顯就被標誌為獵食者,所以千軍萬馬踐踏而來,他要是被馬群給撞擊上,頃刻間就會被踩踏成肉泥。
“速度好快,居然比我還要快,不科學啊!”
張森瘋狂的奔跑,但依然能夠感覺到身後的馬群在不斷的靠近,他不由大吼道。
他身高八米,馬群裏的野馬身高最高的也隻有兩米多,即使野馬長著四條腿也不可能跑的過他才對。
“海默威先生,你回頭看看,我需要尋找群馬之王在什麽位置!”格朗尼這時說道。
張森一咬牙,整個人轉過身,雙眼不斷的掃視四周的馬群,越看就越覺得這馬群可怕,仿佛是一道鐵壁在推進過來。
“果然如此,那群馬之王不是一般的群馬之王,而是群馬之王中王!”格朗尼這時認真地說道。
張森轉過身繼續跑,忍不住吐槽道:“王中王又怎麽了,難道做成火腿腸味道更好?”
“群馬之王隻是這異神的種族名,實際上這種異神往往也能夠誕生特殊的個體,這些特殊的個體就被我們稱之為種族王。”格朗尼無視張森的吐槽,耐心的解釋道。
張森拚了老命在跑,已經連吐槽的力氣都沒有了。
還好精神體還能發問:“種族王和我知道的異怪王有區別?”
“你身上有黑森之王的力量,如果將黑森之王當作是領主,那麽種族王則屬於家主,這樣解釋可以理解嗎?”格朗尼回答道。
張森點頭道:“那群馬之王中王跟一般的群馬之王有什麽區別?”
“其實區別並不大,隻是多了一個集體之力,簡單來說每一個個體能夠增加集體一定比例的速度,所以這馬群的速度才會那麽快。”格朗尼答道。
雖然隻是多了一個輔助能力,不過張森承認這能力很逆天。
假如一匹馬能夠增加馬群整體速度2%,那麽十匹馬就是增加20%,一百匹馬就是增加200%。
難怪這馬群的速度那麽快,主要原因顯然是馬群數量龐大,對集體速度的加成極大。
雖然張森已經使出吃奶的勁在狂奔,但身後的馬群依然在靠近,張森最後隻能無奈的飛到空中避開衝擊。
不過接著他就看到馬群直接在他下方形成一個圈,所有的馬圍繞著圈瘋狂的奔跑,隻要他掉下去就會被碾死。
“擒賊先擒王!”
張森迅速鎖定額頭長著獨角的馬王,拔出武士刀從空中俯衝而下,一刀猛的斬出。
不過他的刀還沒碰到馬王,刀身就被一匹野馬跳起撞中,武士刀直接被撞的彎曲,同時他的雙手瞬間爆裂,武士刀脫手飛了出去。
“好恐怖的力量!”
張森趕緊飛高一點,看著爆裂的雙手,倒吸一口涼氣。
他的手不止是皮膚爆裂,同時骨頭也斷了,現在想要握拳都握不上。
格朗尼這時貢獻出自己的鮮血,張森通過白霧將鮮血塗抹到手上,果然傷口快速的恢複,轉眼間除了血跡之外已經沒有任何的傷口。
“格朗尼,有辦法對付這些馬嗎?”張森看著下方依然在繞圈的馬,無奈的問道。
這些馬都很普通,單獨一匹的話,張森一拳就能夠打死,問題是有了群馬之王中王後,它們的力量整合成一股,他就不是對手了。
“其實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群馬之王畢竟隻是無意識的異怪,如果你有精神控製一類的能力,其實還是能夠對馬群造成影響。”格朗尼這時幽幽地說道。
張森頓時臉一黑,道:“那你不早說!”
“可你有嗎?”格朗尼反駁道,張森一看就知道是走身體強化路線的膳劑師,怎麽可能有精神控製一類的能力。
張森淡道:“我當然有,勾魂眼算不算?”
“呃……你有勾魂眼?”格朗尼驚訝了。
張森不說了,直接對著馬群發動勾魂眼,果然整個馬群一下子就亂了,一匹老馬摔倒在地,接著引發連鎖反應,大量的野馬倒下。
“這裏的野馬至少有八千,看來我又不用擔心食物問題了!”張森看著這些東倒西歪的馬,忍不住笑道。
接下來,他憑著勾魂眼的能力,不斷將落單的野馬打暈,隨後就扔進迷霧世界。
為此,他專門在迷霧世界開辟出一個草原,讓這些野馬可以有一個棲身之所。
前前後後忙碌了兩天,他才將所有的野馬送進迷霧世界,同時將群馬之王弄到手。
群馬之王從馬王的額頭剝落下來之後,基本上就相當於無牙老虎,已經完全無法威脅到張森,張森決定趁機在這片草原休息休息,順便將群馬之王研磨成粉末。
這群馬之王中王是由無數細小的異怪組成,研磨成粉末泡酒喝下去,對人體有著極大的幫助。
比如強化骨骼、整合肌肉、祛除風濕、治愈暗傷……
雖然效果並不強,甚至連青銅級配方都比不上,但多多少少還是有點效果,所以外界總有獵人甘願冒著生命危險去獵取群馬之王。
不過群馬之王在外界最值錢的功能並不是以上這些,而是壯陽!
男性都喜歡的壯陽,所以群馬之王價格一直居高不下,一旦出現在市場往往會立即被貴族搶購一空。
當然張森是肯定看不上這一點,畢竟他現在本錢雄厚的一般女性壓根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