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點多的樣子,太陽落到了半山腰,火辣的熱度已經下去。伏案幾個小時也沒寫出幾個字兒來的李小春決定再去租地幫幫忙。


    她去地裏扯了根嫩黃瓜,拿到水池邊洗了洗,甩了兩下水,一下嘴就是一大口。夏天吃根清爽脆嫩的黃瓜跟吃西瓜的感覺不同,黃瓜口味兒比較清新,吃完一根整個嘴巴都是爽快的。


    經過老哥的臥室時,她從敞開的房門往裏掃了一眼,他居然又在看書,封麵還是那本三毛的《撒哈拉沙漠》,他也覺得很好看嗎?


    她又管不住自己腿的走了進去,清清咳了幾嗓子,看書的人沒有任何反應。


    “要不要一起出去看看老哥的租地?”


    依舊沒有回應。


    她鬱悶的咬下一口黃瓜,馬上,屋子裏響起了她嚼黃瓜的脆爽聲,一下一下吃的特有節奏感。


    她幹脆坐在了靠牆而立的一把椅子上,專心的吃起了手裏的黃瓜,於是整個屋子裏除了電風扇呼呼的風聲外,就隻聽見李小春嘎嘣脆兒的咀嚼聲了。


    原本專心看書的單田野,從書裏抬起眼皮看向發出噪音的家夥。他不明白,怎麽會有人連吃一根黃瓜都吃的那麽香噴噴,一臉享受。


    眼前這女的,好吃,還有點懶做,天天跟個傻大姐似得蹦來竄去,偏偏還有根感性的神經,有時候煩的很,有時候又看著怪逗的。就像這會吃黃瓜的享受樣兒居然還挺可愛!


    他幹脆放下書,就那麽直直的盯著她。


    原本專心吃黃瓜的李小春在不經意掃上他盯著自己的目光後,嚇得差點咬住自己的舌頭。


    他……幹嘛?這麽……看著她?


    不敢跟他對視,她眼睛飄來閃去的,動作也變得僵硬起來。


    就聽見他氣息拂動的說,“你剛才說去哪?”


    他在問她話?握草!他第一次主動問她話?


    激動的李小春黃瓜都忘了咬,硬生生把嘴裏沒嚼碎的黃瓜一口吞下,眼睛放光的說,“我說去租地看看啊!走吧!一起去!”


    他居然動了!!!而且還從床上下來了,然後穿鞋,是一雙米白色的網眼跑鞋。


    “其實我建議你不要穿白色的鞋子下地,會弄得超級髒。”


    他低頭穿鞋的手一頓,抬頭看著她,眼裏泛著讓人看不透的光,“沒事,反正我有女朋友洗!”


    “轟”李小春覺得自己內心瞬間遭到了雷擊!


    這人的人性呢?


    她起身衝向了後院,在院子角落找到一雙老哥平時下地穿的布鞋,這布鞋是奶奶手工做的,雖然樣子樸素,但穿著很舒服。鞋子有些髒,怕他嫌棄的李小春拎著兩隻鞋使勁拍打,灰塵立馬煙霧一樣彌漫開來。


    她把鞋子往他跟前一扔,“穿這個吧,看你能不能穿,老哥腳大,估計你能穿。”


    他目光掃上那雙鞋,又抬頭看智障一樣盯了李小春一眼。


    李小春看出來了,他不會穿的。


    他穿好自己的鞋,盯著她,李小春會意,知道這是在叫她出發。


    這家夥終於想要出門了,李小春顯得比當事人還興奮的趕緊笑著說,“出發,出發!”


    夕陽的餘暉將兩個行走在鄉村小道一高一矮的身影拉的老長,徐徐的晚風把田間農作物的芬芳輕送進鼻端,廣袤無垠的田野上淡淡一抹淺紅的晚霞絲綢一樣溫柔的飄在天邊,遠處幾家做飯的人家煙囪裏搖曳著輕輕柔柔的嫋嫋炊煙。


    鄉村自然的晚景,人間煙火般樸素動人,單田野劃開手機,情不自禁的眯著眼,對著這幅觸動心弦的美景由衷的按下了快門。


    仿佛心靈的灰塵被清掃一空,隻剩了一顆澄靜的靈魂。


    “怎麽樣?感覺很不一樣吧?”知他有所觸動的李小春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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