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官!您打尖兒還是住店?”
我是一個跑堂的店小二。
當然,在成為店小二之前,我是一名混跡江湖的劍客。
之所以來當店小二,並非師門家族被滅因此忍辱負重。
單純隻是因為沒錢。
混江湖,也是要錢的啊也不知道那些話本故事中的大俠平時都靠什麽賺錢。
“愣著幹嘛?還不快上酒!”
“來嘞!客官您的酒~”
唉,生活不易,江湖我是沒錢來闖蕩你了。
當夜,一道人影拎著一把破劍悄悄溜到客棧外的小樹林內練劍。
那當然就是我。
在成為店小二之前,我是一名劍客。
雖然隻有半本殘破的劍譜,上麵也隻記載了一招。
但我仍然是個劍客。
每天晚上我都會重複練這一招,我敢肯定,江湖上再沒有人這一招會比我用的更熟練。
因為他們大概不會去練。
江湖啊,原來一直在我身邊。
最近客棧中來了位年輕的說書人。
他喜歡講江湖上的故事。
還有那些來來往往的江湖客,他們也喜歡聊江湖上的故事。
那是我一天中最喜歡的時間。
雖然忙碌,但很充實。
我喜歡聽他們講江湖上的故事。
他們說,有和尚千裏追殺采花賊,終將其斃於掌下。
他們說,有一人名為“桃花仙”,從未有人見過他的劍,因為見過的人都死了。
他們說,江湖上年輕一輩最出色的四位仙子,被人稱作“朝花夕拾”。
其中就有我們東離的“槍神”付朝顏。
據說她還是郡主殿下呢。
今天那位女槍神約戰刀聖,他們比試的地點就在城外蘇河上。
那些有錢有地位的人都坐在船上觀戰。
那天客棧沒有生意,掌櫃的帶著我們一起去了河邊,就站在人群中。
他說:“這就是江湖。”
我看著那位郡主殿下手持長槍踏浪而來擊敗刀聖。
人群中的我,忽然心動了。
原來,這就是江湖。
日子繼續過。
那位說書人走了。
我曾遠遠看過一眼,他走在那位女槍神的身邊。
那位仙子的眼神變得與以往不同呢。
哈~沒想到那位說書人原來也是大人物。
也隻有這樣瀟灑不羈又有才華的人才配得上那位女槍神吧。
我打了個哈欠,照例晚上出門練劍。
練完劍後,我聽到有人在悄悄說著事情。
這種地方經常有人說些見不得光的事情,我也習以為常了。
畢竟是江湖嘛。
可我卻聽到他們提到了“女劍仙”。
於是我停下腳步,偷聽到了他們的談話。
原來他們打聽到那位女劍仙要和說書人一起外出遊覽,他們要找機會給他們下毒。
我沒有說話,隻是記住了他們的樣子——他們是客棧的三個住客。
第二天,我磨亮了滿是鏽跡的破劍,將它藏於腰間,一如既往的當一名跑堂的店小二。
那天晚上,他們照慣例要了酒菜回屋裏吃。
我照慣例端著酒菜為他們送進屋內。
很奇怪,原本一直跳的飛快的心髒,卻在進門的刹那安靜下來。
也許我是天生的劍客,我練了數年的那一招,便是為了今天吧。
果然,他們沒想到一個店小二竟然會劍法。
我偷襲殺了一人。
但終究,我是個隻會一招的店小二。
見兩人拖著屍體離去,我躺在血泊中,卻並不覺得難過。
原來我一直都身處江湖。
也許那位女槍神和說書人的故事中從來不會有店小二的存在。
但能與你處在同一個江湖,店小二也心甘情願。
ps:忽然想寫一個店小二的故事,就是這篇了。
靈感來源有b站鬼畜的白展堂之歌,還有b站改編翻唱的一首歌的歌詞。還有上架那天一位舵主在評論區的那番留言。
最後推本書吧,《我真沒想出名啊》,作者巫馬行。是一本略有些的奇特風格的文娛作品。
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
碼番外純屬碼字累了的時候調整狀態休息用的。
番外已碼完,我接著碼正文去了。
告辭!
。偷香
我是一個跑堂的店小二。
當然,在成為店小二之前,我是一名混跡江湖的劍客。
之所以來當店小二,並非師門家族被滅因此忍辱負重。
單純隻是因為沒錢。
混江湖,也是要錢的啊也不知道那些話本故事中的大俠平時都靠什麽賺錢。
“愣著幹嘛?還不快上酒!”
“來嘞!客官您的酒~”
唉,生活不易,江湖我是沒錢來闖蕩你了。
當夜,一道人影拎著一把破劍悄悄溜到客棧外的小樹林內練劍。
那當然就是我。
在成為店小二之前,我是一名劍客。
雖然隻有半本殘破的劍譜,上麵也隻記載了一招。
但我仍然是個劍客。
每天晚上我都會重複練這一招,我敢肯定,江湖上再沒有人這一招會比我用的更熟練。
因為他們大概不會去練。
江湖啊,原來一直在我身邊。
最近客棧中來了位年輕的說書人。
他喜歡講江湖上的故事。
還有那些來來往往的江湖客,他們也喜歡聊江湖上的故事。
那是我一天中最喜歡的時間。
雖然忙碌,但很充實。
我喜歡聽他們講江湖上的故事。
他們說,有和尚千裏追殺采花賊,終將其斃於掌下。
他們說,有一人名為“桃花仙”,從未有人見過他的劍,因為見過的人都死了。
他們說,江湖上年輕一輩最出色的四位仙子,被人稱作“朝花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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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她還是郡主殿下呢。
今天那位女槍神約戰刀聖,他們比試的地點就在城外蘇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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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繼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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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遠遠看過一眼,他走在那位女槍神的身邊。
那位仙子的眼神變得與以往不同呢。
哈~沒想到那位說書人原來也是大人物。
也隻有這樣瀟灑不羈又有才華的人才配得上那位女槍神吧。
我打了個哈欠,照例晚上出門練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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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地方經常有人說些見不得光的事情,我也習以為常了。
畢竟是江湖嘛。
可我卻聽到他們提到了“女劍仙”。
於是我停下腳步,偷聽到了他們的談話。
原來他們打聽到那位女劍仙要和說書人一起外出遊覽,他們要找機會給他們下毒。
我沒有說話,隻是記住了他們的樣子——他們是客棧的三個住客。
第二天,我磨亮了滿是鏽跡的破劍,將它藏於腰間,一如既往的當一名跑堂的店小二。
那天晚上,他們照慣例要了酒菜回屋裏吃。
我照慣例端著酒菜為他們送進屋內。
很奇怪,原本一直跳的飛快的心髒,卻在進門的刹那安靜下來。
也許我是天生的劍客,我練了數年的那一招,便是為了今天吧。
果然,他們沒想到一個店小二竟然會劍法。
我偷襲殺了一人。
但終究,我是個隻會一招的店小二。
見兩人拖著屍體離去,我躺在血泊中,卻並不覺得難過。
原來我一直都身處江湖。
也許那位女槍神和說書人的故事中從來不會有店小二的存在。
但能與你處在同一個江湖,店小二也心甘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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