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官!您打尖兒還是住店?”


    我是一個跑堂的店小二。


    當然,在成為店小二之前,我是一名混跡江湖的劍客。


    之所以來當店小二,並非師門家族被滅因此忍辱負重。


    單純隻是因為沒錢。


    混江湖,也是要錢的啊也不知道那些話本故事中的大俠平時都靠什麽賺錢。


    “愣著幹嘛?還不快上酒!”


    “來嘞!客官您的酒~”


    唉,生活不易,江湖我是沒錢來闖蕩你了。


    當夜,一道人影拎著一把破劍悄悄溜到客棧外的小樹林內練劍。


    那當然就是我。


    在成為店小二之前,我是一名劍客。


    雖然隻有半本殘破的劍譜,上麵也隻記載了一招。


    但我仍然是個劍客。


    每天晚上我都會重複練這一招,我敢肯定,江湖上再沒有人這一招會比我用的更熟練。


    因為他們大概不會去練。


    江湖啊,原來一直在我身邊。


    最近客棧中來了位年輕的說書人。


    他喜歡講江湖上的故事。


    還有那些來來往往的江湖客,他們也喜歡聊江湖上的故事。


    那是我一天中最喜歡的時間。


    雖然忙碌,但很充實。


    我喜歡聽他們講江湖上的故事。


    他們說,有和尚千裏追殺采花賊,終將其斃於掌下。


    他們說,有一人名為“桃花仙”,從未有人見過他的劍,因為見過的人都死了。


    他們說,江湖上年輕一輩最出色的四位仙子,被人稱作“朝花夕拾”。


    其中就有我們東離的“槍神”付朝顏。


    據說她還是郡主殿下呢。


    今天那位女槍神約戰刀聖,他們比試的地點就在城外蘇河上。


    那些有錢有地位的人都坐在船上觀戰。


    那天客棧沒有生意,掌櫃的帶著我們一起去了河邊,就站在人群中。


    他說:“這就是江湖。”


    我看著那位郡主殿下手持長槍踏浪而來擊敗刀聖。


    人群中的我,忽然心動了。


    原來,這就是江湖。


    日子繼續過。


    那位說書人走了。


    我曾遠遠看過一眼,他走在那位女槍神的身邊。


    那位仙子的眼神變得與以往不同呢。


    哈~沒想到那位說書人原來也是大人物。


    也隻有這樣瀟灑不羈又有才華的人才配得上那位女槍神吧。


    我打了個哈欠,照例晚上出門練劍。


    練完劍後,我聽到有人在悄悄說著事情。


    這種地方經常有人說些見不得光的事情,我也習以為常了。


    畢竟是江湖嘛。


    可我卻聽到他們提到了“女劍仙”。


    於是我停下腳步,偷聽到了他們的談話。


    原來他們打聽到那位女劍仙要和說書人一起外出遊覽,他們要找機會給他們下毒。


    我沒有說話,隻是記住了他們的樣子——他們是客棧的三個住客。


    第二天,我磨亮了滿是鏽跡的破劍,將它藏於腰間,一如既往的當一名跑堂的店小二。


    那天晚上,他們照慣例要了酒菜回屋裏吃。


    我照慣例端著酒菜為他們送進屋內。


    很奇怪,原本一直跳的飛快的心髒,卻在進門的刹那安靜下來。


    也許我是天生的劍客,我練了數年的那一招,便是為了今天吧。


    果然,他們沒想到一個店小二竟然會劍法。


    我偷襲殺了一人。


    但終究,我是個隻會一招的店小二。


    見兩人拖著屍體離去,我躺在血泊中,卻並不覺得難過。


    原來我一直都身處江湖。


    也許那位女槍神和說書人的故事中從來不會有店小二的存在。


    但能與你處在同一個江湖,店小二也心甘情願。


    ps:忽然想寫一個店小二的故事,就是這篇了。


    靈感來源有b站鬼畜的白展堂之歌,還有b站改編翻唱的一首歌的歌詞。還有上架那天一位舵主在評論區的那番留言。


    最後推本書吧,《我真沒想出名啊》,作者巫馬行。是一本略有些的奇特風格的文娛作品。


    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


    碼番外純屬碼字累了的時候調整狀態休息用的。


    番外已碼完,我接著碼正文去了。


    告辭!


    。偷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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