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解決群體鬧事事件,比處理一些正常的政務工作更麻煩,更不容易解決好問題。這一次的事件,涉及到了對方的祖墳遷移問題,在農村裏,祖墳這種東西是家人們最尊敬的,是神聖不可侵犯。誰要是敢動別人的祖墳,那肯定是找人拚命。


    龍潭鎮發生這起祖墳遷移的暴力事件,也是我在雲嶺縣當縣長以來,遇到最讓我頭痛的一個事情,最怕的就是這起時間鬧得大了,會對雲嶺縣帶來很大的負麵影響。


    就是現在,龍潭鎮發生村民鬧政府大樓的事情,也沒允許縣電視台的人前往采訪,暫時對這個事情進行了消息上的封鎖,先要看一下事態的進展情況。


    半個小時候,簡秘書又進來給我匯報了一下龍潭鎮的情況,雙方還在僵持中,鬧事的村民還圍在了政府大樓門口,警方和村民也激發了矛盾。目前,又有一名帶頭的男人被警方管控了起來,鬧事的村民情緒很大,要求政府在這件事情上不但要給出賠償,還要政府領導親自去把他們家的祖墳給遷移到原來的位置。


    這村民提出的一些條件,實在是有點無理取鬧,全然不顧政府的工作。當地政府在偷偷把人家祖墳遷移的這個事情上,是做得有點不道德,但這一家村民蠻橫無理,不管政府領導和村領導怎麽做思想工作,一點都不理解政府為民服務的用心,影響到了其他人想要修建公路建設的權力,這一家人也有擾亂社會治安、毆打和非法限製領導人生自由等罪名。


    我坐在辦公室裏,心緒不能平靜下來,很擔心龍潭鎮的事態發展。估計何局長也趕到了龍潭鎮,我給鎮長親自打了電話,過問了那邊的情況,也給了他們一些工作上的指示。這件事情,政府也不能全然的就采取強硬措施,比如抓人等手段。解決這樣的群眾鬧事事情,除了在政策攻心方麵下文章,必要的時候也可以配合一些強製拘留等手段進行恫嚇,好震懾一下現場鬧事的群眾。就這件事情上,工作人員沒得到別人允許的情況下,悄然把對方的祖墳遷移,這是工作人員做事方式的不妥當。但這一家人敢公然的捆綁村官,毆打村官,這是違法行為,需要對當事人進行刑事拘留,一方麵也可以看到警方開始在拘留他們家中的主要男人,看能不能迫使這些村民放棄鬧事。


    一邊要實行政策安撫,一邊也要采取行政手段,來防止群眾繼續進行鬧事。我讓鎮長安排工作人員,找對方的代表進行協商,看怎麽才能夠把這起事件恰當的解決下去。


    鎮長的意思,現在公路已經修成目前的情況了,要改動整條道路的施工方案,有點不太現實。而且,一旦方案修改,會多占去村上更多的基本農田,會對村民們的糧食收益帶來很大影響。


    在多重考慮之下,也隻能想法做好這一家人的思想工作,爭取還是按照以前規劃的路線進行修路。鎮政府這邊,會盡力在村上領導的配合下,和這一家人進行商談,避免流血暴力事件的升級。


    在我管轄的行政區域裏發生這樣的事情,是我最擔心的,也怕這樣的事情鬧得更大,引起了當地的社會治安混亂。前不久,我們縣剛因招商引資的事情,鬧出了劇笑話,引起了嶺南市的廣泛關注。要是這次我們雲嶺修公路遷移墳墓的事件爆發出更大的衝擊,也會引起關注,這會給我們雲嶺縣帶來很大的負麵影響。


    無論如何,也要把這起事件給控製下來,消息也不能對外公布。除非,這件事情實在是解決不下去,無論隱藏這起群眾鬧事事件之後,才會讓媒體進行報道。


    這次的張姓村民鬧事,如果能夠控製好了他們家裏的那幾個主要男人,其他的家人也就不會再有膽量鬧下去。目前,張家的四個兒子已經有三個被刑拘了起來,就看他們那一家人還會不會繼續鬧事。事態一旦控製下來了,就通過做思想工作的方式,對這起事情進行協商解決。


    等到下去,何局長給我打來電話,村民鬧事事件的大局麵被控製了下來,張家人的情緒也沒有醉開始那樣的激動了,當地政府出麵給他們做了思想工作。張家的三個兒子被臨時關押在了鎮派出所的看手室裏。事情的主要鬧事者,也就是張家的幾個兒子帶頭鬧起來的,張家的人看到兒子被關押了,都知道事情再鬧下去,對他們隻會不利。鬧了半天之後,事情有了緩和的局麵。


    按照政府提出的解決辦法,張家二兒子作為這家裏的代表,和政府進行協商解決這次遷墳事件。其餘的張姓家人,在下午五點鍾之後,就陸續的離開了鎮政府大院。


    事情的進展比我想象的要順利,雖然用行政手段去處理這樣的鬧事事件,政府做事有點太霸道了。但在麵對著這樣的群眾鬧事的時候,政府一定要占據主導地位,才不會讓事件的衝突發生得更加嚴重。如果這次公安機關不及時的刑拘了張家的三個兒子,任由這幾個兒子帶頭鬧事,很有可能會把事情繼續擴大。甚至,造成政府和群眾的暴力事件。


    刑拘了張家的三個兒子之後,這讓張家的氣勢被壓了下去,對方也不敢太貿然衝動了,怕的就是公安機關繼續刑拘他們家裏的人。在農村裏,自己家裏有人進了牢房中,這是一種很不光彩的事情,會在當地丟了麵子,失了身份,周圍鄰居都會瞧不起這一家人,覺得這一家人就是犯罪了。這一次,張家突然一下子被抓了三個男丁進去,自然會對這張姓一大家人給了很大的打擊,他們也就在心理上慢慢的選擇了妥協。


    民和官鬧,吃虧的隻會是民,這一點他們是很清楚。公安機關的人先用這樣的行政手段進行管控,也是不想讓事情爆發出更大的矛盾。


    龍潭鎮群眾衝擊政府的鬧事事件緩和了下來,我也放心了很多,又給鎮長打電話,一定要進行妥善處理,爭取進行雙方協商解決。對墳墓遷移這個事情上,如果修路不能改方案的情況下,隻好和張家進行商議,看怎麽去對這件事情進行補償,要做到讓對方滿意。


    關於張家人不懂法律,捆綁村幹部,還把村幹部打傷這起事件,對當事人進行規定的時間拘留。其他的人員,經過思想教育之後,把他們釋放出來。


    一直把張家的人拘留在派出所裏,也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說不定隻會把事情的矛盾激化在更大。臨時刑拘帶頭鬧事者,也是防止事情的進一步惡化,造成大的群體暴力事件。而這一次,不僅是村民之間的矛盾,而是百姓和政府的矛盾,這事情一旦傳了出去,會讓上麵的領導覺得我們雲嶺縣政府管理不當,下麵地方政府竟然和當地的百姓發生衝突。不管是用什麽樣的方式,我都希望把這起事件扼殺在搖籃裏,不能繼續的惡化下去。


    趙書記的意見跟我一致,要盡快的解決好這次事件,暫時讓媒體封鎖消息,不能把事情報道出來。


    張家為了能夠讓當地派出所盡快的把人放出來,從第一天到鎮政府鬧事之後,被派出所的人抓了他們家中三個男人,給了他們一種威懾。第二天,也就沒人再到鎮政府來鬧事。張家派了幾個代表到鎮政府,找鎮政府領導協商這件事情,並對政府提出了一些解決問題的要求。


    張家的意思,既然祖墳已經被遷了,目前安葬他們祖先的地方也是風水寶地。在拆遷祖墳的這個事情上麵,張家的人提出政府釋放被抓的張家三兄弟。同時,對張家進行補償,每家人補償兩萬元。這樣的話,就可以答應公路從他們家的宅基地的地方通過。


    當地鎮政府也不希望把事情鬧大,針對張家提出的這個解決方案,鎮政府的意見不是很大,表示可以按照這樣的條件進行補償。但有一點,張家老大帶頭綁了村主任,已經觸犯了法律,是一種違法的行為。政府的決定,要對老大進行十五日的刑事拘留,補償的這兩萬元錢,轉補給受傷的村主任。至於張家的其他被刑拘的兩兄弟,隻要他們寫下保證書,出去之後不再為了這件事情跑到政府來鬧事,派出所裏就馬上可以放人。


    除了老大被繼續刑事拘留十五天的處罰決定,另外兩個男人在寫了保證書之後,派出所在第三天就把他們釋放了出來。當地政府為了盡快的解決好這個事情,在村幹部的協助下,和張家達成可協議,賠償張家現金一共十萬元,張家不再追究祖墳被遷移的這起事情。


    政府也找了被村主任做工作,從張家的補償款中,提出兩萬元來作為對村主任受傷的精神補償。村主任在這件事情上麵也很體諒,得知事情以這種和平的方式解決下來了,也不再去追求張家動手打人,非法捆綁他的這起刑事犯罪責任,雙方都願意把矛盾就此化解下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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