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春桃很不好意思,扭捏著說:“剛好是我接了電話,不然我也沒那麽快知道。”


    李文軍說:“你先把王小蘭也叫進來,一起說。”


    然後胡春桃就出去叫了王小蘭進來。


    李文軍笑:“你們兩,明天幫我演一場戲。一定要演得很像。成敗在此一舉。”


    王小蘭和胡春桃一齊點頭:“放心,李廠長。我們一定會演好。”


    -----


    那幾個電子設備廠以蔣廠長打頭,也就是上一次跟李文軍談判要免費用專利的時候,被李文軍狠狠涮過的那個電子廠的廠長。


    雖然當時是副廠長來談判的,蔣廠長也被李文軍氣得不行。


    現在他們生產的對講機一大部分利潤都被李文軍拿走了。


    李文軍簡直就是坐著榨幹了他們的骨髓血肉一樣,讓他們痛恨。李文軍就像所有電子設備廠廠長眼睛裏的一根刺,不拔掉,或者不讓李文軍吃點虧,他們實在太難受了。


    蔣廠長跟礦業局的某個人是朋友。所以他聽說了李文軍要買這塊荒地的事情,也聽朋友講了這塊地的來龍去脈。本來他還想著就看看熱鬧,最好能看李文軍吃癟。


    結果李文軍,什麽都沒幹,就把袁家和譚家都弄垮了。


    然後地就回到了袁家村的手裏。


    加上李文軍又拿下了基站工程。


    蔣廠長心裏就活絡起來了:那塊地的位置太重要了,如果他能拿下這塊地,等於就是在李文軍腰上割走了一塊,以後李文軍要建廠,就隻能跟他租或者跨過他去下遊。


    怎麽都是他掌握著主動權。越想越覺得這個事情有搞頭,可是他也知道,袁家村肯定會吊起來買。他一個廠子拿那麽多錢來押在這件事上麵,風險太大,不值得。


    所以他就聯係了當時跟他一起派人去找李文軍談判的那幾個廠長,講了這個想法。大家一起賺李文軍的錢去。


    有些一拍即合,有些被他遊說了幾句也同意了。


    結果袁家村真是獅子開大口,一下要十萬。


    那幾個廠就不幹了,說最多出一萬塊錢。


    於是就有了後麵,他跟袁愛民討價還價的過程。


    他跟袁愛民講完以後,就立刻跟那幾個廠長講:“明天下午去黃鐵礦招待所簽租地合同。我跟他們談好了第一次給一萬。各位帶一千來就好。剩下的我來解決。”


    然後那幾個廠長一聽隻要給一千,還能去李文軍的老巢當他的麵,搶他東西,立刻興奮得摩拳擦掌:“真是在哪裏摔倒的,就在哪裏爬起來。”


    “太好了,這等於是給了李文軍一個大耳光。”


    “我都等不及看李文軍的表情了。太解氣了。”


    “我們要不要掛了一個橫幅,買一掛鞭炮來放一下。”


    “最好叫兩個記者去,明天登在報紙上。好好氣一氣他。”


    蔣廠長聽他們這麽說,心裏也說不出的痛快。


    然後六個廠長從各個地方趕來,最後都在第二天中午之前到了黃鐵礦。


    每個廠長都拿出一千塊錢給蔣廠長,然後收到了一張收條。五個廠長一共交了五千塊。


    -------


    下午三點,袁愛民果然帶人來了,兩邊各有六七個人,卻沒有會議室。


    最後決定搬了桌椅在招待所的天井裏麵簽合同,讓服務員把門關上,暫時不放別人進來。


    袁愛民對於蔣廠長的這番動作很不解,問:“我們不是已經談好了嗎?直接簽個合同什麽的,給錢就完了。”


    蔣廠長:“不不不,我們還要談一下。”


    袁愛民:“還談什麽?”


    蔣廠長:“我們隻有五萬塊錢來租這塊地。定金隻有準備了五千。”


    袁愛民和幾個村民仿佛被一整桶冰水從頭頂澆下來,瞬間涼到了腳跟,瞪大眼睛呆愣了片刻之後,才叫嚷起來。


    “什麽,什麽?怎麽又變成五萬了。”


    “昨天不是說好了八萬嗎?”


    “到底搞什麽?逗我們玩嗎?”


    “這還有什麽可簽的?”


    袁愛民這才知道自己徹底被耍了。


    現在大家都知道袁家村的人跟蔣廠長談租地的事情。要是沒簽合同就說明談崩了。


    再想跟李文軍要比五萬塊高的價格,也不可能了。


    這可不就是羅鍋跌跟鬥-兩頭不著地嗎?


    袁愛民越想越生氣,臉色鐵青,抿緊了嘴。


    蔣廠長說:“沒辦法,就這麽個條件,你們就說行不行吧。行,我們就簽。合同,錢,都在這裏。”


    蔣廠長把文件袋拿出來放在桌上,用手拍了拍。


    袁家村的村民盯著那鼓鼓的大號的檔案袋。這裏麵有五百張大團結。


    五百張!!


    他們一年到頭也見不到一張。


    這五百張拿回去,至少一家能分五張。


    之後每家還能再分幾十張。


    袁愛民轉頭看了看,在他的村民眼裏看見了貪婪和喜悅。


    “簽還是不簽。大家說呢?不管怎麽決定,隻要回去別怪我就行。”他有氣無力地問道。


    村民們眨了眨眼,從呆愣中驚醒,麵麵相覷。


    有人小聲說:“簽吧。不然還能怎麽樣。”


    “簽吧,你都說了,拿到手的錢才是錢,不然一切都是虛的。”


    “簽吧,村長,我們不怪你。”


    袁愛民拿起合同瞧了瞧。合同寫得很簡單,所以他也能看明白,大概意思就是:租用袁家村位於黃鐵礦邊土地一公頃五十年,首次支付五千元,後期完成廠房建設,再支付四萬五千元。


    上麵已經蓋了六個廠的公章,寫了六個廠長的名字。


    袁愛民在下麵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蔣廠長把一份合同收好,給了袁愛民另外一份,然後拍了拍那個大檔案袋:“你點一下。五千塊,看看有沒有錯。然後幫我簽個收據。”


    袁愛民拿起那個文件袋,裏麵整整齊齊放了五捆“大團結”,一看就是剛從儲蓄所裏取出來,儲蓄所的封條都還在上麵。


    他一看,說:“這也不用點了,點完了還不好拿了。”


    村民們個個笑得合不攏嘴:“是是是,直接拿回村再拆開分。”


    這會兒氣性過了,回頭想想,其實用那塊荒了二十年的地賺回五萬塊挺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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