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打雷和陶光明聽見聲音,放下魚竿走過去一看,嚇得一齊往後退了一步。


    混凝土裏麵露出的森森白骨,還有沒有完全腐爛的衣服和頭發,分明是人類骸骨。


    他們立刻報給了公安局和“文軍實業”的保安部。


    保安部的經理是王小山,聽到這個消息,他已經大概猜到了這個人是誰,所以手腳發冷,心跳加快。


    他不敢輕視,給李文軍打了電話過去就匆匆趕過去了。


    那邊公安局的法醫已經來了,把那個完全被混凝土包裹的屍體取了出來。


    法醫初步判斷,死亡時間至少十年。


    再結合施工記錄上,這個混凝土的澆築時間,多半就是當年失蹤的吳仁新了。


    當年吳仁新失蹤的時候,王小山還在坐牢,所以搞不清具體情況,所以把王小蘭和媽媽叫了過來。


    王小蘭的媽媽吳豔華一看到那個屍體穿著的衣服,失聲痛哭:“弟弟啊,你怎麽會在這裏。你到底是怎麽到這裏麵去的。”


    公安把當年值班的,施工的,還有最後搜救的人都叫來仔細詢問。


    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吳仁新不知道出於什麽理由從河對岸遊了過來,然後一腳踏空落進了剛澆築的混凝土裏麵。


    因為當時是半夜,沒有人發現,到第二天混凝土又凝固了,所以一直到現在才露出來。


    李文軍那天剛好在市裏出差,直到次日大家搜尋吳仁新的時候才回來,有充分不在場證明。


    他沒有動機,也沒有時間來謀害吳仁新。


    屍檢完成,沒有外傷,符合死者自己失足墜落的猜測。


    吳新華他們對吳仁新的人品清楚得很,他肯定是想去廠裏搞點錢花花,結果自己害死了自己,所以對公安機關的結論沒有異議。


    王永青知道直接告李文軍謀殺是不可能的,就想要追究李文軍施工管理漏洞,要求賠償。


    為了保險起見,他特地去市裏找了個律師谘詢。


    律師說:吳仁新是個身體健康,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為有完全行為責任。加上他並不是相關工作人員,沒有從正常渠道在正常工作時間進去施工場地,而且進去的時候也沒有告知任何人,所以隻能自己對事故負責。


    這個案例,有點像去旅遊的人看到別人家種的果樹成熟了,在沒有告知主人的情況下,爬上去摘果子失足摔傷,卻要找果樹的主人賠醫藥費。


    法院肯定不會支持的。


    而且,以李文軍現在的律師團隊,王永青沒有任何勝算。


    他已經說的很隱晦了,其實就是想告訴王永青:吳仁新是偷竊未遂,自己把自己搞死了。你還是不要鬧了,不然占不到便宜還會惹得人嘲笑。


    聽律師這麽說,王永青有點惱羞成怒,大聲說:“你們這些人都是勢利眼,看李文軍有錢,就幫李文軍說話。你們怕他,我可不怕。”


    他退休以後一直沒事幹,當年因為王小山的事情就把攢的錢賠得七七八八了,現在徹底花了個幹淨,全靠王小山和王小蘭給生活費。最近迷上了買保健品,把他所有存款,都拿去買什麽按摩床之類的,貴得嚇人,有沒有什麽用的東西。


    吳豔華他們為這個事情勸了他好多次,他也不聽。


    現在王小蘭和王小山都不給他錢了,隻給吳豔華生活費,省得王永青又拿出去被人騙。


    王永青覺得手頭緊,很不開心,在心裏罵罵咧咧:想當年,我在這個小山溝裏當土皇帝,吃香的喝辣的,呼風喚雨,多舒服。


    現在山溝溝還是那個山溝溝,我卻變成了沒人理會,家人都嫌棄的老狗。


    啊,不對,李文軍的那幾條黑狗都比我的地位高。


    不甘心,我不甘心!!


    吳仁新還好早死了,不然這些年還要拖累我。


    現在他的屍體忽然冒出來,就是老天給我的最後一個翻身機會,我怎麽會放過。


    我跟李文軍那就是世仇!!


    當年要不是李文軍,我也不會從礦長這個位置上灰溜溜下來,兒子也不會坐牢,女兒更不會出去流浪那麽久。


    現在好不容易有機會,一定要叫李文軍大出血。


    律師:“那你換個律師試試吧。我是真的接不了。”


    王永青氣得不行,問了無數家律師事務所。


    最後終於有一個律師肯接這個案子。


    從他的角度來說,任何人都有權利找律師,包括十惡不赦的罪犯。


    何況是死者家屬。


    不過,他要的價格比較高,而且跟王永青講的很清楚:不管案子是輸是贏,不管能不能上庭,我都要收律師費,一分錢都不會退給你。而且這個事要在委托協議上寫清楚。


    王永青跟個賭徒一樣,偷了吳新華的私房錢付了律師費。


    他覺得自己肯定能贏。


    如果把人害死了,還不用負責任,那這世間簡直沒有王法了。


    律師收了錢,又說:“如果能庭外和解就最好了,大家都省事。”


    王永青:“好,你是律師,你說了算。”


    律師就帶著王永青去找李文軍了。


    李文軍壓根就沒空理他,叫鍾振華下來接待。


    本來平時這種私人來找麻煩的事情,也輪不到鍾振華親自出麵的。


    不過這一次出了人命,他還是比較重視的。


    其實主要還是看王小蘭和王小山的麵子。


    律師代表王永青表達了向李文軍要求賠償的意願。


    鍾振華說:“死者生前不是我們的員工。我們也沒有責任,所以不太可能賠償。”


    王永青氣得拍桌子:“什麽叫你們沒有責任,人是死在你們工地上的,李文軍這就是仗勢欺人。”


    如果王永青好好說,鍾振華可能還去跟李文軍請示一下,多少給點撫恤。


    現在王永青這樣無理取鬧,李文軍肯定一分錢都不會給。


    因為不管他以私人還是公司的名義給,也不管給多給少錢,都是在助長這種無賴風氣。


    而且別人不會覺得李文軍在做慈善,反而覺得他是心虛,用錢來贖罪。


    就會冒出無數人來用這一招要錢。


    人性有時候就是這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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