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蠢驢,趕緊走。”


    隨著怒吼,是鞭子落下的聲音。


    王天渾身顫抖,劇痛和饑餓夾雜著疲憊,讓他四肢都顫抖不已。


    他咬牙支撐,腦袋暈暈沉沉的,眼前一片黑暗。


    脖子裏的韁繩,就像是風箏線一般,任憑他如何行走,都是圍著中心繞圈。


    王天已經不知道自己繞了多少圈了,也不知道過了多久。


    或者是一天,或者兩天,也或者三個月……


    王天自從那天被抓過來,就沒看見過光明。


    每天從被叫醒,就一直的走,不停的走,然後吃點幹草喝點水,接著走。


    等到走不動了,他癱軟下去的時候,鞭子就會揮舞起來,死命的摔打。


    王天沒到這時候,都會咬著牙重新爬起來,接著走……


    一直到,他再也爬不起,任憑如何揮舞鞭子,都動彈不得的時候,才會有休息的時間。


    這樣暗無天日的日子,讓王天很是難過。


    他不知一次夢到自己走不動了,然後眼前的黑布被揭開,看到那強壯的壯漢舉著一把鋒利的刀,滿臉獰笑的走過來。


    刀鋒鋒利,閃爍著令人心悸的光。


    王天恐懼,卻躲避不得。


    隻能眼睜睜的看著刀子衝進自己的胸口,刺破自己的心髒。然後他躺在地上,睜著眼,恐懼的盯著不斷流淌的鮮血衝胸口流出,將大地染紅。


    或者,看著壯漢砍斷自己的四肢,分開自己的身軀,挖出自己的內髒,直到死去。


    他會在夢中驚醒,趴在地上仰起頭看著天空。


    雖然什麽都看不到,但是王天依舊會仰起頭看去。


    沒有人知道,他看到最多的是李莫愁……


    想起最多的是跟李莫愁在一起的日子。


    “或許,我真的喜歡她了。”


    王天忍不住問自己,身體明明劇痛,卻嘴角裂開了一絲微笑。


    那個赤練仙子,心狠手辣,殺人不咋樣。


    但是隻有自己知道,她開心的時候笑的是多麽沒心沒肺,也隻有自己知道,她生氣的時候不止會殺人,也會咬著牙瞪著眼,滿臉惱火的抓著拳頭張牙舞爪,然後提起小腳砰砰砰的踹他的屁股。


    等到發泄完畢,抱著肩膀一聲冷哼,扭過頭去。


    每當這時,王天都會低著頭滿臉討好的用腦袋推她的肩膀,推個兩三次,李莫愁就會腳下一軟哎呀一聲站不穩似得要摔倒,然後再次氣呼呼的揮舞著拳頭一陣猛砸,嘴裏哇哇叫著。


    “可惜,再也看不到了!”


    王天默默的想著,眼淚不自覺的再次流下來。他不是專情的人,在高中就有十幾個女朋友,在大學,更是完成了百人斬。


    走入社會,也經常光顧一些特殊地方,解救一些十足婦女,為她們的家庭幸福貢獻一份金錢。


    但是,第一次,王天感受到這種又酸又甜的滋味,或許,這就是愛情。


    可惜,他是一頭驢子。


    第一次,王天對自己的機遇厭惡起來。


    穿越的欣喜,哪怕身為驢子,王天心中的高興還是多過難過的。


    但是,此時此刻王天才厭惡無比。


    如果他是一個人該多好,哪怕完不成任務,但是與李莫愁在這個世界一生一世,估計也幸福無比吧。


    啪!


    鞭子聲傳來,王天心肝一顫,卻已經晚了。屁股上火辣辣的疼痛,讓他本能的爬起來,然後脖子自然而然的伸到一個地方,開始吃草。


    隨即,不等鞭子響起,算好時間的王天開始走動起來。


    身上沉重無比的木杆拖動著磨盤,隨著王天的走動緩緩的摩擦。吱吱呀呀刺耳的聲音讓王天厭惡無比,但是身體化成的本能,讓他一步一步更加穩健。


    這就是生活,這就是世界。


    曾經為人,吃雞鴨魚肉。


    如今為驢,被人欺壓。


    王天漸漸地明悟了,他的心態也變了。


    這就是這個世界,從未變過。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無論是野蠻還是文明,本質從未改變。


    隻有強者,才會享受一切。


    可惜,他明白的太晚了。


    可惜,他明白的時候,早已經不是那個混吃等死不差錢的宅男,而是變成了身不由己的驢子。


    就算想拚搏,也沒有了拚搏的機會。


    又是一天過去,王天渾身疲憊的躺在地上,身上的肌肉在顫抖,傷口火辣辣的疼痛傳來,讓王天渾身都在慘。


    不身為驢子,不知道驢的痛。


    不是雞鴨,又如何知道雞鴨想要被你吃?


    王天默默地想著,卻很快仰起頭,看著天空流淚。


    他不知道自己還能堅持多久,還能能不能撐到重見天日的一天。


    他隻想,趁著自己還沒有徹底麻木,徹底被馴服的時候,多想一想李莫愁,將那一張俏臉刻在腦海裏。


    這樣,哪怕以後失去自我,也不會忘記她。


    臉頰涼涼的,濕濕的,容貌黏貼在一起。


    王天不知道自己是第幾次流淚了,卻已經不在乎。


    曾經,抱怨生活平靜,沒有樂趣。


    曾經,害怕李莫愁殺了他,畏懼不已。


    此時此刻,他才明白自己從未愛過生活,想要再愛或許已經來不及。


    他如今才明白,被李莫愁殺死,或許也是自己的幸福吧。


    流著眼淚看著天,心中想著喜歡的女人,對於如今的王天來說,這是最幸福的事情。


    第二天,依舊不斷的行走著,繞著圈,拉著磨,王天絲毫不懈怠。


    後背上沉重無比的木棍,讓王天的脊背都彎了下去,那一身黃色的明亮美麗的容貌,早已經磨的光禿禿,血肉模糊。不知道多久沒取下來的目光,已經與血肉黏貼在一起,像是正在在王天後背上一樣,化作一體。


    這一天,那個壯漢不在,王天早已經摸清了規律。但是他卻不敢懈怠,因為等到對方回來,自己依舊會挨打。


    隨著空氣中的溫度降低,王天清醒的認識到,自己一天的工作即將結束,而那個壯漢,也該回來了。


    就在這時,王天忽然渾身一僵,猛地扭頭看一邊看去。


    他聞到一股熟悉的清香,一股早已經刻在腦海裏卻許久沒有聞到的清香。一瞬間,忘記的心跳停止,隻感覺無窮的委屈從心底擴散出去,眼淚止不住的往下落。


    那黑色的眼罩下,兩行清淚清晰明顯,讓目光呆滯的李莫愁渾身一僵,心中猛地被人用力抓了一下,劇痛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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