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德烈寫下了J·K·羅琳的名字後,羊皮紙上也是迅速浮現了一行墨跡。</p>
“該筆名已獲得保護,任何超凡力量都將無法從該筆名探查到宿主的信息。”</p>
“宿主目前可受保護筆名數:1/3.”</p>
安德烈看到羊皮紙上浮現的信息,也是輕呼了一口氣。</p>
“還剩兩個可以受保護的筆名,短時間內肯定夠用了。”</p>
當這些前置工作都結束後,他也該真正開始《哈利波特》的改編工作了。</p>
隨著羽毛筆在羊皮紙上發出沙沙的聲響,黑色的墨跡流淌而出,腦海中的雜念也隨之被抽離,留下一片沉靜的思緒。</p>
“J·K·羅琳的《哈利波特》原版是一本現實中的魔幻作品,她是要為普通讀者展現一個想象中的魔法界。</p>
所以她采用的開篇並非直接以魔法界為開端,而是從麻瓜世界的德思禮一家為切入點,逐漸埋下魔法界的伏筆,引發讀者好奇。”</p>
“如果把這個開篇原封不動的搬到魔法界來發表,我敢斷言大部分讀者連幾行字都看不下去就會直接放棄,根本看不到哈利波特和那些秘密出現的時候。”</p>
“畢竟大部分的巫師對於麻瓜根本就不感興趣,更別說忍受冗長的對於麻瓜一家人的描寫了。”</p>
“所以我得對開篇的切入點進行修改,以伏地魔失敗的那一夜為背景,勾起魔法界閱讀者的共鳴。</p>
最先登場的人物也要引起讀者關注和興趣,鄧布利多就是個好選擇。</p>
那就應該把原著第一章後半部分才出場的鄧布利多與麥格教授放到前麵,然後把德思禮一家出場的部分放到後麵……”</p>
“至於這兩部分轉場間可能引起讀者流失的問題,可以做一個鉤子來引起懸念與讀者好奇……”</p>
在這種與創作相關的領域,製約從業人員產出效率的從來不是碼字速度之類的東西,而是思路是否暢通。</p>
思路暢通,哪怕是用紙筆,也能暢快的寫出大段文字。而思路若是阻塞,就算是拿著昂貴的設備,那也是恨不得以頭搶地。</p>
幸運的是,安德烈今天的狀態就屬於前者。</p>
靈感在腦海中迸發,文字也是順暢的從他的羽毛筆尖端一個個躍出。</p>
墨水在羊皮紙上會稍稍有點發泅,在文字邊緣會稍稍有些擴散,那些擴散開來的墨點像煙花,像狂歡,像伏地魔失敗那一晚全國各地夜空中的流星雨,像撲扇著翅膀成群結隊的貓頭鷹……</p>
羽毛筆的筆觸描寫著伏地魔消失那一日的情景,彷佛將人帶回了十年前那個普天同慶的日子,</p>
在一段結合了J·K·羅琳原著與安德烈自身發揮的氣氛描寫後,羽毛筆的筆尖寫出了鄧布利多的名字。</p>
鄧布利多率先在一條麻瓜居住的街道登場,跟以阿尼馬格斯形態等候在這的麥格教授碰了麵,他還極為謹慎的用熄燈器將整條街的燈光都熄滅了,彷佛在執行一項極為重要且隱秘的任務。</p>
至於鄧布利多和麥格教授的對話,安德烈僅僅是做了語序上的調換以適應前後文,確保他們對話的細節和語氣不會偏離原著——或者說,偏離他所處這個魔法界中的鄧布利多和麥格教授。</p>
安德烈能夠肯定,到此為止的描寫已經足夠勾起魔法界讀者的好奇心。</p>
那麽也是時候來點重磅的東西了。</p>
羽毛筆在羊皮紙上揭開了鄧布利多要和麥格教授在這裏碰頭的原因,同時也拋出了魔法界最關心問題【哈利波特到底去哪了】的答桉。</p>
“我來這是為了接哈利,把他送到他姨媽姨夫家的。現在他們是他惟一的親人。”</p>
卡。</p>
到這裏,安德烈的筆觸戛然而止。</p>
第一章的第一部分,到這裏就算完成了。</p>
“一般來說,文學作品中視角和角色的變幻都會帶來讀者流失。</p>
即便是前世網文那麽爽快的風格,隻要換地圖或者開始寫配角相關的劇情,數據一定會掉。</p>
但這也並非鐵律,如果處理的好,期待感埋的漂亮,就能讓讀者迫不及待的看下去。”</p>
</p>
安德烈從頭開始讀了一遍自己寫下的內容,在修改了一些錯字和語病後,他滿意的點了點頭。</p>
這一處的處理,他覺得相當幹脆漂亮。</p>
放在前世的話,會是能讓數據漲起來的關鍵。</p>
“接下來再讓德思禮夫婦出場,就順利成章了,並且魔法界讀者們也會隱隱有種猜想——這對麻瓜夫婦不會就是哈利波特的姨媽姨夫吧?”</p>
“他們會震驚,會懷疑,會迫不及待的往下讀去找出真相……</p>
那就是我要達成的效果。”</p>
輕輕呼出一口氣,安德烈捏了捏有點發酸的手指,心情則是因為這得意的一筆變得相當愉快。</p>
“在培訓班交流的那些日子還真沒白去。</p>
沒個十年斷章功力,絕對不能斷的這麽恰到好處。”</p>
“該筆名已獲得保護,任何超凡力量都將無法從該筆名探查到宿主的信息。”</p>
“宿主目前可受保護筆名數:1/3.”</p>
安德烈看到羊皮紙上浮現的信息,也是輕呼了一口氣。</p>
“還剩兩個可以受保護的筆名,短時間內肯定夠用了。”</p>
當這些前置工作都結束後,他也該真正開始《哈利波特》的改編工作了。</p>
隨著羽毛筆在羊皮紙上發出沙沙的聲響,黑色的墨跡流淌而出,腦海中的雜念也隨之被抽離,留下一片沉靜的思緒。</p>
“J·K·羅琳的《哈利波特》原版是一本現實中的魔幻作品,她是要為普通讀者展現一個想象中的魔法界。</p>
所以她采用的開篇並非直接以魔法界為開端,而是從麻瓜世界的德思禮一家為切入點,逐漸埋下魔法界的伏筆,引發讀者好奇。”</p>
“如果把這個開篇原封不動的搬到魔法界來發表,我敢斷言大部分讀者連幾行字都看不下去就會直接放棄,根本看不到哈利波特和那些秘密出現的時候。”</p>
“畢竟大部分的巫師對於麻瓜根本就不感興趣,更別說忍受冗長的對於麻瓜一家人的描寫了。”</p>
“所以我得對開篇的切入點進行修改,以伏地魔失敗的那一夜為背景,勾起魔法界閱讀者的共鳴。</p>
最先登場的人物也要引起讀者關注和興趣,鄧布利多就是個好選擇。</p>
那就應該把原著第一章後半部分才出場的鄧布利多與麥格教授放到前麵,然後把德思禮一家出場的部分放到後麵……”</p>
“至於這兩部分轉場間可能引起讀者流失的問題,可以做一個鉤子來引起懸念與讀者好奇……”</p>
在這種與創作相關的領域,製約從業人員產出效率的從來不是碼字速度之類的東西,而是思路是否暢通。</p>
思路暢通,哪怕是用紙筆,也能暢快的寫出大段文字。而思路若是阻塞,就算是拿著昂貴的設備,那也是恨不得以頭搶地。</p>
幸運的是,安德烈今天的狀態就屬於前者。</p>
靈感在腦海中迸發,文字也是順暢的從他的羽毛筆尖端一個個躍出。</p>
墨水在羊皮紙上會稍稍有點發泅,在文字邊緣會稍稍有些擴散,那些擴散開來的墨點像煙花,像狂歡,像伏地魔失敗那一晚全國各地夜空中的流星雨,像撲扇著翅膀成群結隊的貓頭鷹……</p>
羽毛筆的筆觸描寫著伏地魔消失那一日的情景,彷佛將人帶回了十年前那個普天同慶的日子,</p>
在一段結合了J·K·羅琳原著與安德烈自身發揮的氣氛描寫後,羽毛筆的筆尖寫出了鄧布利多的名字。</p>
鄧布利多率先在一條麻瓜居住的街道登場,跟以阿尼馬格斯形態等候在這的麥格教授碰了麵,他還極為謹慎的用熄燈器將整條街的燈光都熄滅了,彷佛在執行一項極為重要且隱秘的任務。</p>
至於鄧布利多和麥格教授的對話,安德烈僅僅是做了語序上的調換以適應前後文,確保他們對話的細節和語氣不會偏離原著——或者說,偏離他所處這個魔法界中的鄧布利多和麥格教授。</p>
安德烈能夠肯定,到此為止的描寫已經足夠勾起魔法界讀者的好奇心。</p>
那麽也是時候來點重磅的東西了。</p>
羽毛筆在羊皮紙上揭開了鄧布利多要和麥格教授在這裏碰頭的原因,同時也拋出了魔法界最關心問題【哈利波特到底去哪了】的答桉。</p>
“我來這是為了接哈利,把他送到他姨媽姨夫家的。現在他們是他惟一的親人。”</p>
卡。</p>
到這裏,安德烈的筆觸戛然而止。</p>
第一章的第一部分,到這裏就算完成了。</p>
“一般來說,文學作品中視角和角色的變幻都會帶來讀者流失。</p>
即便是前世網文那麽爽快的風格,隻要換地圖或者開始寫配角相關的劇情,數據一定會掉。</p>
但這也並非鐵律,如果處理的好,期待感埋的漂亮,就能讓讀者迫不及待的看下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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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烈從頭開始讀了一遍自己寫下的內容,在修改了一些錯字和語病後,他滿意的點了點頭。</p>
這一處的處理,他覺得相當幹脆漂亮。</p>
放在前世的話,會是能讓數據漲起來的關鍵。</p>
“接下來再讓德思禮夫婦出場,就順利成章了,並且魔法界讀者們也會隱隱有種猜想——這對麻瓜夫婦不會就是哈利波特的姨媽姨夫吧?”</p>
“他們會震驚,會懷疑,會迫不及待的往下讀去找出真相……</p>
那就是我要達成的效果。”</p>
輕輕呼出一口氣,安德烈捏了捏有點發酸的手指,心情則是因為這得意的一筆變得相當愉快。</p>
“在培訓班交流的那些日子還真沒白去。</p>
沒個十年斷章功力,絕對不能斷的這麽恰到好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