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車後關好車門,冷昱寧傾身從車後座拿了一條嶄新的毛巾,遞給淩蒙:“擦一下水。”
淩蒙剛想說不用,但看了看自己衣服上的水已經滴在車上,默默接過了毛巾。
車開了一段路,淩蒙突然開口:“將我放在前麵路口吧,我現在不想回家,隻想一個人靜靜。”
冷昱寧沒有說話,隻靜靜的看著路況。
淩蒙以為冷昱寧沒聽見,用手拍了拍窗戶發出聲音,看到冷昱寧轉過頭了,淩蒙這才重複:“將我放在前麵路口吧,我暫時不想回去。”
“你一個女孩子這麽晚不安全,想去哪,我陪你去。”冷昱寧沒有直接答應淩蒙,而是看著前麵路況,淡淡的說。
“不用了,我隻想一個人靜一靜。”淩蒙拒絕。
冷昱寧沉吟了一會,然後說:“那你就當我不存在好了。”
淩蒙:……
不想再跟他說這些,淩蒙閉上眼靠在椅背上,腦子裏緩緩浮現她和沈陽相遇相識的點點滴滴。
沈陽,不是遼寧省的那個沈陽,他是一個人,是獨一無二的沈陽。
四年前,淩蒙十八歲,淩元盛突然將她從美國召回,說他已在國內站穩腳跟,可以給她撐起一片天空了。
淩元盛確實給淩蒙撐起了一片天空,隻要她願意,即使她想在兆市橫著走,也沒有敢說半個不字。
短短半年內,麗莎財團憑借雄厚的資本迅速壟斷兆市房地產業,成為兆市房地產業的龍頭老大。不僅如此,淩元盛還將商業觸角伸到服裝,金融,珠寶,餐飲等行業,並迅速發展壯大,和兆市本市企業打成一片。
淩蒙回國的第一件事,就是和淩元盛說她要去上大學。
淩元盛不放心,但終究是拗不過淩蒙,最後答應她在本市上大學。
去學校的第一天,淩蒙堅持不要任何人接送,因為她說:“我已經長大了,可以處理好這些簡單的事。”
那天天氣晴朗,兆大的校園裏開滿了桂花,整個校園中飄蕩著桂花的香氣。
沈陽穿著一件純白的t恤,一條運動長褲,腳下一雙不知名的白色板鞋,在清晨的陽光下戴著耳機跑步。
而淩蒙,拿著新買的手機,看著上麵的信息一個頭兩個大,在周圍已經轉了很久。
淩蒙的中文說的很好,但是她卻不認識中文。
這就好比很多女孩子看多了韓劇,會說韓語,卻不認識是一個意思。
最後,淩蒙拿著手機走過去攔住沈陽,大大方方的問他:“同學,請問行政樓在哪?”
沈陽結過淩蒙的手機看了一眼,然後說:“我帶你過去。”
事實上,當時他們就站在行政樓的後麵,但沒想到的是,沈陽自己也是新生,因此他帶著她在g大繞了好大一個圈。
若不是他們一直沒出兆大校門,淩蒙甚至懷疑沈陽是個人販子,打算等她精疲力竭之後將她一把打暈然後賣到某個邊遠山區去。
最後的最後,沈陽和她站在最開始問路的地方,指著旁邊一棟白色建築說:“同學,這就是行政樓。”
淩蒙當時的內心簡直是崩潰的。
後來,她和沈陽漸漸熟稔,她有一回問他,當初是不是故意的。
沈陽當時甚羞愧的說:“一開始是故意的,因為你居然站在行政樓後麵卻向我問路。但是後來我自己也轉迷糊了,所以半天找不到路。”
她和沈陽因為那次問路的事相識,巧的是他和她同係同班,班幹選舉時,他成了他們班班長,而她則成了團幹,於是乎,兩人的交集便頻繁了起來。
她和沈陽就那麽成了朋友。
不記得具體時間,似乎是大一的第一個學期中旬,學校論壇上一篇帖子瘋傳,她和沈陽作為那篇帖子的主角,一時間幾乎被全校的人所認識。
那篇帖子的標題,淩蒙永遠都記得——
郎才女貌,一對璧人。
那篇帖子放了一張她和沈陽工作時的合照,雖然隻拍到她和沈陽的側臉,但是不得不說,有時候不經意的抓拍比特意擺出的poss更加具有說服力。
然後便是鋪天蓋地的評論,甚至有人將校花校草的名頭加在兩人頭上,於是“一對璧人”的稱呼似乎更加坐實。
淩蒙對於外界的眼光很早便有了抵抗力,所以對於她和沈陽的“緋聞”完全不受影響,走在路上不管別人怎麽看她,她該如何還是如何。
在淩蒙看來,流言蜚語什麽的,不管好壞,都具有兩麵性。
流言蜚語在為她擴大聲名的時候,也在漸漸將她的生活放在聚光燈下,放大她的任何一種行為。
沒多久沈陽找到了她,言語間帶著試探,似乎想知道她對於那篇帖子的看法。
她以為沈陽被這件事困擾,於是就安慰他:“子虛烏有的事,不用放在心上。讓外人去說好了,我們清者自清。”
再後來,便是大一的寒假。
沈陽是兆市本地人,據說他家比較困難,淩蒙雖沒有派人調查過他的家庭背景,但是她可以從他沒有間斷過的兼職猜到幾分。
淩蒙確實沒有調查一個人的習慣,她和亓月住在一起四年,除了知道她的名字和年齡,其他的幾乎一無所知。淩成曾經對她的行為表示不解,他覺得以淩蒙的身份,需要對任何一個接近她的人了解清楚透徹。
但是她不這麽認為。
她交的是朋友,不是對手。
對手才需要知己知彼,對待朋友,她隻跟著自己的心走。
大一寒假來臨之前,沈陽試探性的問淩蒙,要不要一起找份兼職。
淩蒙當時下意識的跟沈陽說:“我可能沒時間兼職。”
淩蒙的一句“我大概要在家跟著我爸打理公司”,在看到沈陽眼中的那份失落之後,換成了“我其實已經找了一份兼職。”
淩蒙沒想到的是,第二天她便在她家公司的大廳裏看到了沈陽。
想到招大學生兼職還是她跟淩元盛提出的建議,她當時悔的腸子都綠了。
(亓月:蒙蒙,是悔青了腸子)
沈陽看到淩蒙一身正裝進了大廳,當即一愣,驚喜的看著她說:“沒想到你也是在麗莎珠寶。”
淩蒙隻能“嗬嗬嗬”幹笑幾聲,暗道還好她跟她爸早有約定,進了公司就不要隨便暴露她的身份。所以看到沈陽時,她點頭笑得嫣然:“對呀對呀,真是無巧不成書。”
淩元盛當時扭頭看了一眼沈陽,然後問淩蒙:“認識?”
淩蒙尷尬的點了點頭,說:“是啊,我同學。”
淩元盛隻打量了一下沈陽,然後對她說了聲“快點上來”後便進了電梯。
沈陽看著一路的工作人員跟淩元盛問好,再看她時的眼神中已經帶著一抹探究。
淩蒙隻得笑了笑,然後說:“你先忙,我上去了。”說完,她逃命似的衝進了電梯。
麗莎珠寶是麗莎財團的一家分公司,是淩元盛回國後創立的第一批公司之一。
當初淩元盛回國時,將在美國所有的動產不動產都折換成美元,全部帶回國內,算是狠狠賺了一把美國人的錢。
回國後淩元盛一口氣投了一半資金進入房地產,另一半則用來創立三家公司。麗莎珠寶就是這三家之一。公司以淩蒙的英文名“麗莎”命名,麗莎珠寶,因為經營的是高檔品,一時半會很難有足夠的老客戶,所以便顯得有些舉步維艱。
淩元盛之所以放心將麗莎珠寶交給淩蒙,說白了是抱著“死馬當成活馬醫”的心態,他說反正公司遲早要交給淩蒙,如今麗莎珠寶剛剛站住腳,就拿它給她試試手。
考慮到這是自己以後的嫁妝,淩蒙也就乖乖來公司上班了。
那天快下班的時候,沈陽給她發了條短信,約她一起吃午飯。
淩蒙忐忑的答應了。
果不其然,一坐在飯桌上,沈陽就問她的兼職工作為什麽和其他人不同。
淩蒙“嗬嗬”笑了笑,隨口說到:“都一樣了,隻是我工作地點在樓上而已。”
再後來,淩蒙自己都忘了她為什麽會追沈陽,但她很確定,她是喜歡他的。
也許是他工作時一絲不苟的神情,也許是他拿著水筆在紙上教她認汗字時那份耐心,又或許,隻是因為他是沈陽。
是了,隻因為他是沈陽。
大二的上學期,淩蒙開始公開追求沈陽。
淩蒙一直都以為,沈陽即使不喜歡她,怎麽也會有點好感的。
但是沒有。
沈陽冷冰冰的拒絕了她。
然後便是漫長的追逐。
淩蒙是個好勝心很強的人,追逐到後來,她甚至都快忘了為什麽要追逐沈陽,仿佛追逐他已經成了她的一個信仰,直到去年開學那天,她見到他,習慣性的說:“沈陽,我喜歡你,和我在一起吧?”
她沒想到,那天他說出的不是“對不起”而是一個“好”。
然後他們便在一起了。
出乎淩蒙的意料,和他在一起後兩人之間並沒有多大的改變,小說裏濃情蜜意卿卿我我也從未出現在她和沈陽的身上。大四開始,她越來越忙,忙著參加公司會議,忙著出席各種活動,去學校的日子屈指可數。
最後,便是今天,沈陽的聲音冰冷沒有一絲溫度,從話筒裏傳來:“淩蒙,我們分手吧。”
淩蒙剛想說不用,但看了看自己衣服上的水已經滴在車上,默默接過了毛巾。
車開了一段路,淩蒙突然開口:“將我放在前麵路口吧,我現在不想回家,隻想一個人靜靜。”
冷昱寧沒有說話,隻靜靜的看著路況。
淩蒙以為冷昱寧沒聽見,用手拍了拍窗戶發出聲音,看到冷昱寧轉過頭了,淩蒙這才重複:“將我放在前麵路口吧,我暫時不想回去。”
“你一個女孩子這麽晚不安全,想去哪,我陪你去。”冷昱寧沒有直接答應淩蒙,而是看著前麵路況,淡淡的說。
“不用了,我隻想一個人靜一靜。”淩蒙拒絕。
冷昱寧沉吟了一會,然後說:“那你就當我不存在好了。”
淩蒙:……
不想再跟他說這些,淩蒙閉上眼靠在椅背上,腦子裏緩緩浮現她和沈陽相遇相識的點點滴滴。
沈陽,不是遼寧省的那個沈陽,他是一個人,是獨一無二的沈陽。
四年前,淩蒙十八歲,淩元盛突然將她從美國召回,說他已在國內站穩腳跟,可以給她撐起一片天空了。
淩元盛確實給淩蒙撐起了一片天空,隻要她願意,即使她想在兆市橫著走,也沒有敢說半個不字。
短短半年內,麗莎財團憑借雄厚的資本迅速壟斷兆市房地產業,成為兆市房地產業的龍頭老大。不僅如此,淩元盛還將商業觸角伸到服裝,金融,珠寶,餐飲等行業,並迅速發展壯大,和兆市本市企業打成一片。
淩蒙回國的第一件事,就是和淩元盛說她要去上大學。
淩元盛不放心,但終究是拗不過淩蒙,最後答應她在本市上大學。
去學校的第一天,淩蒙堅持不要任何人接送,因為她說:“我已經長大了,可以處理好這些簡單的事。”
那天天氣晴朗,兆大的校園裏開滿了桂花,整個校園中飄蕩著桂花的香氣。
沈陽穿著一件純白的t恤,一條運動長褲,腳下一雙不知名的白色板鞋,在清晨的陽光下戴著耳機跑步。
而淩蒙,拿著新買的手機,看著上麵的信息一個頭兩個大,在周圍已經轉了很久。
淩蒙的中文說的很好,但是她卻不認識中文。
這就好比很多女孩子看多了韓劇,會說韓語,卻不認識是一個意思。
最後,淩蒙拿著手機走過去攔住沈陽,大大方方的問他:“同學,請問行政樓在哪?”
沈陽結過淩蒙的手機看了一眼,然後說:“我帶你過去。”
事實上,當時他們就站在行政樓的後麵,但沒想到的是,沈陽自己也是新生,因此他帶著她在g大繞了好大一個圈。
若不是他們一直沒出兆大校門,淩蒙甚至懷疑沈陽是個人販子,打算等她精疲力竭之後將她一把打暈然後賣到某個邊遠山區去。
最後的最後,沈陽和她站在最開始問路的地方,指著旁邊一棟白色建築說:“同學,這就是行政樓。”
淩蒙當時的內心簡直是崩潰的。
後來,她和沈陽漸漸熟稔,她有一回問他,當初是不是故意的。
沈陽當時甚羞愧的說:“一開始是故意的,因為你居然站在行政樓後麵卻向我問路。但是後來我自己也轉迷糊了,所以半天找不到路。”
她和沈陽因為那次問路的事相識,巧的是他和她同係同班,班幹選舉時,他成了他們班班長,而她則成了團幹,於是乎,兩人的交集便頻繁了起來。
她和沈陽就那麽成了朋友。
不記得具體時間,似乎是大一的第一個學期中旬,學校論壇上一篇帖子瘋傳,她和沈陽作為那篇帖子的主角,一時間幾乎被全校的人所認識。
那篇帖子的標題,淩蒙永遠都記得——
郎才女貌,一對璧人。
那篇帖子放了一張她和沈陽工作時的合照,雖然隻拍到她和沈陽的側臉,但是不得不說,有時候不經意的抓拍比特意擺出的poss更加具有說服力。
然後便是鋪天蓋地的評論,甚至有人將校花校草的名頭加在兩人頭上,於是“一對璧人”的稱呼似乎更加坐實。
淩蒙對於外界的眼光很早便有了抵抗力,所以對於她和沈陽的“緋聞”完全不受影響,走在路上不管別人怎麽看她,她該如何還是如何。
在淩蒙看來,流言蜚語什麽的,不管好壞,都具有兩麵性。
流言蜚語在為她擴大聲名的時候,也在漸漸將她的生活放在聚光燈下,放大她的任何一種行為。
沒多久沈陽找到了她,言語間帶著試探,似乎想知道她對於那篇帖子的看法。
她以為沈陽被這件事困擾,於是就安慰他:“子虛烏有的事,不用放在心上。讓外人去說好了,我們清者自清。”
再後來,便是大一的寒假。
沈陽是兆市本地人,據說他家比較困難,淩蒙雖沒有派人調查過他的家庭背景,但是她可以從他沒有間斷過的兼職猜到幾分。
淩蒙確實沒有調查一個人的習慣,她和亓月住在一起四年,除了知道她的名字和年齡,其他的幾乎一無所知。淩成曾經對她的行為表示不解,他覺得以淩蒙的身份,需要對任何一個接近她的人了解清楚透徹。
但是她不這麽認為。
她交的是朋友,不是對手。
對手才需要知己知彼,對待朋友,她隻跟著自己的心走。
大一寒假來臨之前,沈陽試探性的問淩蒙,要不要一起找份兼職。
淩蒙當時下意識的跟沈陽說:“我可能沒時間兼職。”
淩蒙的一句“我大概要在家跟著我爸打理公司”,在看到沈陽眼中的那份失落之後,換成了“我其實已經找了一份兼職。”
淩蒙沒想到的是,第二天她便在她家公司的大廳裏看到了沈陽。
想到招大學生兼職還是她跟淩元盛提出的建議,她當時悔的腸子都綠了。
(亓月:蒙蒙,是悔青了腸子)
沈陽看到淩蒙一身正裝進了大廳,當即一愣,驚喜的看著她說:“沒想到你也是在麗莎珠寶。”
淩蒙隻能“嗬嗬嗬”幹笑幾聲,暗道還好她跟她爸早有約定,進了公司就不要隨便暴露她的身份。所以看到沈陽時,她點頭笑得嫣然:“對呀對呀,真是無巧不成書。”
淩元盛當時扭頭看了一眼沈陽,然後問淩蒙:“認識?”
淩蒙尷尬的點了點頭,說:“是啊,我同學。”
淩元盛隻打量了一下沈陽,然後對她說了聲“快點上來”後便進了電梯。
沈陽看著一路的工作人員跟淩元盛問好,再看她時的眼神中已經帶著一抹探究。
淩蒙隻得笑了笑,然後說:“你先忙,我上去了。”說完,她逃命似的衝進了電梯。
麗莎珠寶是麗莎財團的一家分公司,是淩元盛回國後創立的第一批公司之一。
當初淩元盛回國時,將在美國所有的動產不動產都折換成美元,全部帶回國內,算是狠狠賺了一把美國人的錢。
回國後淩元盛一口氣投了一半資金進入房地產,另一半則用來創立三家公司。麗莎珠寶就是這三家之一。公司以淩蒙的英文名“麗莎”命名,麗莎珠寶,因為經營的是高檔品,一時半會很難有足夠的老客戶,所以便顯得有些舉步維艱。
淩元盛之所以放心將麗莎珠寶交給淩蒙,說白了是抱著“死馬當成活馬醫”的心態,他說反正公司遲早要交給淩蒙,如今麗莎珠寶剛剛站住腳,就拿它給她試試手。
考慮到這是自己以後的嫁妝,淩蒙也就乖乖來公司上班了。
那天快下班的時候,沈陽給她發了條短信,約她一起吃午飯。
淩蒙忐忑的答應了。
果不其然,一坐在飯桌上,沈陽就問她的兼職工作為什麽和其他人不同。
淩蒙“嗬嗬”笑了笑,隨口說到:“都一樣了,隻是我工作地點在樓上而已。”
再後來,淩蒙自己都忘了她為什麽會追沈陽,但她很確定,她是喜歡他的。
也許是他工作時一絲不苟的神情,也許是他拿著水筆在紙上教她認汗字時那份耐心,又或許,隻是因為他是沈陽。
是了,隻因為他是沈陽。
大二的上學期,淩蒙開始公開追求沈陽。
淩蒙一直都以為,沈陽即使不喜歡她,怎麽也會有點好感的。
但是沒有。
沈陽冷冰冰的拒絕了她。
然後便是漫長的追逐。
淩蒙是個好勝心很強的人,追逐到後來,她甚至都快忘了為什麽要追逐沈陽,仿佛追逐他已經成了她的一個信仰,直到去年開學那天,她見到他,習慣性的說:“沈陽,我喜歡你,和我在一起吧?”
她沒想到,那天他說出的不是“對不起”而是一個“好”。
然後他們便在一起了。
出乎淩蒙的意料,和他在一起後兩人之間並沒有多大的改變,小說裏濃情蜜意卿卿我我也從未出現在她和沈陽的身上。大四開始,她越來越忙,忙著參加公司會議,忙著出席各種活動,去學校的日子屈指可數。
最後,便是今天,沈陽的聲音冰冷沒有一絲溫度,從話筒裏傳來:“淩蒙,我們分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