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看到網友“煎餅黑鍋”的書評,感慨良多,在回答您之前,先感謝您中肯的建議,收藏及推薦。


    原文書評如下:


    「開篇雖普普通通,但作者文字功底不錯,教人能看進去。


    可再往後翻,內容太小眾,如果不了解藍調與子彈等你說的遊戲,很難有帶入感。


    簡單說,你有成神的文字功夫,但內容卻挑錯了……


    瞧瞧xxx(特意刪除,以免誤會),文字功力不如你,可他隻寫當紅電影,就有帶入感,成神了。」


    答:其實阿摩一開始動筆的時候就明白,即使是小眾,不為人知,阿摩也這樣寫了,不是阿摩不懂網文的套路,所謂黃金三章,三萬字小高潮,十萬字大高潮都是以前在上學時認真研究過的。不瞞大家,阿摩現實中跟筆下的羅雀一樣,是一名十三線小導演,平時拍拍宣傳片,廣告,寫寫劇本。說到劇本,那套路更是海了去了,但說實在的,真正讓自己喜歡的,屈指可數。


    網文作家,許多靠碼字為生,寫的時候會用上一些套路,包括阿摩自己,這無可厚非,而且這些都是前輩們多年的積累得出的經驗,是有效且實用,讀者們樂意去接受的手法。


    爽嘛,看書無非就為了這個。


    可是,阿摩還是想寫一些自己感興趣的故事,希望自己筆下的羅雀、楚寧、越冬青等人物更加有血有肉一些,他們做這自己喜歡的事兒,盡管我能給他們開個金手指,可還是會遇到困難,打擊,不順,甚至會出現一些網文中所謂“毒點”,讓讀者不能接受的事。


    不瞞您說,我打算讓本書以後出現電影也好,遊戲也好,動漫也好,盡可能是自己的原創故事,而不是在現實中直接可以取材的內容。


    說真的,這是個十分困難的部分,也是我十分想去挑戰的事。


    那麽話又回到了原點,這樣寫,會不會有代入感。


    其實包括您在內的幾位書友都說過,阿摩文筆功底不錯,我覺得不然,如果文筆真的可以的話,您就不會說出“無法產生代入感”這樣的話了,我大可以聽從您的意見,換上一些常見爽文的套路,彌補這方麵的短板。


    可我認為這是舍本逐末的做法,一個作者,至少之於我,終究是要回歸到文字上的,可能這樣做有些迂腐,古板,但是隻有這樣,我才能安心啊,麵對以後可能看見本書的讀者,我也可以問心無愧的說上一句“我沒有在自己的書裏水上一個字兒,也沒有做一些偷懶取巧的功夫敷衍各位。”


    這是我的過錯,得到這樣的謬讚,真的很慚愧。


    在這裏,說一聲對不起。


    隻是我啊,還是想寫一些自己喜歡的。


    本書這幾章(十八章)之前,寫到一些關於人麵對現實的問題,在書中我舉了個例子,就是“當你麵對吃了上頓沒下頓的窘境時,一個人給你一萬塊,讓你陪一個男人上床,你幹不幹?”


    這個問題其實是阿摩之前一個領導對我說的,當時阿摩接到了一個自己特不喜歡的片子,覺得特難受,尋思著在這公司,無非就拍些這種玩意了,所以跟老板提了想辭職意願,後來,老板就問出了這個問題。


    那個片子,我做完後的費用是一萬三,稅後。


    年少輕狂嘛,覺得自己本事大,無所謂這點錢,所以就特傻逼的撂了擔子,打算尋找什麽詩和遠方,世界這麽大,我先到處瞎看看,工作也沒急著找。


    後來家裏出了點事兒,積蓄寄了一些回家,當時人在北京,兜裏就剩下100塊錢,我也是心大,首先買了一包十二的南京,就剩下了88。


    那88塊零錢我現在都留著。


    正如文中寫的了,生活就是這麽惡心,等把你惡心透了,就嗑著瓜子坐在前排,看你自己折騰自己。


    寫了這麽多,無非是想表達一個觀點。


    「現實都這麽殘酷了,就讓文中的羅雀,在堅持一會吧」


    如果你喜歡這本書,權當您是位有緣人了。


    其次,關於更新……


    呃,怎麽說呢,阿摩努力吧,有件事兒不敢告訴大家,等差不多了我在告訴大家吧,我現在寫一章大概要花三四的個小時,而且目前人在片場,實在分身乏術。


    但我可以跟大家保證,本書無論上架與否都不會太監,因為阿摩不靠碼字賺錢,寫書完全是因為熱愛,但如果出現拖更等情況,也請大家見諒,我會盡可能避免的。


    您看,我自己寫這篇答疑就1500多字了,換平時在湊巴湊巴又是新的一章了,哈哈,我先去碼字了,溜了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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