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環球大廈。


    沈旭站在大廈最頂層,他穿著黑色風衣,刺骨的風將衣服吹得啪啪作響。


    45度角仰望天空,沈旭望著眼前美麗的景色,他輕微歎息一聲,夕陽照耀下,他的背景顯得格外孤寂。


    “要跳就跳,你裝啥憂鬱啊?每次自殺都來這招,我都看膩了。”一隻鸚鵡撲騰著翅膀,落到沈旭肩膀上,翻了個大白眼,剛剛那句話就是它說的。


    “你這隻聒噪的醜鳥,給我閉嘴!”


    “我憑本身嘲諷,你憑什麽讓我閉嘴,憑什麽?憑什麽?”


    “懶得跟你說,別站在我肩膀上。”


    “我憑本事站你肩膀,你憑什麽不讓我站?”


    “風太大,剛剛我沒聽清,再說一遍?”沈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抓住鸚鵡的脖子。


    “我錯了,哥,對不起,打擾了!”鸚鵡麵色一整,正經且嚴肅的說道。


    “言歸正傳吧,這次你打算解鎖什麽姿勢?”鸚鵡又重新落到沈旭的肩膀上。


    “背越空中回旋吧?這樣比較刺激一點。”


    “要我說你就來個超人式,跳出去的瞬間在空中大喊一聲變身!”


    “滾!”沈旭滿頭黑線。


    “要不然你來個鐵頭式?嘭的一聲白紅液體四溢,不僅刺激還能惡心惡心路人。”


    沈旭:“......”


    沈旭不想跟這隻醜鳥一般見識,他雙手張開,閉上眼睛,整個身體向下傾倒。


    .........


    “嘭!”


    “啊啊啊!!”


    尖叫聲在路邊響起,忽如其來從空中掉下個人,嚇壞了很多上下班的吃瓜群眾。


    此時沈旭的模樣慘不忍睹,整個人摔成肉醬,死得不能再死了。


    在沈旭墜下時,鸚鵡也跟著下來,盤旋在半空中,審視著下麵的眾人。


    終於,它的目光定格在一位年輕金發美女身上。


    金發美女的名字叫羅絲,她也是吃瓜群眾之一,不過她的膽子很大,事發之後立即衝上去拍了幾張照片。


    看見手機裏的照片,羅絲很滿足,回去批點馬賽克又可以在朋友圈引一波點讚。


    隻是下一刻,她感覺自己意識有些模糊,一個踉蹌栽倒在地,等她再次睜開眼後,她的瞳孔恢複清明。


    羅絲低下頭,看著自己胸脯,又看了看遠處沈旭的屍體,微微歎了口氣:“又是這樣。”


    與此同時,鸚鵡也飛到羅絲的肩膀上,帶著一副自得的口吻道:“小樣,我就說我能在五分鍾內找到你。”


    羅絲,不,應該說沈旭有些無奈的攤了攤手,他現在使用的是羅絲的身體,大量與羅絲相關的記憶湧現出來,沈旭也見怪不怪了。


    拿著羅絲隨身攜帶的身份證開了間房,上去後沈旭倒頭就睡。


    他絲毫沒有探索羅絲身體的興趣,別說女人,十年來他連大雕萌妹的身都上過,其中多少辛酸多少淚,不足為外人道也!


    他這種情況是十年前開始的,他是一個普通打工仔兼職網絡作家,白天幹活到晚上八九點,回去後還要趕稿到淩晨兩三點,天天如此。


    長期以來身體就吃不消了,終於有一天,他猝死了。


    第二天醒來,沈旭發現自己沒死,但卻不再是自己的身體。


    重生!


    一個神奇的代名詞,


    它可以使你變得強大,


    使廢材變成天才,


    甚至可以把女人變出小弟弟,成為不可言狀的人!


    事實上,好像沒什麽失敗的人生是重生改變不了的。


    他是一個網絡作家,對網絡小說的套路根本不陌生,沒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也能重生,他注定是要站在金字塔頂端的男人!!


    然而,現實和他所臆想的情節並不相同。


    因為不久後,他重生的那具身體被檢查出癌症晚期,兩周後沈旭帶著無盡的不甘去世了。


    再次睜開眼,沈旭發現自己又重生,這次是一個出生不久的嬰兒,由於嬰兒的實際掌控者是沈旭,在一次想爬出嬰兒床的過程中摔到地上。


    頭先著地。


    卒!


    第四次,沈旭重生到一個宅女身上,碌碌無為的過了一個月,為了驗證自己心中的想法,沈旭喝農藥自殺了。


    結果嘛,自然就有了第五次重生。


    然後,噩夢開始了。


    無論他怎麽自殺,飲毒、割脈、跳水、上吊、跳樓、縱火、臥軌、觸電等等,無一例外,全都失敗。


    倒不是說他不會死,而是每次死後都會開啟第n次重生。


    十年下來,沈旭早已麻木,人們都懼怕死亡,但對沈旭而言,死亡卻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哎喲,裝憂鬱?給本鳥起來,你輸了,快點,一包辣條!”鸚鵡落在沈旭床頭前,大聲叫道。


    “你再嚷嚷我把你給燉了!”沈旭惡狠狠說道。


    “你不舍得滴,本鳥是這個世界上最帥氣、最英俊、最善解人意、也是唯一和你有共同話題的——鳥!”鸚鵡頗為人性化的炫耀道。


    “醜鳥,你說這種日子何時才是個頭?”


    “別叫我醜鳥,我有名字的!”


    “我知道,丁妮格菲爾嘛,你不用說了,誰說誰罵人。”沈旭將枕頭扔掉,有些煩躁的喝了口水。


    “我警告你別提這個名字,本鳥是男的,是雄性!不要那種娘炮名字,本鳥已經想好了新名字,以後本鳥就叫喬沃德·達吉巴!”


    “噗!”沈旭一口水噴出,將丁妮格菲爾噴成落湯鳥。


    “鳥才啊,我九年義務教育,為什麽還沒一隻鳥優秀?”


    “別廢話,趕緊給本鳥去銀行取錢,然後買一箱辣條回來。”


    “哎呦我擦,剛剛明明還是一包的!真當我的數學是音樂老師教的嗎?”


    “剛剛是剛剛,你看你的頹廢風不是被本鳥給剔除了嗎?我收點報酬難道有錯嗎?”


    沈旭:“......”


    沈旭來到最近的銀行,準備將羅絲卡裏的錢寄到她父母的賬戶上,畢竟羅絲已經相當於死了,死亡的原因還是因為他。


    反正錢對沈旭來說壓根不是事,他有一次重生到一位總裁身上,隨便弄了點錢出來到現在都還未花完。


    銀行很大,進去後丁妮格菲爾便在沈旭耳邊嘀咕:“本鳥發現這裏有五個劫匪,都帶槍!”


    “帶槍?”沈旭眼睛一亮,這個好!他自殺那麽多次,槍擊卻隻有一兩次,什麽感覺都快忘記了,得重溫一下。


    銀行很快便辦理好轉存手續,沈旭和丁妮格菲爾對視一眼,丁妮格菲爾立即知道沈旭的想法。


    “搶劫啊,有劫匪啊,大家快跑啊!”丁妮格菲爾敞開喉嚨大叫。


    現場的人還未騷亂,先亂的是銀行劫匪,過度緊張之下,一個劫匪掏出槍,大喝道:“都別動,搶劫!”


    現場立即亂了起來,不過在劫匪開了一槍示威後,眾人立即蹲下,將金銀首飾老老實實拿出來。


    “媽的這隻死鳥,居然壞了我們好事,弄死它!”劫匪命人把銀行出入口一關,丁妮鳥想飛也飛不出去。


    糟了!


    沈旭立即知道不好,他可以作死,但丁妮鳥不能死,丁妮鳥陪伴了他好幾個年頭了。正如丁妮格菲爾所說,它是這個世界上唯一和沈旭有共同話題的人,沒有丁妮鳥,他早就在無數次重生中迷失了自己。


    他這次作死和以往完全不同,因為以往隻是他會死,丁妮鳥不會有任何安危,現在的情況是他和丁妮鳥都可能會死。


    沈旭一把將丁妮鳥抓住,將其護在自己懷中,然後一拳打在靠得最近的劫匪身上,趁著這個時間,他立即衝向大門。


    “砰!砰!......”


    槍響了,沈旭倒在銀行門口處,丁妮鳥渾身羽毛被血浸濕,不過卻是沈旭的血,被護著的丁妮鳥並沒有受傷。


    彌留之際,沈旭聽見劫匪頭子大罵其他劫匪蠢貨,搶劫被抓判個十幾年,打死了人就是死刑了。


    “幸好保下來了。”沈旭艱難笑了兩聲,意識陷入黑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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