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中拿著的手包是皮草的,而且是貂皮,店員就跟在我身邊,生怕我摸得用力些。


    我沒有問這個手包的價格,把它又放回了原位,我敢肯定這個手包一定是這家店中最貴的手包,我買不起。


    那會兒我用二夫人的披肩改了倆個手包,一個被拍賣得了一百多塊,然後捐給了孤兒院,另一個被我帶了出來然後丟了。


    想想,我還是決定做一個,畢竟我有刺繡功底,也動手做過手包,再做一個應該不難。


    到安興路買了我需要的所有東西,好久都沒有繡過東西還真有點手癢。


    我在布料上描了卡通版的小熊,用了一上午的時間把它繡好,在布料上裁出包型,我不是很喜歡軟踏踏的手袋一樣的包,所以在倆層布料的中間鋪了幾層漿布,這樣更加挺闊一些,在四周穿上5mm的珍珠,在小熊圖案的那一方塊兒別了一針蕾絲,最後再在提手外裹一圈蕾絲,我的手包就做好了。


    這個手包除了珍珠和刺繡加分,關鍵外形夠纖細精致。看著我做的手包,我忍不住自戀的想,我也就是入了演員這一行,如果我是個手藝人,做包賣包的話,其實也可以活的不錯。比如這個手包,用了的成本不到十塊錢,但如果買的話至少要用二十多塊以上。


    然後,我又就著材料做了一個月白色百蝶飛舞的刺繡手袋,和又一個珍珠黑的手包,然後扯了幾尺料子比較好的絲綢裁了倆個披肩。


    計劃往往趕不上變化,我原想著電影馬上就要上映了,我不去唱歌了,畢竟電影播出去,我大小也是個小明星,名人是非多。


    但我沒錢了,是真的沒了,因為想著電影上映時正好在過年前後,那會兒我下一個月的工資還沒有發,我便成趁現在有錢買了一件卡其色的經典長款風衣又訂做墨綠色的西服外套。


    所以現在我隻剩不到倆快大洋了,剩下的錢將將夠我吃飯打水。


    出門的時候碰到了房東太太,便給了她四分錢,讓她幫我打兩壺熱水。


    到了筆墨巷,我選擇在另一家樂器店外彈唱,老板很高興,聽我唱完一首歌,還給了我兩毛錢。


    喝水的當頭看到一個男生走過來,我細看是蔡夫維,畢竟他是那種在人群中就能第一眼看見的人。他今天穿了格子的西服看著還是蠻風流的。


    “好巧,來逛街嗎?”


    “啊,是啊。”他略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


    “你現在在這家唱歌嗎?”他略思考一下道。


    “是。”我說著繼續手裏的活,聽著吉他的音。


    “你是不是要準備唱歌啦?”


    “嗯嗯。”我感覺吉他放了幾天音有點不準,繼續把弦又擰緊了一些。


    我不知道蔡夫維什麽時候走的,等我中午閑下來時,他已經在店裏了。


    “韋蝶,你有什麽困難,你說出來,我一定會幫你。”麵前的男子似乎十分篤定我唱歌是因為有困難。


    我確實是有些困難,經濟困難,但我覺得這並不是什麽過不去的坎兒,不值當跟別人要幫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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