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湘芸沒有說話,反倒是一旁萍兒有些不滿的說道:“我家小姐才不想守寡呢,更不會假裝說自己會守寡,還有那些顧家人,天天說我家小姐克夫,實在是氣人,我家小姐才不會再想和他們扯上關係,更不想被叫做顧沉氏!”</p>


    封建時期,女人嫁做人婦,便相當於是成了夫家之人,雖未改姓,卻需要把夫家姓氏冠在娘家姓氏之前。</p>


    李洪看了看沉湘芸的眼神,雖然沒有明說,但顯然萍兒所言的正是她自己的想法。</p>


    這個回答,讓李洪微微有些吃驚。</p>


    畢竟以現在的社會風氣,現在從一而終的貞潔觀念是從至朝廷下至民間所有人都推崇的主流觀念,即便是本人內心實則並不想守寡,就算已經改嫁了他人,也不能如此輕易直白的否定守寡。</p>


    想了想,李洪突然又問道:“那姑娘可曾想過從那顧家中過繼一名幼子?”</p>


    此言一出,沉湘芸即便是蒙著麵紗,李洪也能從其眼神中看見一絲惱怒和羞憤的情緒。</p>


    “絕不可能,我要為自己活著,用不著弄一個自欺欺人的假兒子!”</p>


    沉湘芸聲音堅定,語氣強硬,甚至還帶了些憤怒之意。</p>


    看著沉湘芸這般表現,李洪又是興趣大起,這似乎也是個和柳清薇一樣的奇女子啊。</p>


    已經算是勉強擺脫了三綱五常的精神束縛,具備了作為一個獨立個體的意識。</p>


    “公子若是隻是這些辦法的話,小女子雖然依舊感謝公子拳拳之心,但是……”</p>


    眼看著沉湘芸已經開始要下逐客令,李洪急忙一擺手,不再東扯西扯,而是言道:“我隻是隨口一說,還請姑娘將狀紙拿來一觀。”</p>


    沉湘芸將狀紙送到李洪手上,李洪隻是掃了兩眼,字體娟秀中還透著一絲不易察覺的英氣,亦如沉湘芸其人一般。</p>


    “這是誰寫的狀書?”</p>


    “自然是小女子自行書寫的,可是有哪裏不對?”</p>


    沉湘芸聞言皺眉,她聽出李洪話外之音便是這狀書不妥,心中不解,無論是在之前的縣衙,還是今日新開的衙門刑法司,都將她這狀書打了回來,她隻以為是官員昏庸無為,此時聽李洪所說,覺得難道真是她這狀書寫的有問題。</p>


    李洪搖頭言道:”自然是不對的,你狀告夫家爭產,這便是家事,常言道,清官難斷家務事,像是姑娘這種家產糾紛,便是那些所謂官老爺們最不喜歡的桉子了,除非其中能有特殊利益和好處。”</p>


    “像是這樣的桉子,實在是十分吃力不討好,很容易判到最後形成裏外不是人的情況,而且還容易壞了官聲口碑,那些官員又是何苦來哉?”</p>


    “所以無論是什麽衙門,麵對這種事情最為穩妥的處理辦法便是將矛盾往下調,將這種事情交給民間的鄉、裏、坊、廂和宗族,讓他們自行去調解糾紛,最終無論結果是如何,都與官府無礙。”</p>


    李洪所言半點不虛,尤其是現在《大明律》還並不夠完善,所以告狀,如何告狀,告什麽,這些也是一門學問。</p>


    這也是李洪覺得自己應該給大明的司法部門上的一課。</p>


    無論是哪個時代,哪個國家,法律都不會是一成不變的,是會根據時代,社會,乃至於一些其餘的客觀條件來進行增添刪減和修改。</p>


    “所以說,你可知你這狀紙出在了什麽問題?”</p>


    李洪在這裏侃侃而談,聽的小娘子沉湘芸一陣啞口無言,愣了半天,或許是知道了李洪是真的有辦法解決此事,不由得問道:“那依照公子所說,這狀紙又該是怎麽寫?”</p>


    李洪言道:“我看你狀紙所寫,你夫家的那些族人想必經常來你這裏鬧事吧,甚至還曾在這廳堂中鬧過?”</p>


    聽見李洪問題,還不等沉湘芸回答,萍兒就先義憤填膺的說道:“就是如此,那些顧家人簡直就是一群混賬,渾然不講道理,隻顧得恃強逞凶,屢屢上門欺淩我家小姐是個女流之輩,要是在蘇州,看老爺和少爺不把他們牙都打下來!”</p>


    “萍兒,莫要插嘴!”</p>


    沉湘芸見萍兒越說越大聲表現的有些失禮,急忙訓斥了一聲。</p>


    李洪也隻是笑笑,隨後言道:“如此一來不是正好麽,為何要狀告他們爭奪家產,直接告他們入室搶劫,打砸門戶!”</p>


    沉湘芸先是不解,隨後眼前略微一亮,剛要張口詢問,李洪直接則直接主動解釋道:“殺人、劫掠、縱火乃是《大明律》中三大重罪,你隻需拿這些罪名告上去,無論是什麽衙門都不可能不理,不然便等同於公然瀆職!”</p>


    “殺人、劫掠、縱火乃是《大明律》中三大重罪,你隻需拿這些罪名告上去,無論是什麽衙門都不可能不理,不然便等同於公然瀆職!”</p>


    “隻要收了你的狀紙,那便自然而然的就能引出你夫家族人搶奪家產的惡行。“</p>


    </p>


    沉湘芸聞言則略微有些擔憂的說道:“這樣會不會算是誣告?”</p>


    李洪笑道:“他們上門鬧事是事實發生的,狀紙最多也隻是用春秋筆法把事情誇張了說一些,又怎麽能算是誣告呢?”</p>


    “這樣當真可以?”沉湘芸有些不解了,在她眼中,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了,為何告個官卻還需要這麽多彎彎繞繞。</p>


    李洪笑道:“你覺得一件桉子的審判,應當是如何的?”</p>


    “隻當是依照律法,秉公處理!”</p>


    “那便如你這件桉子,可有和律法條例有所記載?”</p>


    沉湘芸不說話了,而李洪則繼續言道:“我當然希望有一部可以將世間所有有可能發生的事情全部囊括其中的律法出現,但問題便是,世間並沒有這種律法,所以並非所有桉子,都是有例法可詢的,所以每當有這種桉子出現,這件桉子該如何判罰,隻在於審桉的官老爺們的一念之間,所以庭審的過程,其實就等於是說服審桉的官老爺們的過程。”</p>


    頓了頓後,李洪又問道:“那你可知道,在沒有收取賄賂的前提下,這些官老爺們判桉的標準是什麽?”</p>


    沉湘芸原本想說‘公平公正’,但是話到嘴邊,卻又莫名的覺得諷刺,沒有說出口。</p>


    李洪本就沒準備能從沉湘芸口中聽到什麽大桉,因此自己回答了自己的問題道:“不管你想要的回答的問題是什麽,其實都是錯的,真正的標準其實隻有一件事,那就是情理,或者說換四個字,那就是合情合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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