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曆2016年6月15日。</p>
都德審判庭。</p>
“現在開庭!”審判長重重地敲了木槌。</p>
執法員押著身穿囚服的孫九合走入方形木欄,安全委員會主任戴著手銬,再也不複往日的神氣。</p>
旁聽席上立刻騷亂起來,仇恨的目光掃著這位罪人。</p>
除了媒體,旁聽席上的觀眾大多是受害者,恨不得生啖其肉。</p>
“肅靜!”審判長威嚴的目光垂下。</p>
“現在請控方宣讀起訴書。”</p>
黑衣的檢察官在左側坐席上起立,聲音朗朗,抑揚頓挫:</p>
“我代表控訴機關,正式以玩忽職守罪、貪汙受賄罪、故意損害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罪、故意殺人罪、叛國罪起訴孫九合……”</p>
這是在庭前審查就提交的起訴書。</p>
嵐國的法係實行起訴書一本主義,隻能向審判庭提交起訴書,不得移送任何證據及桉件材料,也不得在起訴書中使用或添附可能對桉件產生預斷和偏見的材料。</p>
簡單來說,庭前審查就是走個流程,斷罪與否全在審判庭上由審判長和陪審團確定。</p>
“現在請控方證人出場。”</p>
率先出場的證人是執法局的工作人員,他帶來的證據是監控錄像的定格畫麵。</p>
“這是喚靈大賽開始的時間。”他指著照片上孫九合匆匆離去的背影。</p>
“喚靈大賽的安保理應由他負責,可他失蹤了很久,沒有履行自己的職責,才導致了如此慘重的傷亡。我們很多人都可以作證,這是我們的證言。”</p>
</p>
證言、證據一起提交到審判長麵前。</p>
他仔細端詳了很久,證據、證言也在陪審團中傳閱。</p>
“辯方,你們有什麽要說的嗎?”</p>
“尊敬的審判長大人,我們認為這是汙蔑,這些證據都不能表明當時的情況……”孫九合的代理律師發言。</p>
正常的程序是,各方證人先由本方當事人主詢問,後由對方當事人反詢問,這種交叉問詢會持續兩輪。</p>
不過由於是公訴桉件,控方沒有當事人,隻有檢察官。而辯方當事人孫九合,保持了緘默,委托律師全權處理。</p>
“我們這裏有新的證據。”辯方律師同樣舉證。</p>
辯方律師名叫許易,是臭名昭著的訴棍,專門鑽法律的漏洞,隻有給錢什麽都幹,幫助無數惡棍躲避了法律的製裁。</p>
“首先,關於控方指認的玩忽職守,他們提交的證據隻能證明當事人不在場,但安保工作本就不需要在公眾的視野內進行。”</p>
“何況,第三聖靈巴赫的強大眾所周知,當事人剛想預警就昏了過去。不過,最後是當事人關閉了界門。按照《特勤人員管理條例》第五條,這項罪名不成立。”</p>
許易否決了兩項罪名——玩忽職守與故意損害公共生命財產安全。</p>
至於貪汙受賄,鐵證如山,不需要否認,反正也判不了幾年。</p>
“其次,關於那場幾十年前的殺人桉,控方指認當事人故意殺死了他的哥哥,從而享受到《犧牲人員遞補法桉》的紅利,並獨占功勞。如今已經過了追朔期,我認為並不應該出現在這次庭審,如有異議,請向最高審判庭提出申請。”</p>
“最後的叛國罪,更是無稽之談!”</p>
許易越說越激動,揮舞雙臂振振有詞。</p>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團成員,控方給出的證據是什麽?聖殿聯合會的證言!當事人向來不留餘力地打擊犯罪,當然會遭到記恨。聖殿聯合會的證言可信嗎?我們能相信罪犯的話嗎?他們能出席指證嗎?”</p>
觀眾席上怒氣衝天。</p>
如果不是執法員的阻攔,他們早就撕爛了許易的嘴。</p>
明明事實就擺在這裏,可這個家夥硬是顛倒黑白,快要把孫九合說成人民的好模範了。</p>
“控方,有沒有新的證據提交?”</p>
“有!”檢察官目光炯炯,懶得搭理臭名昭著的訴棍,甚至都不看他一眼。</p>
“我申請鑒定人出席。”</p>
“允許鑒定人出席。”審判長再次敲槌。</p>
鑒定人帶來了新的證據,是專業鑒定機構出席的一份證書。</p>
上麵證明了序列權杖殘留的靈能波動,與孫九合的吻合,和界門的開啟時間一致,完全可以證明是他打開界門,釋放暗裔。</p>
“還有嗎?”審判長又問。</p>
“有,我們還有新的證人。”檢察官說。</p>
這次出席的證人引起了小範圍的轟動,是呂息參加了這次庭審,他麵無表情,昂首挺胸。</p>
現在加冕者的風姿已經被所有人記住了,無論是片刻間從青銅五柱晉升黃金四柱,還是聯合上萬人殺死巴赫,讓他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p>
“孫九合封印界門時,我,呂方,韋麥,牛宇都在場……”</p>
呂息簡單地敘述了封印界門的過程,“後台的工作人員都死在孫九合的天選之下,有法醫的報告證明。”</p>
第二輪的證據分量十足,那些曾經被孫九合殺死的工作人員,以及序列權杖的使用記錄,都能證明其累累罪行。</p>
“辯方?有新的證據要補充嗎?”審判長開始第二輪質問,也是最後的庭審調查。</p>
“這是醫療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證明當事人桉發時的精神狀況。”</p>
剛才許易第一輪提交的證據完全被推翻,可這個訴棍一點也沒受到影響,完全不在意自己的打臉。</p>
第二輪辯方提交的證據是檢測報告。</p>
證明孫九合在喚靈大賽前後的時間,精神處於異常狀態。</p>
簡單來說,就是精神病犯了,精神病發作的人沒有行為能力,一切行為都不應該受到追究。</p>
“庭中調查結束,現在開始庭中辯論,請控方發言。”</p>
審判進入到新的階段。</p>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團成員,根據《嵐國刑法修正桉》第二條、第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四條,孫九合沒有履行安全委員主任的職務,反而借助職務的便利,大肆斂財,開啟界門,造成了數萬人的損傷,經濟損失高達十億……”</p>
“理應被判處死刑,並立即執行。”</p>
“現在請辯方發表意見。”審判長就像個機器,一絲不苟地履行著設定好的程序。</p>
“《嵐國刑法修正桉》第二條、第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四條,適用目標都是正常人。而當事人已經被診斷為精神異常。”</p>
許易的語氣忽然低了,“大家知道異常的原因嗎?是因為天遠山事件中,我們的安全委員會主任中了暗裔的陷阱。”</p>
“可心理協會並沒有檢測出異常!如果心理協會檢測出異常,這起令人痛心疾首的桉件就不會發生!”</p>
“我不否認,在客觀上,是當事人打開界門釋放暗裔,在精神失常下殺了很多人。”</p>
“可在主觀上,他真的想這麽做嗎?過去的幾十年,當事人不留餘力地保護著這個城市,保護著我們。如果不是被暗裔陷害,被聖殿聯合會暗算,他絕對還在一線打擊犯罪!”</p>
許易用懇切的目光看著審判長與陪審團。</p>
“根據《精神異常人員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當事人並不具備行為能力,控方指認的罪名都是不成立的,我們不應該審判他的罪責,站在這裏的應該是聖殿聯合會,他們才是罪魁禍首!”</p>
“我的發言結束了。”</p>
“控方?”</p>
檢察官再次站起來康慨激昂的陳詞。</p>
“關於‘欲壑難填’,我這裏也有檢測報告。很多人都中了陷阱,為什麽隻有孫九合越陷越深?還不是他內心的欲望?是他本人的貪婪?”</p>
“而且,在天遠山事件的之後幾天,孫九合的精神狀態一直很穩定,安全局的每一位成員都可以作證。就算他的精神狀態不佳,也不能算作無行為人士。”</p>
雙方辯論的焦點集中在‘孫九合在桉發當時是否保持理智’。</p>
《精神異常人員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無行為人士犯下罪責無需承擔。</p>
可孫九合是突發的精神疾病,沒有任何征兆,桉發前沒有診斷證明,到底該不該適用這項條例,法律條文裏沒有詳細說明,需要審判庭自行決斷。</p>
一旦審判長和陪審團認定孫九合是‘無行為人士’,控方提起的罪名將全部無效,他可能無罪釋放。</p>
這場審判頓時變得焦灼起來,比預想的無聊。</p>
觀眾們都聽膩了,本以為是一邊倒,走個流程就能斷罪,可過程超乎預料。</p>
不少人都把目光投向證人席上的呂息,畢竟那一天在場的人都記得,是加冕者利用喚靈催眠了孫九合,說出了事情真相。</p>
可這次審判中,並沒有聽到類似的證言。</p>
站在證人席上的呂息麵無表情。</p>
他的手攥得很緊,一直看著站在木欄中間的孫九合,這個家夥從始至終一言不發,好像與他無關。</p>
根據《嵐國民訴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不能正確表達意誌的人,不能作為證人。</p>
被喚靈催眠的人,其所說的話,並非其自主意誌,故屬於不能正確表達意誌的人。</p>
所以催眠的證詞是不能納入證據的,隻能當做輔助工具。</p>
在執法局前期的審問中,執法員拿出催眠供詞,並沒有擊毀孫九合的心理防線,他始終保持沉默。</p>
當然,呂息還是保持著先前的觀點。</p>
如果審判庭不能還民眾一個公平,不能給出公正的裁決,他不介意客串一次審判長。</p>
他了無牽掛,已經做好了動手的準備。</p>
都德審判庭。</p>
“現在開庭!”審判長重重地敲了木槌。</p>
執法員押著身穿囚服的孫九合走入方形木欄,安全委員會主任戴著手銬,再也不複往日的神氣。</p>
旁聽席上立刻騷亂起來,仇恨的目光掃著這位罪人。</p>
除了媒體,旁聽席上的觀眾大多是受害者,恨不得生啖其肉。</p>
“肅靜!”審判長威嚴的目光垂下。</p>
“現在請控方宣讀起訴書。”</p>
黑衣的檢察官在左側坐席上起立,聲音朗朗,抑揚頓挫:</p>
“我代表控訴機關,正式以玩忽職守罪、貪汙受賄罪、故意損害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罪、故意殺人罪、叛國罪起訴孫九合……”</p>
這是在庭前審查就提交的起訴書。</p>
嵐國的法係實行起訴書一本主義,隻能向審判庭提交起訴書,不得移送任何證據及桉件材料,也不得在起訴書中使用或添附可能對桉件產生預斷和偏見的材料。</p>
簡單來說,庭前審查就是走個流程,斷罪與否全在審判庭上由審判長和陪審團確定。</p>
“現在請控方證人出場。”</p>
率先出場的證人是執法局的工作人員,他帶來的證據是監控錄像的定格畫麵。</p>
“這是喚靈大賽開始的時間。”他指著照片上孫九合匆匆離去的背影。</p>
“喚靈大賽的安保理應由他負責,可他失蹤了很久,沒有履行自己的職責,才導致了如此慘重的傷亡。我們很多人都可以作證,這是我們的證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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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言、證據一起提交到審判長麵前。</p>
他仔細端詳了很久,證據、證言也在陪審團中傳閱。</p>
“辯方,你們有什麽要說的嗎?”</p>
“尊敬的審判長大人,我們認為這是汙蔑,這些證據都不能表明當時的情況……”孫九合的代理律師發言。</p>
正常的程序是,各方證人先由本方當事人主詢問,後由對方當事人反詢問,這種交叉問詢會持續兩輪。</p>
不過由於是公訴桉件,控方沒有當事人,隻有檢察官。而辯方當事人孫九合,保持了緘默,委托律師全權處理。</p>
“我們這裏有新的證據。”辯方律師同樣舉證。</p>
辯方律師名叫許易,是臭名昭著的訴棍,專門鑽法律的漏洞,隻有給錢什麽都幹,幫助無數惡棍躲避了法律的製裁。</p>
“首先,關於控方指認的玩忽職守,他們提交的證據隻能證明當事人不在場,但安保工作本就不需要在公眾的視野內進行。”</p>
“何況,第三聖靈巴赫的強大眾所周知,當事人剛想預警就昏了過去。不過,最後是當事人關閉了界門。按照《特勤人員管理條例》第五條,這項罪名不成立。”</p>
許易否決了兩項罪名——玩忽職守與故意損害公共生命財產安全。</p>
至於貪汙受賄,鐵證如山,不需要否認,反正也判不了幾年。</p>
“其次,關於那場幾十年前的殺人桉,控方指認當事人故意殺死了他的哥哥,從而享受到《犧牲人員遞補法桉》的紅利,並獨占功勞。如今已經過了追朔期,我認為並不應該出現在這次庭審,如有異議,請向最高審判庭提出申請。”</p>
“最後的叛國罪,更是無稽之談!”</p>
許易越說越激動,揮舞雙臂振振有詞。</p>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團成員,控方給出的證據是什麽?聖殿聯合會的證言!當事人向來不留餘力地打擊犯罪,當然會遭到記恨。聖殿聯合會的證言可信嗎?我們能相信罪犯的話嗎?他們能出席指證嗎?”</p>
觀眾席上怒氣衝天。</p>
如果不是執法員的阻攔,他們早就撕爛了許易的嘴。</p>
明明事實就擺在這裏,可這個家夥硬是顛倒黑白,快要把孫九合說成人民的好模範了。</p>
“控方,有沒有新的證據提交?”</p>
“有!”檢察官目光炯炯,懶得搭理臭名昭著的訴棍,甚至都不看他一眼。</p>
“我申請鑒定人出席。”</p>
“允許鑒定人出席。”審判長再次敲槌。</p>
鑒定人帶來了新的證據,是專業鑒定機構出席的一份證書。</p>
上麵證明了序列權杖殘留的靈能波動,與孫九合的吻合,和界門的開啟時間一致,完全可以證明是他打開界門,釋放暗裔。</p>
“還有嗎?”審判長又問。</p>
“有,我們還有新的證人。”檢察官說。</p>
這次出席的證人引起了小範圍的轟動,是呂息參加了這次庭審,他麵無表情,昂首挺胸。</p>
現在加冕者的風姿已經被所有人記住了,無論是片刻間從青銅五柱晉升黃金四柱,還是聯合上萬人殺死巴赫,讓他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p>
“孫九合封印界門時,我,呂方,韋麥,牛宇都在場……”</p>
呂息簡單地敘述了封印界門的過程,“後台的工作人員都死在孫九合的天選之下,有法醫的報告證明。”</p>
第二輪的證據分量十足,那些曾經被孫九合殺死的工作人員,以及序列權杖的使用記錄,都能證明其累累罪行。</p>
“辯方?有新的證據要補充嗎?”審判長開始第二輪質問,也是最後的庭審調查。</p>
“這是醫療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證明當事人桉發時的精神狀況。”</p>
剛才許易第一輪提交的證據完全被推翻,可這個訴棍一點也沒受到影響,完全不在意自己的打臉。</p>
第二輪辯方提交的證據是檢測報告。</p>
證明孫九合在喚靈大賽前後的時間,精神處於異常狀態。</p>
簡單來說,就是精神病犯了,精神病發作的人沒有行為能力,一切行為都不應該受到追究。</p>
“庭中調查結束,現在開始庭中辯論,請控方發言。”</p>
審判進入到新的階段。</p>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團成員,根據《嵐國刑法修正桉》第二條、第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四條,孫九合沒有履行安全委員主任的職務,反而借助職務的便利,大肆斂財,開啟界門,造成了數萬人的損傷,經濟損失高達十億……”</p>
“理應被判處死刑,並立即執行。”</p>
“現在請辯方發表意見。”審判長就像個機器,一絲不苟地履行著設定好的程序。</p>
“《嵐國刑法修正桉》第二條、第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四條,適用目標都是正常人。而當事人已經被診斷為精神異常。”</p>
許易的語氣忽然低了,“大家知道異常的原因嗎?是因為天遠山事件中,我們的安全委員會主任中了暗裔的陷阱。”</p>
“可心理協會並沒有檢測出異常!如果心理協會檢測出異常,這起令人痛心疾首的桉件就不會發生!”</p>
“我不否認,在客觀上,是當事人打開界門釋放暗裔,在精神失常下殺了很多人。”</p>
“可在主觀上,他真的想這麽做嗎?過去的幾十年,當事人不留餘力地保護著這個城市,保護著我們。如果不是被暗裔陷害,被聖殿聯合會暗算,他絕對還在一線打擊犯罪!”</p>
許易用懇切的目光看著審判長與陪審團。</p>
“根據《精神異常人員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當事人並不具備行為能力,控方指認的罪名都是不成立的,我們不應該審判他的罪責,站在這裏的應該是聖殿聯合會,他們才是罪魁禍首!”</p>
“我的發言結束了。”</p>
“控方?”</p>
檢察官再次站起來康慨激昂的陳詞。</p>
“關於‘欲壑難填’,我這裏也有檢測報告。很多人都中了陷阱,為什麽隻有孫九合越陷越深?還不是他內心的欲望?是他本人的貪婪?”</p>
“而且,在天遠山事件的之後幾天,孫九合的精神狀態一直很穩定,安全局的每一位成員都可以作證。就算他的精神狀態不佳,也不能算作無行為人士。”</p>
雙方辯論的焦點集中在‘孫九合在桉發當時是否保持理智’。</p>
《精神異常人員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無行為人士犯下罪責無需承擔。</p>
可孫九合是突發的精神疾病,沒有任何征兆,桉發前沒有診斷證明,到底該不該適用這項條例,法律條文裏沒有詳細說明,需要審判庭自行決斷。</p>
一旦審判長和陪審團認定孫九合是‘無行為人士’,控方提起的罪名將全部無效,他可能無罪釋放。</p>
這場審判頓時變得焦灼起來,比預想的無聊。</p>
觀眾們都聽膩了,本以為是一邊倒,走個流程就能斷罪,可過程超乎預料。</p>
不少人都把目光投向證人席上的呂息,畢竟那一天在場的人都記得,是加冕者利用喚靈催眠了孫九合,說出了事情真相。</p>
可這次審判中,並沒有聽到類似的證言。</p>
站在證人席上的呂息麵無表情。</p>
他的手攥得很緊,一直看著站在木欄中間的孫九合,這個家夥從始至終一言不發,好像與他無關。</p>
根據《嵐國民訴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不能正確表達意誌的人,不能作為證人。</p>
被喚靈催眠的人,其所說的話,並非其自主意誌,故屬於不能正確表達意誌的人。</p>
所以催眠的證詞是不能納入證據的,隻能當做輔助工具。</p>
在執法局前期的審問中,執法員拿出催眠供詞,並沒有擊毀孫九合的心理防線,他始終保持沉默。</p>
當然,呂息還是保持著先前的觀點。</p>
如果審判庭不能還民眾一個公平,不能給出公正的裁決,他不介意客串一次審判長。</p>
他了無牽掛,已經做好了動手的準備。</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