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有些痛,說不出來
見鬼!他怎麽又上熱搜了 作者:臨江聽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占用消防通道,對於個人,不是才最高五百的罰款嗎?”</p>
龔浩到現在還記著之前用手機在網上查到的相關規定,心裏十分憋屈和憤怒。</p>
甚至懷疑對方是在故意搞他。</p>
“正常來說是這樣,不過那僅僅隻是針對占用消防通道,可你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了惡意阻擋,在消防隊的勸阻下,依舊執意不改,嚴重阻礙消防隊執行任務,已經完全符合拘留的標準了。”旁邊的民警十分無語地解釋道。</p>
“拘留?”</p>
龔浩一聽就懵了。</p>
他還以為去派出所,隻不過是去交個罰款,接受口頭教育就好,沒想到這麽嚴重。</p>
這跟他剛才查到的內容不一樣啊!</p>
根本就沒寫這些。</p>
在人群中圍觀的葉向陽看到龔浩懵圈的樣子,也是一陣無語。</p>
早就提醒過他了。</p>
他非不信。</p>
這下好了吧?</p>
按照龔浩的行為,被拘留的結果是跑不了了。</p>
就剛剛的那個視頻,已經把過程錄得一清二楚,都不用另外再進行調查取證了。</p>
“也不多,就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左右,哦,外加五百以下的罰款。”</p>
聽到民警的這句話,龔浩想死的心都有了。</p>
這還不多?</p>
一天他都不想進去。</p>
然而這件事也沒辦法由他選擇。</p>
“龔先生,這次的事故,我們公司可能沒辦法對你進行理賠了。”</p>
全麵了解事情發生的整個過程,保險公司來的查勘員當著幾位警察的麵,直接告訴了龔浩這個結果。</p>
“憑什麽?你說不賠就不賠了?”</p>
也顧不得警察在場,心裏本來就憋著火的龔浩直接對著保險人員開噴:“當初忽悠我買你們公司車險的時候,話說得那麽好聽,結果還不都是一個樣?果然天下烏鴉一般黑。”</p>
“就是,每次用到你們保險的時候,就各種找借口。這也不賠,那也不配,合著就光拿錢不辦事……”</p>
一聽保險不能進行理賠,徐丹丹心裏急了。</p>
剛才那輛大奔的慘樣,她已經見過。</p>
雖然她不太懂車,但也知道撞成那個樣子,自己維修起來肯定要花一大筆錢。</p>
這保險不就白買了嗎?</p>
“警官,我要舉報他們詐騙。”</p>
伸手一指,龔浩直接看向了旁邊的幾位民警。</p>
麵對他的舉動,民警們有些哭笑不得。</p>
而那兩個保險人員也是無奈。</p>
“龔先生,我們公司的所有理賠條款,都是建立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可你這明顯已經超出了我們的理賠範圍。”</p>
聽了對方的話,龔浩也不吭聲,直接看向身邊的民警,想看看他會怎麽處理。</p>
“據我了解,在這種情況下,保險確實有權拒絕理賠。”</p>
保險人員剛才的話沒問題,在龔浩違法的情況下拒絕理賠,也根本就構不成什麽詐騙,民警的這一番話,直接打掉了龔浩心裏的一絲希望。</p>
既然所有過程和細節都了解清楚,保險公司來人的也離開了。</p>
如果龔浩接下來還想繼續找他們公司理賠,那也是後麵的事情,反正他們這次的任務算是完成了。</p>
這時。</p>
蔡春紅帶著人走了過來。</p>
“肖隊長,他們就是這次家裏起火的住戶。”</p>
隨著蔡春紅的聲音落下,擔任這次出警執勤任務的負責人肖文斌,也就是之前下令撞車的那個,看到龔浩的時候,也是愣了愣。</p>
“是你?”</p>
顯然,肖文斌也認出了龔浩就是之前占用消防通道,並阻礙他們通行且被他們直接撞開車的那個車主。</p>
萬萬沒想到,著火的會是他們家。</p>
這不是巧了嗎?</p>
倒沒有多少幸災樂禍的意思,隻是覺得有些……嗯,造化弄人。</p>
誰能想到事情的轉折如此神奇。</p>
就在肖文斌認出了他的時候,龔浩也同樣認出了對方,瞬間有種無地自容的感覺。</p>
早已沒了之前理直氣壯的樣子。</p>
而旁邊的民警和還沒有離開的交警,在了解到阻礙消防隊救火和家裏著火的居然是同一個人,臉上的表情就精彩了。</p>
</p>
“跟我我們勘察災後現場,現在已經查明,起火原因應該是由於電瓶車的蓄電池在室內充電引起的火災,請問你們是不是把電瓶車的蓄電池拿到屋內充電了?”</p>
肖文斌看著龔浩和徐丹丹問道。</p>
徐丹丹聞言,有些難以相信地說道:“啊?怎麽會?我以前充了那麽多次……”</p>
“哎,我早就跟你們強調過多少次了,社區明令禁止電瓶車入室充電,更不要把電瓶車的電池帶回家充電,這樣容易引起火災,明明去年就在小區內給大家安了一批充電樁……”</p>
確認還真是由這個引起的火災,蔡春紅十分心累。</p>
明明她已經很盡心在為居民們服務了,可還是有些人不配合。</p>
“幸好這次並沒有出現人員傷亡和造成公私財產的重大損失,不然造成嚴重後果,你們可能就涉及失火罪了,就是你們自己家燒得有些嚴重……”</p>
肖文斌不無慶幸地說道。</p>
“啊?失火罪?”</p>
龔浩和徐丹丹都有些傻眼。</p>
“雖然造成火災是由於過失行為導致的,但如果客觀上實施了危害公共安全並造成嚴重後果的失火行為,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犯失火罪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p>
聽了肖文斌的解釋,龔浩和徐丹丹都有些後怕。</p>
情節輕的都要三年以下……</p>
還好被燒的是他們自己家。</p>
“不過徐女士,根據《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過失引起火災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嚴格來說,這次的情況並不輕,我們在調查取證後,會依法將桉件基本情況及相關證據材料一並移送至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繼續依法辦理。”</p>
“我也要進去?”</p>
剛剛有點慶幸的徐丹丹,在聽了肖文斌的話之後,心也涼了。</p>
“對了,等消防車的維修報價單出來後,等維修完成,我們會連同發票一起寄給你們,這方麵的費用需要你們進行支付。”</p>
“還得賠錢?”</p>
龔浩到現在還記著之前用手機在網上查到的相關規定,心裏十分憋屈和憤怒。</p>
甚至懷疑對方是在故意搞他。</p>
“正常來說是這樣,不過那僅僅隻是針對占用消防通道,可你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了惡意阻擋,在消防隊的勸阻下,依舊執意不改,嚴重阻礙消防隊執行任務,已經完全符合拘留的標準了。”旁邊的民警十分無語地解釋道。</p>
“拘留?”</p>
龔浩一聽就懵了。</p>
他還以為去派出所,隻不過是去交個罰款,接受口頭教育就好,沒想到這麽嚴重。</p>
這跟他剛才查到的內容不一樣啊!</p>
根本就沒寫這些。</p>
在人群中圍觀的葉向陽看到龔浩懵圈的樣子,也是一陣無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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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非不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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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龔浩的行為,被拘留的結果是跑不了了。</p>
就剛剛的那個視頻,已經把過程錄得一清二楚,都不用另外再進行調查取證了。</p>
“也不多,就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左右,哦,外加五百以下的罰款。”</p>
聽到民警的這句話,龔浩想死的心都有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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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他都不想進去。</p>
然而這件事也沒辦法由他選擇。</p>
“龔先生,這次的事故,我們公司可能沒辦法對你進行理賠了。”</p>
全麵了解事情發生的整個過程,保險公司來的查勘員當著幾位警察的麵,直接告訴了龔浩這個結果。</p>
“憑什麽?你說不賠就不賠了?”</p>
也顧不得警察在場,心裏本來就憋著火的龔浩直接對著保險人員開噴:“當初忽悠我買你們公司車險的時候,話說得那麽好聽,結果還不都是一個樣?果然天下烏鴉一般黑。”</p>
“就是,每次用到你們保險的時候,就各種找借口。這也不賠,那也不配,合著就光拿錢不辦事……”</p>
一聽保險不能進行理賠,徐丹丹心裏急了。</p>
剛才那輛大奔的慘樣,她已經見過。</p>
雖然她不太懂車,但也知道撞成那個樣子,自己維修起來肯定要花一大筆錢。</p>
這保險不就白買了嗎?</p>
“警官,我要舉報他們詐騙。”</p>
伸手一指,龔浩直接看向了旁邊的幾位民警。</p>
麵對他的舉動,民警們有些哭笑不得。</p>
而那兩個保險人員也是無奈。</p>
“龔先生,我們公司的所有理賠條款,都是建立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可你這明顯已經超出了我們的理賠範圍。”</p>
聽了對方的話,龔浩也不吭聲,直接看向身邊的民警,想看看他會怎麽處理。</p>
“據我了解,在這種情況下,保險確實有權拒絕理賠。”</p>
保險人員剛才的話沒問題,在龔浩違法的情況下拒絕理賠,也根本就構不成什麽詐騙,民警的這一番話,直接打掉了龔浩心裏的一絲希望。</p>
既然所有過程和細節都了解清楚,保險公司來人的也離開了。</p>
如果龔浩接下來還想繼續找他們公司理賠,那也是後麵的事情,反正他們這次的任務算是完成了。</p>
這時。</p>
蔡春紅帶著人走了過來。</p>
“肖隊長,他們就是這次家裏起火的住戶。”</p>
隨著蔡春紅的聲音落下,擔任這次出警執勤任務的負責人肖文斌,也就是之前下令撞車的那個,看到龔浩的時候,也是愣了愣。</p>
“是你?”</p>
顯然,肖文斌也認出了龔浩就是之前占用消防通道,並阻礙他們通行且被他們直接撞開車的那個車主。</p>
萬萬沒想到,著火的會是他們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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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沒有多少幸災樂禍的意思,隻是覺得有些……嗯,造化弄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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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肖文斌認出了他的時候,龔浩也同樣認出了對方,瞬間有種無地自容的感覺。</p>
早已沒了之前理直氣壯的樣子。</p>
而旁邊的民警和還沒有離開的交警,在了解到阻礙消防隊救火和家裏著火的居然是同一個人,臉上的表情就精彩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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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我們勘察災後現場,現在已經查明,起火原因應該是由於電瓶車的蓄電池在室內充電引起的火災,請問你們是不是把電瓶車的蓄電池拿到屋內充電了?”</p>
肖文斌看著龔浩和徐丹丹問道。</p>
徐丹丹聞言,有些難以相信地說道:“啊?怎麽會?我以前充了那麽多次……”</p>
“哎,我早就跟你們強調過多少次了,社區明令禁止電瓶車入室充電,更不要把電瓶車的電池帶回家充電,這樣容易引起火災,明明去年就在小區內給大家安了一批充電樁……”</p>
確認還真是由這個引起的火災,蔡春紅十分心累。</p>
明明她已經很盡心在為居民們服務了,可還是有些人不配合。</p>
“幸好這次並沒有出現人員傷亡和造成公私財產的重大損失,不然造成嚴重後果,你們可能就涉及失火罪了,就是你們自己家燒得有些嚴重……”</p>
肖文斌不無慶幸地說道。</p>
“啊?失火罪?”</p>
龔浩和徐丹丹都有些傻眼。</p>
“雖然造成火災是由於過失行為導致的,但如果客觀上實施了危害公共安全並造成嚴重後果的失火行為,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犯失火罪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p>
聽了肖文斌的解釋,龔浩和徐丹丹都有些後怕。</p>
情節輕的都要三年以下……</p>
還好被燒的是他們自己家。</p>
“不過徐女士,根據《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過失引起火災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嚴格來說,這次的情況並不輕,我們在調查取證後,會依法將桉件基本情況及相關證據材料一並移送至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繼續依法辦理。”</p>
“我也要進去?”</p>
剛剛有點慶幸的徐丹丹,在聽了肖文斌的話之後,心也涼了。</p>
“對了,等消防車的維修報價單出來後,等維修完成,我們會連同發票一起寄給你們,這方麵的費用需要你們進行支付。”</p>
“還得賠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