燭火之光怎麽能與日月相媲美?


    我是一個很沉悶的人,不善於溝通,不善於表達,總之,好像是當下最吃不開的一種性格。過於謹小慎微,太在乎別人眼中的自己是否完美,生怕做出什麽不合適的事,從而給他人帶來困擾,給自己帶來指責。我記得有看過一篇文章,是批判完美主義者的。完美主義者他們凡事思索的太多,反而會破壞了事情的初衷,把一件簡單的事弄得複雜。我就有一點完美主義,總想讓自己的形象盡善盡美,導致的結果是畏首畏尾,朋友說這不是追求完美,這是太過自卑。這種定義似乎也片麵,我不覺的自己那麽卑微,很多時候我會為自己的創意和小聰明沾沾自喜,我時常認為,假如發揮了我的創造力和聰明才智,這個世界會變得五彩繽紛,整個世界會變得更有趣——有這種狂妄想法的人,又怎麽能說他是太過自卑?


    突然有那麽一天,我若有所思:這個世界,似乎沒有那麽完美,那些豐功偉績也並不是傳說中的高不可攀,或許世界的本質就是平凡的。我總是過於的自謙,把自己想得一無是處,這個世界又把已經存在的事情說得過於誇張和完美。


    見過多少藝術家的創作被稱作“鬼斧神工”,而在非專業的眼睛裏,雖覺得好看卻又在心底說一句“不過如此”;看過多少高樓大廈被稱作“匠心獨運”,而在自己眼中,非但不覺得厲害,甚至覺得滑稽;好聽的歌喉那麽多,唯獨這個人被冠以“天籟之音”;好看的文章那麽多,唯獨這麽一個人被稱作“鬼才”……


    太多太多的例子表明,是宣傳的力度太大,評價太高,眾人的吹捧,把一件略高於平庸之事,放上了神壇,讓我這樣思想愚鈍的人,像跪拜神明一樣虔誠,隻敢遠觀不敢認真看到事情的本質。所以,我用心寫了字,卻告訴自己,永遠不可能成為書法家,留著自己觀賞吧,別拿出去貽笑大方;我用心畫了畫,卻不敢說這一筆包含了神韻,那個色彩傾注了靈魂,即使自己感動,依舊稱作信手塗鴉……


    我到底有什麽本事呢?沒有吧。我就是我,平凡的自己。在為數不多的朋友裏,為平凡的小事發表個人不成熟的意見,被當做智者明白人,朋友說“你去多寫一些東西吧,雖然很多時候狗屁不通,但是偶爾也有幾句通俗版的至理名言,總會有人喜歡的。”於是,我頗感欣慰,因為我突然發現,原來那個略顯卑微的自我,那個過於謹慎生活的自己,其實是多麽渴望得到認可。


    人說是金子總會發光,我不相信這句話已經很久了,不是不相信金子它不發光,而是不相信自己是金子。我還是低調的把自己當做燭火吧,我燃燒著自己,發著自己獨有的光芒。在這個世界上,光芒萬丈的時候,我被掩埋,消失在芸芸眾生中,但是,夜晚總會降臨,我的作用不是為了給光明添上多少亮度,而是把我所能處理的黑暗,貢獻給怕黑的人。這樣就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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