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想寫這章。但覺得還是說明下會比較好。


    第一,想棄書的話直接棄就行了,我從來不刪帖——因為我懶而且也不想去刪別人的評論,你有你的自由,我也有我寫作的自由!


    但真沒必要說了一堆話,然後神轉折來句我棄了。因為真的很嗝心人的!


    第二:我寫這本書不是為了賺錢,講真,基於現在的收藏,未必賺得了多少錢。而我每天都花了很多業餘時間寫。


    我從來沒求過打賞啊訂閱啊之類的。覺得自己喜歡的合口味的,自然會支持我,不喜歡的不支持就是了,沒必要說得好像我沒有了某些人的訂閱就好像活不了一樣似的。


    哦天,我到現在還沒收過一分錢呢!難道我已經死了??


    第三:本書一早定位於輕鬆+爆笑+小暗黑


    或許覺得主角很白癡。


    或許覺得主角的行為很傻很天真:有能力了不直接殺掉,而是拐彎抹角的做出些無意義的舉動。


    或許覺得主角怎麽老是對美女很容忍:


    當你們在質疑主角如何如何的時候,但很多人卻沒去思考過我寫的是基於現實中的真實例子而加工的。


    當覺得主角真傻——幹嘛在浣熊市不跳河逃走,那是你把保護傘想得太傻,都封鎖了,難道他們會留下這個漏洞,你都能想到了,浣熊市那麽多逃難的人會想不到?


    而且我很早就說過:我沒有去神話我小說中的主角,他有缺點,愛思考卻考慮不周,喜歡美女(本就是宅男,一開篇就已經說過他裝b想泡妞了)。


    因為你未必能做得比主角更好,而你覺得你做得比他好,不過是因為你處於上帝視覺罷了。


    難道穿越過去了就敢跑去蜂巢對懟喪屍?嗬嗬,我真不太信!


    難道你一個人類看見不順眼的就大殺特殺,殺人你真下得了手??


    難道跑到倚天了,對美女一點想法都沒有?好吧,我有點信,畢竟有些人不喜歡女的。


    我很讚同一句話:“在現實世界中是個吊絲的,縱使穿越到其他位麵了,依舊還是個吊絲。現實中有多失敗,去到那裏了就瞬間變成超人能夠吊打全世界?”


    或許正如某位讀者說得,可能是我把他寫得太過真實了,而顯得不真實!


    但我無所謂啦,畢竟是我在寫書。我隻會按照自己的想法寫。


    所以以後我隻會在q群解答書友的問題,論壇我是不會再看了。沒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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