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出生的孩子們到了十歲便出現六性屬性之一:金、木、水、火、土與罕見的風。其屬性可由發根的顏色觀測到,金則金,木則綠,水為藍,火為紅,土為黃,風為銀。或是觀測其擅長的事物與何屬性相關。
江老頭在初見嬰兒之時就已定下了那個字:緋。那鮮血浸染的發絲如天生一般,像是暗夜中紅霞,讓老頭過目難忘。孩子名為緋孑,意為紅火,又意並非孤單一人。
本應十歲才出現的屬性,為什麽才兩歲的緋孑就已發根帶紅,江老頭認為這是大難不死被提早激發出的潛能。此後凡是起灶,江老頭都會讓緋孑學著生火添火,盡量多的接觸火源。
“爺爺,什麽時候帶我去雨集城啊,我已經5歲了,不會麻煩爺爺背著我的。”緋孑從沒去過大的城鎮裏,小村子倒是在江老頭背上兜兜轉轉過好幾個,但大多數時候都是呆在溪邊小屋附近。聽著別的村子裏的小孩高高興興講著大城鎮的趣事,心癢癢的很。
“孑兒真的真的真的很想去城裏看看,爺爺答應過等我到了5歲就帶我去的。”
老頭想想,雖然衣食不愁,但孩子終究會長大,會走出這小木屋。既然孩子已到了懂事的年紀,帶著去大城鎮見見世麵也是理所當然。“行,帶你出去玩玩,就當是孑兒這麽乖的獎勵。”
“那,我們明天就去!”
“哈哈哈,孑兒說明天,就明天!”
緋孑高興得在屋裏直轉圈,這邊搗鼓搗鼓,那邊搗鼓搗鼓,把自己的小背囊塞得滿滿後,便美滋滋地睡了過去。
時隔兩日,輾轉了三趟馬車,傍晚時分終於到達雨集城,望著衣著破舊的緋孑,江老頭打算先給孩子買些新衣服再找地方解決晚餐。
商街左拐一個小巷,有家不起眼的服裝店,雖款式有些老舊,但價格便宜,江老頭手頭上沒多少大錢,就打算在這家店給緋孑隨便買一件好點的。
“請問您老要給誰買衣服呢?”老板問道。
“喏,給這孩子買件新衣服,你看什麽樣的合適。”江老頭輕輕拍了拍緋孑的頭。
“喲,這孩子長得這麽俊,穿著這身髒衣服都浪費了,要不您看看這黑褂棉衣,搭上紮腿的黃麻褲,方便又好看,您說怎麽樣?”
“嗯……有紅綢裙子嗎?”江老頭摸了摸下巴說道。
“裙子?可……”
“孑兒是女孩子噢。”緋孑看著一臉疑惑的老板應道。“但我不想穿裙子,那個跑起來不方便又不暖和,還是褲子好。”
自緋孑能下地走路以來,江老頭便帶著她撈魚打獵摘果子,並沒有因為是女孩就叫她賢淑文靜,而是當小男孩一般養活。等緋孑長大了點也有試過給她穿裙子,但那孩子跑跑就被絆倒,於是還是換回了褲子。頭發也是,老頭嫌洗著麻煩,便一直給她剪著參差不齊的短發。小緋孑並不在意這些,她隻對水裏的哪種魚好吃和怎樣才能獵到小鹿感興趣。
最後,江老頭還是買下了老板一開始推薦的那套衣服,肚子早就開始咕嚕叫的緋孑一直催促老頭去吃飯。
在找館子的路上,緋孑好奇的看著一些背著大行囊帶著武器,看起來有點危險的路人,他們三五成群,有的談笑風生,有的神情落寞灰頭土臉。他們身上的氣息不同與常人,這讓緋孑很是新奇。
“我從沒見過那些人,他們是幹什麽的啊爺爺?”緋孑啃著豬肘子問道。
這紅燒豬肘子顯然沒有那些人的身份來的有吸引力,好不容易來城裏吃飯,本來小孑兒想點個沒吃過的菜,誰知來的太遲,大葷大肉的菜都賣完了,隻剩下這肘子和一些緋孑常吃的菜式。雖說是吃過,但這油汁的色澤,這濃厚的茴蜜的香味,這有嚼勁又不肥膩的厚皮兒,是自家獵的野豬拿火上幹烤所不能比及的。
爺孫兩狼吞虎咽了好久才開始了對話。“那是狩獵人。”
“狩獵人?……是專門獵動物的人?”緋孑歪了歪頭問道。
“不,他們是以險為生的人。”江老頭猛灌了一口茶水。“他們會去一些鮮有人去的地方,處理一些危險的事,然後拿到報酬。狩獵人隻是從以前就傳下來的稱呼罷了。”
“那為什麽我覺得他們的氛圍與別人不同呢?”
“是因為他們的屬性強度比一般人高,對周圍的影響要大,雖等到16歲便能注冊,但隻有體內屬性強度達到一定的標準才能成為一名狩獵人。”
“就是很厲害的意思咯?能去好多好多地方,見常人不曾見過的事物?”
“沒錯,但每一次的冒險,總會伴隨著生命的危險,一個不小心就沒了小命。”江老頭臉上一閃而過的落寞緋孑並沒發現,老頭知道好奇心重的緋孑有了小心思,但他還是想讓這孩子當個普通人安安穩穩過日子。
“唔,孑兒雖然喜歡冒險,但更喜歡爺爺,孑兒陪著爺爺就夠了!”
江老頭沒想到緋孑會這麽說,自是欣慰,“哈哈哈好,就陪著爺爺撈撈魚獵小鹿!”
此時的江老頭不曾想過不能陪伴緋孑到成年,到結婚生子。可人算不如天算,就算是晚年依舊身強體壯的江老頭也抵抗不了命運。
時光如梭,十歲的緋孑頭上已長出緋紅的小絨毛,不細看倒是發覺不出。同先前一樣,今天也是跟著江老頭外出打獵,隻不過今天比平時多走了幾個時辰,江老頭想著今天獵頭大點的毛色好看的花斑鹿給孑兒做件皮襯。
“爺爺!,你看前麵的樹後麵!”緋孑似乎發現了獵物。
“你在這瞄著,爺爺去旁邊一點,若是我的箭射偏了,你便補射。”
“好,”緋孑慢慢拉弓,等著江老頭的第一箭,突然一陣悉悉索索的聲音讓緋孑有種不好的預感,她望向江老頭的位置。
“爺爺小心!”一條鬃毛狼張著滿嘴獠牙的大口騰空向老頭撲去,緋孑下意識的把拉滿的弓向狼頭瞄準。
“啊。”老頭一聲大叫,在狼中箭前,老頭的小腿已被狼牙死死咬住,隨後那匹鬃毛狼便中箭死亡。
緋孑快步跑到老頭身邊,老頭提起庫管,血肉模糊的腿上四處深深的牙洞正往外冒血,緋孑割下衣擺的布纏在傷處,扶起老頭,“爺爺快回去,得快點找醫師治療。”
緋孑搭著一瘸一拐的江老頭走了兩個時辰找到了一個小屋,小屋主人答應讓他們進屋療傷,但需要找專業的醫師處理傷口。緋孑將老頭拜托給了屋主便風急火燎地跑向鄰近的小村。
等到夜色即將來臨的時候,緋孑才帶回氣喘籲籲的老醫師。
醫師仔細的查看著老頭的症狀,老頭臉色蒼白,嘴唇稍稍發紫,氣息渾亂,傷口處皮肉連著布條,出血量雖不大,但整條小腿發青發紫。
“唉,來不及了。”醫師搖了搖頭。
“什麽意思?怎麽來不及了?”緋孑看著老醫師,聲音微微顫抖,握著老頭的手也顫抖了起來。
“咬傷倒不致命,致命的是他傷口處沾了毒。”
“毒?”
“應該是你們出深林的路上蹭上了孟邑蛇草,猛毒的孟邑蛇有時會吃些蛇草清理一下入肚不能消化的雜物,若傷口碰到了沾染了蛇毒液的蛇草,毒液便與血相融,如不及時處理排毒,最多半日毒發全身而亡。”
“怎麽會,就這樣?,就因為恰恰好碰到了帶毒液的蛇草我爺爺就要死了?”
“隻能說,天命如此,如若再早兩三個時辰說不定還有救。唉,孩子,乘他還有意識,好好道別吧。”醫師起身,將位置讓給緋孑。
緋孑本還處於懵圈兒的狀態,突然江老頭痛苦的呻吟聲停了下來。
“爺爺,爺爺,爺爺你別睡啊。”緋孑將老頭的手緊緊揣在手上,眼眶濕潤泛紅呼喚著。
江老頭微微睜開眼睛,吃力地擠出了幾個字,“孑……兒……”
“孑兒在這,孑兒一直在這。”緋孑輕輕拂開了老頭額頭上的白發。
“聽……著……我,是在天災那天。。撿到你的。”老頭虛弱的說著曾不忍說出口的話。“等你長大了……去燎……和裕州看看……說不定……還能找到你的家人。”
其實緋孑早已知曉自己可能並非江老頭的親孫女,問起父母,江老頭隻說去了很遠很遠的地方。問起小時候包裹自己留下的獸皮和絨布,江老頭隻說是從行商人那裏換來的,但緋孑從未在淵國的各種商鋪裏見過同樣的。
緋孑也不像老頭和鄰村的孩子們那樣擅長捕魚,在水中遊動自如。遊水是學了好久才能勉強遊到小河對岸,並不是緋孑笨,如果比跑步,比射箭,同齡的孩子絕沒人能勝過她。
所以如今聽到老頭親口說出來,緋孑並不驚訝。
“爺爺……希望你能平平安安的,但你若下定決心……出去闖蕩。將爺爺床底長木箱裏……那支三叉戟拿去,……找雨集武器鋪……的薑漣老頭,賣了……能換幾年的糧食吧,”
老頭稍稍停頓後繼續說道:“這麽早……就丟下你……對不起啊孩子……”
“沒有對不起這回事!爺爺養我我感謝還來不及,我連恩都沒報,又怎能聽爺爺說對不起。”
緋孑早已淚流如雨,如果不纏著爺爺獵鹿,如果做個乖巧文靜的女孩子會不會就不會發生這種事,她此時心如刀絞後悔萬分。
“嗬嗬……才短短十年,不夠活啊!”說罷,江老頭的手便軟了下來,眼角的淚還在流,可心髒卻不再跳動。
江老頭在初見嬰兒之時就已定下了那個字:緋。那鮮血浸染的發絲如天生一般,像是暗夜中紅霞,讓老頭過目難忘。孩子名為緋孑,意為紅火,又意並非孤單一人。
本應十歲才出現的屬性,為什麽才兩歲的緋孑就已發根帶紅,江老頭認為這是大難不死被提早激發出的潛能。此後凡是起灶,江老頭都會讓緋孑學著生火添火,盡量多的接觸火源。
“爺爺,什麽時候帶我去雨集城啊,我已經5歲了,不會麻煩爺爺背著我的。”緋孑從沒去過大的城鎮裏,小村子倒是在江老頭背上兜兜轉轉過好幾個,但大多數時候都是呆在溪邊小屋附近。聽著別的村子裏的小孩高高興興講著大城鎮的趣事,心癢癢的很。
“孑兒真的真的真的很想去城裏看看,爺爺答應過等我到了5歲就帶我去的。”
老頭想想,雖然衣食不愁,但孩子終究會長大,會走出這小木屋。既然孩子已到了懂事的年紀,帶著去大城鎮見見世麵也是理所當然。“行,帶你出去玩玩,就當是孑兒這麽乖的獎勵。”
“那,我們明天就去!”
“哈哈哈,孑兒說明天,就明天!”
緋孑高興得在屋裏直轉圈,這邊搗鼓搗鼓,那邊搗鼓搗鼓,把自己的小背囊塞得滿滿後,便美滋滋地睡了過去。
時隔兩日,輾轉了三趟馬車,傍晚時分終於到達雨集城,望著衣著破舊的緋孑,江老頭打算先給孩子買些新衣服再找地方解決晚餐。
商街左拐一個小巷,有家不起眼的服裝店,雖款式有些老舊,但價格便宜,江老頭手頭上沒多少大錢,就打算在這家店給緋孑隨便買一件好點的。
“請問您老要給誰買衣服呢?”老板問道。
“喏,給這孩子買件新衣服,你看什麽樣的合適。”江老頭輕輕拍了拍緋孑的頭。
“喲,這孩子長得這麽俊,穿著這身髒衣服都浪費了,要不您看看這黑褂棉衣,搭上紮腿的黃麻褲,方便又好看,您說怎麽樣?”
“嗯……有紅綢裙子嗎?”江老頭摸了摸下巴說道。
“裙子?可……”
“孑兒是女孩子噢。”緋孑看著一臉疑惑的老板應道。“但我不想穿裙子,那個跑起來不方便又不暖和,還是褲子好。”
自緋孑能下地走路以來,江老頭便帶著她撈魚打獵摘果子,並沒有因為是女孩就叫她賢淑文靜,而是當小男孩一般養活。等緋孑長大了點也有試過給她穿裙子,但那孩子跑跑就被絆倒,於是還是換回了褲子。頭發也是,老頭嫌洗著麻煩,便一直給她剪著參差不齊的短發。小緋孑並不在意這些,她隻對水裏的哪種魚好吃和怎樣才能獵到小鹿感興趣。
最後,江老頭還是買下了老板一開始推薦的那套衣服,肚子早就開始咕嚕叫的緋孑一直催促老頭去吃飯。
在找館子的路上,緋孑好奇的看著一些背著大行囊帶著武器,看起來有點危險的路人,他們三五成群,有的談笑風生,有的神情落寞灰頭土臉。他們身上的氣息不同與常人,這讓緋孑很是新奇。
“我從沒見過那些人,他們是幹什麽的啊爺爺?”緋孑啃著豬肘子問道。
這紅燒豬肘子顯然沒有那些人的身份來的有吸引力,好不容易來城裏吃飯,本來小孑兒想點個沒吃過的菜,誰知來的太遲,大葷大肉的菜都賣完了,隻剩下這肘子和一些緋孑常吃的菜式。雖說是吃過,但這油汁的色澤,這濃厚的茴蜜的香味,這有嚼勁又不肥膩的厚皮兒,是自家獵的野豬拿火上幹烤所不能比及的。
爺孫兩狼吞虎咽了好久才開始了對話。“那是狩獵人。”
“狩獵人?……是專門獵動物的人?”緋孑歪了歪頭問道。
“不,他們是以險為生的人。”江老頭猛灌了一口茶水。“他們會去一些鮮有人去的地方,處理一些危險的事,然後拿到報酬。狩獵人隻是從以前就傳下來的稱呼罷了。”
“那為什麽我覺得他們的氛圍與別人不同呢?”
“是因為他們的屬性強度比一般人高,對周圍的影響要大,雖等到16歲便能注冊,但隻有體內屬性強度達到一定的標準才能成為一名狩獵人。”
“就是很厲害的意思咯?能去好多好多地方,見常人不曾見過的事物?”
“沒錯,但每一次的冒險,總會伴隨著生命的危險,一個不小心就沒了小命。”江老頭臉上一閃而過的落寞緋孑並沒發現,老頭知道好奇心重的緋孑有了小心思,但他還是想讓這孩子當個普通人安安穩穩過日子。
“唔,孑兒雖然喜歡冒險,但更喜歡爺爺,孑兒陪著爺爺就夠了!”
江老頭沒想到緋孑會這麽說,自是欣慰,“哈哈哈好,就陪著爺爺撈撈魚獵小鹿!”
此時的江老頭不曾想過不能陪伴緋孑到成年,到結婚生子。可人算不如天算,就算是晚年依舊身強體壯的江老頭也抵抗不了命運。
時光如梭,十歲的緋孑頭上已長出緋紅的小絨毛,不細看倒是發覺不出。同先前一樣,今天也是跟著江老頭外出打獵,隻不過今天比平時多走了幾個時辰,江老頭想著今天獵頭大點的毛色好看的花斑鹿給孑兒做件皮襯。
“爺爺!,你看前麵的樹後麵!”緋孑似乎發現了獵物。
“你在這瞄著,爺爺去旁邊一點,若是我的箭射偏了,你便補射。”
“好,”緋孑慢慢拉弓,等著江老頭的第一箭,突然一陣悉悉索索的聲音讓緋孑有種不好的預感,她望向江老頭的位置。
“爺爺小心!”一條鬃毛狼張著滿嘴獠牙的大口騰空向老頭撲去,緋孑下意識的把拉滿的弓向狼頭瞄準。
“啊。”老頭一聲大叫,在狼中箭前,老頭的小腿已被狼牙死死咬住,隨後那匹鬃毛狼便中箭死亡。
緋孑快步跑到老頭身邊,老頭提起庫管,血肉模糊的腿上四處深深的牙洞正往外冒血,緋孑割下衣擺的布纏在傷處,扶起老頭,“爺爺快回去,得快點找醫師治療。”
緋孑搭著一瘸一拐的江老頭走了兩個時辰找到了一個小屋,小屋主人答應讓他們進屋療傷,但需要找專業的醫師處理傷口。緋孑將老頭拜托給了屋主便風急火燎地跑向鄰近的小村。
等到夜色即將來臨的時候,緋孑才帶回氣喘籲籲的老醫師。
醫師仔細的查看著老頭的症狀,老頭臉色蒼白,嘴唇稍稍發紫,氣息渾亂,傷口處皮肉連著布條,出血量雖不大,但整條小腿發青發紫。
“唉,來不及了。”醫師搖了搖頭。
“什麽意思?怎麽來不及了?”緋孑看著老醫師,聲音微微顫抖,握著老頭的手也顫抖了起來。
“咬傷倒不致命,致命的是他傷口處沾了毒。”
“毒?”
“應該是你們出深林的路上蹭上了孟邑蛇草,猛毒的孟邑蛇有時會吃些蛇草清理一下入肚不能消化的雜物,若傷口碰到了沾染了蛇毒液的蛇草,毒液便與血相融,如不及時處理排毒,最多半日毒發全身而亡。”
“怎麽會,就這樣?,就因為恰恰好碰到了帶毒液的蛇草我爺爺就要死了?”
“隻能說,天命如此,如若再早兩三個時辰說不定還有救。唉,孩子,乘他還有意識,好好道別吧。”醫師起身,將位置讓給緋孑。
緋孑本還處於懵圈兒的狀態,突然江老頭痛苦的呻吟聲停了下來。
“爺爺,爺爺,爺爺你別睡啊。”緋孑將老頭的手緊緊揣在手上,眼眶濕潤泛紅呼喚著。
江老頭微微睜開眼睛,吃力地擠出了幾個字,“孑……兒……”
“孑兒在這,孑兒一直在這。”緋孑輕輕拂開了老頭額頭上的白發。
“聽……著……我,是在天災那天。。撿到你的。”老頭虛弱的說著曾不忍說出口的話。“等你長大了……去燎……和裕州看看……說不定……還能找到你的家人。”
其實緋孑早已知曉自己可能並非江老頭的親孫女,問起父母,江老頭隻說去了很遠很遠的地方。問起小時候包裹自己留下的獸皮和絨布,江老頭隻說是從行商人那裏換來的,但緋孑從未在淵國的各種商鋪裏見過同樣的。
緋孑也不像老頭和鄰村的孩子們那樣擅長捕魚,在水中遊動自如。遊水是學了好久才能勉強遊到小河對岸,並不是緋孑笨,如果比跑步,比射箭,同齡的孩子絕沒人能勝過她。
所以如今聽到老頭親口說出來,緋孑並不驚訝。
“爺爺……希望你能平平安安的,但你若下定決心……出去闖蕩。將爺爺床底長木箱裏……那支三叉戟拿去,……找雨集武器鋪……的薑漣老頭,賣了……能換幾年的糧食吧,”
老頭稍稍停頓後繼續說道:“這麽早……就丟下你……對不起啊孩子……”
“沒有對不起這回事!爺爺養我我感謝還來不及,我連恩都沒報,又怎能聽爺爺說對不起。”
緋孑早已淚流如雨,如果不纏著爺爺獵鹿,如果做個乖巧文靜的女孩子會不會就不會發生這種事,她此時心如刀絞後悔萬分。
“嗬嗬……才短短十年,不夠活啊!”說罷,江老頭的手便軟了下來,眼角的淚還在流,可心髒卻不再跳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