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回林子裏!”陳劍秋以最快的速度向樹林跑去。</p>


    又是一聲槍響,他一個縱越向前,再接了一個翻滾,滾進了林子裏。</p>


    陳劍秋爬了起來,摸了摸身體上下,發現自己幸運地沒有中彈,才背靠著樹幹向外觀察。</p>


    其他的三個人也進了林子。</p>


    “是夏普思1874,大五零口徑,她這是想要你粉碎碎骨啊。”亞當背靠著樹幹,意味深長地說道,“這娘們太記仇了。”</p>


    他光是憑著槍聲就判斷出了槍的型號,當然他在說誰陳劍秋也明白。</p>


    女人真是惹不起,不就是撕了她一角裙子麽。</p>


    “在那邊!”飛鳥指著俯衝而下的玉米,它正在向下麵的目標發起攻擊。</p>


    “遭了,這傻鳥沒死過。”</p>


    陳劍秋暗叫一聲不好,玉米現在是他的一號偵察兵,要是這麽死在這女人手上,那真的太可惜了。</p>


    果然,那個女人的槍響了,不過這次是應該是手槍。</p>


    開槍的時候玉米已經降到離地麵很近,從陳劍秋的角度看不見它的蹤影。</p>


    別出事!別出事!</p>


    陳劍秋默默念叨著,他沒有聽見玉米的哀鳴,希望這傻鳥沒有被一槍斃命。</p>


    一個人影突然從遠處的灌木從中跑了出來,出現在他們的視野中,她迅速地向著遠處移動著。這個人披著一件不知是什麽編織成的淺色鬥篷,和周圍的環境渾然一體;可一跑動,陳劍秋還是能從鬥篷的間隙中隱約看見一抹紅色。</p>


    女人一聲口哨,一匹白馬從遠處的林中跑了過來,女人上馬逃跑。</p>


    馬在奔跑,玉米也從灌木中躍到了半空中,不過身上羽毛好像少了一小塊,應該是受了點傷。</p>


    這傻鳥好像不依不饒,打算繼續向女人的方向追去。</p>


    陳劍秋鬆了一口氣,他吹了一聲口哨,</p>


    玉米不甘心地飛了回來,一路上歪歪斜斜,差點沒落穩。</p>


    陳劍秋拿過步槍,舉起來衝著白馬的方向比劃了一下。</p>


    “射程和精度不夠,別浪費子彈了。”亞當說出了自己的判斷。</p>


    “看來這女人是吃定我們了。”陳劍秋放下了槍,目送那匹白馬遠去。</p>


    從他們的地方到“紅衣”的藏身之處有800碼,陳劍秋帶著其他幾個人走了過去,這是一片以鼠尾草為主的灌木叢,地上明顯有一片被踩的痕跡,從那裏往外,留下了一道血跡。</p>


    看樣子玉米也給她留了一些紀念。</p>


    “紅衣”卡米拉,受傷了。</p>


    他現在想想還有些害怕,這女人的下手著實有點陰,這次如果不是自己有玉米,怕是早就殞命當場了。</p>


    如果說西部有一千種死法,被遠遠地一槍崩死,絕對是算不上體麵的。</p>


    想到這裏,他不禁對身旁的亞當刮目相看,這人胡子拉碴,不修邊幅,臉黑嘴臭,雖說槍法超群,但至少有一半時間處在神誌不清的狀態,能在西部活到現在也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p>


    不過與飛鳥和肖恩不同,他一直看不太懂眼前的這個人。</p>


    這個人的身上有太多神秘和不合理的東西,所以自己一直謹慎地和他保持著距離。</p>


    “對了,亞當,你上次說你在新墨西哥搶銀行?”陳劍秋突然沒頭沒尾地問道。</p>


    “啊?我說過嗎?我什麽時候說過?”亞當一臉茫然。</p>


    “你還說你要死了。”陳劍秋補充了一句,“你和你老相好(old sweetheart)說的。”</p>


    “嗯,這句我記得。”亞當點了點頭,“而且是真的,另外我更正一下,尹麗莎白不是我的老相好,她是我的初戀(first lover)。”</p>


    陳劍秋不想再搭理他,他覺得跟這個酒鬼多說一句話都是浪費。</p>


    亞當並不知道他旁邊的這個人在想些什麽,他忽然想念起來自己老馬馬鞍袋中那瓶二鍋頭,於是對陳劍秋說道:</p>


    “陳,我們回去吧。”</p>


    他們在路過熊洞的時候,打掃了一下戰場,檢查了下騎警們的屍體,看有沒有什麽能用的東西,最終隻找到一些彈藥,他們還替肖恩和霍爾姆斯各挑了一把左輪。</p>


    從一個中國人的文化角度來說,陳劍秋還真不太希望這些騎警們曝屍荒野,於是他和飛鳥幾個人把屍體還算完整的都挪到了山洞裏。</p>


    </p>


    至於那幾個爛得隻能拿鏟子鏟或者需要慢慢撿的,隻能讓他們回歸大自然,以禿鷲或者郊狼的肚子為墓了。</p>


    陳劍秋檢查了下玉米的傷勢,隻有翅膀上有點擦傷,看來運氣和它的主人一樣好,被子彈擦過了身體,至於掉了的幾根羽毛,沒幾天就長出來了。</p>


    飛鳥甚至還想把那隻熊的皮給扒下來,這怎麽大的熊皮肯定能值不少錢,可當他湊近仔細檢查了下那隻熊的屍體後,氣得用印第安語罵娘。</p>


    這幫白皮真是暴殄天物,熊皮已經被打爛了,就是最心寬的皮毛商人恐怕也不會為這張皮出一美分。</p>


    甚至連熊的軀幹上也都是鉛彈的洞,熊肉也吃不了。</p>


    不過身為中國人的陳劍秋還是找到了有用的東西,他割下了熊的四肢腳掌掛在了馬後麵。</p>


    “今天晚上給你們嚐嚐什麽叫美味。”</p>


    幾個人回到了獵人的小木屋,陳劍秋把熊掌從馬後麵取了下來,就一頭鑽進了他們搭建的那個臨時廚房。</p>


    他先是用水拌了一堆濕泥,然後慢慢地把熊掌包上,然後把這四個包得嚴嚴實實的熊掌丟進了柴火堆裏麵。</p>


    他一轉身,手上一坨一坨黑乎乎的濕泥,他看見幾個人都圍在他身後看熱鬧,頓時沒好眼色:</p>


    “幹嘛那?都來幫忙啊!”</p>


    於是,幾乎每一個人都被分配了任務,飛鳥和霍爾姆斯去林子裏找一些香料,主要是紫色的百裏香和野蔥,亞當去取保存著的蜂蜜,而肖恩,則被留在了身邊。</p>


    “老大,我有什麽任務嗎?”肖恩覺得自己格外榮幸。</p>


    陳劍秋不說話,兩個人於是就這麽蹲在火堆旁邊蹲了好久,直到陳劍秋突然一拍手,把那四個泥團子從火堆裏扒拉出來。</p>


    他拿著飛鳥的印第安戰斧,用斧背一個個敲開那幾個泥團。</p>


    熊掌的毛,已經跟著外麵的泥殼全部掉了下來。</p>


    陳劍秋找個木盆,裝了一點溫水,把脫了大毛的熊掌放了進去,然後和一把匕首一起遞給肖恩:</p>


    “把上麵的毛弄幹淨。”</p>


    直到其他所有人都回來以後,肖恩還在愁眉苦臉地剔著熊掌上的毛。</p>


    陳劍秋燒開水,把熊掌放了進去,他向亞當伸出了一隻手。</p>


    亞當沒明白什麽意思,陳劍秋索性直接跑到老馬的後麵,從馬鞍袋裏取出一瓶二鍋頭。</p>


    “哦,不,陳,別這樣,這是我最後一瓶了。”亞當痛苦地捂住了自己的臉。</p>


    陳劍秋直接倒了一小半進去,亞當感覺自己的心在流血。</p>


    煮了好久之後,這位大廚將熊掌撈了出來,然後把蜂蜜取來抹在熊掌上,放了一會兒後,再和百裏香、野蔥還有飛鳥找到的幾種香料放進了另外一個鍋裏。</p>


    “可惜沒有醬油。”陳劍秋遺憾地搖了搖頭。</p>


    從下午到晚上,小火慢燉,整個獵人小屋的周圍,漸漸彌漫著一股讓人直流口水的香味,這種香味中,包含著熊掌那種獨特的鮮香,還有百裏香的辛香。</p>


    夜幕降臨,幾個人坐在桌子邊,圍著陳劍秋捧上來的那鍋熊掌,大快朵頤。</p>


    “老大,真沒想到,你做的東西這麽好吃。”肖恩吃得滿嘴的油,而其他人,基本跟他一樣,要麽在埋頭啃,要麽在拆著肉。</p>


    然而,一陣急促的敲門聲打斷了他們的美餐。</p>


    馬利克的聲音響了起來:</p>


    “陳,陳,出,出事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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