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之後,城市冷清下來。


    有的街區卻相反,反倒是變得更加熱鬧。


    整個街巷掛滿了魔石燈,燈光的顏色非常妖豔,以迷離的粉紅色為主,這裏就是蘭斯城的紅燈區,薔薇花大街。


    在這個街巷,有著許多酒吧。


    酒吧並非單純喝酒的場所,更像是一個巨大的沙龍,無數陪酒女郎在酒吧內穿梭來回,她們大多青春靚麗,裝扮華麗,爭奇鬥豔,便如春天的百花。


    高地人酒吧。


    所謂高地人,也就是斯拉維亞人的別稱


    兩千多年前,野蠻的高地人乘著獨木舟從北方的荒原席卷而下,法蘭帝國的北方有一段時間也就被這些高地人統治著,後來,那些高地人和本地人融合,現在的法蘭帝國路易王朝也就有著高地人的一些血脈。


    所以,法蘭帝國的北方人多金發碧眼。


    這些,都是斯拉維亞人的特征。


    所以,法蘭帝國的北方人和南方人就像是兩個物種,北方人金發碧眼,身材高大,南方人則是黑發黑眼,有著南方阿爾穆人的一些特征。


    南北之爭,也是法蘭帝國的日常。


    在北方帝都人眼中,所有的南方人都是鄉巴佬,所以,他們把南方稱之為外省,極其的傲慢。


    在整個薔薇大街上,高地人酒吧比較低階,不但沒有辦法和據說有著貴族長期出沒的紅磨坊酒吧相比,也和那些紳士眾多的大中型酒吧沒得比。


    進出這裏的多是水手、幫派分子。


    幫派分子負責薔薇花大街的治安。


    沒有說錯,相比較警察,幫派分子更在乎薔薇花大街的治安,畢竟,每一間酒吧都要向他們交規費,哪怕是紅磨坊也不例外,是的,紅磨坊背景深厚,並不懼怕所謂黑幫,之所以交上一些規費,無非是想要避免一些麻煩,畢竟,拿著大錘打蒼蠅,多少有些不方便。


    幫派分子也不可能在大街上流連徘徊,那樣的話,有些害怕麻煩的客人也就不會上門。


    然而,這有著一個問題。


    出現麻煩,幫派份子必須第一時間趕到,解決掉麻煩。


    於是,有了高地人酒吧。


    黑幫份子也就都待在酒吧內,無事的時候就喝酒聊天賭錢,和女招待打情罵俏,一旦出事,收到訊息,便會第一時間衝出去,解決麻煩。


    之所以酒吧的名字叫高地人,其實和高地人無關。


    那是負責管理這條街的黑幫老大的綽號,這個叫做貝克的家夥手段極其凶殘,並且,據說戰鬥力驚人,一個人可以打好幾十個壯漢,所以有著那樣的綽號。


    瑞恩的二表哥詹姆斯·貝爾就在高地人酒吧廝混,他是一個兼職酒保。


    一張木桌前,詹姆斯正眉飛色舞地說著什麽,在他對麵,有著一個家夥正端著酒杯,很明顯,他並未聽詹姆斯說話,注意力全在前麵那個穿著短裙的女招待豐碩的臀部上。


    詹姆斯的樣子和郎佐·貝爾非常相似,唯一區別的就是沒有那鷹鉤鼻,整個人也不像郎佐那樣裝腔作勢,沒有那種裝出來的一本正經。


    在他身上,洋溢著一股快活勁,眉宇間漂浮著就像篆刻在上麵的輕浮。


    樂在今朝!


    這就是詹姆斯的人生格言。


    當然,作為貝爾家族的一員,這家夥也有著與生俱來的狡黠,這些便在他說話時那從那不停轉動的眼珠子中透露了出來。


    瑞恩拿著手杖出現在他麵前。


    過了一會,詹姆斯這才發現了瑞恩,他立刻扔下同伴,歪著頭,上下打量著瑞恩,臉上露出誇張的笑容,嘴裏嘖嘖出聲。


    “這是誰啊?年輕的紳士。”


    瑞恩戴著禮帽,下身是一條黑色西褲,裁剪得非常得體,腳下是一雙小牛皮做的黑色皮鞋,上身是三件套,白襯衣、灰馬甲、黑色外套,襯衣領口別著領夾,頭上戴著黑色的絲綢禮帽,手上還拿著一把漂亮的手杖,長約一米左右,看上去價值不菲。


    就在兩三個小時前,這一套價值十幾路易的紳士裝還掛在某個裁縫店的店內。


    “小瑞恩,你這是簽下了那合同?”


    詹姆斯跳下高腳凳,揮拳捶打瑞恩的肩膀。


    瑞恩向後退了半步,詹姆斯的拳頭雖然打中了他的肩膀,實際上,卻一點力道也沒有。


    他靦腆地笑了笑,搖了搖頭。


    “你不想過日子了?”


    詹姆斯瞪大了眼睛。


    不等瑞恩回話,他繼續說道。


    “走,我們出去說,這裏太鬧了!”


    不一會,兩人就走出高地人酒吧。


    一路行來,詹姆斯不停地向人打著招呼,這些人看上去都不是什麽善類,表情都凶狠,麵相猙獰,一看就是黑幫份子,對詹姆斯的致意,這些人中偶爾有一兩個點頭,算是有所回應,大部分人卻都一臉漠然,完全無視他,根本不搭理他這樣的無名小卒。


    詹姆斯其實不是高地人的正式幫派成員,隻能算是外圍,混了這麽多年,他最得意的是曾經和那個綽號高地人的貝克老大說過話。


    他為那個老大調了一杯酒,說了一聲,請享用。


    貝克老大向他點了點頭。


    這是他向瑞恩吹噓時的第一次版本。


    這件事,他向瑞恩說過好幾次,每次的內容都不同,最初,貝克老大隻是點點頭,到了後來,就變成貝克老大親切地摟著他的肩膀說,看好他!


    他是一個喜歡吹噓,在自我幻想中把吹噓當成現實的家夥。


    “你是遇到什麽好事了吧?”


    詹姆斯不停打量瑞恩,眼神中充滿了羨慕。


    “要是有什麽好處,別忘了二表哥我!”


    “我找到了一個新工作,月薪比較高,不過,管事要求我們必須著裝整齊,幹淨,還專門發給了一筆置裝費,花起來真的讓人既心疼又開心!”


    瑞恩抿嘴說道。


    “什麽工作?你沒有在威廉姆斯做了?”


    詹姆斯一臉詫異。


    “說來話長,有時間再說……對啦,我母親留下的那些東西在哪兒?”


    “哦!”


    詹姆斯停頓了片刻,眨了眨眼,他的目光從瑞恩身上挪開,落在了街角,無意識地轉回來之後,他吸了吸鼻子,開口說道。


    “幾個月前,大雨滂沱,地下室進水,那些東西也就和其他雜物一起被拿出了地下室,現在,在一個租來的倉庫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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