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鵬程問道:“她壞了什麽規矩?”


    董菲菲說道:“她想要回已經繳納了的中介費。”


    柳鵬程奇怪的問道:“為什麽?”


    說起來這件事還有柳鵬程的因素,柳鵬程在“五月風暴”最後的階段聯合區司法局在全區的範圍內,開展了一項大規模的普法活動。


    主要是就是公安局的幹警、司法局的幹警和律師走進社區,工廠,學校,宣講法律知識,尤其是和刑法和治安條例相關的法律知識,教會人們怎麽樣用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


    這件事由政委負責,從月初上班就開始和司法局籌劃,還得到了區裏的大力支持,撥了專項資金,並且專門下文件要求各個單位配合這項工作。市裏的公安、司法機關也提供了許多幫助。一切都按部就班的進行。


    可是吧,區司法局的律管科和律師協會“加戲”了。他們直接和工業園區,學研園區、水產基地的管委會聯係,開了幾場公益的講座,由律師進行主講。看起來就像是“五月風暴”活動的一部分,實際上這件事公安局事前一點都不知道。


    其實知道了也沒有什麽,這也是好事。


    他們開講座,肯定不是針對農民工的,先開了幾場高端的,還發了邀請函,都是邀請在園區裏投資的企業家的。然後就是中端的,麵對企業的管理人員的,李海涵剛剛被提拔成基層的管理人員。而小白又出差了,於是她就和一個同事一起報了名,想想學點法律知識也不錯,就算聽不懂,聽個熱鬧也行啊,就像自己剛來的時候聽曹警官講課,講的全是桉子,多有意思啊!


    本來區司法局搭五月風暴的順風車弄這一堆講座,就是為了開發客戶,讓大家確立“有事情,找律師”的法律觀念,肯定是派最好的律師,用心講的,而李海燕聽的這場,是一名擅長合同方麵的女律師講的講座。


    開始她還感覺挺有意思的,原來簽個合同還得防備合同陷阱,後來越聽越不對勁兒,她怎麽感覺她從小到大簽的唯一一個合同就掉到井裏了?這位律師講的很多內容和曹警官講的完全不一樣啊!


    於是她留了一個心眼,等講座結束之後,找到律師要了一張名片。第二天正好是她輪休,於是她在早上打電話聯係了之後,倒了兩次公交到了這位夏律師工作的事務所,谘詢了關於她的工作中介合同的問題。


    夏律師非常吃驚,這簡直是一個不公平到沒邊兒的合同。按照小李現在的工資水平,她一個月就得繳納300塊錢的所謂“中介費”!這一年就是3600,如果剩下的三年都是這個收入的話,不算前兩年,介紹工作管人家要10800?這不是開玩笑嗎?搶劫都沒有這麽狠的!


    但是作為執業多年的律師,起碼的嚴謹夏律師還是有的,她讓小夏盡快帶著合同原件過來,剩下的事情她可以處理,不僅可以宣布這個合同是無效合同,而且還可以把她前兩年已經交了的錢要回來。


    為了讓小李重視這件事,夏律師告訴小李,這件事不是小事,很可能已經涉及到新刑法的合同詐騙罪和非法經營罪,如果對方采取暴力手段收所謂的中介費,可以報警處理!


    董菲菲說她把李海燕當姐妹,其實李海燕才是把她當姐妹呢!李海燕從夏律師那裏回來之後,沒有拿著合同原件再去找夏律師,甚至都沒有再和夏律師聯絡,當然也沒有報警,隻是約董菲菲到家裏吃飯。


    董菲菲還以為李海燕是因為小白出差了,自己在家無聊,所以笑嗬嗬地去了李海燕家。


    兩人寒暄了一會兒,又聊了一會兒天。李海燕終於進入了正題,她直接說她去找律師了,律師說她們簽訂的合同是不成立的,也是不合法的,不僅不會再交給她中介費,而且要求她返還李海燕已經交的一萬多元的中介費!


    董菲菲簡直懵了。這是什麽情況?李海燕是自己的閨蜜啊,甚至從來都不用催收,每月都是發了工資之後笑嗬嗬把中介費送來,這是吃錯什麽藥了?


    李海燕還生氣呢!我把你當閨蜜,你拿個坑人的合同讓我簽!你個騙子!


    董菲菲當然不同意,李海燕早有準備,拿出了自己在生活區門前的新華書店剛買的刑法,翻到了合同詐騙罪和非法經營罪,讓董菲菲看,如果你不還我錢,我馬上就去報警!


    董菲菲也沒有辦法,隻好說,這樣吧,咱倆姐妹一場,中學的時候還是同桌,也別吵架了,你以後的中介費,不給就不給了。你以前的,我肯定不能退給你,除了你,還有那麽多人呢!要是都退,我也退不起。等你和小白結婚的時候,我給你包一個大紅包,保證比你交上來的中介費多,怎麽樣?這樣你也好看啊,多有麵子啊!


    李海燕這個時候上來了農村姑娘一根筋的勁兒!堅決不同意,說你讓我簽這破合同的時候,你把我當姐妹了嗎,當同桌了嗎?你現在說話我一個字都不信!


    再說了,你說結婚的時候給我紅包,不買房子,我拿什麽結婚,在這個窟窿眼大的出租房裏結婚嗎?


    我為什麽找你要錢,還不是想等小白回來給他個驚喜!我倆錢攢的差不多了,就差兩萬多,你還我一萬多,剩下的小白可以找他們領導先借出一部分工資就夠買個兩室二手房了!


    別說廢話,趕緊還我錢!當然你確實給我找到了工作,而且我不在這裏工作,我也不能認識小白,我也不是不講理的人,你可以少還一千!隻要你把錢還我,咱倆還是好姐妹!


    按說話都說到這個份兒上了,一人退一步也就算了,而且說實話,中介生意做了好幾年,李海燕那點錢在董菲菲的眼中還真不算什麽大錢,可是董菲菲這一步退不起!


    如果就董菲菲一個人做這個獨家的生意,到這個時候,別說還給李海燕錢,就是再借她這麽多錢去買房子都沒有問題。可是不是她一個人在做這個生意,而是一大群人都在做這個生意,如果她這裏開了口子,一旦傳了出去,大家都有了大麻煩。能做這個生意的可都不是省油的燈,誰家沒有幾個催收的兄弟啊!那時候董菲菲就得和她老公一起亡命天涯了!


    於是兩個女人吵了起來,李海燕也急眼了,不管董菲菲還在自己的家裏,穿上衣服就要出去報警!董菲菲怎麽可能讓她出去報警啊!於是兩人就拉扯起來,就在拉扯的過程中,由於李海燕家裏實在太狹窄了,李海燕被家裏洗腳用的小板凳絆了一下,頭磕在了床頭櫃上,也沒有出血,卻一個巧勁兒沒氣了!


    董菲菲這下傻眼了,趕緊掐人中,往臉上潑冷水,最後連人工呼吸都用上了,可是李海燕確實死了!於是董菲菲趕緊給自己老公哭著打電話說了事情的經過。他老公倒是冷靜,告訴她把門關好,插上,誰敲門都別給開,千萬別出來,等他過來再說。


    劉誌強過了一段時間才到。他拎著一個不起眼的布兜子,裏麵有飲料,燒雞,熟食,還有香蕉,蘋果等水果,一副去朋友家聚餐的樣子。誰也沒有想到,在這些吃的東西下麵,還有一個折疊好的巨大的編織袋。


    劉誌強過來之後,和董菲菲兩人把李海燕的屍體放進了編織袋裏,然後把李海燕經常穿的衣服,用的化妝品全部拿走,值錢的東西卻一樣都沒動。造成了一副李海燕離家出走的假象,為了避人,夫妻倆一直在屋裏等到深夜,夜班交接班值錢才走。


    同時為了進一步迷惑警方,劉誌強找來了謊稱自己有點事兒要出門,董菲菲一個人在家害怕。把自己老家長的和李海燕有幾分相像,體型也差不多的堂妹叫了過來,董菲菲請她做了頭發,當然是李海燕的發型,然後又把李海燕的女酋長牛仔褲,香港買的風衣都送給她說是自己的。


    劉誌強的堂妹也是個農村姑娘,哪見過這麽好的衣服啊。也不嫌棄是嫂子穿過的,美滋滋穿上了,劉誌強在假裝出門前,又故意弄壞了家裏的電閘,家裏沒電了,董菲菲說修理得兩天的時間。劉誌強堂妹隻好陪著嫂子在招待所住了兩宿。


    這就是招待所老板娘在李海燕死後兩天還在自己的招待所裏見到他的原因。也是前後兩次辨認結果不一致的原因。就是那件風衣,太吸引眼球了!


    董海燕剛剛在筆錄上簽完字,蔣所長和羅興就陸續回來了。蔣所長帶回了一大堆文件。羅興帶回了穿著背心褲衩一隻眼睛“烏眼青”,狼狽不堪的“曹警官”後麵跟著的刑警還拿著幾套警服,警大衣,甚至還有部分警械。


    柳鵬程走出了審訊室,掏出煙盒,拿出一顆長建叼在嘴裏,從一個刑警的手中拔出繳獲的槍套裏的“六四手槍”點燃香煙,向窗外望去。


    窗外遠處,一輪紅日正躍出湖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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