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七章 人類完了啊
我的未來日記不可能是絕筆 作者:挺槍躍馬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荀曦,你幹得好啊!”</p>
隨著白霧的徹底消失,屠蘇也來到了蓬來寶船上,看到了正在逐步掌控蓬來寶船的荀曦還有旁邊的徐六。</p>
而在從荀曦口中得知了事件的過程後,屠蘇忍不住大笑出聲。</p>
“我果然沒看錯你。”</p>
“很好!”</p>
屠蘇現在對荀曦簡直滿意得不行,不僅僅是他最後解決了蓬來寶船的靈異事件,更重要的是他居然獲得了“絕望作家承認的勝利”。而且還沒有浪費這來之不易的勝利,換取了最重要的東西。</p>
“原初儀式。”</p>
屠蘇看了看荀曦手裏的黑色書冊,點了點頭:“好好留著吧,等你晉升亞種以後就可以考慮這個了。”</p>
“呃。”</p>
荀曦聞言倒是沒有藏私:“如果您需要的話,我可以告訴把儀式內容告訴您。這對您應該更有用吧。”</p>
“恰恰相反。”屠蘇聽罷先是欣慰地笑了笑,隨後又搖了搖頭:“對我來說,這恐怕是最沒用的東西了,我是不可能晉升原初的。何況這是你的戰利品,所以也隻有你使用它才滿足儀式的條件。”</p>
不可能晉升原初?</p>
荀曦眉頭一皺,立刻想起了屠蘇說過的話----隻有人類才能成為原初,這麽說....屠蘇已經不做人了?</p>
</p>
“回去吧。”</p>
屠蘇並沒有在這個話題上多談,隻是又看了眼荀曦身後的司念,接著容貌變換,轉瞬間就從成熟大姐姐又變回了八九歲的稚嫩女孩。這一番年齡變化後,一股龐大的靈異力量也隨之由然而生。</p>
“返回靖詭司總部。”</p>
話音剛落,荀曦便發現周圍的景象一陣變化,天旋地轉之間,海洋景象消失,熟悉的場景浮現而出。</p>
他們回到了京府市。</p>
隻是此刻的京府市,卻是寂靜的不像話。而靖詭司的總部此刻更是處於慌亂狀態,不少人四處奔波。</p>
“....嘖,來晚了麽。”</p>
屠蘇見狀咂了咂嘴。而荀曦也立刻反應了過來,想起此前在徐君房記憶裏看到的針對靖詭司的計劃。</p>
“歡迎您,柱國專員。”</p>
“歡迎您,軍團專員。”</p>
幾乎同時,書庫特有的電子音女聲也在荀曦的耳邊響了起來。隻是平時都保持著三無語氣的書庫,此刻卻是流露出了明顯的失落情緒:“就在十分鍾前,書庫遭到入侵,禁閉室已經被打開了。”</p>
“果然....”</p>
荀曦沒有意外,禁閉室就是關押九大亞種的地方,當初他去取屍仙人手指的時候就已經進過一次了。</p>
“入侵者是誰?”屠蘇問道。</p>
“二代掌燈人。”</p>
掌燈人?荀曦聽到了一個令他好奇的稱呼。</p>
而另一邊,屠蘇則是露出了了然之色:“是吳常啊....他果然沒死,也對,他確實有能力打開禁閉室。”</p>
吳常....異族年代的人?</p>
荀曦眉頭皺得更深了,前有徐六口中的“屍仙人在異族年代失聯”,後有異族年代的時代最強者吳常突然現身。這讓荀曦有一種強烈的既視感,這種莫名的巧合,難道也是絕望作家安排好的?</p>
荀曦忍不住揉了揉眉心。</p>
“應該是多心了....”荀曦歎了口氣,由於絕望作家存在感太強,搞得他都有點習慣往他身上甩鍋了。</p>
而且比起這個,禁閉室的問題更嚴重。</p>
“九大亞種全部消失。”</p>
“這怎麽玩?”</p>
荀曦看了眼屠蘇,司念雖然成功晉升末代,加強了一波,但現在版本又更新了,情況對他不是很好。</p>
靖詭司,乃至炎州都隻有屠蘇一個亞種。</p>
結果現在,如果再加上吳常的話,說不定是整整十個亞種在炎州境內遊蕩。</p>
“人類完了啊。”</p>
如果不是沒有地方跑,荀曦都想建議屠蘇分行李,大家從此江湖再見了。數量上的差距實在太絕望了。</p>
“不用擔心。”</p>
屠蘇似乎感應到了荀曦的思緒,回過頭白了他一眼,隨後說道:“那些亞種不會亂來的。原初還在呢。”</p>
“.....原初能出手?”</p>
荀曦下意識地開口道,隨後趕緊解釋:“我不是不相信您啊,我就是想開開眼界。”</p>
“嗬嗬。”</p>
屠蘇聞言挑了挑眉,隨後輕笑道:“那九個亞種以前也和你一樣,不相信原初真的會出手對付他們。”</p>
“....懂了。”荀曦點頭。</p>
-----然後它們就被屍仙人的手指鎮壓了幾千年。</p>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p>
“何況亞種已經不是那些隻知道按照規則行事的靈異了,它們的拚圖完善,靈異能力逐漸趨向領域。”</p>
“嚴格來說,除了不是人,它們的智慧與人無異。”</p>
“所以人類有的情緒,它們也有。”</p>
“比如....恐懼。”</p>
說到這裏,屠蘇篤定道:“所以雖然逃出來,但它們應該會花上很長一段時間融入這個時代,尋找原初的消息,確認自身的安全。這段時間裏,暫時不用擔心炎州會亂,我們還有緩衝的餘地。”</p>
“不過有一點你得清楚。”</p>
屠蘇看向荀曦,沉聲道:“.....當初靖詭司鎮壓這九個亞種,是因為它們對人類而言全都是十惡不赦。”</p>
“它們雖然可以和人交流。”</p>
“但最好不要和它們交流。”</p>
“相比於原初,那九個亞種都是徹頭徹尾的靈異,它們和人類之間的矛盾無法調和,屬於種族之爭。”</p>
“九大亞種....有名字形象啥的麽?”</p>
“我倒是可以告訴你,但你不會記得的。”</p>
“....哦對。”</p>
荀曦這才反應過來,薪火之上的靈異普遍具備不可知的特征。想要無視這種特征一般隻有兩種方法。</p>
要麽你也是末代,或者掌控末代。</p>
要麽你和對方產生了靈異聯係。</p>
例如枉死真君,當初在離開了鬼門客棧後,荀曦還能記住對方的許願靈異,就是因為彼此有靈異聯係。</p>
而這種情況,在末代之上的亞種層麵就顯得更為突出。不僅是“不可知”,甚至還包括了“不可視”,“不可聞”,“不可名狀”等等。以至於哪怕屠蘇親口和他講述了九大亞種的名字以及形象。</p>
結果也是沒啥卵用。</p>
最後殘留在腦海裏的,隻有屠蘇好像說了什麽,以及她的嘴巴再動的模湖記憶,除此之外別無其它。</p>
“人類完了啊。”</p>
“別老說這種話。”屠蘇再度翻了個白眼。</p>
“但一點情報都沒有,這在靈異圈可是大忌,這要是哪天一個亞種找上門,我豈不是毫無反抗之力?”</p>
“沒那麽誇張。”</p>
“你的...嗯,老婆。”屠蘇看了眼司念,神色古怪地繼續道:“她很強,完全能在亞種的手裏保護你。”</p>
“況且你不是還有蓬來寶船麽。”</p>
“而隻要碰過一次,有了聯係,你就能記住對方了。”</p>
聽到這話,原本還疊著小手,一副大家閨秀模樣站在荀曦身後的司念頓時昂首挺胸,波濤洶湧地哼了哼。</p>
“謝謝。”荀曦趕緊拍了拍司念的小手,以資鼓勵。</p>
司念旋即害羞地扭斷了頭。</p>
緊接著,屠蘇又幹脆地將晉升亞種的三大條件:生的工價,罪的代償,死的歸宿,全部告訴了荀曦。</p>
“如果我所料不差,枉死真君已經是亞種了。”</p>
“她湊齊拚圖,恐怕隻用了理論最少的三個靈異。而司念和她相差無幾,應該也隻需要三個靈異就行。”</p>
“至於具體是哪三個,就要看你了。”</p>
荀曦點了點頭:“我明白。”</p>
“行。”</p>
說到這裏,屠蘇幹脆地結束了話題:“你先回明光市吧,好好休息一下。之後有事情我會再通知你。”</p>
“好。”荀曦點了點頭,隨後消失在了原地。</p>
而在荀曦離開後,屠蘇原本還帶著輕笑的臉龐陡然陰沉了下去:“.....難道真的沒法回避清祀計劃了?”</p>
(詳見第十二章)</p>
隨著白霧的徹底消失,屠蘇也來到了蓬來寶船上,看到了正在逐步掌控蓬來寶船的荀曦還有旁邊的徐六。</p>
而在從荀曦口中得知了事件的過程後,屠蘇忍不住大笑出聲。</p>
“我果然沒看錯你。”</p>
“很好!”</p>
屠蘇現在對荀曦簡直滿意得不行,不僅僅是他最後解決了蓬來寶船的靈異事件,更重要的是他居然獲得了“絕望作家承認的勝利”。而且還沒有浪費這來之不易的勝利,換取了最重要的東西。</p>
“原初儀式。”</p>
屠蘇看了看荀曦手裏的黑色書冊,點了點頭:“好好留著吧,等你晉升亞種以後就可以考慮這個了。”</p>
“呃。”</p>
荀曦聞言倒是沒有藏私:“如果您需要的話,我可以告訴把儀式內容告訴您。這對您應該更有用吧。”</p>
“恰恰相反。”屠蘇聽罷先是欣慰地笑了笑,隨後又搖了搖頭:“對我來說,這恐怕是最沒用的東西了,我是不可能晉升原初的。何況這是你的戰利品,所以也隻有你使用它才滿足儀式的條件。”</p>
不可能晉升原初?</p>
荀曦眉頭一皺,立刻想起了屠蘇說過的話----隻有人類才能成為原初,這麽說....屠蘇已經不做人了?</p>
</p>
“回去吧。”</p>
屠蘇並沒有在這個話題上多談,隻是又看了眼荀曦身後的司念,接著容貌變換,轉瞬間就從成熟大姐姐又變回了八九歲的稚嫩女孩。這一番年齡變化後,一股龐大的靈異力量也隨之由然而生。</p>
“返回靖詭司總部。”</p>
話音剛落,荀曦便發現周圍的景象一陣變化,天旋地轉之間,海洋景象消失,熟悉的場景浮現而出。</p>
他們回到了京府市。</p>
隻是此刻的京府市,卻是寂靜的不像話。而靖詭司的總部此刻更是處於慌亂狀態,不少人四處奔波。</p>
“....嘖,來晚了麽。”</p>
屠蘇見狀咂了咂嘴。而荀曦也立刻反應了過來,想起此前在徐君房記憶裏看到的針對靖詭司的計劃。</p>
“歡迎您,柱國專員。”</p>
“歡迎您,軍團專員。”</p>
幾乎同時,書庫特有的電子音女聲也在荀曦的耳邊響了起來。隻是平時都保持著三無語氣的書庫,此刻卻是流露出了明顯的失落情緒:“就在十分鍾前,書庫遭到入侵,禁閉室已經被打開了。”</p>
“果然....”</p>
荀曦沒有意外,禁閉室就是關押九大亞種的地方,當初他去取屍仙人手指的時候就已經進過一次了。</p>
“入侵者是誰?”屠蘇問道。</p>
“二代掌燈人。”</p>
掌燈人?荀曦聽到了一個令他好奇的稱呼。</p>
而另一邊,屠蘇則是露出了了然之色:“是吳常啊....他果然沒死,也對,他確實有能力打開禁閉室。”</p>
吳常....異族年代的人?</p>
荀曦眉頭皺得更深了,前有徐六口中的“屍仙人在異族年代失聯”,後有異族年代的時代最強者吳常突然現身。這讓荀曦有一種強烈的既視感,這種莫名的巧合,難道也是絕望作家安排好的?</p>
荀曦忍不住揉了揉眉心。</p>
“應該是多心了....”荀曦歎了口氣,由於絕望作家存在感太強,搞得他都有點習慣往他身上甩鍋了。</p>
而且比起這個,禁閉室的問題更嚴重。</p>
“九大亞種全部消失。”</p>
“這怎麽玩?”</p>
荀曦看了眼屠蘇,司念雖然成功晉升末代,加強了一波,但現在版本又更新了,情況對他不是很好。</p>
靖詭司,乃至炎州都隻有屠蘇一個亞種。</p>
結果現在,如果再加上吳常的話,說不定是整整十個亞種在炎州境內遊蕩。</p>
“人類完了啊。”</p>
如果不是沒有地方跑,荀曦都想建議屠蘇分行李,大家從此江湖再見了。數量上的差距實在太絕望了。</p>
“不用擔心。”</p>
屠蘇似乎感應到了荀曦的思緒,回過頭白了他一眼,隨後說道:“那些亞種不會亂來的。原初還在呢。”</p>
“.....原初能出手?”</p>
荀曦下意識地開口道,隨後趕緊解釋:“我不是不相信您啊,我就是想開開眼界。”</p>
“嗬嗬。”</p>
屠蘇聞言挑了挑眉,隨後輕笑道:“那九個亞種以前也和你一樣,不相信原初真的會出手對付他們。”</p>
“....懂了。”荀曦點頭。</p>
-----然後它們就被屍仙人的手指鎮壓了幾千年。</p>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p>
“何況亞種已經不是那些隻知道按照規則行事的靈異了,它們的拚圖完善,靈異能力逐漸趨向領域。”</p>
“嚴格來說,除了不是人,它們的智慧與人無異。”</p>
“所以人類有的情緒,它們也有。”</p>
“比如....恐懼。”</p>
說到這裏,屠蘇篤定道:“所以雖然逃出來,但它們應該會花上很長一段時間融入這個時代,尋找原初的消息,確認自身的安全。這段時間裏,暫時不用擔心炎州會亂,我們還有緩衝的餘地。”</p>
“不過有一點你得清楚。”</p>
屠蘇看向荀曦,沉聲道:“.....當初靖詭司鎮壓這九個亞種,是因為它們對人類而言全都是十惡不赦。”</p>
“它們雖然可以和人交流。”</p>
“但最好不要和它們交流。”</p>
“相比於原初,那九個亞種都是徹頭徹尾的靈異,它們和人類之間的矛盾無法調和,屬於種族之爭。”</p>
“九大亞種....有名字形象啥的麽?”</p>
“我倒是可以告訴你,但你不會記得的。”</p>
“....哦對。”</p>
荀曦這才反應過來,薪火之上的靈異普遍具備不可知的特征。想要無視這種特征一般隻有兩種方法。</p>
要麽你也是末代,或者掌控末代。</p>
要麽你和對方產生了靈異聯係。</p>
例如枉死真君,當初在離開了鬼門客棧後,荀曦還能記住對方的許願靈異,就是因為彼此有靈異聯係。</p>
而這種情況,在末代之上的亞種層麵就顯得更為突出。不僅是“不可知”,甚至還包括了“不可視”,“不可聞”,“不可名狀”等等。以至於哪怕屠蘇親口和他講述了九大亞種的名字以及形象。</p>
結果也是沒啥卵用。</p>
最後殘留在腦海裏的,隻有屠蘇好像說了什麽,以及她的嘴巴再動的模湖記憶,除此之外別無其它。</p>
“人類完了啊。”</p>
“別老說這種話。”屠蘇再度翻了個白眼。</p>
“但一點情報都沒有,這在靈異圈可是大忌,這要是哪天一個亞種找上門,我豈不是毫無反抗之力?”</p>
“沒那麽誇張。”</p>
“你的...嗯,老婆。”屠蘇看了眼司念,神色古怪地繼續道:“她很強,完全能在亞種的手裏保護你。”</p>
“況且你不是還有蓬來寶船麽。”</p>
“而隻要碰過一次,有了聯係,你就能記住對方了。”</p>
聽到這話,原本還疊著小手,一副大家閨秀模樣站在荀曦身後的司念頓時昂首挺胸,波濤洶湧地哼了哼。</p>
“謝謝。”荀曦趕緊拍了拍司念的小手,以資鼓勵。</p>
司念旋即害羞地扭斷了頭。</p>
緊接著,屠蘇又幹脆地將晉升亞種的三大條件:生的工價,罪的代償,死的歸宿,全部告訴了荀曦。</p>
“如果我所料不差,枉死真君已經是亞種了。”</p>
“她湊齊拚圖,恐怕隻用了理論最少的三個靈異。而司念和她相差無幾,應該也隻需要三個靈異就行。”</p>
“至於具體是哪三個,就要看你了。”</p>
荀曦點了點頭:“我明白。”</p>
“行。”</p>
說到這裏,屠蘇幹脆地結束了話題:“你先回明光市吧,好好休息一下。之後有事情我會再通知你。”</p>
“好。”荀曦點了點頭,隨後消失在了原地。</p>
而在荀曦離開後,屠蘇原本還帶著輕笑的臉龐陡然陰沉了下去:“.....難道真的沒法回避清祀計劃了?”</p>
(詳見第十二章)</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