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聽,目瞪口呆。
要知道,就當年俊子家底,我多少還是知道的。
看似外表風光,其實呢,根本不那麽回事兒。
在這點上,倒跟現在的我,有些類似。
隻是不同的是,我掛著藍天這牌子,感覺有錢有勢,實際上,現金沒多少。
至於俊子呢,現金有,但一大半都客戶手裏的資源,也就是所謂的融資。
所以呢,韓冰的獅子大張口,著實讓他為難。
不客氣講,就算他把全部身價搭進去,也不夠。想促成此事,隻有一個辦法:挪用客戶資金。
好在韓冰給的回報頗高,俊子算了算,絕對劃算。
於是乎,這樁買賣就算談成了。
韓冰說話一向靠譜,用他話說,這次借款周期不長,頂多三個月左右,這就更堅定了俊子決心。
接下來,便是籌錢。
正所謂高額的回報,衝昏了頭腦。
這回俊子為了湊這一千萬,那可是下了血本,輾轉挪用幾家不說,連著利息也比平常高了許多。
原本想著借這機會,一夜暴富。不曾想,沒過多久,韓冰那邊出事了!
三眼仔告訴我,這項所謂的市政工程,韓冰也是給人騙了。
簡單點說,當初韓冰接下這工程,就已經過了道手,用業內話講,像這種二道販子的生意,擺明了就是個陷阱!
一千萬,不是小數目。這點,韓冰心裏清楚。但又能如何?
錢就這麽給投進去了,說句難聽的,像這類三角債的生意,往往最後隻有一種結果:拖。
回報,別想指望。事實上,連本金能不能要回來,恐怕隻能自求多福了。
而俊子知曉了這事後,第一個想法,就是完了。
說到底,拖並不能解決問題。
就他借給韓冰的錢,也大半從別人手裏拿的,轉眼間三個月期限就到,他拿什麽還人家?!
現在,且不說本金,光那利息就高的驚人!
為此,兩人有過協商,但一談到還錢,不歡而散。
其實像這種事,也怨不得韓冰,說來說去,兩人都是受害者。
可人家債主就不那麽想了。
還是那句話,沒有利益,也就沒有朋友。再好的關係,借錢不還,都得光火。
現在我終於明白俊子為什麽會破產,說到底,還是那個字:貪。
假設一下,如果他當初沒衝著那一千萬的高額回報,也就不會發生後來的事情;但凡韓冰有點防備心,也就不會上人一當。
人生如棋,步步為營,一旦走錯,再無悔棋。
在這件事上,壓力最大的,當屬俊子。
畢竟韓冰隻借了他一個,而俊子,債主多了去了。
後來的事,無需贅述。
隻是俊子最終決定與韓冰同歸於盡,是我不曾預料到的。
或許人就是這樣,一旦走投無路,理智已經不足以操縱大腦,俊子走上的,是條不歸路。
同樣是死,或許那樣,我會多些感慨,而沒有怨恨。
可三眼仔告訴我,韓冰不知從哪察覺出了他意圖,竟是搶先一步,殺了俊子!
在那家酒店,果然有韓冰的人,在暗中窺探。
這位俊子曾經的最佳拍檔,巧妙利用了那封信,以及那場無中生有的車禍,人為營造出一種假象:俊子死於自殺!
人心之險惡,無所不用其極。
我問過三眼仔,“為什麽當初不肯吐露實情,甚至還跑回老家,把你媽都給接走了。你就沒想過,早晚有天這事兒會大白天下?”
三眼仔怔了怔,苦笑,“冰哥對我有恩,我絕對不能出賣他。”
對於這個回答,我不由冷笑。
“喲,看不出你還挺忠心的,少跟我麵前演戲吧,怎麽?現在又良心發現了?”
三眼仔看了我一眼,“警察同誌,如果我說冰哥變了,你會信嗎?”
能感覺到,三眼仔話裏無限感慨。可是,全都廢話。
人怎麽會不變呢?
你遇見的每一個人,碰過的每一件事,遭受到的每一次傷害,都有可能改變你,這是定律,是必然。
韓冰也不例外。
從古道熱腸的生意人,到而今五毒俱全的社會人,隻不過用了幾年時間。
命運之詭異,當真猝不及防,卻也有跡可循。
實際上,從他向俊子痛下殺手那一刻起,韓冰的命運就決定了,同樣,那也是一條無法回頭的不歸路。
聽三眼仔講,冰哥對他照顧頗多。
這也是為什麽當初,他在烏米鎮始終不肯背叛的原因,甚至因此背上通緝罪名,也在所不惜。
可現在呢,曾經的大哥,儼然成了十惡不赦的魔鬼,逼良為娼,售毒販毒,聚眾賭博,拖人下水,哪條不是喪盡天良?
期間,三眼仔不是沒有過後悔,可正如他所言,“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些東西,不是你想擺脫就能擺脫得了的。”
我聽後,一陣默然。
坦白說,三眼仔本質上不是壞人,甚至於,他自個兒也多次坦言,“我知道,我的事兒足夠判刑,但我不是惡人,真的。”
真的,假的,在這個世界裏,有多少意義?
如果我隻是局外人,或許對他還有幾分同情。但俊子的死,老朱的事兒,已經不可能讓我原諒他。
始作俑者,必須嚴懲;而為虎作倀者,同樣不能輕饒!
半個月後,三眼仔鋃鐺入獄。
至於韓冰,警方一直尋他未果,很明顯這位背景極深的大佬,肯定聽到風聲,先行銷聲匿跡了。
原本以為這件事後,老朱多多少少會有些緩刑,可結果,出人意料。
用專業術語講,就四字:維持原判。
於是,我一邊繼續上訴,一邊抽空去了趟北郊陵園。
黑色的碑,白色的字。
寒風中,我點燃一根煙,煙圈隨著微風,吹散開去,直到了無痕跡。
“哥們,三眼仔逮住了。我答應你,終有一天,韓冰也將繩之以法。”
死去的人無法言語,他靜靜的躺在墓碑底下。園子裏,寂寞。
但我知道,俊子一定能聽到,能看到。
我的好兄弟,為了這天,已經等了太久!
本章完。
要知道,就當年俊子家底,我多少還是知道的。
看似外表風光,其實呢,根本不那麽回事兒。
在這點上,倒跟現在的我,有些類似。
隻是不同的是,我掛著藍天這牌子,感覺有錢有勢,實際上,現金沒多少。
至於俊子呢,現金有,但一大半都客戶手裏的資源,也就是所謂的融資。
所以呢,韓冰的獅子大張口,著實讓他為難。
不客氣講,就算他把全部身價搭進去,也不夠。想促成此事,隻有一個辦法:挪用客戶資金。
好在韓冰給的回報頗高,俊子算了算,絕對劃算。
於是乎,這樁買賣就算談成了。
韓冰說話一向靠譜,用他話說,這次借款周期不長,頂多三個月左右,這就更堅定了俊子決心。
接下來,便是籌錢。
正所謂高額的回報,衝昏了頭腦。
這回俊子為了湊這一千萬,那可是下了血本,輾轉挪用幾家不說,連著利息也比平常高了許多。
原本想著借這機會,一夜暴富。不曾想,沒過多久,韓冰那邊出事了!
三眼仔告訴我,這項所謂的市政工程,韓冰也是給人騙了。
簡單點說,當初韓冰接下這工程,就已經過了道手,用業內話講,像這種二道販子的生意,擺明了就是個陷阱!
一千萬,不是小數目。這點,韓冰心裏清楚。但又能如何?
錢就這麽給投進去了,說句難聽的,像這類三角債的生意,往往最後隻有一種結果:拖。
回報,別想指望。事實上,連本金能不能要回來,恐怕隻能自求多福了。
而俊子知曉了這事後,第一個想法,就是完了。
說到底,拖並不能解決問題。
就他借給韓冰的錢,也大半從別人手裏拿的,轉眼間三個月期限就到,他拿什麽還人家?!
現在,且不說本金,光那利息就高的驚人!
為此,兩人有過協商,但一談到還錢,不歡而散。
其實像這種事,也怨不得韓冰,說來說去,兩人都是受害者。
可人家債主就不那麽想了。
還是那句話,沒有利益,也就沒有朋友。再好的關係,借錢不還,都得光火。
現在我終於明白俊子為什麽會破產,說到底,還是那個字:貪。
假設一下,如果他當初沒衝著那一千萬的高額回報,也就不會發生後來的事情;但凡韓冰有點防備心,也就不會上人一當。
人生如棋,步步為營,一旦走錯,再無悔棋。
在這件事上,壓力最大的,當屬俊子。
畢竟韓冰隻借了他一個,而俊子,債主多了去了。
後來的事,無需贅述。
隻是俊子最終決定與韓冰同歸於盡,是我不曾預料到的。
或許人就是這樣,一旦走投無路,理智已經不足以操縱大腦,俊子走上的,是條不歸路。
同樣是死,或許那樣,我會多些感慨,而沒有怨恨。
可三眼仔告訴我,韓冰不知從哪察覺出了他意圖,竟是搶先一步,殺了俊子!
在那家酒店,果然有韓冰的人,在暗中窺探。
這位俊子曾經的最佳拍檔,巧妙利用了那封信,以及那場無中生有的車禍,人為營造出一種假象:俊子死於自殺!
人心之險惡,無所不用其極。
我問過三眼仔,“為什麽當初不肯吐露實情,甚至還跑回老家,把你媽都給接走了。你就沒想過,早晚有天這事兒會大白天下?”
三眼仔怔了怔,苦笑,“冰哥對我有恩,我絕對不能出賣他。”
對於這個回答,我不由冷笑。
“喲,看不出你還挺忠心的,少跟我麵前演戲吧,怎麽?現在又良心發現了?”
三眼仔看了我一眼,“警察同誌,如果我說冰哥變了,你會信嗎?”
能感覺到,三眼仔話裏無限感慨。可是,全都廢話。
人怎麽會不變呢?
你遇見的每一個人,碰過的每一件事,遭受到的每一次傷害,都有可能改變你,這是定律,是必然。
韓冰也不例外。
從古道熱腸的生意人,到而今五毒俱全的社會人,隻不過用了幾年時間。
命運之詭異,當真猝不及防,卻也有跡可循。
實際上,從他向俊子痛下殺手那一刻起,韓冰的命運就決定了,同樣,那也是一條無法回頭的不歸路。
聽三眼仔講,冰哥對他照顧頗多。
這也是為什麽當初,他在烏米鎮始終不肯背叛的原因,甚至因此背上通緝罪名,也在所不惜。
可現在呢,曾經的大哥,儼然成了十惡不赦的魔鬼,逼良為娼,售毒販毒,聚眾賭博,拖人下水,哪條不是喪盡天良?
期間,三眼仔不是沒有過後悔,可正如他所言,“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些東西,不是你想擺脫就能擺脫得了的。”
我聽後,一陣默然。
坦白說,三眼仔本質上不是壞人,甚至於,他自個兒也多次坦言,“我知道,我的事兒足夠判刑,但我不是惡人,真的。”
真的,假的,在這個世界裏,有多少意義?
如果我隻是局外人,或許對他還有幾分同情。但俊子的死,老朱的事兒,已經不可能讓我原諒他。
始作俑者,必須嚴懲;而為虎作倀者,同樣不能輕饒!
半個月後,三眼仔鋃鐺入獄。
至於韓冰,警方一直尋他未果,很明顯這位背景極深的大佬,肯定聽到風聲,先行銷聲匿跡了。
原本以為這件事後,老朱多多少少會有些緩刑,可結果,出人意料。
用專業術語講,就四字:維持原判。
於是,我一邊繼續上訴,一邊抽空去了趟北郊陵園。
黑色的碑,白色的字。
寒風中,我點燃一根煙,煙圈隨著微風,吹散開去,直到了無痕跡。
“哥們,三眼仔逮住了。我答應你,終有一天,韓冰也將繩之以法。”
死去的人無法言語,他靜靜的躺在墓碑底下。園子裏,寂寞。
但我知道,俊子一定能聽到,能看到。
我的好兄弟,為了這天,已經等了太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