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是成功的, 造勢的效果也是顯著的。
如果忽略五皇子這個話嘮, 一切都是那麽完美,完美地達成了齊晟的預期。
特別是大皇子的準王妃親自下場, 組織人手給未婚夫加油鼓勁兒,更是給這場比賽添上了一層世間佳話的色彩。
世人都是喜歡看熱鬧聽八卦的, 特別是皇家的事, 更是老百姓茶餘飯後的話題熱門。
如果這八卦裏再有了俊男美女佳兒佳婦的加成, 就更符合老百姓喜歡的有情人終成眷屬的大團圓口味兒了。
於是,這場球賽伴隨著一對未婚小兒女的佳話,迅速在京城百姓之間傳播開來。
同時, 蹴鞠這項活動, 也隨著皇子與公主的親身參與, 一下子就變得高大上了起來。
醇親王的鋪子早早就囤好了貨, 又打出了“皇子同款”的招牌,一時間門庭若市, 準備的二百多個新式蹴鞠很快就售罄了。
當然了, 做好的新式蹴鞠當然不止二百,庫房裏還有很多。
原本,醇親王見賣的這樣好,是準備趁機大量出貨的。
但是,齊晟用一個很樸實的道理阻止了他。
“王伯,物以稀為貴。”
這個道理,時常被人掛在嘴邊。可是,麵對實實在在的利益之時, 卻很少有人能想起它來。
齊晟的目的不是為了靠賣足球發家致富,而是為了推廣“足球”這項運動。
想要讓這項運動真正從平民走向貴族,就得讓舉行運動的工具,變成一種隻有貴族才能買到精品的稀罕物。
而事實上,在這個生產力十分低下的時代,沒有人造的皮革代替真皮,製作足球的成本本來就比較高。
因為,平民百姓一般是得不到皮毛的。
就算偶然設陷阱套住了一隻兔子,他們也舍不得吃,而是會拿到集市上換成糧食。
所以,毛皮製作這一步,就把被六皇子命名為“足球”的新式蹴鞠和平民百姓玩兒的藤球拉開了距離。
而材料隻是第一步,價格才是重中之重。
世人都有一個毛病,就是同一種東西,越是貴,就越是有許多人想要得到。
而有錢人尤其如此。
隻買最貴,不買最好,並不是一個笑話。
所以,第一批足球的價格一定要貴,至少得是平民百姓承擔不起的價格。
齊晟問過沈介之後,將單個足球的價格定在了五兩。
五兩白銀,如果換成銅錢,足夠京城一個五口之家一年的嚼用。
誰會拿一年的生活費去買一個不能吃不能喝也不能用的東西呢?
所以,願意出錢買的,肯定都是不差錢的。
而“不差錢”,本身就是一種無形的噱頭,會自動排擠掉得到毛皮容易的貴族少年自己製作足球的可能性。
京城的公子哥兒們,會把從醇親王的店鋪裏買到一隻足球作為一種攀比的籌碼,一種炫耀的資本。
而事實上也正是如此。
自從醇親王的鋪子裏那二百個足球賣完,並且透漏出下一批最少得等半個月之後,京城裏的公子姑娘們突然就流行起請客聚會了。
今兒這個公子說家裏得到了一件稀罕的古董,明兒那個姑娘說家裏的珍奇花草要開花了。
總之就是有條件要請,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請。
宴會進行到中途,請客的主家一定會假作不經意地把自己搶購到的足球拿出來,用抱怨的語氣炫耀一番。
“你們是不知道,為了搶這一個足……對,足球,這可是六皇子給起的名字,陛下都說起的貼切。為了搶到這麽一個足球,我家的仆人差點兒沒被擠掉褲腰帶。”
“要我說,既然物以稀為貴,就該價高者得才是。也就是醇王爺不差那幾兩銀子,這下把價錢定的這麽低。”
可實際上,說這話的人,自己一個月的月錢也才二兩銀子。
眾人心裏“嗬嗬噠”,嘴上還要順著恭維兩句。
——沒辦法,沒聽人話裏話外的,又是醇王,又是六皇子,又是陛下的。誰敢說半句不好?
醇親王府,醇王朝齊晟豎起了大拇指:“行啊小六,你不去做生意,可真是屈才啦!”
齊晟翻了個白眼,說:“我吃喝玩樂,也能一輩子榮華富貴,為啥要費勁去做生意?”
醇王好笑道:“那你跟我合夥兒賣蹴鞠,又是為了什麽?”
“當然是為了好玩兒啦。”齊晟理直氣壯。
他前世一開始是沒條件,後來有條件了又忙的沒時間。一直到累死,也沒有好好玩兒過。
這輩子既然有了這麽好的開局,啥也不敢就是人上人,如果再不好好玩一玩,他不是白穿越了嗎?
他說的是大實話,醇王卻覺得很不可思議。
“兩百個蹴鞠兩天賣完,一下子就賺了八百兩銀子。就這還是控製著量,讓許多人捧著銀子沒處買。可到頭來,你卻跟我說,你就是為了玩兒?”
齊晟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說出的話特別氣人,“王伯,你平時看著挺聰明的呀。怎麽到了這會兒,卻糊塗了?”
“嘿,怎麽說話呢你?”
醇王的折扇輕輕敲在他腦門兒上,傳出“啪”的一聲輕響。
齊晟揉著腦門兒朝他做了個鬼臉,強調道:“銀子什麽的,不是重點。”
重點是把足球在貴族中推廣開來了。
——從今往後,麻麻再也不用擔心沒人和我比賽啦!
“行吧。”醇王也不和他爭,擠眉弄眼地朝他一笑,“你好不容易出宮一趟,就準備幹耗在我這王府?”
齊晟“嘿嘿”笑道:“還是王叔知我。既然如此,小侄就把堂哥借走了。”
他說完,伸手拉著齊河就要走。
“誒,誒,就你們倆不成。”
醇王折扇一擋,就攔住了兩人的去路,“陛下將你教給本王,本王可不能讓你有個好歹。”
齊晟“唭”了一聲,到底還是沒有讓他為難,“那就勞煩王伯帶路了。”
隻聽醇王對齊覃的稱呼就知道,齊覃平日裏雖然多以施恩於醇王來體現自己的心胸寬廣,表示自己不是容不下兄弟。
但實際上,兄弟二人的關係並不很親密。
要不然,醇王也不會一口一個“陛下”,連一句“皇弟”都不敢喊。
齊晟不是個不識好歹的人,知道醇王帶著自己出宮,是擔著風險的。
既然醇王不放心他們兩個孩子一起行動,那就讓他跟著吧。
因著是要出宮玩兒,齊晟穿本來就是便裝。等醇王父子也換了便裝,三人這才一起出了王府。
“小六第一次出宮,肯定沒去過天橋。怎麽樣,三伯帶你去見識見識?”
齊晟很上道地改了稱呼,“都聽三伯的。”
其實,前世的時候,齊晟是去過天橋的。
但現在又從醇王口中聽到這“天橋”倆字兒,他是非但沒有覺得有半點兒熟悉親切,反而覺得怪異。
他如今所處的“大晉”,並不是司馬家那一個傀儡王朝,而是一個君權高度集中的架空朝代。
沒有丞相,六部分權。朝廷的機構,類似於明朝。
但在對女性的約束上,卻又比明朝寬縱的多。
比如:公主和貴女們也可以和皇子、郎君們一起讀書,並不需要隔個屏風避諱什麽的。
這又像是漢唐了。
唯一一點兒不一樣的,就是後宮嬪妃不像漢唐時期一樣,可以參與政事。
對於這些,他原本隻是覺得奇怪,後來也能邏輯自洽,覺得既然是架空朝代,肯定不能和真正的曆史發展一樣啊。
但今日聽見“天橋”這倆字兒,他實在是邏輯自洽不了了。
因為,大晉的都城是雒陽,又叫洛-陽,換算到大吃貨國,應該就是那個洛-陽。
話說,洛-陽哪來的天橋?
一般大吃貨國的人聽見“天橋”,第一反應就是在燕京城吧?
在雒陽的天橋,他今兒可得好好見識見識。
等齊晟跟著醇王父子來到天橋之後,那種怪異的感覺就更重了。
聽聽,聽聽,大街上吆喝的都是啥?
驢打滾?
這不該是燕京小吃嗎?
這還不止,還有呢。
油茶、果脯、糖火燒,板栗、焦圈、炸醬麵…………
若是一樣兩樣他有就忍了,但這是整個把燕京的小吃街給搬過來了呀!
更過分的是,齊晟正震驚呢,打後邊來了的個挑擔的,一邊走一邊吆喝:“狗不理包子誒~”
齊晟:“…………”
——唔,好正宗的天津腔啊!
到了這會兒,齊晟就是再蠢,也不能再自欺欺人,覺得他現在待的時空,就是一個純粹的平行空間的架空王朝了。
特麽的,這要不是一個沒有常識的三流作者寫的瑪麗蘇小說,他把腦袋擰下來,扔到賽場上當球踢!
如果這是一本小說的話,那玫妃當初的怪異舉動就都解釋的通了。
她剛進宮的時候,肯定是通過某個特征,發現了自己是穿越到了一本看過的小說裏。
她就自以為有穿越光環,又熟知劇情,就想搶奪原女主的氣運,自己當女主。
可是後來,現實很快教了她做人。
在發現自己並不能反抗劇情的時候,她就退而求其次,抱大腿。
難道,女主是他母妃?
齊晟皺眉咬著指甲尖兒,默默點了點頭。
——倒是像。
不過,像父皇那樣自戀的男主,還真是少見。
如果忽略五皇子這個話嘮, 一切都是那麽完美,完美地達成了齊晟的預期。
特別是大皇子的準王妃親自下場, 組織人手給未婚夫加油鼓勁兒,更是給這場比賽添上了一層世間佳話的色彩。
世人都是喜歡看熱鬧聽八卦的, 特別是皇家的事, 更是老百姓茶餘飯後的話題熱門。
如果這八卦裏再有了俊男美女佳兒佳婦的加成, 就更符合老百姓喜歡的有情人終成眷屬的大團圓口味兒了。
於是,這場球賽伴隨著一對未婚小兒女的佳話,迅速在京城百姓之間傳播開來。
同時, 蹴鞠這項活動, 也隨著皇子與公主的親身參與, 一下子就變得高大上了起來。
醇親王的鋪子早早就囤好了貨, 又打出了“皇子同款”的招牌,一時間門庭若市, 準備的二百多個新式蹴鞠很快就售罄了。
當然了, 做好的新式蹴鞠當然不止二百,庫房裏還有很多。
原本,醇親王見賣的這樣好,是準備趁機大量出貨的。
但是,齊晟用一個很樸實的道理阻止了他。
“王伯,物以稀為貴。”
這個道理,時常被人掛在嘴邊。可是,麵對實實在在的利益之時, 卻很少有人能想起它來。
齊晟的目的不是為了靠賣足球發家致富,而是為了推廣“足球”這項運動。
想要讓這項運動真正從平民走向貴族,就得讓舉行運動的工具,變成一種隻有貴族才能買到精品的稀罕物。
而事實上,在這個生產力十分低下的時代,沒有人造的皮革代替真皮,製作足球的成本本來就比較高。
因為,平民百姓一般是得不到皮毛的。
就算偶然設陷阱套住了一隻兔子,他們也舍不得吃,而是會拿到集市上換成糧食。
所以,毛皮製作這一步,就把被六皇子命名為“足球”的新式蹴鞠和平民百姓玩兒的藤球拉開了距離。
而材料隻是第一步,價格才是重中之重。
世人都有一個毛病,就是同一種東西,越是貴,就越是有許多人想要得到。
而有錢人尤其如此。
隻買最貴,不買最好,並不是一個笑話。
所以,第一批足球的價格一定要貴,至少得是平民百姓承擔不起的價格。
齊晟問過沈介之後,將單個足球的價格定在了五兩。
五兩白銀,如果換成銅錢,足夠京城一個五口之家一年的嚼用。
誰會拿一年的生活費去買一個不能吃不能喝也不能用的東西呢?
所以,願意出錢買的,肯定都是不差錢的。
而“不差錢”,本身就是一種無形的噱頭,會自動排擠掉得到毛皮容易的貴族少年自己製作足球的可能性。
京城的公子哥兒們,會把從醇親王的店鋪裏買到一隻足球作為一種攀比的籌碼,一種炫耀的資本。
而事實上也正是如此。
自從醇親王的鋪子裏那二百個足球賣完,並且透漏出下一批最少得等半個月之後,京城裏的公子姑娘們突然就流行起請客聚會了。
今兒這個公子說家裏得到了一件稀罕的古董,明兒那個姑娘說家裏的珍奇花草要開花了。
總之就是有條件要請,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請。
宴會進行到中途,請客的主家一定會假作不經意地把自己搶購到的足球拿出來,用抱怨的語氣炫耀一番。
“你們是不知道,為了搶這一個足……對,足球,這可是六皇子給起的名字,陛下都說起的貼切。為了搶到這麽一個足球,我家的仆人差點兒沒被擠掉褲腰帶。”
“要我說,既然物以稀為貴,就該價高者得才是。也就是醇王爺不差那幾兩銀子,這下把價錢定的這麽低。”
可實際上,說這話的人,自己一個月的月錢也才二兩銀子。
眾人心裏“嗬嗬噠”,嘴上還要順著恭維兩句。
——沒辦法,沒聽人話裏話外的,又是醇王,又是六皇子,又是陛下的。誰敢說半句不好?
醇親王府,醇王朝齊晟豎起了大拇指:“行啊小六,你不去做生意,可真是屈才啦!”
齊晟翻了個白眼,說:“我吃喝玩樂,也能一輩子榮華富貴,為啥要費勁去做生意?”
醇王好笑道:“那你跟我合夥兒賣蹴鞠,又是為了什麽?”
“當然是為了好玩兒啦。”齊晟理直氣壯。
他前世一開始是沒條件,後來有條件了又忙的沒時間。一直到累死,也沒有好好玩兒過。
這輩子既然有了這麽好的開局,啥也不敢就是人上人,如果再不好好玩一玩,他不是白穿越了嗎?
他說的是大實話,醇王卻覺得很不可思議。
“兩百個蹴鞠兩天賣完,一下子就賺了八百兩銀子。就這還是控製著量,讓許多人捧著銀子沒處買。可到頭來,你卻跟我說,你就是為了玩兒?”
齊晟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說出的話特別氣人,“王伯,你平時看著挺聰明的呀。怎麽到了這會兒,卻糊塗了?”
“嘿,怎麽說話呢你?”
醇王的折扇輕輕敲在他腦門兒上,傳出“啪”的一聲輕響。
齊晟揉著腦門兒朝他做了個鬼臉,強調道:“銀子什麽的,不是重點。”
重點是把足球在貴族中推廣開來了。
——從今往後,麻麻再也不用擔心沒人和我比賽啦!
“行吧。”醇王也不和他爭,擠眉弄眼地朝他一笑,“你好不容易出宮一趟,就準備幹耗在我這王府?”
齊晟“嘿嘿”笑道:“還是王叔知我。既然如此,小侄就把堂哥借走了。”
他說完,伸手拉著齊河就要走。
“誒,誒,就你們倆不成。”
醇王折扇一擋,就攔住了兩人的去路,“陛下將你教給本王,本王可不能讓你有個好歹。”
齊晟“唭”了一聲,到底還是沒有讓他為難,“那就勞煩王伯帶路了。”
隻聽醇王對齊覃的稱呼就知道,齊覃平日裏雖然多以施恩於醇王來體現自己的心胸寬廣,表示自己不是容不下兄弟。
但實際上,兄弟二人的關係並不很親密。
要不然,醇王也不會一口一個“陛下”,連一句“皇弟”都不敢喊。
齊晟不是個不識好歹的人,知道醇王帶著自己出宮,是擔著風險的。
既然醇王不放心他們兩個孩子一起行動,那就讓他跟著吧。
因著是要出宮玩兒,齊晟穿本來就是便裝。等醇王父子也換了便裝,三人這才一起出了王府。
“小六第一次出宮,肯定沒去過天橋。怎麽樣,三伯帶你去見識見識?”
齊晟很上道地改了稱呼,“都聽三伯的。”
其實,前世的時候,齊晟是去過天橋的。
但現在又從醇王口中聽到這“天橋”倆字兒,他是非但沒有覺得有半點兒熟悉親切,反而覺得怪異。
他如今所處的“大晉”,並不是司馬家那一個傀儡王朝,而是一個君權高度集中的架空朝代。
沒有丞相,六部分權。朝廷的機構,類似於明朝。
但在對女性的約束上,卻又比明朝寬縱的多。
比如:公主和貴女們也可以和皇子、郎君們一起讀書,並不需要隔個屏風避諱什麽的。
這又像是漢唐了。
唯一一點兒不一樣的,就是後宮嬪妃不像漢唐時期一樣,可以參與政事。
對於這些,他原本隻是覺得奇怪,後來也能邏輯自洽,覺得既然是架空朝代,肯定不能和真正的曆史發展一樣啊。
但今日聽見“天橋”這倆字兒,他實在是邏輯自洽不了了。
因為,大晉的都城是雒陽,又叫洛-陽,換算到大吃貨國,應該就是那個洛-陽。
話說,洛-陽哪來的天橋?
一般大吃貨國的人聽見“天橋”,第一反應就是在燕京城吧?
在雒陽的天橋,他今兒可得好好見識見識。
等齊晟跟著醇王父子來到天橋之後,那種怪異的感覺就更重了。
聽聽,聽聽,大街上吆喝的都是啥?
驢打滾?
這不該是燕京小吃嗎?
這還不止,還有呢。
油茶、果脯、糖火燒,板栗、焦圈、炸醬麵…………
若是一樣兩樣他有就忍了,但這是整個把燕京的小吃街給搬過來了呀!
更過分的是,齊晟正震驚呢,打後邊來了的個挑擔的,一邊走一邊吆喝:“狗不理包子誒~”
齊晟:“…………”
——唔,好正宗的天津腔啊!
到了這會兒,齊晟就是再蠢,也不能再自欺欺人,覺得他現在待的時空,就是一個純粹的平行空間的架空王朝了。
特麽的,這要不是一個沒有常識的三流作者寫的瑪麗蘇小說,他把腦袋擰下來,扔到賽場上當球踢!
如果這是一本小說的話,那玫妃當初的怪異舉動就都解釋的通了。
她剛進宮的時候,肯定是通過某個特征,發現了自己是穿越到了一本看過的小說裏。
她就自以為有穿越光環,又熟知劇情,就想搶奪原女主的氣運,自己當女主。
可是後來,現實很快教了她做人。
在發現自己並不能反抗劇情的時候,她就退而求其次,抱大腿。
難道,女主是他母妃?
齊晟皺眉咬著指甲尖兒,默默點了點頭。
——倒是像。
不過,像父皇那樣自戀的男主,還真是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