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無痕腰帶就是在入津門的第二天丟的,他已經在津門逗留了一周有餘,這腰帶早不知道被人扔到哪裏去了吧!走出鴛鴦酒樓,葉聖迎著熱氣騰騰的微風,鐵了心要賺這兩百萬兩的買賣,“花兄打算從哪裏套消息?”


    “我們人生地不熟,自然隻有找人幫忙。”花無痕有葉聖出手幫助,便也變得豪氣坦然了許多,他杏眼微眯,帶著些許靦腆的微笑,“還請葉兄替我安頓一處住所,順便替我打點一下新衣新鞋。花費多少,我日後定加倍奉還!”


    “你連住的地方都沒有?”葉聖雖然有些心疼自己的錢,不過為了放長線釣大魚,他隻能忍了,“既然如此,就隨我去同住的同福客棧吧。”給花無痕買衣買鞋、精心照顧的模樣,讓葉聖過足了當爹的癮。花無痕身上的新衣服花費了葉聖一千多亮銀子。


    這花無痕身穿鏽金黑衫,顯得精神利落,高雅冷酷,帥氣逼人。唯苦了葉聖,這一千多兩都能是自己小一月的飯錢了!真是個敗家玩意兒啊!葉聖自己身上的衣服才幾百兩呢!不過想著花無痕說以後就加倍奉還,葉聖這才舒心了些。


    同福客棧並不是什麽有名的大客棧,一間房一夜一百五十兩,還算物美價廉、幹淨整潔。花無痕走進了葉聖房間,瞧著屋內隻有一桌兩椅一張板床,他不由得疑惑,“葉兄,我的房間……”


    “這客棧人滿為患,沒有多餘房間了!”葉聖回頭,笑嘻嘻解釋道,“所以我讓店小二上來再鋪一床地毯,今夜就委屈你了。”葉聖自然是鬼話連篇,同福客棧生意一般,一天下來總能空下幾間房,隻不過葉聖心疼開銷所以才讓花無痕跟自己共住一屋罷了。


    再開一房需要一百五十兩,而鋪席蓋地才需要五十兩。這筆賬葉聖可算不糊塗。花無痕聞言欲言又止,最後還是忍住了,總比自己這幾日睡在園林長凳上靠譜安穩些。


    店小二抱著被褥上樓,手腳勤快在窗下地上展開地毯,花無痕這時候走上來輕聲問道,“你們這客棧生意挺好啊,已是人滿為患了?”何時人滿為患?店小二一愣,扭頭正要回答,卻瞧見了花無痕背後葉聖一雙眼睛如狼似虎的盯著自己。店小二一縮脖子,眼珠一轉,笑哈哈道,“是啊是啊!隻能委屈客官你和朋友擠一擠了!”


    花無痕點頭,然後又說道,“附近可有澡堂?”他已經七天七夜沒有洗漱過了,向來喜愛潔淨的他現在都要瘋掉了!店小二點頭回道,“有的!咱家這客棧裏麵就有!在後院舍中,一位十兩銀子。”十兩?自己現在可是身無分文!花無痕求救的看向葉聖,葉聖也不吝嗇,丟出兩掂銀子丟給店小二道,“來兩個!”


    用銀子換了入澡堂的木牌,葉聖遞給花無痕一個刻著‘同福’的木牌說道,“一起去啊?”葉聖一路向北舟車勞頓,再加上夏日多汗出塵,是時候去澡堂泡個熱水澡了。“不用了。”花無痕微笑,“葉兄先去吧,我之前與洪毅一番切磋之後有些勞累,想先睡一覺。”


    葉聖點頭也不勉強,反正這小子身無分文也沒地方跑,自己是他的財神爺,他肯定得給自己好臉色看呢。同福客棧的澡堂還分男女,不知道女澡堂有沒有人呢?葉聖好奇,忍住了瞄一眼的衝動,步入了男澡堂。


    房間之內,花無痕瞧著鋪在地上的被褥,有些難以忍受的脫鞋踩在上麵,“窗沿積有灰塵,地板汙漬痕跡難洗,被褥潮濕有異味,這真是垃圾客棧!”花無痕神色不悅,難以忍受。這幾日他之所以睡在園林長凳上,就是因為那裏鳥語花香、幹淨優雅。若是換了天橋底、大街上,花無痕根本都不會落腳一刻!


    此刻的花無痕猶如忍辱負重、臥薪嚐膽,小心翼翼踩在這被褥上,嫌棄用手指捏開被子輕咻一下,花無痕嫌棄的將這薄被丟到一旁地上。反正是炎炎夏季半夜不冷,花無痕就這麽和衣而睡,連襪子都不脫就躺在了地鋪上。


    這時候,花無痕甚是想念自己北涼的生活,紅木軟床、錦衣玉食、前後簇擁、揮金如土!必須趕快回北涼!如此念念不忘著,花無痕便疲倦閉眼睡著了。


    葉聖泡在大池子裏痛痛快快玩水浸泡了一番,等換上新衣服回到房間內,發現花無痕已經躺在地鋪上睡著了。也不知道這小子該如何去找他丟失的腰帶,如果短時間內找不到,那花無痕不就成了啃自己肉的蛀牙?不過,兩百萬兩的酬金也不是小數目啊!葉聖喜憂參半,心思百變入睡。等再睜開眼,已經是第二天淩晨了。


    花無痕正坐在角落凳子上發呆,見葉聖醒來,他立刻微笑說道,“葉兄,早早吃了飯,我們就去尋找我的腰帶吧!”“好!”葉聖既然下定了決心幫花無痕,那麽就不會半途而廢。起身穿鞋領著花無痕下樓,鼻前略有清香閃過,葉聖回頭,好奇問道,“你洗過澡了?”


    “嗯!”花無痕不動聲色落在葉聖身後一步之遙,“畢竟夏日發汗悶熱。”“什麽時候洗的?”“昨天晚上。”“哦。”葉聖緩緩點頭,這花無痕大晚上的去洗澡,不會是趁機偷窺人家隔壁女澡堂了吧,“聞你身上有些清香,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你灑花粉了呢!”


    葉聖大大咧咧扭回脖子,花無痕麵無表情一笑,“我最恨別人說我像女子。”葉聖腦光一閃,想到了當時被花無痕拍下瀑布的原因,還不是因為發現了他穿女裝!葉聖下意識夾緊雙腿眼神警惕起來,忘記了,花無痕這小子腦袋可是不正常的!“放心,花兄,在我眼中,你是鐵錚錚的好漢!誰若取笑你長得像女人,我便揍他!”


    不過,這花無痕五官倒真精致好看,讓葉聖不由聯想到了獨孤傲雪。獨孤傲雪的肌膚之白令女子都羨慕嫉恨,獨孤傲雪也是一個美男子,隻不過他是英俊帥氣,而花無痕是俊美精致。


    兩人一前一後下了樓,點了兩碗牛肉麵。花無痕嫌棄的拿起桌子竹筒內的竹筷,又瞥了眼滿是湯漬汙痕的桌麵,他左手捏著右手袖口不沾桌麵,然後右手持筷小心翼翼的卷著麵吃。


    這般小心翼翼、愛幹淨的模樣令葉聖差點笑出聲來,這小子還是沒窮到家,不然到時候被逼的無路可退自然就百無禁忌了。吃飽喝足,趁著還沒到晌午的炎熱,葉聖和花無痕離開客棧準備辦事。“你打算怎麽找你的腰帶?”葉聖好奇瞧著花無痕,“是被偷還是被搶?何人指使你可有數?”


    “不知道。”花無痕一問三不知,“那一日我在津門傍晚路過天橋,便被一個黑衣蒙麵的漢子擋住了去路。”葉聖挑眉,若有所思,才傍晚就迫不及待動手了?“那人是專為你而來?”


    “是,也不是。”花無痕回憶著幾天前的經過,開口道,“他看上了我的腰帶,說很中意想要取走。但是,他卻根本不知我姓誰名誰,出身何派。”葉聖腦子一邊消化一邊點頭,那一天傍晚他專門堵住了你,不管你是誰,卻一個勁的想要殺了你取走你的腰帶?真是古怪搞笑。”


    “你錯了,他並不打算殺我。”花無痕想起那天的事情,心中怨恨難平,“他出手留情而且主攻我腰間,我想,若我能主動將腰帶接下來遞給他,說不定他就能扭頭就走。但是我自然不可能如此懦弱。和他相鬥三十七招之後,他一擊拍在我後背,然後順勢搶走腰帶便離去了。隻可惜,那人黑色勁裝、黑巾蒙麵,連腰帶都沒有佩戴,以至於我不知道他樣貌身份!”


    “這還真是個怪人!”葉聖摸了摸臉上的刀疤,“那人取走了你的腰帶能有什麽用呢?他用的是何門派武功?”“不知道。”花無痕麵無表情,“他所使用的武功靈巧敏捷,似乎是北方拳法,但卻不是門派大乘武功。”


    “被一個來曆不明的路人打傷,你這麵子也算是丟的幹淨了。”葉聖好笑,“那我們現在是要去你遇到他的天橋上?看看能否抓到什麽線索!”“你又錯了。”花無痕手持金扇輕輕扇風,“現在需要拜托葉兄與我去藥鋪抓藥來,一天三服,三副藥需要近八千兩銀子。”


    葉聖眼睛一瞪很是不樂意,這距離找到要帶回北涼還遠著呢,現在就又要搞這麽大的開銷?一天還要花八千兩銀子?這是人幹的事嗎!“庸醫隻想著賺錢,什麽藥能這麽貴!”說罷,葉聖手朝花無痕手腕探去,“我懂醫術,讓我給你看看!”


    花無痕眼眸一縮,雙臂立刻收回緊抱雙肩,“不必勞煩葉兄了,我想葉兄也不是囊中羞澀之人,我那腰帶裏還有幾十萬兩銀票,到時候取回後,悉數都給葉兄當作酬勞的訂金。”葉聖一聽也不強求,一切都盡花無痕意願。這又是趕路又是買藥,等花無痕就水服下藥之後,已經是巳時。葉聖瞥了一眼腦袋上金燦燦的大太陽,將剩下的藥包全部收入自己腰帶,“此乃補血固元之腰,你所受內傷。看來,那奪走你腰帶的神秘人,是個內家高手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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