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忘了自己喜歡沈溫朗多久,似乎從我記事開始,就與他形影不離。更搞笑的是,直到十五歲以前,沈溫朗的身高都不及我。他總是一副很委屈的樣子看著我,讓我覺得自己做了什麽無可原諒的事。


    我享受沈溫朗抬起頭看著我的樣子,像一隻毛茸茸的鬆鼠。我想把他養大,關進我的籠子裏,聽他用絕望的聲音吱吱地叫。


    一朝長大,我忽然手足無措地發現,鬆鼠會隨著時間漸漸成長。我眼見著沈溫朗的個子不斷增長,無論我用盡什麽辦法,都不能追趕上他長高的速度。


    終於在一個不討喜的下午,他舉著自己的體檢報告,用一種極其驕傲的口氣告訴我,伊一,我比你高了二十七厘米!


    我抬起頭看著他越發明亮的眼睛,措不及防被班級裏向來不對盤的女生撞了個正著,直挺挺的朝著地麵撲去。那義無反顧的決絕,連沈溫朗都觸動的站在原地沒有來得及阻止。


    最終的結果是,沈溫朗把撞到我的女生打地哇哇直哭,我揉著擦破了點皮的膝蓋,蹲在操場上看好戲。


    事後,沈溫朗和我被停課一周。他站在班級門口,摸著我的頭說,伊一,我從不打女生,但今天必須為你破一次例。


    我踮起腳拍了拍他的肩膀,絲毫不掩飾我的幸災樂禍,嘴巴幾乎咧到了耳根,笑得合不攏嘴。


    我說,沈溫朗,一起去北方吧!


    班主任從我們麵前經過,正是處於喜歡八卦高峰期的中年婦女,看我的眼神都帶著別樣的情緒。


    當然,我並不在意她怎麽看我。這個世界上,能讓我有想要滿足別人嘴裏八卦欲望的,從來都隻有沈溫朗一個。


    但現在,沈溫朗不會因為我被別人推倒,而不在意對方的性別狠狠揍回去。也不會摸著我的頭說,伊一,我從不打女生,但今天必須為你破一次例。


    他隻會特別失望的撕扯著我的衣服,並且掏出一遝鈔票扔在我的臉上對我說,伊一,便宜了別人不如便宜我,你說呢?


    我和竇一一之間最尷尬的事,就是每一次沈溫朗叫出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我和竇一一都會下意識的對視一眼,並齊齊選擇了忽視。


    久而久之,沈溫朗終於意識到發生在兩個小女生之間的尷尬,並及時糾正了自己的錯誤,改叫竇一一為寶寶。


    我聽見沈溫朗說過最多的一句話,就是他眼含期待的問竇一一,寶寶,你什麽時候答應嫁給我?


    這便開始成了我的噩夢,好在竇一一總會有各種各樣的理由搪塞過去,刻意不去看沈溫朗眼眸裏的失落。我卻總能犯賤的在這種時候,心裏一抽一抽的疼。


    我想,如果沈溫朗問的人是我,我大概會毫不猶豫的回答,沈溫朗,我等這句話等了整整十八年,等的快要死了!


    但我不得不承認,有些夢盡管你在不願意清醒,也終歸隻是一場幻想。


    又一次喝了個爛醉,沈溫朗從酒吧裏背麻袋一樣把我扛在他的肩膀,不顧眾人異樣的目光,陰沉著一張俊臉把我送回了紙紮店。


    他說,伊一,你有病吧?


    我很想把他痛罵一頓,但實屬沒有一丁點力氣,渾渾噩噩睡過去之前,臉頰上冰涼的感觸真實的仿佛又是一場幻覺。


    隔天一早,我被劇烈的敲門聲驚醒。頂著雞窩頭打開門,眼前陌生的麵孔讓我下意識眯起了眼睛。


    他看我態度不是很友善的樣子,連說話的氣勢都矮了一截,顫顫巍巍的抬起他左手拎著的醬油瓶,猶豫著開口問我,那個,能借點醬油嗎?


    我確定沒有在這條街見過他,也不覺得會有人無聊到跑了幾條街就為借一點醬油。


    幾乎是想都沒想的,我拉著他走到幾米遠的胡同口,指著盡頭的方向告訴他,超市就在拐角的第一家。他臉上詫異的表情很明顯,長大了嘴巴告訴我,難怪這條街他從頭走到尾都沒有找到一家超市。


    我發誓這輩子,他是我遇到過最蠢的一個。


    後來我才從他的口中得知,鑒於樓房養一隻體型較大的寵物實屬不是一件很方便的事,所以馮斯年毫不猶豫的帶著他所謂的“撕家”搬到了我的隔壁。


    起初我對這個中二病時常能犯一身的新鄰居並沒有什麽太大的感觸,直到後來他端著一盤新鮮的餃子站在我家門口,身邊還蹲著一隻過於肥胖的寵物狗時,我才恍然大悟的知道,原來他口中所謂的“撕家”,其實是一隻棕毛藍眼的純種哈士奇。


    這不得不讓我對他刮目相看,畢竟起初我一直都認為,能住在這裏的人,通常都不具備養高端寵物的家庭條件。但可見,這一觀點在馮斯年的身上,並不能得到證實。


    他腳邊的“撕家”朝著我嗷嗷直叫,一副躍躍欲試又心存忌憚的樣子。我皺眉看著這條似乎對我很不“友好”的狗,問馮斯年,他怎麽了?


    馮斯年輕輕歎了口氣,目光憂鬱的我真想把他和這隻胖狗一腳踢出去。他說,大概是斯加認為你搶了他的口糧吧!


    最終,我以一種不容抗拒的姿態,光明正大搶走了他手裏的盤子,並毫不客氣的將他們拒之門外。任斯加怎麽撕心裂肺的嚎叫,都不能打動我一絲一毫。


    近期沈溫朗似乎總有做不完的事,連竇一一都開始抱怨他的生活,總是不留空隙。我想,她大概隻是希望沈溫朗可以陪伴她的時間多一點。縱然我跟她的想法總能出奇的一致,但她有光明正大的權利,我沒有。


    整整十八年,我還是沒有辦法滲透到沈溫朗的事業核心。冷麵上司已經開始接受我的愚蠢,並選擇了用一種不管不問的態度來“促進”我對組織的忠貞與熱情。


    沒有沈溫朗的這段時間,生活還是索然無味的繼續重複著。紙紮店的生意沒有更糟,依舊不足以養活我自己,這讓我再一次有了想要把它兌出去的欲望。


    一個星期後,沈溫朗帶著目光溫柔如水的竇一一出現在紙紮店門口,那輛黑色車子似乎剛剛洗過,幹淨的一塵不染。


    他說,伊一,我們要訂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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