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搞錯啊,竟然要我賠償這什麽精神損失費,你這不是獅子大開口嗎?!”</p>


    阿偉老港劇迷了,閱劇無數,自然是明白精神損失費是什麽意思。</p>


    那些港劇裏頭,在法庭上經常聽到什麽賠償精神損失費,動輒就是幾十萬,簡直就是離譜。</p>


    所以當他聽到對方竟然提出要賠償精神損失費的時候,想到的就是對方這小子借著這次機會故意訛自己的錢。</p>


    “法官大人,這小子想要騙我錢,你們要為我主持公道啊!”急了的阿偉自然是向旁邊的他自認為就是今天進行桉件裁定的“法官大人”求助。</p>


    幾位調解員一臉黑線,他們作為調解員,最怕的就是遇到這種法盲。</p>


    對法律不懂就算了,而且性格還那麽地跳,那麽地自作聰明。</p>


    “這是對方合理範圍內所提出的要求,如果你有任何不滿的話,可以提出反對。”中年調解員對著阿偉解釋說道,同時在最後補了一句,“還有,提醒你一句,我們是調解員,不是法官,你不用法官大人地叫我們。”</p>


    “哦,好的,法官......調解員大哥,”阿偉改口,然後急聲說道,“我當然是要反對的,我隻不過是沒有送外賣到他手裏,他怎麽就要我賠償精神損失費了呢?”</p>


    “你耽誤了別人的用餐,怎麽就不需要賠償精神損失費呢!”林思敏眼神銳利地看著阿偉。</p>


    “我......我不是已經送到他小區門口了嗎,怎麽就耽誤了他的用餐了呢。”阿偉一臉理所當然地說道,小區不就是他家嗎,我送到小區門口,跟送到他家有什麽區別嗎?</p>


    “你要明白,我們作為顧客點外賣,可是支付了配送費,而且在支付完成的那一刻,客戶與外賣員之間已經產生了合約,那就代表著作為外賣員的你必須將外賣送到客戶的手上,如果你沒有經過顧客的同意,將外賣隨意放在一個地方,那麽就代表著,你毀約了。”林思敏用一種比較簡單的方式將合同法說了出來。</p>


    </p>


    “有......有這麽嚴重嗎?”阿偉臉色開始有點變化了,他雖然不懂法,但是對方說得一套一套的,這聽上去似乎很嚴重的樣子,但他還是非常嘴硬,不肯認賬,“但是之前我一直都是這麽做啊,其他人也沒有說什麽啊。”</p>


    “你一直這麽做,其他人沒說,不代表你是對的,隻是其他人不跟你計較而已,但事實上,你就是錯了。”林思敏臉色認真地說道。</p>


    “她說的對嗎,調解員大哥?”</p>


    這時候的阿偉心虛了,麵對著林思敏這樣的專業律師,他根本就招架不住,隻要把求助的目光看向了旁邊的調解員。</p>


    “對方說得沒錯,她所說的這些都在《合同法》上麵能夠找到,你確實是違反了上麵的規定。”調解員點頭確認說道。</p>


    “我......我讀書少,不知道這些啊,我以為將外賣放在門口也是可以的啊。”外賣小哥有點急了,聲音也是開始變得顫抖,他看著李風,語氣變得有點哀求,“我不知道這小事情能夠違法啊,我真的不知道啊,如果知道這麽嚴重的話,我一定會把外賣送到你手裏的。”</p>


    “現在知道也不遲,以後明白這個道理就好了。”李風也是點了點頭,看著這外賣小哥的樣子,估計他已經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了。</p>


    “我以後絕對不會再偷懶了,一定會將外賣送到顧客手裏的,求求你們不要告我,不要讓我坐牢啊。”在外賣小哥眼中,這違法,可能要被送進去坐牢的。</p>


    “我們今天是來調解,就是解決問題的,沒人打算送你進去坐牢,大家都隻是希望得到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而已。”李風說道。</p>


    “好,好,隻要不坐牢,我都願意接受的。”外賣小哥點了點頭,鬆了一口氣,可是很快,他又想到了什麽,整個人又緊張了起來,“但是賠償費,我......我沒有那麽多啊,我隻是一個送外賣的,那個精神損失費,我......”</p>


    “這個精神損失費可是寫在了調解的協議書上麵,這個是我們的底線,無法更改,如果你不同意的話,那麽我們就唯有法庭上見了。”林思敏打斷了外賣小哥的話語。</p>


    “但是這個精神損失費,我確實沒能力負擔,如果......”外賣小哥急得眼淚都掉下來了,這賠個幾十萬,自己要送多少個外賣啊,怕是送到自己的電池車換了幾輛,都沒有送到這個數目吧。</p>


    “如果你不同意我們所提出的條件,那麽上了法庭,你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說不定到時候會為你的人生檔桉留下墨黑的一筆。”林思敏再次打斷了外賣小哥的說話,然後接著說道,“同時你沒有能力負擔,這不是我們所考慮的問題,你不需要用這種方式來希望獲得我們的同情,法律亦不因為你的貧窮與弱小作出任何的退步與偏頗,你需要做的就是遵紀守法,做一個合法公民。”</p>


    “我......”阿偉還想說點什麽,但最後還是歎了口氣,臉色無奈地說道,“這確實怪自己偷懶,沒有按照規定把外賣送到客戶的手裏,你們說得對,什麽原因都不能成為我逃避責任的理由,作為男人,我願意承擔自己的錯誤。”</p>


    阿偉雖然是一個粗人,但是他也明白,錯了就是錯了,就是要承擔起來,因為他是一個男人。</p>


    “你能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今天的調解就是成功的,接下來你就看看對方所開出的條件,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就是了。”</p>


    作為調解員,看到被告方的配合,他也是倍感欣慰,畢竟在證據如此充足的情況之下,實在沒有什麽好狡辯的,接受對方開出的條件,進行調解,就是最好的選擇了,而且對方所開出的條件,作為調解員的他們,覺得很合理,很......和諧了。</p>


    “嗯,我接受懲罰。”阿偉低下了頭,大不了以後送外賣勤奮一點了。</p>


    “那麽我就繼續剛才沒有說完的話了,”林思敏澹澹地看了一眼阿偉,然後重新拿起了自己的文件,繼續說道,“就本桉,我方要求被告向我當事人真誠道歉,並且賠償精神損失費......”</p>


    阿偉臉色低落,不過不管需要賠償多少錢,他都服從調解的安排,畢竟自己要為自己的錯誤埋單。</p>


    “賠償精神損失費......一元。”</p>


    “嗯?!”阿偉以為自己聽錯了,連忙問道,“多少?”</p>


    “一元!”林思敏再次說道。</p>


    “沒了?”阿偉有點難以置信竟然是這樣的結果,他還以為會是幾十萬的精神損失費呢,電視劇不都是這樣演的嗎,怎麽會是一塊錢啊,這不是象征式地讓自己賠償一下而已嗎。</p>


    “是的,你沒有聽錯,對方除了要求你道歉之外,隻需要你多賠償一元,沒有其他額外的要求了,你同意這個條件嗎?”調解員笑著說道。</p>


    “同意,同意!”阿偉感覺中了六合彩一樣,手舞足蹈地跳了起來,走到了李風的身邊,握住了他的手,感動地開始胡說八道——</p>


    “我真的對不起你,讓你之前餓著肚子了。”</p>


    “我真的對不起你,上次故意找你麻煩了,往你家倒廚餘垃圾了,等下我親自上去幫你擦好大門,不是,直接上去幫你家搞大清潔了。”</p>


    “還有,以後我一定會把外賣送到客戶手裏,保證不再偷懶了!”</p>


    “對了,這一塊錢你是想要微信轉賬,還是現金啊?”</p>


    “還有啊,你喜歡吃什麽水果,我到時候送外賣去你們小區的時候,順便給你買一些。”</p>


    “那個......”</p>


    看著興奮到不知所雲的阿偉,在場的所有人也是會心一笑,有時候讓一個人深刻地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不一定要對方付出多大的代價,引導比懲罰更重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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