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領主,問一下太陽蟲幾多錢一條?玩家葛雲峰問價。


    一百顆獸核一隻!


    葉千帆直接報出了一個天價。


    果然在這一刻,整個世界頻道之中的所有人,瞬間都安靜了下來。


    平時


    他們就覺得葉千帆夠黑了!


    誰能想到葉千帆居然還能更黑,一隻蟲子居然要賣一百顆獸核!


    這什麽天價,那蟲子就算是渾身鑲金,隻怕都沒那麽值錢吧!


    這這八區領主冷月都被葉千帆震驚得說不出話來了道:葉領主,你這價格是不是定得有點高啊?一百顆獸核,這就連我這個當領主的,也不可能隨隨便便拿得出來吧!玩家哪有那麽多獸核可以給你?


    嗬嗬!一點不貴。葉千帆笑著回應道:你自己想啊,這三天若是你們不能出門的話,你們不僅無法賺到任何的收益,而且還會一直虧本。但有了這個太陽蟲,你們不就能出門賺錢,賺材料了


    可我們就算三天持續不斷地幹活,也弄不到一百顆獸核啊?玩家葛雲峰反駁道:要知道,之前我為了殺一隻怪,半天命都差點沒了,這才弄到了一顆獸核!你憑什麽認為,我們能出去,就能弄到一百顆獸核?


    嗬嗬!


    葉千帆發了兩個嗬嗬,隨即這才說道:你們不行,不代表我不行!我不僅很行,而且我還要讓信任我的人,跟著我一起變得牛逼起來!


    隻要你們願意花一百獸核的代價,我自然有辦法讓你們賺到一百獸核,甚至賺到的比一百獸核還要多!


    做了這麽久生意,我就想問你們,我葉千帆有說過一個謊嗎?


    這還真沒有。玩家三哈出來捧場。


    但世界頻道的玩家可不僅僅隻有三哈,而且還有別的一些人。


    所以,自然也有人專門出來唱反調道:嗬嗬!你確實是沒撒謊,但這不代表你現在不會撒謊啊!這可是一百顆獸核,不是一顆!到時候你說的話,又做不到的話,我們難不成還能像沙坤那樣,殺上門找你不成?


    所以說,你格局小啊!


    葉千帆鄙視這個玩家道:難道你不知道有一種東西,叫領主契約的嗎?我在這裏承諾,但凡你們這三天出門按照我的方法,沒能收集到一百顆獸核的話,我全部獸核退回給你!


    真的?


    眾人聞言,紛紛眼睛一亮。


    而林凡這小子,明顯也再一次嗅到了商機,第一時間找上葉千帆道:葉領主!葉大佬!打個商量唄,這麽麻煩的生意我幫你做啊,包括教那些人怎麽收集獸核,包括贈送工具啥的,都交給我就好了!到時候,你就給我一隻小小的太陽蟲,你看


    小滑頭,還挺懂捉住時機的。葉千帆頓時就笑了,這林凡還真有點意思。


    就在大家都在想著這一百顆獸核換一個太陽蟲劃不劃算的時候,隻有林凡一個捉住了機會,跑來想要當葉千帆的代理商。


    其實像是林凡這種膽大心細的人,就算是在都市之中,隻怕也會是個混得風生水起的人吧!


    隻不過


    是金子總會發光,這小子來到了這裏,依舊還是能捉住時機!


    正所謂時勢造英雄!


    但其實


    時勢這種東西,無時無刻都有。


    就比如,八九十年代,下海熱,捉住機遇的人通常現在也都是大老板了。


    到了零零和一零的年代,下海已經太遲了,但卻趕上了互聯網的大浪潮,又是一波熱潮,那時候就是豬站在風口都能起飛的年代!


    而現在


    二零年代,互聯網慢慢降溫了,但直播卻是風生水起了!


    所以說,這個世界上,其實每時每刻都有著各種各樣的機遇,就看你能不能捉得住罷了!


    現在來到了迷霧世界,既然有人,那就會有需求。


    有需求就會有市場!


    而這個市場最終也還是人在經營,它依舊還是一個機遇!


    但到現在為止,捉住了這個機會的人卻不多,葉千帆算是一個,二區和八區的領主也算一個,現在再加上林凡這一個!


    一共也就幾個人罷了!


    那林凡見葉千帆沒有直麵回答,便悄咪咪地試探道:葉領主,你這是同意了?


    我答應你沒用,因為接下來你會很忙!葉千帆笑道:我這可是有好幾百隻的太陽蟲,如果我讓你成為我的代理的話,那也就意味著你要跟幾百號人同時交易,並且教會他們怎麽獲得獸核,同時還要為他們提供各種售後服務,我想你肯定是沒時間出去收集獸核了。


    啊!林凡聞言,也覺得很有道理道:那怎麽辦?我這


    我可以給你食物,水,而且我還可以給你成交金額的百分之一作為報酬!葉千帆提議道:如果你覺得可以的話,我們就確定領主協議!這件事我就全權交給你去辦了。


    其實這件事要是成了,受益最大的自然是葉千帆。


    畢竟他可沒時間跟一整個世界頻道的買家慢慢耗,對於他來說,時間就是金錢好吧,一百顆獸核還犯不著他這麽浪費時間。


    唉!


    膨脹了!


    以前為了幾顆獸核,都能掛一個晚上的材料。


    現在賺到錢了,就連一百顆獸核都看不上了!


    立刻簽!


    林凡毫不猶豫就答應了葉千帆的提議。


    畢竟對於他來說,時間可不值什麽錢,反正本來極夜也不能出門,要是能靠著極夜這幾天躲在家裏,安安穩穩不用出去打怪,卻還能賺點錢的話


    那還有什麽比這個更爽的事?


    【領主協議:林凡成為葉千帆的代理人,負責售賣太陽蟲一事!林凡同時代理與玩家簽訂太陽蟲借貸契約,與葉千帆的領主契約有同等效力!】


    【附注:林凡不可向未購買太陽蟲的玩家泄露關於收集獸核的秘密,同時也必須警告玩家不可泄露秘密,不然直接回收太陽蟲,永不合作!】


    【附注2:林凡一旦違反以上內容,將直接被剝奪玩家身份,成為葉千帆的領民!】


    【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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