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到小乞丐兩次反抗無果,或者說根本沒有反抗之後,公輸琉璃對小乞丐的確很失望。隻是小姑娘還是不信邪。她一定要讓小乞丐露出凶狠的一麵,著魔了一般的執著。
沒走多久,她回頭說道:“呆子,還有沒有乞丐欺負過你。”
小乞丐搖了搖頭,其實自然是有的,但他並沒有太記恨,他跟在公輸琉璃身後走了一陣兒才開始回味過來,那些欺負他的人都死了,死的極為淒慘。眼前的女孩不是一個人畜無害的女孩兒,她有著可愛的外表,但也有著可怕的手段。
可小乞丐並沒有覺得恐懼。相反他有些愧疚。
“真的沒有嗎?算啦,有沒有都沒關係,反正福津城是乞丐城,我先帶你去換身衣裳,然後咱們飽餐一頓,再去欺負別的乞丐。”
公輸琉璃說出了自己的計劃,走在後麵的小乞丐一愣,他以為事情就該這麽結束了,萬沒想到這個女孩子還要找其他乞丐麻煩,想到那老乞丐的時候,他臉上又浮現出害怕的表情,說到底,那是他短暫童年裏無法抹去的陰影。
公輸琉璃笑的很甜:“看來你也不老實嘛,都會跟我撒謊了,你這害怕的樣子,一定是有別的乞丐欺負過你吧,而且還被欺負的很慘,一定是這樣。”
小乞丐搖了搖頭隨即又點了點頭。公輸琉璃知道這個小乞丐雖然很怯懦,但也很善良。他不想其他乞丐死掉,又不想騙自己。公輸琉璃笑的花枝亂顫,忽然發覺小乞丐其實蠻可愛的。
隨後公輸琉璃帶著小乞丐換了身幹淨衣裳——一身灰白色的文士袍,公輸琉璃看到小乞丐走出布店的時候,噗呲的笑出聲來。
沈小獵也是這個扮相,隻是在公輸琉璃看來,哥哥這麽穿便像個深藏不露的文人墨客,小乞丐這麽一穿就成了小書童。看見公輸琉璃笑,小乞丐也跟著笑,顯得又傻又憨。
接著二人去吃了包子。在蒸汽騰騰的包子鋪裏,小乞丐吃得倒是不多,一會兒就飽了,反倒是公輸琉璃,吃了不少。待到實在是吃不下了,公輸琉璃滿意的摸著小肚子,對小乞丐說道:“呆子,你有名字嗎。”
小乞丐哀傷的搖了搖頭。
“沒名字也沒什麽,不用難過,嘻嘻,我給你起一個名字吧……咦,也不對,你肯定已經有名字了,像我,我就叫公輸琉璃,就算我不知道我叫公輸琉璃,我也是公輸琉璃,我還是給你起個外號好了。”公輸琉璃笑道。
小乞丐使勁點頭很是高興。
“恩,我跟你說哦,走江湖嘛,就是要有個響亮的外號。說不定你將來就忽然火了,名號傳遍整個大陸,成為江湖中名頭響當當的大俠。所以,外號很重要。將來別的乞丐欺負你,你就報出外號……哎,也不是,你不能報出外號,那你得收兩個小弟,讓他們報出你的外號。”
小乞丐聽得有些懵。公輸琉璃卻難得的,有了個說話對象,仿佛話嘮一般嘰嘰喳喳說個不停:
“恩,給你起個什麽外號好呢?”公輸琉璃歪著頭,認真的在想這個問題。小乞丐看著公輸琉璃認真想事情的樣子,慢慢入神。
“呆子,你在看什麽呢。”公輸琉璃笑道。
小乞丐慌忙的搖頭。
“嘻嘻,好看嗎?”公輸琉璃一眼就識破了。
小乞丐又不停的點頭。
“這個呢,這個東西擋著你也覺得好看嗎?”公輸琉璃指著左邊的半塊青銅麵具說道。
小乞丐還是不停的點頭。
“嗯,我就喜歡你說實話。看你這麽可愛,你就叫阿呆吧,這可是我能想到的最霸氣的外號了。”
小乞丐愣了楞,接著點頭。雖然沒有學過知識,沒有去過書院,但是阿呆這兩個字,他覺得完全沒有霸氣,可還是很喜歡。
“走吧,阿呆,我帶你去征服你的江湖。”
所謂征服江湖,就是從東區來到了南區。
福津城之所以被譽為乞丐城,之所以這麽多乞丐,便是因為這裏有很多無人居住的破廟,廢棄的屋子。百多年前的福津城鬧過一次大規模的瘟疫。導致南區東區死了很多人。
而隨後的百年,福津城雖然慢慢就在改善,但那些無人居住的廟宇,房屋卻始終沒有得到治理。或者說,治理的進度很慢。於是這裏就成了乞丐們落腳的地方。他們慣於風餐露宿,能在任何地方落腳休息,這也是乞丐要具備的最基本的生存技能。但如果能有更好的選擇,也總歸是好的。
而且福津城北區和西區極為富裕,東區南區的改造進度雖然慢,但總歸是在慢慢改善,加之福津城有玄武門,很多江湖人慕名前來,這也使得福津城其實還算熱鬧。
而當一座城有了自己的特點,比如特別容易招來乞丐,盜賊,亡命之徒這種,那麽它的名氣越響亮,它的就越容易招來這些人。
這便是福津城被譽為乞丐城或者說成為了乞丐城的真正原因。
老乞丐並不老,他隻是相對於其他乞丐來說比較年長。老乞丐是整個南區的乞丐頭子,早些年做過草寇,殺過人,後來沒辦法了被逼到了福津城躲風頭,一躲就躲成了乞丐。福津城的乞丐規矩沒有言明什麽,但就跟很多地方的潛規則一樣,新來的人總是要被排擠要被教訓一番的。
可老乞丐比較能打,雖然連入武道都做不到,但尋常的拳腳功夫對付這些乞丐也綽綽有餘,久而久之,打出了一片名堂,靠著狠厲的手段做了乞丐頭子,雖然明麵上落魄些,暗地裏過得倒也滋潤。
老乞丐這輩子欺負過很多乞丐,他認人極準,知道什麽樣的人有血性適合做他的手下,也知道什麽樣的人表麵上沒脾氣實際上逼急了什麽事情都能幹出來。當然他還知道有些人看起來很膽大,實際上一打架就腿抖。
他見過的人太多,所以給他留下深刻印象的人很少。
其中就有一個孩子,那個孩子沒有隱忍的睿智,也沒有敢於反抗的勇氣,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廢物。
任何東西到了極致都會讓人印象深刻。老乞丐很少見過那樣的孩子,無論被怎麽欺淩,始終無法在那孩子的眼睛裏找到一絲反抗的怒意。隻有搖尾乞求的可憐。
所以再次見到這個孩子的時候,他看著這個孩子穿得像個小書童,以為是這孩子被哪家的有錢人給看上了,讓他做了書童。
但奇怪的是,無論這孩子做了什麽,都不該來到南區的乞丐街,這是乞丐們平日裏休息的地方,到了夏日,老鼠,蚊蠅,餓死之人的腐肉,蛆蟲以及滿身惡臭的乞丐會使得這裏的氣味讓人難以忍受。
如果說福津城的北區和西區是活在陽光裏福津城最正麵陽光的軀殼,那麽南區的乞丐街,便是這座城市的陰溝。
這裏每天都有著最為肮髒的交易。
小乞丐,亦即阿呆其實很畏懼這個老乞丐,盡管現在他也是個孩子,但過往裏更早的童年讓他明白了這個老乞丐的可怕。
老乞丐為了錢,什麽事情都能做。東區的乞丐頭子不會真的對阿呆下死手。因為他們隻是一般的地痞流氓,而老乞丐也是地痞流氓,隻是手上有人命的,和沒人命的截然不同。
當一個人殺過人後,無論是因為什麽樣的原因,都不可能毫無觸動,這樣的觸動也許會讓人如受雷擊,從此性情大變,也許隻是如同喝了一口後勁很大的酒,縱然不會馬上改變一個人,但會慢慢的,慢慢的改變一個人。
等到自己察覺自己變了的時候,往往已經成了另外一個人。
就好比一個九歲的小女孩,乖巧懂事,用機弩射殺了一個人後就慢慢變得對生命漠然,盡管那是一個仇人。
老乞丐也一樣,他殺過人,不多,但他很能留住自己殺人時的氣勢,所以乞丐們都怕他。
阿呆更怕他。但阿呆現在很聽公輸琉璃的話。那個背著紅傘的小姑娘就是阿呆的神。他的神已經知道了沒辦法讓這個善良的阿呆殺人,變壞,不對,是變得強大起來,是要一步一步來的。
首先得練膽。
公輸琉璃要阿呆做的事情很簡單,踢翻一個曾經欺負他欺負的最狠的乞丐的碗。
踢碗在乞丐們的規矩裏有著很特殊的意思。就好比有些人打人不打臉一樣,乞丐之間,互相爭鬥,哪怕打出人命,但也很少踢碗,就跟很多道上的規矩一樣。
但公輸琉璃不知道這些,其實阿呆,也不知道。可即便他不知道,讓他做出這樣的事情,似乎也很難,至少這一刻,他的腿是抖著的。
他有些艱難的走到了老乞丐身前。老乞丐很好奇,這個小啞巴要做什麽。
阿呆什麽也沒做,他應做的,便是輕輕伸出腳踢翻老乞丐的碗,老乞丐隻是看到阿呆走到了自己的身前,戰戰兢兢的。
“小廢物,怎麽?混到哪家有錢人府邸裏了,要來孝敬爺爺了?”老乞丐沒有把阿呆看在眼裏。
老乞丐周邊的一眾乞丐也沒有把阿呆看在眼裏。即便阿呆現在的這幅模樣完全不是一個乞丐,但欺負過阿呆的這群乞丐們,都明白阿呆是一個怎麽樣的人。這樣的人,便是被人欺負到死,也不會反抗。這便是阿呆。
但公輸琉璃已經不指望阿呆能做些啥。至少不是立竿見影,她決定帶著阿呆把福津城的乞丐欺負個遍。而處於朋友義氣,她會把欺負過阿呆的乞丐都殺掉。
而殺人對於公輸琉璃來說是一件很稀鬆平常的事情。
阿呆果然不負眾望的始終未曾有下一步動作,但阿呆總算將那個意圖流露出來了。有眼尖的乞丐說道:“爺,這小廢物怕是想要踢你的碗。”
阿呆被識破意圖後冷汗直冒。
老乞丐神色不善的問道:“小廢物,跟了哪戶人家?哦,爺給忘了,你說不了話。但你長著耳朵,爺就給你倒把倒把點江湖道理。“老乞丐的聲音很渾厚,語氣很平靜。
但知曉老乞丐性情的乞丐們都知道,這是老乞丐發火前的征兆。
阿呆回想起老乞丐當年對他做過的事情,看著老乞丐眉眼間的狠辣,恐懼讓他整個人都開始顫抖起來。
遠處的公輸琉璃在前兩次的事情後,也沒有對阿呆這次的舉動抱希望,所以她現在心情還是很好。
“爺當初不殺你,不是因為爺不敢殺你,而是你這樣的廢物,別人就算把你活活打死,你也隻知道哭,把你扔進糞坑裏,你小子打兩個飽嗝後,估計也就忘了誰讓你吃的屎。你這樣的廢物,來福津城,混不走。爺不殺你是因為爺不殺成不了氣候的人。”
阿呆沒有反駁,他也反駁不了。從小到大被人欺負他也都是一直忍著。他聽路上的行人說,北區有座菩薩廟的菩薩很靈。於是他走去北區,找到了那間菩薩廟,來不及跪拜就被人趕了出去。
他遠遠的看著永遠是一個表情的菩薩,心裏想著的願望是能跟欺負他的乞丐們和解,能不被他們欺負就好。從來沒有想過欺負回去。
在遇到公輸琉璃後,他經曆了從未經曆的事情:那些欺負他的乞丐們慘死在無人問津的東區破廟裏,對於阿呆來說,這不是他要的結果,但……他內心深處的深處,也有過那麽一刻,感覺到解脫和些微的歡愉。
他知道公輸琉璃說的話是對的。如果一直默然忍受,永遠無法忍來他要的平和。
可他就是……做不到。
“走江湖,在我們這種人來說,講究的就是個狠,小廢物你也算是爺見過的最……狠不起來的人了,你這樣的人,能活到現在,我隻能說,東區那群小乞丐真夠仁慈的。今天你乞丐街,穿的人模狗樣的,是想來跟爺炫耀你過得有多好?”
老乞丐獰笑起來。
“爺來告訴你,不管你家主人心多好,一旦你變成了瘸子,你的存在也隻是讓人笑話的,收留你的人就會再把你趕出去。而你,馬上就要變成瘸子了。你不是想踢爺的碗嗎,我看你沒有腿斷了還能不能踢!”
老乞丐嗓音很大,話音落下後,數十名乞丐便從各個角落湧出來。
公輸琉璃也撐開了傘,緩緩的走向阿呆。她在想一個問題,老乞丐說阿呆一旦變成了瘸子,就會被再次丟棄。她仰起小臉,認真的搖了搖頭。老乞丐不明白的是,她從來沒有收養阿呆,她隻是心血來潮,想要教一個乞丐學會反抗。
她的江湖生涯太無聊也太孤獨了,甚至說,有些變態。
但說到底,她是一個十三歲的女孩兒,她沒有多少朋友,善良的阿呆已經不知不覺成了她的朋友。
最後她的結論是,阿呆是不是瘸子,好像真的不重要,就好像阿呆不能說話一樣。
當然,小姑娘不會真的讓阿呆變成一個瘸子,至少在離開福津城之前。
很多人注意到了公輸琉璃,一個嬌小的小女孩撐著一把殷紅的傘,走在滿是髒汙之物的乞丐街。
傘裏不時傳來有些神經質的笑聲。乞丐們心頭忽然有些寒意。
所有人包括老乞丐都望向了公輸琉璃,這樣的一個小姑娘忽然出現在乞丐街,雖然奇怪,但人間本就有很多怪事。可是老乞丐感覺到了危險。
公輸琉璃走到了小乞丐身前,傘遮住了小乞丐,她笑嘻嘻的對著老乞丐說道:
“我跟你說哦,走江湖啊,講究的是個狠,你這樣的人能活到現在,我隻能說,福津城的乞丐們真夠仁慈的。”
“不過不管他們多仁慈,一旦你變成了死人,他們就不會聽你的話啦。因為死人沒辦法發號施令了喲,而你,馬上就要變成死人。”
老乞丐教訓阿呆的話被公輸琉璃學了過來,他雖然感到不安,可更加惱羞成怒。他一聲令下準備讓乞丐們連著公輸琉璃一起毆打。
但那一刻,公輸琉璃的傘微微抬了抬,他看見了公輸琉璃的眼睛。這雙眼睛,換作阿呆看去,便是可愛又迷人。可這個老辣狠厲的老乞丐感覺到了靈魂深處的恐懼。
“你不是要欺負我的阿呆嗎,我看你變成死人了還能不能欺負他,嘻嘻。”
(明天回憶篇應該就能結束了,我還是蠻喜歡小乞丐這個角色的,這幾章有些小家子氣,但總歸不能一直大開大合,畢竟這一部分的主角,是一個暗黑小蘿莉。)
(本章完)
沒走多久,她回頭說道:“呆子,還有沒有乞丐欺負過你。”
小乞丐搖了搖頭,其實自然是有的,但他並沒有太記恨,他跟在公輸琉璃身後走了一陣兒才開始回味過來,那些欺負他的人都死了,死的極為淒慘。眼前的女孩不是一個人畜無害的女孩兒,她有著可愛的外表,但也有著可怕的手段。
可小乞丐並沒有覺得恐懼。相反他有些愧疚。
“真的沒有嗎?算啦,有沒有都沒關係,反正福津城是乞丐城,我先帶你去換身衣裳,然後咱們飽餐一頓,再去欺負別的乞丐。”
公輸琉璃說出了自己的計劃,走在後麵的小乞丐一愣,他以為事情就該這麽結束了,萬沒想到這個女孩子還要找其他乞丐麻煩,想到那老乞丐的時候,他臉上又浮現出害怕的表情,說到底,那是他短暫童年裏無法抹去的陰影。
公輸琉璃笑的很甜:“看來你也不老實嘛,都會跟我撒謊了,你這害怕的樣子,一定是有別的乞丐欺負過你吧,而且還被欺負的很慘,一定是這樣。”
小乞丐搖了搖頭隨即又點了點頭。公輸琉璃知道這個小乞丐雖然很怯懦,但也很善良。他不想其他乞丐死掉,又不想騙自己。公輸琉璃笑的花枝亂顫,忽然發覺小乞丐其實蠻可愛的。
隨後公輸琉璃帶著小乞丐換了身幹淨衣裳——一身灰白色的文士袍,公輸琉璃看到小乞丐走出布店的時候,噗呲的笑出聲來。
沈小獵也是這個扮相,隻是在公輸琉璃看來,哥哥這麽穿便像個深藏不露的文人墨客,小乞丐這麽一穿就成了小書童。看見公輸琉璃笑,小乞丐也跟著笑,顯得又傻又憨。
接著二人去吃了包子。在蒸汽騰騰的包子鋪裏,小乞丐吃得倒是不多,一會兒就飽了,反倒是公輸琉璃,吃了不少。待到實在是吃不下了,公輸琉璃滿意的摸著小肚子,對小乞丐說道:“呆子,你有名字嗎。”
小乞丐哀傷的搖了搖頭。
“沒名字也沒什麽,不用難過,嘻嘻,我給你起一個名字吧……咦,也不對,你肯定已經有名字了,像我,我就叫公輸琉璃,就算我不知道我叫公輸琉璃,我也是公輸琉璃,我還是給你起個外號好了。”公輸琉璃笑道。
小乞丐使勁點頭很是高興。
“恩,我跟你說哦,走江湖嘛,就是要有個響亮的外號。說不定你將來就忽然火了,名號傳遍整個大陸,成為江湖中名頭響當當的大俠。所以,外號很重要。將來別的乞丐欺負你,你就報出外號……哎,也不是,你不能報出外號,那你得收兩個小弟,讓他們報出你的外號。”
小乞丐聽得有些懵。公輸琉璃卻難得的,有了個說話對象,仿佛話嘮一般嘰嘰喳喳說個不停:
“恩,給你起個什麽外號好呢?”公輸琉璃歪著頭,認真的在想這個問題。小乞丐看著公輸琉璃認真想事情的樣子,慢慢入神。
“呆子,你在看什麽呢。”公輸琉璃笑道。
小乞丐慌忙的搖頭。
“嘻嘻,好看嗎?”公輸琉璃一眼就識破了。
小乞丐又不停的點頭。
“這個呢,這個東西擋著你也覺得好看嗎?”公輸琉璃指著左邊的半塊青銅麵具說道。
小乞丐還是不停的點頭。
“嗯,我就喜歡你說實話。看你這麽可愛,你就叫阿呆吧,這可是我能想到的最霸氣的外號了。”
小乞丐愣了楞,接著點頭。雖然沒有學過知識,沒有去過書院,但是阿呆這兩個字,他覺得完全沒有霸氣,可還是很喜歡。
“走吧,阿呆,我帶你去征服你的江湖。”
所謂征服江湖,就是從東區來到了南區。
福津城之所以被譽為乞丐城,之所以這麽多乞丐,便是因為這裏有很多無人居住的破廟,廢棄的屋子。百多年前的福津城鬧過一次大規模的瘟疫。導致南區東區死了很多人。
而隨後的百年,福津城雖然慢慢就在改善,但那些無人居住的廟宇,房屋卻始終沒有得到治理。或者說,治理的進度很慢。於是這裏就成了乞丐們落腳的地方。他們慣於風餐露宿,能在任何地方落腳休息,這也是乞丐要具備的最基本的生存技能。但如果能有更好的選擇,也總歸是好的。
而且福津城北區和西區極為富裕,東區南區的改造進度雖然慢,但總歸是在慢慢改善,加之福津城有玄武門,很多江湖人慕名前來,這也使得福津城其實還算熱鬧。
而當一座城有了自己的特點,比如特別容易招來乞丐,盜賊,亡命之徒這種,那麽它的名氣越響亮,它的就越容易招來這些人。
這便是福津城被譽為乞丐城或者說成為了乞丐城的真正原因。
老乞丐並不老,他隻是相對於其他乞丐來說比較年長。老乞丐是整個南區的乞丐頭子,早些年做過草寇,殺過人,後來沒辦法了被逼到了福津城躲風頭,一躲就躲成了乞丐。福津城的乞丐規矩沒有言明什麽,但就跟很多地方的潛規則一樣,新來的人總是要被排擠要被教訓一番的。
可老乞丐比較能打,雖然連入武道都做不到,但尋常的拳腳功夫對付這些乞丐也綽綽有餘,久而久之,打出了一片名堂,靠著狠厲的手段做了乞丐頭子,雖然明麵上落魄些,暗地裏過得倒也滋潤。
老乞丐這輩子欺負過很多乞丐,他認人極準,知道什麽樣的人有血性適合做他的手下,也知道什麽樣的人表麵上沒脾氣實際上逼急了什麽事情都能幹出來。當然他還知道有些人看起來很膽大,實際上一打架就腿抖。
他見過的人太多,所以給他留下深刻印象的人很少。
其中就有一個孩子,那個孩子沒有隱忍的睿智,也沒有敢於反抗的勇氣,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廢物。
任何東西到了極致都會讓人印象深刻。老乞丐很少見過那樣的孩子,無論被怎麽欺淩,始終無法在那孩子的眼睛裏找到一絲反抗的怒意。隻有搖尾乞求的可憐。
所以再次見到這個孩子的時候,他看著這個孩子穿得像個小書童,以為是這孩子被哪家的有錢人給看上了,讓他做了書童。
但奇怪的是,無論這孩子做了什麽,都不該來到南區的乞丐街,這是乞丐們平日裏休息的地方,到了夏日,老鼠,蚊蠅,餓死之人的腐肉,蛆蟲以及滿身惡臭的乞丐會使得這裏的氣味讓人難以忍受。
如果說福津城的北區和西區是活在陽光裏福津城最正麵陽光的軀殼,那麽南區的乞丐街,便是這座城市的陰溝。
這裏每天都有著最為肮髒的交易。
小乞丐,亦即阿呆其實很畏懼這個老乞丐,盡管現在他也是個孩子,但過往裏更早的童年讓他明白了這個老乞丐的可怕。
老乞丐為了錢,什麽事情都能做。東區的乞丐頭子不會真的對阿呆下死手。因為他們隻是一般的地痞流氓,而老乞丐也是地痞流氓,隻是手上有人命的,和沒人命的截然不同。
當一個人殺過人後,無論是因為什麽樣的原因,都不可能毫無觸動,這樣的觸動也許會讓人如受雷擊,從此性情大變,也許隻是如同喝了一口後勁很大的酒,縱然不會馬上改變一個人,但會慢慢的,慢慢的改變一個人。
等到自己察覺自己變了的時候,往往已經成了另外一個人。
就好比一個九歲的小女孩,乖巧懂事,用機弩射殺了一個人後就慢慢變得對生命漠然,盡管那是一個仇人。
老乞丐也一樣,他殺過人,不多,但他很能留住自己殺人時的氣勢,所以乞丐們都怕他。
阿呆更怕他。但阿呆現在很聽公輸琉璃的話。那個背著紅傘的小姑娘就是阿呆的神。他的神已經知道了沒辦法讓這個善良的阿呆殺人,變壞,不對,是變得強大起來,是要一步一步來的。
首先得練膽。
公輸琉璃要阿呆做的事情很簡單,踢翻一個曾經欺負他欺負的最狠的乞丐的碗。
踢碗在乞丐們的規矩裏有著很特殊的意思。就好比有些人打人不打臉一樣,乞丐之間,互相爭鬥,哪怕打出人命,但也很少踢碗,就跟很多道上的規矩一樣。
但公輸琉璃不知道這些,其實阿呆,也不知道。可即便他不知道,讓他做出這樣的事情,似乎也很難,至少這一刻,他的腿是抖著的。
他有些艱難的走到了老乞丐身前。老乞丐很好奇,這個小啞巴要做什麽。
阿呆什麽也沒做,他應做的,便是輕輕伸出腳踢翻老乞丐的碗,老乞丐隻是看到阿呆走到了自己的身前,戰戰兢兢的。
“小廢物,怎麽?混到哪家有錢人府邸裏了,要來孝敬爺爺了?”老乞丐沒有把阿呆看在眼裏。
老乞丐周邊的一眾乞丐也沒有把阿呆看在眼裏。即便阿呆現在的這幅模樣完全不是一個乞丐,但欺負過阿呆的這群乞丐們,都明白阿呆是一個怎麽樣的人。這樣的人,便是被人欺負到死,也不會反抗。這便是阿呆。
但公輸琉璃已經不指望阿呆能做些啥。至少不是立竿見影,她決定帶著阿呆把福津城的乞丐欺負個遍。而處於朋友義氣,她會把欺負過阿呆的乞丐都殺掉。
而殺人對於公輸琉璃來說是一件很稀鬆平常的事情。
阿呆果然不負眾望的始終未曾有下一步動作,但阿呆總算將那個意圖流露出來了。有眼尖的乞丐說道:“爺,這小廢物怕是想要踢你的碗。”
阿呆被識破意圖後冷汗直冒。
老乞丐神色不善的問道:“小廢物,跟了哪戶人家?哦,爺給忘了,你說不了話。但你長著耳朵,爺就給你倒把倒把點江湖道理。“老乞丐的聲音很渾厚,語氣很平靜。
但知曉老乞丐性情的乞丐們都知道,這是老乞丐發火前的征兆。
阿呆回想起老乞丐當年對他做過的事情,看著老乞丐眉眼間的狠辣,恐懼讓他整個人都開始顫抖起來。
遠處的公輸琉璃在前兩次的事情後,也沒有對阿呆這次的舉動抱希望,所以她現在心情還是很好。
“爺當初不殺你,不是因為爺不敢殺你,而是你這樣的廢物,別人就算把你活活打死,你也隻知道哭,把你扔進糞坑裏,你小子打兩個飽嗝後,估計也就忘了誰讓你吃的屎。你這樣的廢物,來福津城,混不走。爺不殺你是因為爺不殺成不了氣候的人。”
阿呆沒有反駁,他也反駁不了。從小到大被人欺負他也都是一直忍著。他聽路上的行人說,北區有座菩薩廟的菩薩很靈。於是他走去北區,找到了那間菩薩廟,來不及跪拜就被人趕了出去。
他遠遠的看著永遠是一個表情的菩薩,心裏想著的願望是能跟欺負他的乞丐們和解,能不被他們欺負就好。從來沒有想過欺負回去。
在遇到公輸琉璃後,他經曆了從未經曆的事情:那些欺負他的乞丐們慘死在無人問津的東區破廟裏,對於阿呆來說,這不是他要的結果,但……他內心深處的深處,也有過那麽一刻,感覺到解脫和些微的歡愉。
他知道公輸琉璃說的話是對的。如果一直默然忍受,永遠無法忍來他要的平和。
可他就是……做不到。
“走江湖,在我們這種人來說,講究的就是個狠,小廢物你也算是爺見過的最……狠不起來的人了,你這樣的人,能活到現在,我隻能說,東區那群小乞丐真夠仁慈的。今天你乞丐街,穿的人模狗樣的,是想來跟爺炫耀你過得有多好?”
老乞丐獰笑起來。
“爺來告訴你,不管你家主人心多好,一旦你變成了瘸子,你的存在也隻是讓人笑話的,收留你的人就會再把你趕出去。而你,馬上就要變成瘸子了。你不是想踢爺的碗嗎,我看你沒有腿斷了還能不能踢!”
老乞丐嗓音很大,話音落下後,數十名乞丐便從各個角落湧出來。
公輸琉璃也撐開了傘,緩緩的走向阿呆。她在想一個問題,老乞丐說阿呆一旦變成了瘸子,就會被再次丟棄。她仰起小臉,認真的搖了搖頭。老乞丐不明白的是,她從來沒有收養阿呆,她隻是心血來潮,想要教一個乞丐學會反抗。
她的江湖生涯太無聊也太孤獨了,甚至說,有些變態。
但說到底,她是一個十三歲的女孩兒,她沒有多少朋友,善良的阿呆已經不知不覺成了她的朋友。
最後她的結論是,阿呆是不是瘸子,好像真的不重要,就好像阿呆不能說話一樣。
當然,小姑娘不會真的讓阿呆變成一個瘸子,至少在離開福津城之前。
很多人注意到了公輸琉璃,一個嬌小的小女孩撐著一把殷紅的傘,走在滿是髒汙之物的乞丐街。
傘裏不時傳來有些神經質的笑聲。乞丐們心頭忽然有些寒意。
所有人包括老乞丐都望向了公輸琉璃,這樣的一個小姑娘忽然出現在乞丐街,雖然奇怪,但人間本就有很多怪事。可是老乞丐感覺到了危險。
公輸琉璃走到了小乞丐身前,傘遮住了小乞丐,她笑嘻嘻的對著老乞丐說道:
“我跟你說哦,走江湖啊,講究的是個狠,你這樣的人能活到現在,我隻能說,福津城的乞丐們真夠仁慈的。”
“不過不管他們多仁慈,一旦你變成了死人,他們就不會聽你的話啦。因為死人沒辦法發號施令了喲,而你,馬上就要變成死人。”
老乞丐教訓阿呆的話被公輸琉璃學了過來,他雖然感到不安,可更加惱羞成怒。他一聲令下準備讓乞丐們連著公輸琉璃一起毆打。
但那一刻,公輸琉璃的傘微微抬了抬,他看見了公輸琉璃的眼睛。這雙眼睛,換作阿呆看去,便是可愛又迷人。可這個老辣狠厲的老乞丐感覺到了靈魂深處的恐懼。
“你不是要欺負我的阿呆嗎,我看你變成死人了還能不能欺負他,嘻嘻。”
(明天回憶篇應該就能結束了,我還是蠻喜歡小乞丐這個角色的,這幾章有些小家子氣,但總歸不能一直大開大合,畢竟這一部分的主角,是一個暗黑小蘿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