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現在道歉,晚了
刑啊!蹭我wifi,還剪我網線 作者:冰淇淋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二十五年???
聽見這個判決結果。
身為被告方的張珠,梁寶建兩夫婦直接懵逼了。
雖然他們是法盲,但還是能理解這個判決的意思。
“你們是不是哪裏搞錯了,我們隻是占了他們的房子而已,你憑什麽讓我們坐二十五年牢啊!”
“而且你們說的這些罪名,我們連聽都沒聽說過!”
“我告訴你們!”
“你們這叫莫須有!誣陷!我們可以去法院告你們的!”
要知道,二十五年的刑期,完全就跟殺了他們沒區別。
畢竟他們現在都一把半年紀了,即便二十五年之後,他們可以順利從裏麵出來,估計也人老珠黃了。
【誣陷?莫須有?】
【哈哈哈,這兩位勇士不會真的以為自己沒聽說過的罪名,即便自己犯了,也不會構成犯罪吧?】
【如果按照這麽說,我強行讓小姐姐跟我鑽小樹林,但我不知道強女幹罪是什麽,請問我可以安全嗎?】
【掩耳盜鈴可還行?】
【二十五年的刑期,想想就有點小激動!】
【說實話,他們要是早點把房子歸還,應該就不至於淪落到這個地步了,但可惜,這個世上是沒有後悔藥吃。】
【……】
對於不服的兩人,審判長眉頭一皺,對著兩人再次重申道:“我說過了,如果你們對庭審的結果不滿意,可以在十五天之內,向有關部門提出二審!”
這麽說完。
好幾位執法人員迅速來到張珠,梁寶建兩夫妻麵前。
“梁先生,張女士。”
“你們因涉嫌多個刑事相關的案件,請跟我們走一趟吧。”
相比之前所犯下的罪行,這次他們要被帶去的地方已經不再是普通的拘留所,而是變成了真正的監獄。
也算是給他們換了一個住所。
畢竟這長達二十五年的日子,足以讓他們明白什麽叫判頭。
“你們憑什麽抓我們!”
“草泥馬!你們這些混賬東西!”
“憑什麽你說判我多久,就判我多久?”
“你們這是徇私枉法!”
“我要告你們!”
“我要告死你們!!!”
看著這些麵容嚴肅的執法人員。
張珠,梁寶建臉色終於露出了一抹從未有過的慌亂。
原本他們以為即便敗訴了,最多也就把房子還回去。
但現在看來。
他們錯了。
而且還是大錯特錯!
因為接下來的二十五年,他們或許都要在監獄裏度過了。
這簡直比死刑還要殘酷!
畢竟死刑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放開我們!快放開我們!”
“我們沒罪!你們冤枉我們!”
兩人一直在掙紮,拒捕,但執法人員也不是吃素的,迅速將兩人成功擒下,並重新上了一副銀手鏈。
可以說,現在擺在他們麵前的路,隻有進監獄一條。
而且還是長達二十五年的刑期。
想到這裏。
張珠頓時感覺腦子天旋地轉,眼前一黑,直接暈了過去。
而下一刻。
梁寶建忽然想起什麽。
跑到陳風麵前,對著他不停的求饒道:
“小兄弟,我們錯了,我們知道錯了!”
“我們給你道歉!”
“隻要你肯放過我們,房子我們不要了,裝修的錢也不用你們還了,以後我們也不會再找你的麻煩了!”
“再不行,我們還可以給你發一個紅包。”
直到此刻。
他才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
但可惜,已經晚了。
陳風笑了笑,平靜的聲音緩緩傳出:“抱歉,比起你們現在的樣子,我更喜歡你們之前桀驁不馴的樣子。”
對於梁寶建的道歉,陳風並不打算接受。
至於理由,他已經給過這些人很多次機會了,隻是他們不珍惜罷了。
換言之。
如果他們早點意識到自己的錯誤,陳風或許還可以大發慈悲的放他們一馬。
當然,也僅限於放他們的馬。
而隨著這句話下來。
梁寶建心態瞬間崩了,隨之怒氣湧上腦子,緊跟著也被氣暈了過去。
就這樣。
兩夫婦直接被執法人員抬回了監獄。
而看見這一幕。
周圍的旁觀人員,以及直播間水友們紛紛直呼解氣。
【哈哈哈哈!解氣!太特麽解氣了!】
【大難臨頭才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可惜已經太晚了。】
【隻能說,他們這次遇見了一個不該招惹的人。】
【你狂任你狂,不進監獄算我輸。】
【雙雙被抬出了法院,這兩位勇士生前也是一位體麵人!】
【黑人抬棺.jpg!!!】
【二十五年啊二十五年!一生一世蹲不完!】
……
律師事務所這邊。
辦理完所有的程序之後,陳風便直接開車回到了律所。
“嘿嘿,風哥,你真的太行了!”
張益達心情大好。
要知道,這個案子可是關乎於一位未來的大客戶。
現在完美搞定,他總算是可以徹底的放下心來了。
而身為這個案子的委托人,琦姐很快也來到了律所。
她並沒有去庭審現場,所以對於結果還並不知情,雖然不知道,但她心裏早就已經猜到了案子的結果。
果不其然。
聽完這個案子的所有經過,即便她已經有了心理準備,但依舊非常震驚。
僅僅一個霸占房子的案子,居然被判了二十五年!
要知道,這二十五年的處罰,完全不亞於無期徒刑。
想到這裏。
琦姐眼神有些古怪的看著陳風。
她想過這些人會進去。
但沒想過居然會這麽嚴重!
畢竟這隻是一個普通的糾紛案而已。
然而,在陳風的操作之下,直接判了二十五年的頂格處罰。
“那這次的律師費該如何付?”
既然事情解決了,她也應該向陳風支付委托的費用。
“這個,你隨意就好。”
陳風輕笑一聲,無所謂道。
正常情況下,律師費並不固定。
因為律師費的標準是按照百分比來收取的。
而且琦姐可不是一般的客戶。
如果不是因為她把律所包了下來,估計早就已經沒了。
所以律師費什麽的,倒是無所謂。
聽見這個判決結果。
身為被告方的張珠,梁寶建兩夫婦直接懵逼了。
雖然他們是法盲,但還是能理解這個判決的意思。
“你們是不是哪裏搞錯了,我們隻是占了他們的房子而已,你憑什麽讓我們坐二十五年牢啊!”
“而且你們說的這些罪名,我們連聽都沒聽說過!”
“我告訴你們!”
“你們這叫莫須有!誣陷!我們可以去法院告你們的!”
要知道,二十五年的刑期,完全就跟殺了他們沒區別。
畢竟他們現在都一把半年紀了,即便二十五年之後,他們可以順利從裏麵出來,估計也人老珠黃了。
【誣陷?莫須有?】
【哈哈哈,這兩位勇士不會真的以為自己沒聽說過的罪名,即便自己犯了,也不會構成犯罪吧?】
【如果按照這麽說,我強行讓小姐姐跟我鑽小樹林,但我不知道強女幹罪是什麽,請問我可以安全嗎?】
【掩耳盜鈴可還行?】
【二十五年的刑期,想想就有點小激動!】
【說實話,他們要是早點把房子歸還,應該就不至於淪落到這個地步了,但可惜,這個世上是沒有後悔藥吃。】
【……】
對於不服的兩人,審判長眉頭一皺,對著兩人再次重申道:“我說過了,如果你們對庭審的結果不滿意,可以在十五天之內,向有關部門提出二審!”
這麽說完。
好幾位執法人員迅速來到張珠,梁寶建兩夫妻麵前。
“梁先生,張女士。”
“你們因涉嫌多個刑事相關的案件,請跟我們走一趟吧。”
相比之前所犯下的罪行,這次他們要被帶去的地方已經不再是普通的拘留所,而是變成了真正的監獄。
也算是給他們換了一個住所。
畢竟這長達二十五年的日子,足以讓他們明白什麽叫判頭。
“你們憑什麽抓我們!”
“草泥馬!你們這些混賬東西!”
“憑什麽你說判我多久,就判我多久?”
“你們這是徇私枉法!”
“我要告你們!”
“我要告死你們!!!”
看著這些麵容嚴肅的執法人員。
張珠,梁寶建臉色終於露出了一抹從未有過的慌亂。
原本他們以為即便敗訴了,最多也就把房子還回去。
但現在看來。
他們錯了。
而且還是大錯特錯!
因為接下來的二十五年,他們或許都要在監獄裏度過了。
這簡直比死刑還要殘酷!
畢竟死刑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放開我們!快放開我們!”
“我們沒罪!你們冤枉我們!”
兩人一直在掙紮,拒捕,但執法人員也不是吃素的,迅速將兩人成功擒下,並重新上了一副銀手鏈。
可以說,現在擺在他們麵前的路,隻有進監獄一條。
而且還是長達二十五年的刑期。
想到這裏。
張珠頓時感覺腦子天旋地轉,眼前一黑,直接暈了過去。
而下一刻。
梁寶建忽然想起什麽。
跑到陳風麵前,對著他不停的求饒道:
“小兄弟,我們錯了,我們知道錯了!”
“我們給你道歉!”
“隻要你肯放過我們,房子我們不要了,裝修的錢也不用你們還了,以後我們也不會再找你的麻煩了!”
“再不行,我們還可以給你發一個紅包。”
直到此刻。
他才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
但可惜,已經晚了。
陳風笑了笑,平靜的聲音緩緩傳出:“抱歉,比起你們現在的樣子,我更喜歡你們之前桀驁不馴的樣子。”
對於梁寶建的道歉,陳風並不打算接受。
至於理由,他已經給過這些人很多次機會了,隻是他們不珍惜罷了。
換言之。
如果他們早點意識到自己的錯誤,陳風或許還可以大發慈悲的放他們一馬。
當然,也僅限於放他們的馬。
而隨著這句話下來。
梁寶建心態瞬間崩了,隨之怒氣湧上腦子,緊跟著也被氣暈了過去。
就這樣。
兩夫婦直接被執法人員抬回了監獄。
而看見這一幕。
周圍的旁觀人員,以及直播間水友們紛紛直呼解氣。
【哈哈哈哈!解氣!太特麽解氣了!】
【大難臨頭才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可惜已經太晚了。】
【隻能說,他們這次遇見了一個不該招惹的人。】
【你狂任你狂,不進監獄算我輸。】
【雙雙被抬出了法院,這兩位勇士生前也是一位體麵人!】
【黑人抬棺.jpg!!!】
【二十五年啊二十五年!一生一世蹲不完!】
……
律師事務所這邊。
辦理完所有的程序之後,陳風便直接開車回到了律所。
“嘿嘿,風哥,你真的太行了!”
張益達心情大好。
要知道,這個案子可是關乎於一位未來的大客戶。
現在完美搞定,他總算是可以徹底的放下心來了。
而身為這個案子的委托人,琦姐很快也來到了律所。
她並沒有去庭審現場,所以對於結果還並不知情,雖然不知道,但她心裏早就已經猜到了案子的結果。
果不其然。
聽完這個案子的所有經過,即便她已經有了心理準備,但依舊非常震驚。
僅僅一個霸占房子的案子,居然被判了二十五年!
要知道,這二十五年的處罰,完全不亞於無期徒刑。
想到這裏。
琦姐眼神有些古怪的看著陳風。
她想過這些人會進去。
但沒想過居然會這麽嚴重!
畢竟這隻是一個普通的糾紛案而已。
然而,在陳風的操作之下,直接判了二十五年的頂格處罰。
“那這次的律師費該如何付?”
既然事情解決了,她也應該向陳風支付委托的費用。
“這個,你隨意就好。”
陳風輕笑一聲,無所謂道。
正常情況下,律師費並不固定。
因為律師費的標準是按照百分比來收取的。
而且琦姐可不是一般的客戶。
如果不是因為她把律所包了下來,估計早就已經沒了。
所以律師費什麽的,倒是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