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風臉上的笑容微微一僵。


    結婚當天死了???


    這尼瑪也太秀了吧?


    一開始他還想著,劇情的發展應該是,哥哥賺到了錢,強行把公司占為己有,而且反過來捅了妹妹一刀。


    緊接著,兄妹兩人就上演一出緊張又刺激的財產爭奪戰!


    也就在雙方殺的死去活來之時,第三者出現了。


    沒錯!


    這位幕後操縱的小黑,其實就是哥哥的老婆!


    哥哥的老婆把兩兄妹玩弄於鼓掌之中,最終成為了宮鬥劇的贏家,並繼承了兩人所有的遺產。


    多麽完美的狗血劇情啊!


    可哪曾想到,作者居然不按套路出牌!


    不過很快。


    陳風就回過神道:


    “所以,你是想跟我商量,這間公司的繼承問題?”


    “對。”


    葉雪點了點頭:“這間公司不管是創立初期還是現在,都是由我跟我哥在打理,也是我們的全部心血,所以,我認為我有資格繼承屬於我的部分。”23sk.


    陳風摸了摸下巴。


    “那我先問你一個問題,這間公司總價值在多少?”


    “按照最保守的來算,價值大概三百億左右吧。”


    “……”


    聽見這話。


    陳風臉色變得沉重了幾分。


    三百億!


    這還是最保守的!


    “葉雪妹妹,我想你也應該清楚,我們律所呢,是按照百分比收費的,所以這個委托費可不便宜。”


    正常來說,財產案件,律師的收費標準是按照百分比來算的,而且每個地區的比例標準都不一樣。


    當然。


    這個價格也是可以提前商量的,數額太大的案件,隻要雙方達成協議,也是可以按照固定的金額支付。


    與此同時。


    不遠處。


    張益達深深吸了一口氣。


    三百億!


    如果按照百分比來算,最少也是在兩個點左右啊。


    如果這個案件能成功,自己的律所豈不是,小母牛坐火箭,直接一飛衝天?


    “我知道。”


    葉雪點了點頭,同時漂亮的臉蛋顯得有些不太自然。


    陳風對自己的稱呼,屬實有點讓她有些不太舒服。


    畢竟兩人才剛見麵。


    咋自己就成妹妹了?


    說的好像你是我姐夫一樣。


    “錢沒問題,你們該收多少就收多少。”


    “另外,如果這個案子可以勝述,我還會額外再向你支付一個億,就當是給你的小紅包了。”


    “合作愉快。”


    陳風露出一個笑容,立即向她伸出了一隻手,握了握。


    土豪就是不一樣!


    買東西從來不討價還價!


    有一說一,我就是喜歡這種人傻錢多的女人!


    呸!


    是好說話的客戶才對!


    “當然,我也有一個條件。”


    “什麽條件?”


    “你必須要保證,百分百幫我贏得這個官司。”


    “……”


    對此,陳風笑了笑道:“很抱歉,這個我並不能向你保證,畢竟我隻是一個不算律師的普通律師,說白了,這份工作,隻是我的一個兼職而已。”


    “如果你要找那些百分百能贏的律師,我覺得你不應該來找我。”


    “而是去找法師。”


    百分百能贏?


    開玩笑呢?


    別說是他,即便是這個世上任何的一個律師,都不可能保證,可以百分之百的贏一個案子。


    先不說案子本身的難度,周邊的環境也是有影響的。


    說不定出門被雷劈了呢?


    “可是,他們都說你是法師。”


    葉雪一臉認真的說道:“所以,我就找上門了。”


    “胡說八道!”


    陳風直接一拍桌子:“這些可惡的小黑子,明天我就去給他們寄律師函!”


    話說完沒多久。


    陳風很快平靜下來:“我還是那句話,我不能給你做出任何的保證,你要是覺得不滿意,就去找別家吧。”


    “事實上,我已經找過了。”


    “……”


    陳風嘴角一扯,下意識問道:“那對方這麽說?”


    “已經輸了。”


    “這麽快?”


    “一審的結果是,我方因為沒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公司有我的一部分,最終法院判定我失去了繼承權。”


    陳風繼續問道:“那方便說一下,你們原有的委托律師是誰?”


    “張三。”


    這樸實無華的兩個字。


    直接讓陳風懵逼了。


    臥槽!


    法外狂徒也輸了?


    這個案件怕不是地獄級難度吧?


    “一審已經輸了,這是我最後的機會。”


    “我不能輸。”


    葉雪眼神非常堅定。


    一審已經輸了,如果二審再輸,除非結果確有異議且有新證據的情況下,否則她就不能再上訴了。


    這也就意味著,再輸,她將會永遠失去公司的繼承權。


    陳風想了想道:“所以,現在你哥哥的公司歸誰?”


    “我嫂嫂。”


    “他們領證了?”


    “領了。”


    “什麽時候?”


    “就在出事的前一天。”


    快速的了解完所有的狀況,陳風不由陷入了思考。


    夫妻雙方一旦登記結婚,直接當天就可以生效了。


    重點是,公司在注冊的時候,名字填的是葉雪哥哥。


    按照法律規定,這個公司的所有權都是歸葉雪哥哥所有。


    但不巧的是。


    葉雪的哥哥就在前不久,跟一位女人登記了結婚,而自己也因為一場意外,不幸的離開了人世。


    按照《繼承法》第十條規定。


    繼承人順序分別為: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順序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存在著法定的,無條件的撫養和贍養的義務關係,在被繼承人死亡時,享有法定的繼承權。


    也正因如此,葉雪哥哥的老婆理所當然就成為了第一順位繼承人,從而繼承了這筆大額的遺產。


    而且。


    從正常人的角度上來看。


    法院判決公司的所有權給妻子,完全合情合理。


    難搞哦。


    想到這裏。


    陳風感覺有些頭疼。


    “也就是說,公司的一切現在都被你嫂嫂繼承了?”


    “是的。”


    “那她有沒有給你分一點,比如分一點遺產之類的?”


    “有。”


    “多少?”


    “一百萬。”


    “……”


    陳風嘴角忍不住一扯。


    繼承了價值三百億的公司,竟然隻分人家一百萬?


    過分!


    太特麽過分了!


    與其說是分,倒不如說是在施舍!


    “你放心吧,葉雪妹妹,這個案子哥幫定你了!”


    “耶穌也阻止不了,我說的!”


    “但我肯定不是因為錢。”


    說著。


    陳風捂著胸口左下角的位置。


    “我!”


    “是為了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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