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我!是為了正義
刑啊!蹭我wifi,還剪我網線 作者:冰淇淋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
陳風臉上的笑容微微一僵。
結婚當天死了???
這尼瑪也太秀了吧?
一開始他還想著,劇情的發展應該是,哥哥賺到了錢,強行把公司占為己有,而且反過來捅了妹妹一刀。
緊接著,兄妹兩人就上演一出緊張又刺激的財產爭奪戰!
也就在雙方殺的死去活來之時,第三者出現了。
沒錯!
這位幕後操縱的小黑,其實就是哥哥的老婆!
哥哥的老婆把兩兄妹玩弄於鼓掌之中,最終成為了宮鬥劇的贏家,並繼承了兩人所有的遺產。
多麽完美的狗血劇情啊!
可哪曾想到,作者居然不按套路出牌!
不過很快。
陳風就回過神道:
“所以,你是想跟我商量,這間公司的繼承問題?”
“對。”
葉雪點了點頭:“這間公司不管是創立初期還是現在,都是由我跟我哥在打理,也是我們的全部心血,所以,我認為我有資格繼承屬於我的部分。”23sk.
陳風摸了摸下巴。
“那我先問你一個問題,這間公司總價值在多少?”
“按照最保守的來算,價值大概三百億左右吧。”
“……”
聽見這話。
陳風臉色變得沉重了幾分。
三百億!
這還是最保守的!
“葉雪妹妹,我想你也應該清楚,我們律所呢,是按照百分比收費的,所以這個委托費可不便宜。”
正常來說,財產案件,律師的收費標準是按照百分比來算的,而且每個地區的比例標準都不一樣。
當然。
這個價格也是可以提前商量的,數額太大的案件,隻要雙方達成協議,也是可以按照固定的金額支付。
與此同時。
不遠處。
張益達深深吸了一口氣。
三百億!
如果按照百分比來算,最少也是在兩個點左右啊。
如果這個案件能成功,自己的律所豈不是,小母牛坐火箭,直接一飛衝天?
“我知道。”
葉雪點了點頭,同時漂亮的臉蛋顯得有些不太自然。
陳風對自己的稱呼,屬實有點讓她有些不太舒服。
畢竟兩人才剛見麵。
咋自己就成妹妹了?
說的好像你是我姐夫一樣。
“錢沒問題,你們該收多少就收多少。”
“另外,如果這個案子可以勝述,我還會額外再向你支付一個億,就當是給你的小紅包了。”
“合作愉快。”
陳風露出一個笑容,立即向她伸出了一隻手,握了握。
土豪就是不一樣!
買東西從來不討價還價!
有一說一,我就是喜歡這種人傻錢多的女人!
呸!
是好說話的客戶才對!
“當然,我也有一個條件。”
“什麽條件?”
“你必須要保證,百分百幫我贏得這個官司。”
“……”
對此,陳風笑了笑道:“很抱歉,這個我並不能向你保證,畢竟我隻是一個不算律師的普通律師,說白了,這份工作,隻是我的一個兼職而已。”
“如果你要找那些百分百能贏的律師,我覺得你不應該來找我。”
“而是去找法師。”
百分百能贏?
開玩笑呢?
別說是他,即便是這個世上任何的一個律師,都不可能保證,可以百分之百的贏一個案子。
先不說案子本身的難度,周邊的環境也是有影響的。
說不定出門被雷劈了呢?
“可是,他們都說你是法師。”
葉雪一臉認真的說道:“所以,我就找上門了。”
“胡說八道!”
陳風直接一拍桌子:“這些可惡的小黑子,明天我就去給他們寄律師函!”
話說完沒多久。
陳風很快平靜下來:“我還是那句話,我不能給你做出任何的保證,你要是覺得不滿意,就去找別家吧。”
“事實上,我已經找過了。”
“……”
陳風嘴角一扯,下意識問道:“那對方這麽說?”
“已經輸了。”
“這麽快?”
“一審的結果是,我方因為沒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公司有我的一部分,最終法院判定我失去了繼承權。”
陳風繼續問道:“那方便說一下,你們原有的委托律師是誰?”
“張三。”
這樸實無華的兩個字。
直接讓陳風懵逼了。
臥槽!
法外狂徒也輸了?
這個案件怕不是地獄級難度吧?
“一審已經輸了,這是我最後的機會。”
“我不能輸。”
葉雪眼神非常堅定。
一審已經輸了,如果二審再輸,除非結果確有異議且有新證據的情況下,否則她就不能再上訴了。
這也就意味著,再輸,她將會永遠失去公司的繼承權。
陳風想了想道:“所以,現在你哥哥的公司歸誰?”
“我嫂嫂。”
“他們領證了?”
“領了。”
“什麽時候?”
“就在出事的前一天。”
快速的了解完所有的狀況,陳風不由陷入了思考。
夫妻雙方一旦登記結婚,直接當天就可以生效了。
重點是,公司在注冊的時候,名字填的是葉雪哥哥。
按照法律規定,這個公司的所有權都是歸葉雪哥哥所有。
但不巧的是。
葉雪的哥哥就在前不久,跟一位女人登記了結婚,而自己也因為一場意外,不幸的離開了人世。
按照《繼承法》第十條規定。
繼承人順序分別為: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順序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存在著法定的,無條件的撫養和贍養的義務關係,在被繼承人死亡時,享有法定的繼承權。
也正因如此,葉雪哥哥的老婆理所當然就成為了第一順位繼承人,從而繼承了這筆大額的遺產。
而且。
從正常人的角度上來看。
法院判決公司的所有權給妻子,完全合情合理。
難搞哦。
想到這裏。
陳風感覺有些頭疼。
“也就是說,公司的一切現在都被你嫂嫂繼承了?”
“是的。”
“那她有沒有給你分一點,比如分一點遺產之類的?”
“有。”
“多少?”
“一百萬。”
“……”
陳風嘴角忍不住一扯。
繼承了價值三百億的公司,竟然隻分人家一百萬?
過分!
太特麽過分了!
與其說是分,倒不如說是在施舍!
“你放心吧,葉雪妹妹,這個案子哥幫定你了!”
“耶穌也阻止不了,我說的!”
“但我肯定不是因為錢。”
說著。
陳風捂著胸口左下角的位置。
“我!”
“是為了正義!”
陳風臉上的笑容微微一僵。
結婚當天死了???
這尼瑪也太秀了吧?
一開始他還想著,劇情的發展應該是,哥哥賺到了錢,強行把公司占為己有,而且反過來捅了妹妹一刀。
緊接著,兄妹兩人就上演一出緊張又刺激的財產爭奪戰!
也就在雙方殺的死去活來之時,第三者出現了。
沒錯!
這位幕後操縱的小黑,其實就是哥哥的老婆!
哥哥的老婆把兩兄妹玩弄於鼓掌之中,最終成為了宮鬥劇的贏家,並繼承了兩人所有的遺產。
多麽完美的狗血劇情啊!
可哪曾想到,作者居然不按套路出牌!
不過很快。
陳風就回過神道:
“所以,你是想跟我商量,這間公司的繼承問題?”
“對。”
葉雪點了點頭:“這間公司不管是創立初期還是現在,都是由我跟我哥在打理,也是我們的全部心血,所以,我認為我有資格繼承屬於我的部分。”23sk.
陳風摸了摸下巴。
“那我先問你一個問題,這間公司總價值在多少?”
“按照最保守的來算,價值大概三百億左右吧。”
“……”
聽見這話。
陳風臉色變得沉重了幾分。
三百億!
這還是最保守的!
“葉雪妹妹,我想你也應該清楚,我們律所呢,是按照百分比收費的,所以這個委托費可不便宜。”
正常來說,財產案件,律師的收費標準是按照百分比來算的,而且每個地區的比例標準都不一樣。
當然。
這個價格也是可以提前商量的,數額太大的案件,隻要雙方達成協議,也是可以按照固定的金額支付。
與此同時。
不遠處。
張益達深深吸了一口氣。
三百億!
如果按照百分比來算,最少也是在兩個點左右啊。
如果這個案件能成功,自己的律所豈不是,小母牛坐火箭,直接一飛衝天?
“我知道。”
葉雪點了點頭,同時漂亮的臉蛋顯得有些不太自然。
陳風對自己的稱呼,屬實有點讓她有些不太舒服。
畢竟兩人才剛見麵。
咋自己就成妹妹了?
說的好像你是我姐夫一樣。
“錢沒問題,你們該收多少就收多少。”
“另外,如果這個案子可以勝述,我還會額外再向你支付一個億,就當是給你的小紅包了。”
“合作愉快。”
陳風露出一個笑容,立即向她伸出了一隻手,握了握。
土豪就是不一樣!
買東西從來不討價還價!
有一說一,我就是喜歡這種人傻錢多的女人!
呸!
是好說話的客戶才對!
“當然,我也有一個條件。”
“什麽條件?”
“你必須要保證,百分百幫我贏得這個官司。”
“……”
對此,陳風笑了笑道:“很抱歉,這個我並不能向你保證,畢竟我隻是一個不算律師的普通律師,說白了,這份工作,隻是我的一個兼職而已。”
“如果你要找那些百分百能贏的律師,我覺得你不應該來找我。”
“而是去找法師。”
百分百能贏?
開玩笑呢?
別說是他,即便是這個世上任何的一個律師,都不可能保證,可以百分之百的贏一個案子。
先不說案子本身的難度,周邊的環境也是有影響的。
說不定出門被雷劈了呢?
“可是,他們都說你是法師。”
葉雪一臉認真的說道:“所以,我就找上門了。”
“胡說八道!”
陳風直接一拍桌子:“這些可惡的小黑子,明天我就去給他們寄律師函!”
話說完沒多久。
陳風很快平靜下來:“我還是那句話,我不能給你做出任何的保證,你要是覺得不滿意,就去找別家吧。”
“事實上,我已經找過了。”
“……”
陳風嘴角一扯,下意識問道:“那對方這麽說?”
“已經輸了。”
“這麽快?”
“一審的結果是,我方因為沒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公司有我的一部分,最終法院判定我失去了繼承權。”
陳風繼續問道:“那方便說一下,你們原有的委托律師是誰?”
“張三。”
這樸實無華的兩個字。
直接讓陳風懵逼了。
臥槽!
法外狂徒也輸了?
這個案件怕不是地獄級難度吧?
“一審已經輸了,這是我最後的機會。”
“我不能輸。”
葉雪眼神非常堅定。
一審已經輸了,如果二審再輸,除非結果確有異議且有新證據的情況下,否則她就不能再上訴了。
這也就意味著,再輸,她將會永遠失去公司的繼承權。
陳風想了想道:“所以,現在你哥哥的公司歸誰?”
“我嫂嫂。”
“他們領證了?”
“領了。”
“什麽時候?”
“就在出事的前一天。”
快速的了解完所有的狀況,陳風不由陷入了思考。
夫妻雙方一旦登記結婚,直接當天就可以生效了。
重點是,公司在注冊的時候,名字填的是葉雪哥哥。
按照法律規定,這個公司的所有權都是歸葉雪哥哥所有。
但不巧的是。
葉雪的哥哥就在前不久,跟一位女人登記了結婚,而自己也因為一場意外,不幸的離開了人世。
按照《繼承法》第十條規定。
繼承人順序分別為: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順序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存在著法定的,無條件的撫養和贍養的義務關係,在被繼承人死亡時,享有法定的繼承權。
也正因如此,葉雪哥哥的老婆理所當然就成為了第一順位繼承人,從而繼承了這筆大額的遺產。
而且。
從正常人的角度上來看。
法院判決公司的所有權給妻子,完全合情合理。
難搞哦。
想到這裏。
陳風感覺有些頭疼。
“也就是說,公司的一切現在都被你嫂嫂繼承了?”
“是的。”
“那她有沒有給你分一點,比如分一點遺產之類的?”
“有。”
“多少?”
“一百萬。”
“……”
陳風嘴角忍不住一扯。
繼承了價值三百億的公司,竟然隻分人家一百萬?
過分!
太特麽過分了!
與其說是分,倒不如說是在施舍!
“你放心吧,葉雪妹妹,這個案子哥幫定你了!”
“耶穌也阻止不了,我說的!”
“但我肯定不是因為錢。”
說著。
陳風捂著胸口左下角的位置。
“我!”
“是為了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