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雲軒的童年,相比大多數人而言,是十分悲慘的。


    就如同那曾經的一個笑話一般,每天幹什麽事情,吃飯,睡覺,打豆豆。


    他就是豆豆。


    嗬嗬。


    校園暴力,被所有甚至身處其中的人都感覺沒什麽大不了的,長大後曬然一笑便可,大都隻是鬧著玩,受傷都不至於的事情。


    但是對於被欺負的那個人,可能就是一輩子的陰影。


    達雲軒從小就瘦弱,一直都是班裏最矮的那個,偏偏長得又好看,第二性征發育之前,達雲軒給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一個可愛的小女孩。


    但他是男孩子。


    十來歲的年紀,本就好動,愛搞事情,熊孩子的黃金段。


    達雲軒成為被欺淩的對象,似乎也是順理成章,毫無違和感。


    達雲軒現在都還記得,那時候他們編的童謠,那個罵他的童謠。


    他不忿,他抗爭,他與所有欺負他的人不死不休。


    他趁著下課的時候,把欺負他最多的人的書撕掉,把他的水壺從四樓丟下去,往他的椅子上吐口水。


    他一個人,麵對十幾個人,渾然不懼,拿著拖把就敢往人腦袋上招呼。


    他身上背著記小過處分,記大過處分,甚至還有一個留校察看處分,可以說就差一個開除了。


    學校的老師們哪裏會知道,這個成天調皮搗蛋,幾乎每天都打架的家夥,完全是因為自衛?完全是因為被欺負?完全是因為,校園霸淩?


    在初三的時候,達雲軒再一次換了班級,二班。在班上,他坐在最後一排靠近垃圾桶的單獨的座位上。


    那個初三扛把子已經放話,打自己一頓,就可以拿十塊錢。


    班裏坐他前麵的幾個家夥,蠢蠢欲動。


    放學,他根本沒有動,因為他知道,樓下早已經有著埋伏,因為一班和三班最後一節晚自習是測驗,下課會早一些。


    前麵的四個人,貌似是湊在一起看漫畫,實際上,注意力一直在自己這邊。


    達雲軒不準備動了,大不了,今晚不回去,反正回家也挨罵。


    他一直坐了二十分鍾,班裏所有的同學大都走完了,除了他前麵的四個人,隻有第三排的一個女生還沒走,她紮著馬尾,寫字的時候,筆頭在空中劃動著,側臉很是精致。


    這和全身到處青紫,臉上的疤都有三四道的達雲軒相比,宛如一個天上高貴的天鵝,和地上卑賤的蛤蟆。


    他不知不覺,看著她寫作業,看了二十分鍾。


    半個小時了,學校的管理人員來了,一個個地把教室的燈關上,門鎖好。


    “快走快走!鎖門了!”這叼著煙的學校工作人員不耐煩地催促著,“你們在這幹嘛?亞男,到時間了!”


    前麵一句話,是說給後麵的這五個人的,後麵一句,則是說給前麵的這個女孩的。


    “亞男。”達雲軒知道了這個女孩的名字,輕聲呢喃了一句。


    “小子,等死吧你,還有功夫瞅男人婆?”前麵的一個家夥一邊收拾書包,一邊扭頭,齜著少了一顆牙的嘴,威脅道。


    “哼。”達雲軒沒有回話,他根本就不準備出校門。


    趁著幾個家夥收拾書包,達雲軒拔腿就跑,從後麵一溜煙竄了出去。


    他知道,工作人員是從樓道口最左邊開始一個個地鎖門關門的。


    而一班是在最左邊,一班的後門,被他把鎖的螺絲擰鬆了,隻需要用飯卡一插,就像電影裏一樣,往下一勾一拉,一班的門就開了。


    在所有人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達雲軒竄進了一班教室,並且鎖上了門。


    背靠著教室門,坐在地上的達雲軒心髒撲通撲通地狂跳不停。


    “人呢?”


    “那小子人呢!”


    “別跑!”


    幾個人狼狽地拎著書包追出來,卻慢了達雲軒一步,畢竟達雲軒從衝出教室門到進一般教室,隻用了不到十秒鍾,在他們衝出來的時候,達雲軒已經在小心地關門了。


    “你去廁所,我朝上,你朝下,你在這守著!”四個人,個子最高的下了命令。一個人十塊錢,這可是一個月的零花錢,一個辣條一毛,一包冰水兩毛的年代,這可是能滋潤很久的巨款了。


    四個人在工作人員罵罵咧咧之中,分工明確,沒有人理會這個工作人員,他也懶得搭理這幫熊孩子,反正晚上八點半點下晚自習,九點半學校鎖門,他們有本事就自己翻牆出去,他隻管沒有人在教室裏就行,至於有學生躲在學校裏不離校,自然有家長來揪耳朵。


    “人呢?”


    “沒見著啊?”


    “會不會跑下去了?”


    “走,去問問。”


    “踏踏踏!”一個人跑過。


    兩個人,三個人,四個人。


    好的,都走了。


    “癟犢子玩意兒……”工作人員叼著煙也罵罵咧咧地走了。


    達雲軒虛了口氣。


    今天看樣子是逃過一劫。


    “李旭輝,等著……”達雲軒暗罵著,準備起身,他要想辦法進到三班的教室裏,他決定了,今晚就要把他所有的課本,一張張地撕碎,撒在教室裏。


    至於報複?處分?


    嗬,自己光腳的會怕這幫子穿鞋的?


    達雲軒從小被欺淩,但是,生性倔強的他,性格並不軟弱可欺,恰恰相反,他是越挫越勇的類型。


    要說這一切的最開始,其實也不過就是個玩笑。


    小學的時候,班裏組織舞蹈,女生不夠,達雲軒因為個子矮,長得也算可以,老師也就試著讓他穿著女孩子的衣服跟著女生一起跳,卻不想達雲軒的樂感很不錯,身體協調性也很好,可以說是學跳舞的好苗子。


    這一跳,就一發不可收拾,從小學一年級一直到五年級,達雲軒都是班裏跳舞領舞的那個,甚至音樂老師非常推薦達雲軒家裏將他送去學專業的舞蹈,但是工薪階級的父母,卻是供養不起,也就作罷。


    但是這個三十歲左右的美女老師卻沒有放棄,一直在訓練舞蹈的時候,教導達雲軒跳舞。


    而從小個子矮小,生性有些自卑的達雲軒,因為跳舞,成為了班裏最出名的那個,甚至校慶都是他打頭陣,這也使得他逐漸開朗起來,甚至是和同學們都打成了一片。


    直到小學五年級,某一次,班裏一個叫李旭輝的土豪,不知道從哪裏拿出來一件紅色的裙子,當眾想要讓達雲軒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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