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tmd是誰!裏奧呢!我們可都等著吃他的三明治呢!”
“喂!滾開,快把裏奧叫回來!”
“md!老子快上班了,我還等著吃他的三明治,信不信我把你抓起來!”
人群紛紛擾擾的嘈雜讓羅生的頭有些脹痛。
該怎麽說呢,他有種自己中大獎並且同時捅了馬蜂窩的感覺,也意識到確實應該踩點時間稍微長一點的。
那天,羅生從武器店裏出來。
第一時間想的就是要打劫一家店,不說弄點錢,弄點吃的也好,結果就看到了這輛餐車。
餐車。
這是個很神奇的經營模式,以前在大華夏的時候沒怎麽看到過這種,不過在美帝卻挺流行的。
羅生的思維立刻就展開了。
哥譚現在的時間線在七八十年代左右,監控沒幾個,那就代表隻要黑一點,他隨時可以動手。
這裏是哪裏?
哥譚。
這樣的一個地方幾乎每天都在死人。
流浪漢,被人看不慣的檢察官,某些性格臭屁的店服務員,又或者是,一輛餐車的老板。
隻要狠狠心,自己能得到多少?
餐車可不比真正的餐廳,他是可以整個被搶走的,而且甚至可以不被有關部門發現。
原本是流浪漢,沒錢,沒地位,沒有什麽崛起的機會。
而動手,當老板,賺錢,慢慢穩定下來安身立命。
傻子都知道該選哪個。
也就是這樣一次的頭腦風暴,導致發生了昨晚的那件事情。
可直到現在被這些人敲開窗戶,羅生才發現自己忽略了一個大問題。
那就是,這一輛餐車做的是早餐生意,這就意味著他通過中午乃至於晚上的客流量判斷是不準確的。
並且極差的運氣讓他撞到的不是什麽有點好吃常來的餐車,而是一群固定食客喊著沒三明治吃我要死了的當紅餐車。
搞的現在一大早就麵臨著一群客人,其中甚至還有幾個警察正用不善的眼光看著他。
悄悄的擦掉額角的一滴冷汗。
羅生趕緊平複心情。
他昨晚連人都已經殺過了,現在隻是麵對這種陣仗而已,激動什麽,要知道,他的本質不是殺手,而是一個廚師。
對!老子可是個廚師!
想到這裏,羅生立刻就冷靜下來了,甚至以前身上那種主廚的氣質都慢慢的飄散出來了。
“各位!請安靜!想要吃三明治的!可以開始排隊了!”
羅生很有氣勢的一聲大吼。
“排你媽的隊!”
不知道是誰吼了一聲,所有人都紛紛散開,最後擁擠的餐車前一個人都沒了。
羅生僵硬的站在餐車裏麵。
很好,人都走光了,而且貌似也沒有警察懷疑自己,可他怎麽覺得哪裏怪怪的?
“我,這是該開心還是該鬱悶?”
……
此時的某個碼頭。
一輛警車緩緩的開了過來。
車上的警察正是戈登和他的搭檔布洛克。
兩人的臉色都不是很好看。
戈登在知道了馬裏奧佩伯可能是替罪羊之之後直接去俱樂部找了菲什穆尼。
隻能說,戈登在這方麵連羅生都不如。
起碼人家羅生剛來哥譚第二天就知道在這裏生存的一部分法則,而他這個愣頭青卻一個人就這樣單槍匹馬跑到人家黑幫的地盤去質問別人。
結果自然很簡單。
戈登被吊在豬肉廠裏,顯然下場不會比周圍那些死豬要好到哪裏去。
布洛克還算有義氣。
一樣是單槍匹馬進去,嚐試用自己和菲什穆尼之間的關係說說情,甚至還小小的威脅了一下。
於是乎,豬肉廠死豬+1。
但作為哥譚市這部電視劇的主角,戈登顯然是不會這麽容易死的。
法爾科內出現了。
這個哥譚市目前為止絕對是最強大的黑道家族首領出現了。
菲什穆尼雖然是這片的老大,但這一片幾乎全部都是法爾科內的產業,作為一個大佬,馬爾科內知道隨隨便便殺掉兩個警察不是什麽好事情。
接下來,就出現了碼頭的這一幕。
布洛克和戈登都沉默了一陣。
終於,還是布洛克先開口說道:“戈登,聽著,之前一切陷害佩伯的事情,我沒有和你說,我很抱歉。”
戈登冷眼看向布洛克。
“你不說,因為你也知道丟臉,作為警察,和黑幫合作陷害無辜的人。”
布洛克歎了一口氣。
如果是第一次碰到戈登,他一定會因為這句話錘爆這個人的頭,可相處久了,他知道這個人有多固執,所以也沒放在心上。
戈登看了看周圍。
這裏是一片碼頭,而車子也已經停下來,並沒有繼續向前開的意思。
當然,繼續往前開就是水了,這也沒什麽好說的。
布洛克沒有繼續說話,打開大門直接就走出了車外,戈登也一起跟上。
“我們為什麽在這裏停下?”戈登問道。
布洛克沒答應,徑直走到車尾打開了後車廂。
“不要,別,我求求你了!”
“閉嘴!”布洛克拿起槍惡狠狠的頂住後車廂裏那人的腦袋,讓對方嚇得直接噤聲了。
戈登走來,發現後車廂裏的這個人他居然還認識。
這是給菲什穆尼撐傘的一個小嘍囉,似乎叫科波特,可他為什麽會在這裏。
戈登疑惑的看向布洛克。
布洛克盯著企鵝,眼神像是要把這個矮子給吃了一樣。
“就是這個蠢貨和重案組的蒙托亞和艾倫告了密,法爾科內要你帶他到碼頭邊,然後一槍崩了他,然後,他們就知道,你不會繼續找麻煩,會乖乖合作了。”
戈登很清楚。
這就是等於是投名狀。
法爾科內要他殺人,就等於有了他的把柄,日後如果他不聽話,或者是找他的麻煩,這件事情就會被拉出來
戈登的眼神布洛克看的一清二楚。
“戈登,你要知道,現在你沒有選擇了,如果你敢不動手,動手的就是我,到時候死的絕對不隻是這個混蛋,可你知道的,吉姆,你是我的朋友,我並不忍心這麽做。”
“可就算是我不動手,你覺得法爾科內會放過你嗎,到時候不隻是你要死,甚至是我,還有你那個叫芭芭拉的女朋友,誰知道你有沒有和她說過什麽!”
“我什麽都沒和她說過!”
戈登的心跳的很快,他真的很討厭這種受製的感覺,他一個人死或許沒什麽,但他絕對不能連累芭芭拉。
“法爾科內會信嗎!”
布洛克也是一聲大吼,這一聲甚至直接把戈登的聲音給蓋了下去。
那把手槍狠狠地戳著企鵝的頭。
“我們現在就是在戰場上!和這些人渣做鬥爭!這是為了正義!有時候為了正義,你就得做出犧牲,更何況這就是一個人渣!犧牲他絕地比犧牲自己劃算!”
布洛克從口袋裏掏出另一把槍,塞進了戈登的手裏。
“這事兒,不難決定吧。”
兩人的眼神對視了三秒,戈登似乎下定了什麽決心,一把攥住了手槍,咬著牙把企鵝一把從車廂裏拎了起來。
“喂!滾開,快把裏奧叫回來!”
“md!老子快上班了,我還等著吃他的三明治,信不信我把你抓起來!”
人群紛紛擾擾的嘈雜讓羅生的頭有些脹痛。
該怎麽說呢,他有種自己中大獎並且同時捅了馬蜂窩的感覺,也意識到確實應該踩點時間稍微長一點的。
那天,羅生從武器店裏出來。
第一時間想的就是要打劫一家店,不說弄點錢,弄點吃的也好,結果就看到了這輛餐車。
餐車。
這是個很神奇的經營模式,以前在大華夏的時候沒怎麽看到過這種,不過在美帝卻挺流行的。
羅生的思維立刻就展開了。
哥譚現在的時間線在七八十年代左右,監控沒幾個,那就代表隻要黑一點,他隨時可以動手。
這裏是哪裏?
哥譚。
這樣的一個地方幾乎每天都在死人。
流浪漢,被人看不慣的檢察官,某些性格臭屁的店服務員,又或者是,一輛餐車的老板。
隻要狠狠心,自己能得到多少?
餐車可不比真正的餐廳,他是可以整個被搶走的,而且甚至可以不被有關部門發現。
原本是流浪漢,沒錢,沒地位,沒有什麽崛起的機會。
而動手,當老板,賺錢,慢慢穩定下來安身立命。
傻子都知道該選哪個。
也就是這樣一次的頭腦風暴,導致發生了昨晚的那件事情。
可直到現在被這些人敲開窗戶,羅生才發現自己忽略了一個大問題。
那就是,這一輛餐車做的是早餐生意,這就意味著他通過中午乃至於晚上的客流量判斷是不準確的。
並且極差的運氣讓他撞到的不是什麽有點好吃常來的餐車,而是一群固定食客喊著沒三明治吃我要死了的當紅餐車。
搞的現在一大早就麵臨著一群客人,其中甚至還有幾個警察正用不善的眼光看著他。
悄悄的擦掉額角的一滴冷汗。
羅生趕緊平複心情。
他昨晚連人都已經殺過了,現在隻是麵對這種陣仗而已,激動什麽,要知道,他的本質不是殺手,而是一個廚師。
對!老子可是個廚師!
想到這裏,羅生立刻就冷靜下來了,甚至以前身上那種主廚的氣質都慢慢的飄散出來了。
“各位!請安靜!想要吃三明治的!可以開始排隊了!”
羅生很有氣勢的一聲大吼。
“排你媽的隊!”
不知道是誰吼了一聲,所有人都紛紛散開,最後擁擠的餐車前一個人都沒了。
羅生僵硬的站在餐車裏麵。
很好,人都走光了,而且貌似也沒有警察懷疑自己,可他怎麽覺得哪裏怪怪的?
“我,這是該開心還是該鬱悶?”
……
此時的某個碼頭。
一輛警車緩緩的開了過來。
車上的警察正是戈登和他的搭檔布洛克。
兩人的臉色都不是很好看。
戈登在知道了馬裏奧佩伯可能是替罪羊之之後直接去俱樂部找了菲什穆尼。
隻能說,戈登在這方麵連羅生都不如。
起碼人家羅生剛來哥譚第二天就知道在這裏生存的一部分法則,而他這個愣頭青卻一個人就這樣單槍匹馬跑到人家黑幫的地盤去質問別人。
結果自然很簡單。
戈登被吊在豬肉廠裏,顯然下場不會比周圍那些死豬要好到哪裏去。
布洛克還算有義氣。
一樣是單槍匹馬進去,嚐試用自己和菲什穆尼之間的關係說說情,甚至還小小的威脅了一下。
於是乎,豬肉廠死豬+1。
但作為哥譚市這部電視劇的主角,戈登顯然是不會這麽容易死的。
法爾科內出現了。
這個哥譚市目前為止絕對是最強大的黑道家族首領出現了。
菲什穆尼雖然是這片的老大,但這一片幾乎全部都是法爾科內的產業,作為一個大佬,馬爾科內知道隨隨便便殺掉兩個警察不是什麽好事情。
接下來,就出現了碼頭的這一幕。
布洛克和戈登都沉默了一陣。
終於,還是布洛克先開口說道:“戈登,聽著,之前一切陷害佩伯的事情,我沒有和你說,我很抱歉。”
戈登冷眼看向布洛克。
“你不說,因為你也知道丟臉,作為警察,和黑幫合作陷害無辜的人。”
布洛克歎了一口氣。
如果是第一次碰到戈登,他一定會因為這句話錘爆這個人的頭,可相處久了,他知道這個人有多固執,所以也沒放在心上。
戈登看了看周圍。
這裏是一片碼頭,而車子也已經停下來,並沒有繼續向前開的意思。
當然,繼續往前開就是水了,這也沒什麽好說的。
布洛克沒有繼續說話,打開大門直接就走出了車外,戈登也一起跟上。
“我們為什麽在這裏停下?”戈登問道。
布洛克沒答應,徑直走到車尾打開了後車廂。
“不要,別,我求求你了!”
“閉嘴!”布洛克拿起槍惡狠狠的頂住後車廂裏那人的腦袋,讓對方嚇得直接噤聲了。
戈登走來,發現後車廂裏的這個人他居然還認識。
這是給菲什穆尼撐傘的一個小嘍囉,似乎叫科波特,可他為什麽會在這裏。
戈登疑惑的看向布洛克。
布洛克盯著企鵝,眼神像是要把這個矮子給吃了一樣。
“就是這個蠢貨和重案組的蒙托亞和艾倫告了密,法爾科內要你帶他到碼頭邊,然後一槍崩了他,然後,他們就知道,你不會繼續找麻煩,會乖乖合作了。”
戈登很清楚。
這就是等於是投名狀。
法爾科內要他殺人,就等於有了他的把柄,日後如果他不聽話,或者是找他的麻煩,這件事情就會被拉出來
戈登的眼神布洛克看的一清二楚。
“戈登,你要知道,現在你沒有選擇了,如果你敢不動手,動手的就是我,到時候死的絕對不隻是這個混蛋,可你知道的,吉姆,你是我的朋友,我並不忍心這麽做。”
“可就算是我不動手,你覺得法爾科內會放過你嗎,到時候不隻是你要死,甚至是我,還有你那個叫芭芭拉的女朋友,誰知道你有沒有和她說過什麽!”
“我什麽都沒和她說過!”
戈登的心跳的很快,他真的很討厭這種受製的感覺,他一個人死或許沒什麽,但他絕對不能連累芭芭拉。
“法爾科內會信嗎!”
布洛克也是一聲大吼,這一聲甚至直接把戈登的聲音給蓋了下去。
那把手槍狠狠地戳著企鵝的頭。
“我們現在就是在戰場上!和這些人渣做鬥爭!這是為了正義!有時候為了正義,你就得做出犧牲,更何況這就是一個人渣!犧牲他絕地比犧牲自己劃算!”
布洛克從口袋裏掏出另一把槍,塞進了戈登的手裏。
“這事兒,不難決定吧。”
兩人的眼神對視了三秒,戈登似乎下定了什麽決心,一把攥住了手槍,咬著牙把企鵝一把從車廂裏拎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