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遠舟看了眼旁邊的禮品盒,歎了口氣,“挽歌還沒有原諒我,她肯定不會接受我的禮物……”


    “哎……”


    老人深深歎息一聲,沉默了下來。


    直到車子遠去,慕挽歌站在路邊,整個人都有點失魂落魄。


    她原本還擔心父親會阻擾自己和方尋在一起。


    但現在,她才知道自己想錯了。


    真正會阻撓自己的並不是父親,而是玄女宮。


    父親也說了,玄女宮的強大。


    要不然,當年慕家在幾大門派的守護下,也不會差點被滅。


    能夠滅掉一個王族,那玄女宮的實力又該有多強?


    恐怕,在所有古武界的內門門派中,玄女宮都能排上名號吧。


    隻不過,父親說的那個一劍擊敗玄女宮所有強者的人又是誰呢?


    能夠讓一個大門派臣服,那個人的實力又該有多恐怖?


    可是,那個人為什麽要守護慕家,守護自己的母親麽?


    那人真的跟慕家沒有任何關係?


    還有最要緊的是,如果玄女宮的人真的找上了自己,自己又該怎麽辦?


    難道隻能屈服於那些人麽?


    慕挽歌抓了抓頭發,感覺腦子一片混亂。


    自己隻不過是想跟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過點普通日子,做點自己喜歡做的事。


    可怎麽就這麽難呢?


    慕挽歌甩了甩腦袋,也不願再去多想,隻想一醉方休。


    或許,喝醉了就不會有這麽多煩惱了吧。


    慕挽歌深呼吸一口氣,然後直接走進了酒吧……


    ……


    晚上九點多鍾。


    一輛紅色保時捷帕拉梅拉從遠處疾馳而來,停在了忘憂酒吧門口。


    車子裏坐著的正是方尋。


    方尋將首飾盒揣進了兜裏,然後下了車。


    剛一下車,狂刀就跑了過來。


    “尋哥!”


    “你嫂子呢?”


    方尋看了眼街道對麵,“你不是說街道對麵有一輛林肯加長嗎?我怎麽沒看到?”


    “尋哥,你怎麽才來啊,那輛車已經走一會兒了。”


    狂刀回了一句,而後道:“剛才嫂子上車後,在車上待了半個小時才下車。


    下了車,那輛車就走了,嫂子在路邊站了一會兒,然後就進酒吧了。”


    說著,狂刀調笑道:“尋哥,你該不會真跟嫂子吵架了吧?


    要不然,剛才嫂子怎麽看起來一副魂不守舍的樣子?


    尋哥,嫂子不僅人長得漂亮,身材又好,而且性格也好,你可不能辜負她啊!”


    “行了,別八卦了!”


    方尋擺了擺手,“你的任務完成了,可以走了。”


    “尋哥,透露一點唄?”


    狂刀擠眉弄眼道。


    “滾犢子!”


    方尋沒好氣地嗬斥了一聲。


    “行行行,我就不打擾你們小兩口了,我自己去找樂子!”


    狂刀笑嗬嗬地揮了揮手,然後坐上車離開了。


    等到狂刀一走,方尋也沒有停頓,直接走進了酒吧。


    忘憂酒吧是一家中上等的酒吧,因為環境不錯,不像其他一些酒吧這麽亂,所以吸引了不少人前來喝酒買醉。


    都市裏的年輕男女們壓力很大,自然需要一個發泄的位置。


    酒吧裏的一個高台上,有一個流浪男歌手拿著一把吉他,唱著一首鄭鈞的搖滾歌曲《灰姑娘》。


    歌手的聲音有些嘶啞,高音低音,真聲假聲都切換自如,完美地演繹了這首歌曲。


    大師在流浪,小醜在殿堂。


    坐在吧台、卡座的客人們,有的三五成群,有的孤單一人。


    喝酒、聊天、玩遊戲,還有人放聲哭泣。


    來到這裏的人,都是傷心的人,都是想要忘記憂愁的人。


    方尋走進酒吧後,四處看了眼,終於在一個角落的位置找到了慕挽歌。


    此時,女人一個人坐在那兒,正拿著酒杯喝著酒。


    也許是喝了一些,所以,女人的桃腮有點粉紅,在昏暗的燈光下,越發的迷人。


    方尋本來打算直接過去的,但想了想,調轉方向,朝著酒吧的高台走了過去。


    走近後,方尋直接跳上了高台。


    眼見方尋上台,台上那個留著一頭長發的流浪歌手,以及其他貝斯手、吉他手、鼓手幾人都停了下來。


    他們一臉疑惑地看著方尋,不知道眼前這個年輕人到底想幹什麽。


    方尋走上前,衝流浪歌手微微一笑,說道:“哥們,我跟我女朋友鬧了點不愉快,而剛好今天又是她的生日,所以我想唱首歌給她聽,希望能得到她的原諒。”


    說著,方尋給幾人一人扔了根煙。


    “你女朋友在這裏嗎?”


    留著短發的貝斯手笑著問道。


    “在。”


    方尋點頭。


    “兄弟,需要我們怎麽配合你嗎?”


    流浪歌手善意一笑,問了句。


    方尋笑了笑,說道:“我想唱一首鄭鈞的《私奔》,希望哥幾個能給我伴個奏。”


    “小事一樁!”


    流浪歌手將站起身,讓開了位置,並且將吉他取了下來,遞給了方尋。


    等方尋接過吉他,坐在位置上後,流浪歌手拿起麥克風說道:“我是歌手阿傑!


    今天,有一位兄弟今天跟他的女朋友鬧了點不愉快,所以想親自唱一首歌給他的女朋友聽,希望能夠得到原諒!


    大家給他一點鼓勵好嗎?”


    “哥們,加油!”


    “帥哥,我挺你!”


    “帥哥,你要是唱的好,姐就做你女朋友!”


    下麵的男女們都嘻嘻哈哈地喊了起來。


    角落裏的慕挽歌隻是象征性地揮了揮手,壓根就沒有往台上看一眼,自顧自地喝著酒。


    她感覺很委屈,很難過。


    方尋那個家夥是根木頭嗎,自己不讓他跟著,他就真不跟著了?


    難道不知道女人需要哄嗎?


    果然是個渣男,有了新歡,忘了舊愛。


    “躁起來!”


    這時,流浪歌手阿傑做出了個搖滾的手勢,非常狂野地喊了一聲。


    很快,台上的吉他手,貝斯手,鼓手幾人開始伴奏。


    方尋也朝著慕挽歌所在的位置看了眼,然後彈起了吉他。


    當前奏結束的那一刻,方尋對著麥克風,開口唱了起來。


    “把青春獻給身後那座輝煌的都市,為了這個美夢我們付出著代價……”


    當方尋那略帶沙啞,又有磁性的嗓音一出來,整個酒吧都沸騰了起來。


    不知道的還以為歌手本人來到了現場。


    幾乎所有人的目光都望向了高台。


    “我去!這哥們誰啊,唱的還真不錯啊!”


    “尼瑪,我還以為歌手本人來了呢!”


    “帥哥,繼續唱起來,我是你的粉絲!”


    下麵的男女們嚷嚷了起來,有的還跟著唱了起來。


    而坐在角落裏的慕挽歌聽到這熟悉的聲音,嬌軀一顫,猛地抬眼望向了高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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