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律師有種錯覺,法官席上年輕的審判長好像笑了?
笑什麽!
小年輕就是不謹慎,沒搞清楚這是多麽嚴肅的場合。
熊律師真是犯了疑心病,雖然這事兒吧是挺好笑的,但人家審判長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法庭上啥樣的二貨都看過,有被告律師咄咄逼人將原告一軍的,自然也有被告律師被原告當猴耍的,有沒有學過法根本不重要,有的人思維縝密邏輯清晰,不管律師怎麽誘導,就是不踩陷阱,堪稱人間清醒——不過今天的原告年齡太小了,難怪熊律師要惱羞成怒。
審判長看了鄭致和提供的證據。
法官袍賦予了年輕的審判長莊嚴肅穆,審判長有雙琥珀色的眼睛,抬眼看人時不怒自威,熊律師視線與之對視,忍不住偏了偏。m.23sk.
“被告律師,你有證據要提交嗎?”
一稿多投的事,熊律師當然拿不出證據。
在開庭之前,熊律師可是和韓琴認真談過的。
禁止一稿多投是行業的普遍規則,有這個規則的原因就是經常有作者這麽幹,特別是新人作者。
新人作者們拿捏不到雜誌的需求最容易被退稿,新人作者又最想發表作品,一稿多投廣撒網就成了新人作者們的常態。
熊律師想以這個話題為引子,動搖聞櫻的人品基礎,哪知道聞櫻居然是個不走尋常路的新人作者!
——去年剛重生時,聞櫻滿腦子都是放棄寫作夢想的遺憾,又自覺研究透了青春文學雜誌的需求,創作欲爆棚,自信心也很膨脹,想寫的故事那麽多,哪裏需要一稿多投?
熊律師沒有證據可提交,清了清嗓子繼續發問。
這回,熊律師問的是聞櫻和小鯢的關係。
為什麽小鯢會對一個新人作者這麽好呢?
“據我所知,你隻在《愛格》發表了三個短篇小說,就開始了長篇小說《少年偶像》的連載,這其中你的編輯倪思思起了關鍵作用對不對?”
熊律師說的是事實,聞櫻當然不會否認。
“不錯,從我第一次給《愛格》投稿,到連載《少年偶像》,倪編輯對我幫助很大,沒有倪編輯在專業上的指點和精神上的鼓勵,不會有《少年偶像》的出版。”
小鯢就是聞櫻選擇給《愛格》供稿的主要原因。
同樣是拒稿,小鯢耐心細致指出了聞櫻的不足,這都不用熊律師強調,兩人頻繁往來的電子郵件足以說明問題。
“看來你和倪思思真的交情不淺啊,你這麽信任倪思思,所以倪思思選擇跳槽到蓉城出版集團工作,也影響了你的決定,你不想給《愛格》供稿了,因為倪思思和蓉城出版集團給了你更好的出版條件。”
熊律師終於將話題引到了聞櫻“毀約”的方向。
是聞櫻主動想毀約,有了下家不想再給《愛格》供稿了,《少年偶像》沒有後續的稿件刊登,除了選擇解約,又能做什麽呢?
所以《愛格》上的“解約聲明”是真的,韓琴使用匿名手段在天涯論壇爆料也是真的,既是事實,就不存在侵犯“逆流的魚”名譽權唄!
麵對熊律師的控訴,聞櫻斷然否認:
“我和蓉城出版集團簽約,是在和韓主編談判失敗之後,韓主編代表了雜誌的立場,雜誌的確有優先簽約權,雜誌不簽,我才選擇了和蓉城出版集團合作。我和蓉城出版集團簽約在前,倪編輯被《愛格》開除在後,她丟了工作當然要找新工作呀,這和雜誌、韓主編侵犯我的名譽權是兩回事。”
熊律師覺得是一回事。
熊律師當庭提供了證據。
“小鯢”和“逆流的魚”所有的聊天記錄,特別是小鯢找逆流的魚要後續稿件,被逆流的魚拒絕,這足以說明是逆流的魚先違約——當時找聞櫻索要稿件的其實已經不是小鯢了,但聊天記錄不能體現這一點。
“審判長,我的當事人在《愛格》工作了很多年,她是一位專業且資深的雜誌主編,經她發掘的作者不少,沒有任何一個作者做出過原告此等行為,原告在《愛格》供稿期間,雖然具體溝通工作是編輯倪思思在做,但倪思思也是受到我當事人的指導,她們在工作上是上下級關係。我的當事人對每一位有才華的新人作者都很看重,所以原告連載的長篇小說《少年偶像》在獲得讀者好評後,我的當事人主動將原告的稿費由千字130元漲到了千字180元。”
熊律師頓了頓,讓法官有時間消化他的話。
“下屬跳槽,帶走了自己看重且雜誌重點培養的作者,這對我的當事人是事業和情感的雙重打擊,致使我的當事人在網絡論壇上匿名發帖宣泄情緒,考慮到原告的年齡,我當事人的行為肯定有不當之處,但她所言是真,並不構成名譽侵權。”
漲稿費,是小鯢提出來的。
不過拍板同意的人真是韓琴。
法官不會知道小鯢為此和韓琴溝通了多少回,熊律師交出的證據隻對韓琴有利。
熊律師要攻擊聞櫻的人品,同樣要塑造韓琴的人品。
一個專業且關心作者的雜誌主編,在論壇上匿名發帖的確是不妥,但考慮到韓琴的立場,這種行為並沒有侵犯聞櫻的名譽權。
熊律師的確有兩把刷子。
庭審的過程是要記錄在卷的。
這一場官司熊律師一定要把小鯢給扯進來,打完這一場官司,再打小鯢的官司,今天就已錘實了小鯢帶著雜誌重點培養作者跳槽的事實,小鯢告雜誌和韓琴的官司開庭時就比較好打了。
鄭致和與聞櫻今天都沒想讓小鯢作證,就因為小鯢跳槽蓉城出版集團後,立場已經是偏向聞櫻的了,她的證詞不公正。
而且鄭致和覺得也不需要小鯢作證。
旁聽席上,小鯢快被熊律師氣死了。
這個人怎麽顛倒黑白呢?
熊律師說完後,韓琴已是淚光粼粼。
在法院外高傲的韓主編不見了,此時的韓主編隻是一個被下屬和作者傷透了心的可憐人!
“根——”
小鯢剛動了嘴,就被鄒蔚君按住了。
旁聽就是旁聽,不能隨便發言的。
鄭致和給了小鯢一個稍安勿躁的眼神,聞櫻也一點都沒急躁。
再看看旁邊表情淡定的謝騫,小鯢臉熱。
哎呀,她怎麽能連兩個高中生都比不過,高中生都能冷靜,她為什麽要著急?
應該相信鄭律師!
鄭致和就是想看看熊律師能有什麽關鍵證據,等了半天,熊律師就隻會嘴炮。
這裏是法庭,不是辯論會。
會顛倒黑白沒用,得拿出真憑實據啊!
熊律師拿不出的證據,鄭致和能拿出來……多虧了聞櫻夠機靈!
笑什麽!
小年輕就是不謹慎,沒搞清楚這是多麽嚴肅的場合。
熊律師真是犯了疑心病,雖然這事兒吧是挺好笑的,但人家審判長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法庭上啥樣的二貨都看過,有被告律師咄咄逼人將原告一軍的,自然也有被告律師被原告當猴耍的,有沒有學過法根本不重要,有的人思維縝密邏輯清晰,不管律師怎麽誘導,就是不踩陷阱,堪稱人間清醒——不過今天的原告年齡太小了,難怪熊律師要惱羞成怒。
審判長看了鄭致和提供的證據。
法官袍賦予了年輕的審判長莊嚴肅穆,審判長有雙琥珀色的眼睛,抬眼看人時不怒自威,熊律師視線與之對視,忍不住偏了偏。m.23sk.
“被告律師,你有證據要提交嗎?”
一稿多投的事,熊律師當然拿不出證據。
在開庭之前,熊律師可是和韓琴認真談過的。
禁止一稿多投是行業的普遍規則,有這個規則的原因就是經常有作者這麽幹,特別是新人作者。
新人作者們拿捏不到雜誌的需求最容易被退稿,新人作者又最想發表作品,一稿多投廣撒網就成了新人作者們的常態。
熊律師想以這個話題為引子,動搖聞櫻的人品基礎,哪知道聞櫻居然是個不走尋常路的新人作者!
——去年剛重生時,聞櫻滿腦子都是放棄寫作夢想的遺憾,又自覺研究透了青春文學雜誌的需求,創作欲爆棚,自信心也很膨脹,想寫的故事那麽多,哪裏需要一稿多投?
熊律師沒有證據可提交,清了清嗓子繼續發問。
這回,熊律師問的是聞櫻和小鯢的關係。
為什麽小鯢會對一個新人作者這麽好呢?
“據我所知,你隻在《愛格》發表了三個短篇小說,就開始了長篇小說《少年偶像》的連載,這其中你的編輯倪思思起了關鍵作用對不對?”
熊律師說的是事實,聞櫻當然不會否認。
“不錯,從我第一次給《愛格》投稿,到連載《少年偶像》,倪編輯對我幫助很大,沒有倪編輯在專業上的指點和精神上的鼓勵,不會有《少年偶像》的出版。”
小鯢就是聞櫻選擇給《愛格》供稿的主要原因。
同樣是拒稿,小鯢耐心細致指出了聞櫻的不足,這都不用熊律師強調,兩人頻繁往來的電子郵件足以說明問題。
“看來你和倪思思真的交情不淺啊,你這麽信任倪思思,所以倪思思選擇跳槽到蓉城出版集團工作,也影響了你的決定,你不想給《愛格》供稿了,因為倪思思和蓉城出版集團給了你更好的出版條件。”
熊律師終於將話題引到了聞櫻“毀約”的方向。
是聞櫻主動想毀約,有了下家不想再給《愛格》供稿了,《少年偶像》沒有後續的稿件刊登,除了選擇解約,又能做什麽呢?
所以《愛格》上的“解約聲明”是真的,韓琴使用匿名手段在天涯論壇爆料也是真的,既是事實,就不存在侵犯“逆流的魚”名譽權唄!
麵對熊律師的控訴,聞櫻斷然否認:
“我和蓉城出版集團簽約,是在和韓主編談判失敗之後,韓主編代表了雜誌的立場,雜誌的確有優先簽約權,雜誌不簽,我才選擇了和蓉城出版集團合作。我和蓉城出版集團簽約在前,倪編輯被《愛格》開除在後,她丟了工作當然要找新工作呀,這和雜誌、韓主編侵犯我的名譽權是兩回事。”
熊律師覺得是一回事。
熊律師當庭提供了證據。
“小鯢”和“逆流的魚”所有的聊天記錄,特別是小鯢找逆流的魚要後續稿件,被逆流的魚拒絕,這足以說明是逆流的魚先違約——當時找聞櫻索要稿件的其實已經不是小鯢了,但聊天記錄不能體現這一點。
“審判長,我的當事人在《愛格》工作了很多年,她是一位專業且資深的雜誌主編,經她發掘的作者不少,沒有任何一個作者做出過原告此等行為,原告在《愛格》供稿期間,雖然具體溝通工作是編輯倪思思在做,但倪思思也是受到我當事人的指導,她們在工作上是上下級關係。我的當事人對每一位有才華的新人作者都很看重,所以原告連載的長篇小說《少年偶像》在獲得讀者好評後,我的當事人主動將原告的稿費由千字130元漲到了千字180元。”
熊律師頓了頓,讓法官有時間消化他的話。
“下屬跳槽,帶走了自己看重且雜誌重點培養的作者,這對我的當事人是事業和情感的雙重打擊,致使我的當事人在網絡論壇上匿名發帖宣泄情緒,考慮到原告的年齡,我當事人的行為肯定有不當之處,但她所言是真,並不構成名譽侵權。”
漲稿費,是小鯢提出來的。
不過拍板同意的人真是韓琴。
法官不會知道小鯢為此和韓琴溝通了多少回,熊律師交出的證據隻對韓琴有利。
熊律師要攻擊聞櫻的人品,同樣要塑造韓琴的人品。
一個專業且關心作者的雜誌主編,在論壇上匿名發帖的確是不妥,但考慮到韓琴的立場,這種行為並沒有侵犯聞櫻的名譽權。
熊律師的確有兩把刷子。
庭審的過程是要記錄在卷的。
這一場官司熊律師一定要把小鯢給扯進來,打完這一場官司,再打小鯢的官司,今天就已錘實了小鯢帶著雜誌重點培養作者跳槽的事實,小鯢告雜誌和韓琴的官司開庭時就比較好打了。
鄭致和與聞櫻今天都沒想讓小鯢作證,就因為小鯢跳槽蓉城出版集團後,立場已經是偏向聞櫻的了,她的證詞不公正。
而且鄭致和覺得也不需要小鯢作證。
旁聽席上,小鯢快被熊律師氣死了。
這個人怎麽顛倒黑白呢?
熊律師說完後,韓琴已是淚光粼粼。
在法院外高傲的韓主編不見了,此時的韓主編隻是一個被下屬和作者傷透了心的可憐人!
“根——”
小鯢剛動了嘴,就被鄒蔚君按住了。
旁聽就是旁聽,不能隨便發言的。
鄭致和給了小鯢一個稍安勿躁的眼神,聞櫻也一點都沒急躁。
再看看旁邊表情淡定的謝騫,小鯢臉熱。
哎呀,她怎麽能連兩個高中生都比不過,高中生都能冷靜,她為什麽要著急?
應該相信鄭律師!
鄭致和就是想看看熊律師能有什麽關鍵證據,等了半天,熊律師就隻會嘴炮。
這裏是法庭,不是辯論會。
會顛倒黑白沒用,得拿出真憑實據啊!
熊律師拿不出的證據,鄭致和能拿出來……多虧了聞櫻夠機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