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景湖想破腦袋都沒想出來自己哪裏得罪過章誌軍。
更無法認同sara卓恨屋及烏的思路。
正因為想不明白,謝景湖才更生氣啊!
他覺得自己對情婦很好,對朋友也很好,這兩人還聯手背叛他,實在太沒有道理。天籟小說網
處於暴怒中的謝景湖,天天催著律師快點打官司。
律師想拿傭金,比謝景湖還積極呢。
眨眼就到了九月底。
老聞問聞櫻要不要去金陵玩玩,國慶假期他有時間當導遊。
聞櫻想到水明月那邊,拒絕了老聞的邀請,還讓老聞趁著放假多休息。
聞東榮一個人在金陵,平時工作很忙還不覺得,一到放假就感覺特別孤單。
黑心棉不來玩,聞東榮幹脆買了票回蓉城陪老婆。
家裏的母老虎是很厲害,可有母老虎在才有家的感覺,沒有母老虎就很不習慣。
如果按照上輩子的軌跡,今年的國慶節正是龐誌剛再婚的大喜日子,也是龐敬龍殺人犯罪的日子。
這輩子嘛,龐誌剛取消了華亭賓館的婚宴,似乎沒了再婚的打算。
“聽說那女人還去公司堵人,被我爸轟了好幾次。那個女人當然是想結婚的,可我爸不想啊!”
龐敬龍多少有些幸災樂禍。
聞櫻亦是驚歎:“龐老板的學習能力很強嘛!”
大家都覺得龐誌剛會從離婚官司中吸取經驗教訓,以後若再婚,一定會讓後老婆簽婚前協議。沒想到大家都低估了龐誌剛的學習能力,簽婚前協議多麻煩呀,婚前財產是可以不分給後老婆,婚後創造的財富還是有人家一半。
老黃牛原配都會反抗,後老婆的忠誠很難保證。
龐誌剛痛定思痛,想出了一個一勞永逸的好辦法:不再婚,沒有婚姻關係約束,任何女人都別想再分他的錢!
這話,龐誌剛已經明明白白和女秘書講了。
名分是不可能給了,女秘書若願意呢,兩人可以偷偷來往,兩個兒子龐誌剛照養。
女秘書若是一定要名分,龐誌剛不介意女秘書另嫁他人。
情婦都能舍,兩個私生子也沒啥不能舍的,女秘書可以帶著兩個兒子去嫁人,兩個兒子改不改姓都無所謂嘛——反正不姓龐還是他的種,有人願意幫他養兒子,龐誌剛還省了一筆錢呢。
至於為啥是偷偷來往,龐誌剛還沒有完全放棄勸前妻張麗群回心轉意。律師說了,離婚後的一兩年是複婚的黃金期,龐誌剛想把握機會。
女秘書實在沒想到龐誌剛會有這樣的騷操作。
龐誌剛離婚前可以和她公然出雙入對,離了婚後居然要她做見不得光的地下情人?
所以,龐誌剛離婚對她有啥好處?!
張麗群多年的糾結煎熬,現在輪到女秘書來品嚐了。
要麽繼續和龐誌剛糾纏,要麽帶著兩個兒子滾蛋。
不同的是張麗群有妻子的名分受法律保護,離開時可以拿到一半家產,女秘書終究是缺了張結婚證,比張麗群被動多了。
女秘書還偷偷谘詢過廖律師。
廖律師可以接受那些太太們的谘詢,卻不會幫女秘書。
吃了原告再吃被告也得分情況呀,女秘書囂張時候恨不得逼死張麗群和龐敬嗎母子倆,哪裏值得廖律師同情!
女秘書說自己給龐誌剛生了兩個兒子,龐誌剛總得養孩子吧?
廖律師好心告訴對方,“這倒是可以起訴,不過龐老板要付多少錢不由你說了算,也不由他自己說了算。法院會根據他的收入水平和當地生活水平去判,最終的數額不見得符合你的要求。”
龐老板都知道要通過不領證來規避財產流失風險了,想必也谘詢過律師怎麽付私生子撫養費。
有律師出主意,龐老板身上的肉沒那麽好割了。
女秘書就央求廖律師幫自己打官司,廖律師一口就拒絕了。
違背公序良俗的官司,廖律師表示自己打不贏。
聞櫻讓龐敬龍不用擔心:“廖律師心中有杆秤,不會幫她的。”
龐敬龍特別無所謂,“廖律師幫她打官司也沒什麽呀,反正是折騰我爸,我就看熱鬧好了!”
從離婚判決下來那一刻,龐敬龍就沒想過要和渣爹再有什麽聯係。
龐誌剛過得不好,龐敬龍就會快樂。
“你心態很好呀!”
聞櫻大樂,“走著瞧吧,你和張阿姨以後過得越好,你爸越是後悔懊惱。”
比起天天盯著龐誌剛,盼著龐誌剛出醜落魄,聞櫻還是鼓勵龐敬龍專注自己的人生。不管是想繼續求學還是創業,龐敬龍手裏得有事情做呀!
龐敬龍嘿嘿直笑,笑完了問聞櫻國慶節有沒有空,聞櫻笑道:“你們誰約我都晚了,國慶我要去劇組玩。”
劇組和一般公司不一樣,公司上班有假期,劇組是一旦開拍了不會輕易停工,所以國慶期間還得照樣拍攝呢。
聞櫻要去劇組找水明月,李夢嬌也想去,被袁鳳薈給按住了。
“人家男女主加起來都沒你一半有名,你去做什麽,你要犧牲自己給人家劇組免費宣傳?”
袁鳳薈說這話時,還多看了聞櫻兩眼。
李夢嬌很紅,聞櫻同樣出名啊。
袁鳳薈是不想幹涉聞櫻交友,否則也要攔著聞櫻不許去。
——總覺得聞櫻對水明月的這部劇太關心了。
難道,聞櫻是在暗示自己什麽嗎?
袁鳳薈快速在心裏思考,《尋雍》不好拍,涉及了大量特效,製作成本高還容易砸招牌。相比起來,《少年偶像》更好拍,製作成本也不會太高。
這種男女主角不談戀愛的青春校園劇有沒有收視率市場,袁鳳薈還想再觀望一下,不過早晚都要拍,可以先把改編權拿下。
袁鳳薈就問聞櫻:“《少年偶像》的影視改編權,你想賣多少錢?我現在不是以天驕總監身份,而是以你經紀人的身份問你的。”
“《少年偶像》的影視改編權?”
袁鳳薈的思維跳躍太快,聞櫻都沒跟上,“天驕想拍校園劇啊,現在拍校園劇會有市場嗎?”
60後、70後的校園生活與80後、90後有很大區別。
《少年偶像》描寫了幾個80後少年的青春,按照聞櫻的想法,小說出版十年之後再改編也行。那時候80後們長大了,差不多到了懷念青春的年齡嘛,90後則正當年,一下就兼顧了這兩個年齡段的觀眾。
袁鳳薈挑眉:“現在不拍,將來可以拍,先買版權有問題嗎?”
聞櫻想了想,“是沒什麽問題,但我不好叫價。賣低了我自己心裏不舒服,十年後影視版權的售價肯定比現在高,賣高了我自己又不好意思,所以我想簽分成合約。”
袁鳳薈沒有一口答應,“好了,現在我切換到天驕總監身份了,你這個提議我得考慮考慮。”
聞櫻嘀咕:“你這是既當選手又當裁判啊。”
說完不等袁鳳薈錘人,聞櫻拔腿就跑。
國慶節當天,聞櫻到了劇組,見到了那位讓水明月滿意的新人男主角駱昊。
現在的駱昊還很年輕,讓聞櫻不帶偏見去評價的話,駱昊的長相確實很出眾……單從長相來說,是和雲宸一個等級的。不同的是雲宸自帶幾分貴氣,駱昊在氣質上差了雲宸不少,更有社會氣息。
剛好,水明月這部小說的男主角當過一陣小痞子,和駱昊的氣質很符合。
駱昊這個人吧,家境很普通,帥而自知心思都不在讀書上,十幾歲就輟學外出闖蕩。因為沒有學曆和技術沒闖出什麽名堂,後來就有人給駱昊出主意,說他長得這麽帥應該當明星掙大錢。
駱昊得到貴人指點,把自己闖蕩社會掙到的錢拿去報了培訓班,第一次沒考上,第二次考上了。水明月的這部小說改編,影視公司去學校挑新人,駱昊憑借出眾長相和契合的氣質被選中出演男主角。
所以在影視圈駱昊是新人,要說社會經驗,駱昊能吊打學校的同齡人。
當然,也能吊打水明月這樣單純的言情小天後。
別看水明月在小說裏寫了很多愛恨纏綿,聞櫻估計水明月在現實裏的感情經曆是很荒蕪的。
成名太早,身邊所有人都會哄著水明月,水明月沒有機會見識社會險惡!
聞櫻不是胡亂猜測,是她發現水明月跟組還沒多長時間,提起駱昊時語氣都不對了。
聞櫻和水明月一起坐在樹蔭下,看駱昊和女主角演對手戲,水明月的視線從頭到尾都沒離開過駱昊。
聞櫻冷不防問:“你喜歡這個類型的男生啊?”
“怎麽可能!”
水明月一口否認,耳根卻泛起了紅暈。
這反應把聞櫻愁壞了。
水明月有喜歡異性的自由,聞櫻沒資格幹涉。
上輩子駱昊買下水明月幾本書改編權確實有疑點,但聞櫻沒有證據是駱昊導致了水明月封筆。
水明月為什麽封筆,封筆後又為何消失?
聞櫻隻恨自己重生前並不認識水明月,這讓她完全沒法下決斷嘛。
正糾結呢,拍攝結束了,駱昊大大方方走過來。
水明月的目光在追逐駱昊,駱昊看水明月的眼神也挺黏糊。
這兩個人是彼此有意。
聞櫻像極了礙事的電燈泡,和駱昊寒暄幾句,遇到劇組發盒飯。
駱昊主動說要請客,“怎麽能讓客人吃盒飯,我知道這附近有家小飯館,小魚要是不嫌的話,今天我來做東吧。”
更無法認同sara卓恨屋及烏的思路。
正因為想不明白,謝景湖才更生氣啊!
他覺得自己對情婦很好,對朋友也很好,這兩人還聯手背叛他,實在太沒有道理。天籟小說網
處於暴怒中的謝景湖,天天催著律師快點打官司。
律師想拿傭金,比謝景湖還積極呢。
眨眼就到了九月底。
老聞問聞櫻要不要去金陵玩玩,國慶假期他有時間當導遊。
聞櫻想到水明月那邊,拒絕了老聞的邀請,還讓老聞趁著放假多休息。
聞東榮一個人在金陵,平時工作很忙還不覺得,一到放假就感覺特別孤單。
黑心棉不來玩,聞東榮幹脆買了票回蓉城陪老婆。
家裏的母老虎是很厲害,可有母老虎在才有家的感覺,沒有母老虎就很不習慣。
如果按照上輩子的軌跡,今年的國慶節正是龐誌剛再婚的大喜日子,也是龐敬龍殺人犯罪的日子。
這輩子嘛,龐誌剛取消了華亭賓館的婚宴,似乎沒了再婚的打算。
“聽說那女人還去公司堵人,被我爸轟了好幾次。那個女人當然是想結婚的,可我爸不想啊!”
龐敬龍多少有些幸災樂禍。
聞櫻亦是驚歎:“龐老板的學習能力很強嘛!”
大家都覺得龐誌剛會從離婚官司中吸取經驗教訓,以後若再婚,一定會讓後老婆簽婚前協議。沒想到大家都低估了龐誌剛的學習能力,簽婚前協議多麻煩呀,婚前財產是可以不分給後老婆,婚後創造的財富還是有人家一半。
老黃牛原配都會反抗,後老婆的忠誠很難保證。
龐誌剛痛定思痛,想出了一個一勞永逸的好辦法:不再婚,沒有婚姻關係約束,任何女人都別想再分他的錢!
這話,龐誌剛已經明明白白和女秘書講了。
名分是不可能給了,女秘書若願意呢,兩人可以偷偷來往,兩個兒子龐誌剛照養。
女秘書若是一定要名分,龐誌剛不介意女秘書另嫁他人。
情婦都能舍,兩個私生子也沒啥不能舍的,女秘書可以帶著兩個兒子去嫁人,兩個兒子改不改姓都無所謂嘛——反正不姓龐還是他的種,有人願意幫他養兒子,龐誌剛還省了一筆錢呢。
至於為啥是偷偷來往,龐誌剛還沒有完全放棄勸前妻張麗群回心轉意。律師說了,離婚後的一兩年是複婚的黃金期,龐誌剛想把握機會。
女秘書實在沒想到龐誌剛會有這樣的騷操作。
龐誌剛離婚前可以和她公然出雙入對,離了婚後居然要她做見不得光的地下情人?
所以,龐誌剛離婚對她有啥好處?!
張麗群多年的糾結煎熬,現在輪到女秘書來品嚐了。
要麽繼續和龐誌剛糾纏,要麽帶著兩個兒子滾蛋。
不同的是張麗群有妻子的名分受法律保護,離開時可以拿到一半家產,女秘書終究是缺了張結婚證,比張麗群被動多了。
女秘書還偷偷谘詢過廖律師。
廖律師可以接受那些太太們的谘詢,卻不會幫女秘書。
吃了原告再吃被告也得分情況呀,女秘書囂張時候恨不得逼死張麗群和龐敬嗎母子倆,哪裏值得廖律師同情!
女秘書說自己給龐誌剛生了兩個兒子,龐誌剛總得養孩子吧?
廖律師好心告訴對方,“這倒是可以起訴,不過龐老板要付多少錢不由你說了算,也不由他自己說了算。法院會根據他的收入水平和當地生活水平去判,最終的數額不見得符合你的要求。”
龐老板都知道要通過不領證來規避財產流失風險了,想必也谘詢過律師怎麽付私生子撫養費。
有律師出主意,龐老板身上的肉沒那麽好割了。
女秘書就央求廖律師幫自己打官司,廖律師一口就拒絕了。
違背公序良俗的官司,廖律師表示自己打不贏。
聞櫻讓龐敬龍不用擔心:“廖律師心中有杆秤,不會幫她的。”
龐敬龍特別無所謂,“廖律師幫她打官司也沒什麽呀,反正是折騰我爸,我就看熱鬧好了!”
從離婚判決下來那一刻,龐敬龍就沒想過要和渣爹再有什麽聯係。
龐誌剛過得不好,龐敬龍就會快樂。
“你心態很好呀!”
聞櫻大樂,“走著瞧吧,你和張阿姨以後過得越好,你爸越是後悔懊惱。”
比起天天盯著龐誌剛,盼著龐誌剛出醜落魄,聞櫻還是鼓勵龐敬龍專注自己的人生。不管是想繼續求學還是創業,龐敬龍手裏得有事情做呀!
龐敬龍嘿嘿直笑,笑完了問聞櫻國慶節有沒有空,聞櫻笑道:“你們誰約我都晚了,國慶我要去劇組玩。”
劇組和一般公司不一樣,公司上班有假期,劇組是一旦開拍了不會輕易停工,所以國慶期間還得照樣拍攝呢。
聞櫻要去劇組找水明月,李夢嬌也想去,被袁鳳薈給按住了。
“人家男女主加起來都沒你一半有名,你去做什麽,你要犧牲自己給人家劇組免費宣傳?”
袁鳳薈說這話時,還多看了聞櫻兩眼。
李夢嬌很紅,聞櫻同樣出名啊。
袁鳳薈是不想幹涉聞櫻交友,否則也要攔著聞櫻不許去。
——總覺得聞櫻對水明月的這部劇太關心了。
難道,聞櫻是在暗示自己什麽嗎?
袁鳳薈快速在心裏思考,《尋雍》不好拍,涉及了大量特效,製作成本高還容易砸招牌。相比起來,《少年偶像》更好拍,製作成本也不會太高。
這種男女主角不談戀愛的青春校園劇有沒有收視率市場,袁鳳薈還想再觀望一下,不過早晚都要拍,可以先把改編權拿下。
袁鳳薈就問聞櫻:“《少年偶像》的影視改編權,你想賣多少錢?我現在不是以天驕總監身份,而是以你經紀人的身份問你的。”
“《少年偶像》的影視改編權?”
袁鳳薈的思維跳躍太快,聞櫻都沒跟上,“天驕想拍校園劇啊,現在拍校園劇會有市場嗎?”
60後、70後的校園生活與80後、90後有很大區別。
《少年偶像》描寫了幾個80後少年的青春,按照聞櫻的想法,小說出版十年之後再改編也行。那時候80後們長大了,差不多到了懷念青春的年齡嘛,90後則正當年,一下就兼顧了這兩個年齡段的觀眾。
袁鳳薈挑眉:“現在不拍,將來可以拍,先買版權有問題嗎?”
聞櫻想了想,“是沒什麽問題,但我不好叫價。賣低了我自己心裏不舒服,十年後影視版權的售價肯定比現在高,賣高了我自己又不好意思,所以我想簽分成合約。”
袁鳳薈沒有一口答應,“好了,現在我切換到天驕總監身份了,你這個提議我得考慮考慮。”
聞櫻嘀咕:“你這是既當選手又當裁判啊。”
說完不等袁鳳薈錘人,聞櫻拔腿就跑。
國慶節當天,聞櫻到了劇組,見到了那位讓水明月滿意的新人男主角駱昊。
現在的駱昊還很年輕,讓聞櫻不帶偏見去評價的話,駱昊的長相確實很出眾……單從長相來說,是和雲宸一個等級的。不同的是雲宸自帶幾分貴氣,駱昊在氣質上差了雲宸不少,更有社會氣息。
剛好,水明月這部小說的男主角當過一陣小痞子,和駱昊的氣質很符合。
駱昊這個人吧,家境很普通,帥而自知心思都不在讀書上,十幾歲就輟學外出闖蕩。因為沒有學曆和技術沒闖出什麽名堂,後來就有人給駱昊出主意,說他長得這麽帥應該當明星掙大錢。
駱昊得到貴人指點,把自己闖蕩社會掙到的錢拿去報了培訓班,第一次沒考上,第二次考上了。水明月的這部小說改編,影視公司去學校挑新人,駱昊憑借出眾長相和契合的氣質被選中出演男主角。
所以在影視圈駱昊是新人,要說社會經驗,駱昊能吊打學校的同齡人。
當然,也能吊打水明月這樣單純的言情小天後。
別看水明月在小說裏寫了很多愛恨纏綿,聞櫻估計水明月在現實裏的感情經曆是很荒蕪的。
成名太早,身邊所有人都會哄著水明月,水明月沒有機會見識社會險惡!
聞櫻不是胡亂猜測,是她發現水明月跟組還沒多長時間,提起駱昊時語氣都不對了。
聞櫻和水明月一起坐在樹蔭下,看駱昊和女主角演對手戲,水明月的視線從頭到尾都沒離開過駱昊。
聞櫻冷不防問:“你喜歡這個類型的男生啊?”
“怎麽可能!”
水明月一口否認,耳根卻泛起了紅暈。
這反應把聞櫻愁壞了。
水明月有喜歡異性的自由,聞櫻沒資格幹涉。
上輩子駱昊買下水明月幾本書改編權確實有疑點,但聞櫻沒有證據是駱昊導致了水明月封筆。
水明月為什麽封筆,封筆後又為何消失?
聞櫻隻恨自己重生前並不認識水明月,這讓她完全沒法下決斷嘛。
正糾結呢,拍攝結束了,駱昊大大方方走過來。
水明月的目光在追逐駱昊,駱昊看水明月的眼神也挺黏糊。
這兩個人是彼此有意。
聞櫻像極了礙事的電燈泡,和駱昊寒暄幾句,遇到劇組發盒飯。
駱昊主動說要請客,“怎麽能讓客人吃盒飯,我知道這附近有家小飯館,小魚要是不嫌的話,今天我來做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