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有生坑和熟坑之分,“新坑”即生坑。


    新坑就是指古人用來殉葬,經過後人發掘,但出土年代不久的金玉等物。


    薑梔摩挲著手裏玉質的,呈水滴狀,質地細膩,色澤濕潤,其中還隱隱沁著些血色,可惜明麵上沒有包漿,表麵還有些許氧化,可見是剛剛出土不久的新坑。


    她抬手揚了揚手裏的玉:“你知道這是什麽?”


    胡永誌神色稍一遲疑,但想到薑梔的本事,也就沒隱瞞,老實道:“應該是墓地出來的東西,陪葬品。”


    他對墓裏出來的東西十分敏感,長久接觸下,總是能一眼就從攤位中發現。


    胡永誌看薑梔半眯著眼沒說話,以為她是排斥墓裏的東西,忙道:“老板要是不喜歡就盡早出手掉,不要留在店裏了。”


    墓裏的東西,總是晦氣的。


    薑梔聞言笑了笑。


    古玩新坑一般是不能碰的,因為買賣出土文物是明令禁止的行為,她上輩子做生意卻沒少和盜墓賊打交道,否則也不會找到胡永誌了。


    她不忌諱這個,卻不得不告訴胡永誌這東西的來曆。


    “這東西並不是普通的陪葬品。不知道你有沒有聽說過一句話,‘金玉在九竅,則死人為之不朽’?”薑梔拋了拋手裏的玉石,神色似笑非笑。


    而胡永誌一聽,臉色微微一變。


    他是盜墓賊,以前可沒少親自上手去摸屍體,薑梔的話他自然是能聽懂的。


    這塊玉,是古人用來堵住身上九竅的玉塞,常年與屍體相連,導致玉質沁血。


    但他有些疑惑的道:“我隻知道放入屍體口中的蟬玉,那這是什麽?”


    薑梔笑的有些古怪,卻也不吝嗇的給胡永誌解了惑:“如果我沒看錯的話,這九竅塞是用來塞後庭的,也就是——屁塞。”


    古人認為塞住九竅屍體可千年不朽,但玉塞也是有獨特講究的,特定的玉石才可以充當玉塞,身體的不同之處也要用不同的玉塞。


    如胡永誌剛剛說起的口塞,是九竅塞中最為古人看中的,學名為“玉琀”。


    玉琀的形狀最為特殊,一般都雕刻玉蟬,寓意含於亡者口中,型如蟬般金蟬脫殼而重生,追求精神不死的意蘊,形象的象征生命的再生。


    從漢代開始,口含玉蟬已經從一種傳統文化演變成了一種正式的喪葬禮儀了。


    至於她說的屁塞,和玉琀是一個道理。


    胡永誌之所以不知道玉塞,其實也不是他孤陋寡聞,而是因為“屁塞”是在一九九二年十大考古發現中才第一次出現,而當時的學者也高度肯定了屁塞在學術方麵的價值。


    一時間,饒是以胡永誌的見識,臉色都青一陣白一陣。


    他聽著薑梔解釋屁塞,又看著她麵不改色的把玩玉石,心裏也不免產生了幾分欽佩,苦笑道:“老板的心性,倒是適合下墓倒鬥。”


    聞言,薑梔眼神微亮。


    她道:“我對這個還挺有興趣,等你什麽時候過了心裏的坎,倒是能帶我去見識見識。”天籟小說網


    胡永誌臉色又變了幾變,最後轉化成無奈。


    薑梔把玉石放好,看向胡永誌,肯定道:“這一趟青市算是滿載而歸了,你很不錯。”


    她果然慧眼識英雄,能在一眾洗手作羹湯的“家庭婦男”裏找到這麽個“店長”,有胡永誌鎮店,她倒是不需要擔心店會垮了。


    他們倆,一個有經驗一個有閱曆,遲早能在古玩界闖出大名聲。


    “老板,咱們什麽時候開店?”胡永誌聽到誇獎還有些不好意思,旋即躊躇滿誌的問道。


    他一個盜墓賊,居然還有撥開雲霧見天明的一天,想想真是不可思議。


    薑梔挑了挑眉梢,指著地上琳琅滿目的東西說道:“開店不急,想開個差不多古玩店,少說也要投資好幾萬,況且你不會以為這點東西就足夠開店了吧?”


    “你這一趟買下的古玩,唯一能入眼的就是明器蟠龍瓶,我手頭還有個青銅爵杯,但隻這兩個的話還不夠吸引人,所以,你還得跑一趟青市,甚至上京。”


    胡永誌這一趟帶回來這麽多東西,也讓她認識到現在市麵上撿漏古玩有多容易。


    說真的,她都心癢癢,想出去薅一波羊毛了。


    等八十年代末,古玩風徹底興起後,各種真品就會徹底流入收藏家甚至走私者手中,若是錯過這麽個機會,那她真是白穿越一回。


    “上京??”胡永誌驚了驚。


    對國人來說,上京總是有著崇高的地位。


    而上京潘家園,圳市鬆崗,南省騰衝等地,都是有名的古玩地。


    薑梔想了想,沉吟道:“過幾天吧,你也奔波了幾天,回沁縣好好休息休息,陪陪珊珊,過段時間,我們一起去趟上京。”


    胡永誌點了點頭,應承道:“行,那我就回沁縣等老板的消息了。”


    薑梔頷首,美眸掃過滿地的古玩:“把東西都收起來吧,就暫時放在這個房間,等店開好,再搬過去。”


    說完,她就轉身準備走了。


    胡永誌遲疑了一下,還是叫住了薑梔:“老板,那個,我有個事兒想和你說一下。”


    “嗯?”薑梔看向胡永誌,難道是錢不夠用?


    她都想著該提前給胡永誌預支多少工資的時候,他突然道:“我回來的時候,先回了一趟煉鋼廠,聽玉芳說,靳風沙要結婚了,對象就是你見過的那個餘紅梅。”


    話落,胡永誌捎了捎頭,訕笑道:“我不是想聊別人的事,是玉芳千叮萬囑讓我來的時候告訴你這事兒。”


    胡永誌是真有點茫然,老板看著也有愛人了,靳風沙結不結婚又有啥關係哩?而且他也不覺得老板能看上靳風沙。


    照他說,靳風沙年紀也大了,好不容易找著個對象,將就著過就好了,那餘紅梅再不好,結了婚還能不向著自個兒男人?


    隻要向著自家男人,那就是好女人。


    胡永誌到底帶了些江湖習氣,想法也是很簡單,很直白。


    薑梔黛眉微蹙:“靳風沙要和餘紅梅結婚?”


    她記得走的時候餘紅梅早就不見了蹤影,連靳風沙的極品老媽也回了老家,他們這才回來幾天,怎麽莫名其妙又要和餘紅梅結婚了?


    薑梔一時有些頭痛。


    她倒不是因為靳風沙結婚的事情頭痛,而是想到這個消息被小禦知道的話,他又要鬧出多少麻煩,那小子成天搭訕漂亮姑娘,都是為了給靳風沙尋摸老婆。


    他要是知道靳風沙要和餘紅梅結婚了,應該會氣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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