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日後大名鼎鼎的索尼電腦娛樂要到九三年底才會成立,但早在一九八六年,入職索尼已有十一年的久多良木健,就已經開始在搗鼓,留有自身強烈印記的家用遊戲機了。


    而在羅蘭陷入時間循環的那一天,九零年一月一日,索尼公布了ps-x這個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家用主機型號,他們將和任天堂開發大容量cd-rom規格的遊戲主機,以實現完全統一家用電腦的規格,將自己的技術定位為業內標杆。


    當然了,雙方簽訂的合同,保持了島國商業合同一貫的模棱兩可,索尼在合同中聲明,自己可以製訂一種規格,使cd-rom和任天堂的sfc互換,與此同時,索尼在借助任天堂的影響力打開局麵之後,他們也可以利用合同漏洞開發兼容原製式的新遊戲規格的主機,但任天堂出於合同的原因,不能兼容,如此一來,任天堂的市場主導權,就會被索尼吃了。


    而在發現了這一情況後,意識到索尼未來戰略的潛在攻擊性的任天堂,直接就在九一年的五月二十九日,反水了。他們找到了擁有類似大容量存儲技術的飛利浦,以遏製索尼。


    不過,在那個簽合同都得找十八個律師先看一遍的國度,合作正式宣判破裂的事情,被拖得無限的長,直到今年五月份(九二年),他們才宣告關係終止。


    而在這個時候,索尼的社長大賀典雄想要正式撤出家用主機行業,他們覺得和任天堂抗爭,並不是一個明智的決定,但久多良木健,則想要和任天堂打一次。


    他想要在侵吞計劃破裂的情況下,帶著索尼進軍家用主機行業。


    …………


    “五月份的消息你也聽到了?”


    “看來洛杉磯再怎麽亂,也沒法阻止我們玩遊戲啊……”


    當羅蘭試探性的報出索尼這個名字後,斯皮爾伯格直接就大笑的敲了敲桌子,起身在一旁的資料堆裏翻找了半天,這才將一疊薄薄的文件,丟到了桌子上。


    “拿去看。”


    隨性的話語宛若一隻萌萌噠的貓爪,在不斷地抓撓著羅蘭的內心,本還想帶著劇本快跑的他咳嗽了一聲,裝作啥事都沒發生過的一樣,重新坐了回去。


    那從心的舉動,也令斯皮爾伯格笑著端起了茶,喝了一口之後,他又解釋道:“現在的索尼想自己做家用遊戲主機,也就是去年他們宣布的ps-x。”


    “我們都清楚,遊戲主機的發展根本,不是主機性能,不是各種大眾都看不懂的遊戲參數,而是根植在主機上的遊戲,那些讓遊戲迷們願意掏錢購買的遊戲。”


    “所以,他們通過索尼影視娛樂找到了我,希望購買《侏羅紀公園》的遊戲版權。”


    “因為,他們現在找不到願意合作開發遊戲的遊戲廠商。”


    是的,別看ps遊戲主機是日後稱霸遊戲界的三巨頭之一,但在發展初期,沒有一家遊戲廠商看好他們,做出《最終幻想》係列的史克威爾開出的研發條件是ps主機發售達到三百萬台,而做出《勇者鬥惡龍》係列的艾尼克斯則告訴索尼,三百萬份的出貨量,他們產出的rpg遊戲才不會虧錢,至於卡普空?他們甚至要求索尼專門給自家定製機器。


    在這種嚴峻的形勢麵前,索尼想要發展,不得不依靠外力。


    而斯皮爾伯格的作品遊戲化版權,便是最好的外力。


    沒錯,即便斯皮爾伯格的《.外星人》是摧毀北美街機市場的最後一根稻草,但和他有關的遊戲,即便做的在垃圾,北美每年都能賣出一百萬份以上。


    說得難聽一點,就連他自己都不明白,自己在遊戲圈到底有多少死忠粉。


    而這些死忠粉,便是索尼現在最需要的東西,在他們看來,能夠接受斯皮爾伯格那被改編的和屎一樣的遊戲的玩家,是絕對會在聽到《侏羅紀公園》遊戲出世之後,購買自己從來都沒聽說過的ps遊戲主機的,至於理由?可能是斯皮爾伯格的人格魅力?


    正因如此,他們才會在決定進軍家用遊戲機領域的同時,向斯皮爾伯格發出合作邀請,對於他們而言,隻要斯皮爾伯格點頭,他們的遊戲機產量目標,就已經完成了三分之一了。


    “但——”


    “這和我有什麽關係?”


    當羅蘭快速看完那薄薄的五頁紙後,他的臉上,就隻有羨慕二字。


    因為索尼開出來的條件,實在是太豐厚了。


    隻要斯皮爾伯格將《侏羅紀公園》的遊戲版權以一美金的價格授權十年給他們,那未來十年,ps主機每賣出一台,他們都會給斯皮爾伯格五美刀的報酬,遊戲每賣出一盒,他們同樣會讓出三美刀的利潤,若是按照羅蘭記憶裏前世ps主機的出貨量來算,隻要斯皮爾伯格點頭,未來十年,這家夥能穩賺五個億。


    沒錯,ps第一代主機,賣出了一億的量。


    五個億啊!


    啥都不用管,坐在家裏就能白撿錢啊!


    換位思考,如果羅蘭是斯皮爾伯格,那他……


    好吧,如果沒有前世記憶,他也不會簽這份合同。


    因為——


    “任天堂也想要版權?”看著對方丟來的第二份合同,羅蘭感覺自己恰了一噸檸檬。


    那瞪大的眼珠子,都快從眼眶裏掉出來了!


    而羅蘭的震驚,其實早就在斯皮爾伯格的預料之中,“是的,任天堂開出兩千萬,買斷遊戲版權,不僅如此,他們還願意給十五個點的遊戲分成。”


    和那個把自己的名字變成錢的川建國不同,所有的電影作品在掛上斯皮爾伯格的名字之後,它們的衍生版權,就會呈幾何倍的增長。


    而這種增長幅度,是點娘上的作者都不敢寫的內容。


    因為讀者會覺得太誇張了,八九十年代的遊戲版權怎麽可能賣這麽高價?


    但問題是,人家就是這個價賣的啊!


    對於羅蘭而言,斯皮爾伯格丟給自己的邀約和合同,那簡直就是推開了他新世界的大門,遊戲版權隨便賣賣就是八位數?這才叫做ip生產機好麽?


    可驚訝歸驚訝,不解歸不解,在草草翻完兩份文件後,羅蘭還是沒有明白,對方為啥要把這些東西,給自己看,“呃……史蒂文,我沒明白你的意思……”


    “這種交易,我好像幫不上忙?”


    羅蘭從不低估別人,他也不高看自己,沒錯,現在的他的確能成為川建國眼中的香饃饃,但一旦涉及到索尼、任天堂這種龐然大物後,他也就隻能看看而已。


    沒辦法,人家就是巨頭啊。


    麵對這種用錢都能砸死自己的家夥,他啥都幹不了啊!


    不過,羅蘭的茫然,並沒有讓斯皮爾伯格皺眉,在羅蘭問話之後,他又道:“幫不上忙?”


    “不,你能幫的上忙。”


    “告訴我,你在看見這兩份文件之後,你會傾向和誰合作?”


    “傾向與誰合作?”羅蘭想都沒想,直接道:“這還用問嗎?那當然是索尼啊!”


    “理由呢?”斯皮爾伯格再問。


    “那當然是……”然而,話還沒說完,羅蘭便停了下來。


    他知道ystation能出一億台,但斯皮爾伯格不知道啊!


    於是乎,思緒驟轉的他連忙換了個說辭,“因為索尼不是任天堂。”


    如此主觀的回答,令斯皮爾伯格愣在了當場,鏡片下的直勾眼神足足瞪了羅蘭有小半分鍾,這才浮現笑意,“yeah,yeah,yeah……索尼的確不是任天堂。”


    有道是千金難買我願意!


    斯皮爾伯格本就對任天堂霸占了北美遊戲市場的行為耿耿於懷,在這種情況下,當羅蘭加重語調,說出任天堂時,這個家夥哪裏會不明白,羅蘭的出發點是記仇?


    可他更明白,所有商業行為,都不能帶著自身情感。


    如果帶著情緒做生意,那隻會越做越砸,“但這不是根本理由。”


    “任天堂的全球出貨量,能讓我在這筆交易中賺到五千萬。”


    “所以……”


    “我現在需要你說服我,不去和任天堂合作。”


    當羅蘭聽到那沉悶的話語後,本還一頭霧水的他,頓時就明白了,斯皮爾伯格這家夥也不想和任天堂合作,但他,更不相信索尼的家用主機,能夠做得出來。


    這其實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


    現在的遊戲和以後的電腦遊戲不同,其實並不算是最廉價的休閑方式,因為想要玩的話,就必須買主機,而一旦要買主機,就會讓大人們冒出玩物喪誌的念頭,不要以為這個念頭隻會出現於華夏,實際上早在漫威和dc打擂時,當時的阿美利加上下,就有‘漫畫誤國’這麽一說了。


    電影這種娛樂方式,畢竟是接受過時間考驗的,而且它存在的時間很短,不會長期霸占孩子們的生活時間,而最為重要的是,現在的家長、大人,就是從看電影那個年代過來的,可電子遊戲不一樣,它不僅不被家長接受,還會長時間的占用孩子們的生活,如此一來,想要用一台籍籍無名的機器和已經有廣闊市場的任天堂競爭,前期鋪設,就非常的困難。


    如此一來,它自然就不被業內人士看好。


    但這些,對於羅蘭來說都不是問題。


    既然明白斯皮爾伯格已經陷入糾結,並且知道對方真的不想和任天堂合作,那——


    他隻要講述索尼的好,就行了啊!


    而索尼的好,就隻有遊戲嗎?


    當然不!


    “史蒂文。”


    “嗯?”


    “實際上和索尼合作,對我們來說,才是最有利的。”


    “為什麽?如果他們失敗了,那這個版權就相當於是淨虧了。”


    “但我們現在做遊戲嗎?”


    “不做。”


    “沒錯啊!我們現在不做遊戲!我們的根本還是電影!但他們索尼,想要把遊戲發展成自己的第五大支柱產業!如果我們現在和他們合作,那我們其實可以謀劃他們的第四大支柱產業,也就是他們才找你做的——”


    “電影……”


    當斯皮爾伯格自己說出電影這個單詞時,與羅蘭對視的他,已經get到了羅蘭的想法。


    電影才是他們的根!而這,也是索尼想要的根!


    和日後的索尼八大產業不同,現在的索尼隻有金融、半導體、圖像產品和影業,他們即將發展的遊戲,隻能排到第五,日後三大產業之一的音樂,得在千禧年後才有謀劃,而在影業半死不活,遊戲舉步維艱的情況下,真正掙錢的,隻有前麵三個!


    在此情況之下,事情就變得非常簡單了。


    索尼砸了十幾個億想要發展遊戲?


    沒問題,斯皮爾伯格可以把《侏羅紀公園》的遊戲版權授權給他們,並且一分錢不要。


    為啥?


    因為錢對於他來說,沒有用,真正有用的,是索尼名下的哥倫比亞三星國際發行集團。


    實際上,早在一九二零年時,好萊塢的八大公司就已經在全世界部署自己的海外發行機構了,但當時交通不便,信息傳遞不便,所以這些公司雖然搞了海外發行,但都沒怎麽當一回事,除了搜集當地的報刊影評、同期同業間的營業情況、觀眾的成分比重、社會輿論對影片的反應等諸多消息外,他們也沒啥別的事情幹。


    直到八十年代,交通的便捷,電視讓新聞走進千家萬戶,他們才開始真正重視海外發行。


    但這個年頭,他們的海外鋪片速度,也沒法和日後的全球同步上映相比。


    至於海外發行公司?


    多數都是虧本的。


    像環球、派拉蒙和米高梅搗鼓的聯合國際影業,在全球十六個國家設有辦公室,與四十三個國家有授權合作,但那高昂的成本,也令他們堅持不下去。


    而在米高梅連續虧損的情況下,他也隻能退出……


    至於迪士尼的博偉國際,人家三零年就建立了公司,至今隻發行了七部作品。


    華納的國際發行部,自己隻單獨做了四部……


    成本太貴了,根本負擔不起。


    他們更願意把海外發行分給代理公司去做,也懶得自己跑。


    太麻煩了。


    但索尼在買了哥倫比亞影業和三星影業之後,情況就不一樣了。


    從九零年開始,他們就做了七部海外發行的電影,今年還要再做五部。


    作為舶來戶,他們很清楚,這玩意肯定得做,不然就會被好萊塢的其他巨頭給聯手卡死。


    所以他們寧願虧錢,也要養著海外發行的公司。


    其原因,就是為了活著。


    但實際上,他們也吃不消。


    因為在互聯網時代到來之前,全球發行一部電影,幹事的人得破四位數。


    如果不能源源不斷的發行,那養著這些人,就是在白送錢。


    而若是發行的電影票房暴死,那隻會虧得更多。


    這也是為啥很多二三線的影業公司寧願被巨頭卡死,也不願意自己做發行的原因。


    一是被巨頭壟斷了,做不起來,二是即便突破了巨頭壟斷,在沒有源源不斷的片源下,一年他們能夠賠掉一個億的現金流……


    做發行容易,養發行難。


    不然的話,環球、派拉蒙和米高梅就不會聯合起來搗鼓國際發行公司了。


    而前世的夢工廠其實是倒在了建立發行上,因為斯皮爾伯格的產片能力太恐怖了,所有巨頭都知道,他若是做出了發行,那就沒別人什麽事了,尤其是在喬治-盧卡斯和史蒂夫-喬布斯等的就是斯皮爾伯格的發行公司的情況下,他們三個抱團玩,這世界上就沒迪士尼了!


    而當夢工廠、皮克斯、盧卡斯三家一合並……


    影史票房排行榜上的ip,全都在他們家。


    至於沒有資本?


    要知道,即便是在一九年,即便是在收購了福克斯之後,迪士尼主席鮑勃-艾格爾也表示,如果史蒂夫-喬布斯還活著,那迪士尼已經和蘋果合並了……


    更別說,當初支持夢工廠的,是微軟。


    可惜,前世的夢工廠沒做出來,即便斯皮爾伯格拉到了微軟的投資,在巨頭聯手封鎖的情況下,他們也搞不起發行,但——


    羅蘭希望這一世他們做得出來。


    除了斯皮爾伯格給了自己太多幫助外,他其實也希望,自己的保護傘越大越好。


    他從來都不覺得自己是個全才,他要是真有那麽聰慧過人,前世就已經出人頭地了。


    至於自己創公司?自己拉投資?自己拍電影?自己搞發行?


    噢,得了吧……


    這些東西一個人玩不轉的。


    讓會的人幹對的事,才是羅蘭的處事信條。


    更何況,在自己啥都沒做的情況下,能夠拿到《終結者2》、《侏羅紀公園》以及內定的《蜘蛛俠》,光是這些資源,就已經能夠讓他瞧見未來了——


    想拍電影?


    打個電話,就有人幫他弄版權。


    不需要他開口,上上下下的人就已經把組建起來了。


    什麽,這是白日做夢?


    在斯皮爾伯格把索尼和任天堂的邀約丟給他時,他就知道自己不會白日做夢。


    況且,就算斯皮爾伯格現在和索尼談海外發行,別人也不會攔著他。


    因為——


    《侏羅紀公園》沒出!《玩具總動員》沒出!《星戰前傳》係列沒出!


    前世那些巨頭想卡他們,完全就是因為他們的電影賣的太好了!


    而現在,工業光魔還沒露出自己那猙獰的爪牙,皮克斯還沒告訴世界什麽是電腦3d,《星戰前傳》這個阿美利加國民ip根本就沒影!


    在這種情況下,斯皮爾伯格就算談海外發行,人們也隻會認為,他要把安培林,嫁入索尼……


    而這,也是改變世界的最好機會……


    所以——


    當斯皮爾伯格說出電影這個單詞後,羅蘭便杵在桌旁,認真的看著對方,道:


    “史蒂文,安培林少一個發行公司。”


    “一個能夠在本土和海外都鋪設渠道的發行公司。”


    “你之前也看到了,我們在阿美利加拍《鐵鉤船長》時發生的事情,能夠讓遠在倫敦的家夥發現不對,並且通過郵件告訴我們……”


    “多麽的便捷啊……”


    “互聯網本來就是未來的趨勢,我相信這一點你比我更清楚。”


    “而當全世界都被互聯網鏈接在一起時,全球同步上映一部電影,不會是夢。”


    “所以,在互聯網即將到來之前,我們需要一家發行公司。”


    “一家能夠被我們所用的發行公司。”


    “索尼現在需要你的《侏羅紀公園》遊戲版權,是一件好事。”


    “因為我們可以把版權給他,換他們的海外發行集團股份。”


    “索尼現在想做遊戲機,他需要你的名氣,而哥倫比亞三星國際,對於他們來說,其實也是一個不得不背著的包袱,如果他們和米高梅一樣,從聯合國際影業退出,丟掉海外發行,那他們肯定活不過五年……”


    “我們在這個時候介入,不僅能夠在遊戲上幫他們一把,惡心任天堂,還能夠盡可能的吃下他們發行公司的股份,而且在電影領域,他們一直想和我們合作,所以……”


    “我個人覺得選擇索尼是一筆非常好的買賣……”


    “畢竟,誰都有單幹的那一天啊……”


    當羅蘭用認真的眼神與斯皮爾伯格對視時,斯皮爾伯格承認,小家夥的一席話說道自己心坎裏去了,他討厭任天堂,他一直都不想和任天堂合作,但是他又找不到,拒絕錢的理由。


    實際上在《侏羅紀公園》和《辛德勒的名單》之後,他就已經沒有電影安排了,因為他和環球的拍攝合同已經到期,接下來,就是屬於他自己的時間了。


    他想要組建一個涉及真人電影、動畫、音樂三大類的娛樂公司。


    而發行,就是他一直在琢磨的問題。


    現在,羅蘭提議,和環球、派拉蒙一樣,與索尼共用一個發行公司?


    好吧,雖然索尼的發行公司並沒有聯合影業那麽迅速,但總體,其實也就差了兩個月……


    “這的確是一個充滿說服力的建議。”


    “我喜歡……”


    沉吟了片刻之後,斯皮爾伯格終於笑了出來。


    而當他說出‘it’stomyliking’時,羅蘭也鬆了口氣。


    然而,就在他端起茶杯喝水時,斯皮爾伯格又問道:


    “那麽,羅蘭-艾倫同學,你是如何覺得,我有單幹的想法的?”


    “你又是如何知道,聯合國際影業這家公司的?”


    斯皮爾伯格不是傻子,羅蘭剛才的一席話,已經證明他知道的太多了。


    不過,在麵對如此詢問時,羅蘭倒是毫不緊張,反而君子坦蕩蕩的說道:“聽多了。”


    “當然就知道了。”


    “聽多了?聽誰說的?”


    “詹姆斯-卡梅隆……”


    羅蘭認識的人多了,鍋就可以隨便甩了。


    反正斯皮爾伯格也不會為了這事情去問卡梅隆,所以羅蘭壓根就不擔心,自己會被戳穿。


    而斯皮爾伯格也是隨口一問。


    原本,他也隻是想讓羅蘭,幫自己找個拒絕任天堂的法子,而現在嘛,嚐試著用《侏羅紀公園》的遊戲版權換海外發行渠道的股份?


    這個點子的確可以試一下。


    錢對於他來說,其實已經不重要了,如何將生意做大,將公司變得獨一無二,才是他最想幹的事情,而現在嘛……


    看著眼前那個給自己帶來足夠驚喜的家夥,斯皮爾伯格發出了邀請:“四點多了,我也可以回家了。怎麽樣?去我家吃飯?”


    “行啊,不過你得管我司機和助理的晚飯,他們晚上還得把我送回去。”羅蘭爽快點頭。


    “噢,你到馬裏布買一套別墅不好嗎?我家隔壁就有一套房子待售,兩千多萬而已。”


    “兩千多萬?史蒂文你這是要我的命吧?我哪有那麽多錢?”


    “別裝了,羅納德那邊的事情我都知道了,三個月撈了一個億?你沒錢誰有錢?”


    “噓……這事情你能隨便說嘛?而且我那錢又買了伯克希爾-哈撒韋的股票!”


    “哎,你一說這事我就頭疼,你這家夥怎麽隻買沃倫-巴菲特公司的股票呢?別的公司也能投資啊!你這錢全買微軟,都能當個小股東了……”


    “是啊,我當個股東,然後被公布信息是吧?”


    “不會啊,我有威廉的電話,你沒達到公開標準,我可以讓他不公布。”


    “威廉?”


    “噢,威廉就是比爾-蓋茨……”


    “嘶……算了算了,等我想買的時候在找你好了……哎對了,你告訴我,你之前真的想把《侏羅紀公園》的遊戲版權賣給任天堂?”


    “如果史蒂夫還在蘋果,而且他也想做家用遊戲機的話,那我肯定賣給他。”


    “那現在?”


    “你不是說了賣給索尼更劃算嗎?那我就讓人去索尼談,不過我覺得,他們那群家夥應該會答應,因為——他們早就想和我結成長期合作的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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