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塵垢不沾,俗相不染
第二天來到學校的時候,出乎楊建光意料之外的是,林詩詩表現的跟平常一樣,並沒有提及昨天那首歌的事情。
楊建光挑了挑眉。
難道是沒有看自己寫的那首歌,或者是弄丟了?
也隻有這種可能了,不然這首《十年》,相信任何一個玩音樂的人見到了,都會如獲至寶一般。
不過楊建光對此也沒有太在意,既然林詩詩不在意這件事情,那就不在意吧,他也沒有必要太過追究,自己該還的人情還掉了就可以。
很快,林詩詩下完課離開了,楊建光也拿出下一課的書本開始預習。
而沒過多久,一個同學表情複雜的走到了楊建光麵前,提醒道,m.23sk.
“楊建光,林老師叫你去她辦公室一趟。”
楊建光愣了愣,很快反應了過來,沒有退卻,放下手中的筆,大大方方的朝著老師辦公室走去。
這一幕,也讓一幫在場的學生一陣羨慕。
這楊建光究竟是有什麽魔力,為什麽林詩詩如此的關注他?
等楊建光來到辦公室後,正好隻有林詩詩一個人在批改作業。
見到楊建光,林詩詩滿臉不好意思的給他搬了個椅子,然後滿臉誠懇的說道。
“楊建光同學,你給我的這首歌,我實在是有些不好意思收,我隻不過是做了一點小事,根本比不上這首歌的價值。”
“當然,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可以拿出我全部的家當跟你換這一首歌,我知道或許這對你來說可能有些不劃算。
我願意給你寫欠條,10萬,20萬都可以。
等我有錢了一定第一時間把錢給你。”
“如果你後悔了的話,這首歌你也可以拿回去,相信你賣給其他明星,賣個10萬20萬不是問題。”
聽到了林詩詩的話,楊建光笑了笑。
自己的這位老師還真的是單純善良,明明送到她麵前的便宜占還不願意占。
對於《十年》這首歌的珍貴程度,楊建光很清楚。
這首歌在後世流行了無數年,一直活躍在排行榜上麵,自然有它流行的道理,
《十年》這首歌的曲子簡單易懂,朗朗上口,歌詞看似簡單,卻頗有一番韻味。
可以這麽說,隨便一個音樂水平不低的人去唱這首歌,一定能夠獲得不小的名氣。
“林老師,既然說了給你寫歌,那這首歌就是送給你的,到底用不用就是你的事情了。”
楊建光笑道,
“還有,你不是說我是音樂天才嗎?
像這種級別的歌,對我來說是信手拈來的,你也不用太過不好意思。”
“要是你實在過意不去的話,不然給我唱一下這首歌,看看效果如何吧。”
聽到楊建光的話,林詩詩明顯有些愣住了。
如果說對方是因為不知道歌的價值,才如此大方的話,林詩詩還能夠理解。
可她都已經直接的告訴了楊建光,他的這首歌起碼值10萬20萬,為什麽對方還如此的灑脫?
這可是一筆巨款,別說楊建光一個普普通通的高中生了,就連林詩詩這個老師,也壓根拿不出這麽大一筆錢啊。
況且,在林詩詩眼中,拿十萬二十萬衡量《十年》這首歌都有些少了,說不定遇見識貨的人,還能賣到更高的價格。
可這麽珍貴的一首歌,楊建光居然如此幹脆利落的送給了自己。
代價僅僅是,讓自己給他唱一遍?
這下子,林詩詩內心百感交集。
既然楊建光都這麽大方了,要不然自己就直接收下這首歌算了。
畢竟他隻是一個學生,也不怎麽識貨,自己就算收下了也沒什麽大不了的。
可是……林詩詩,你可是一個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大學生,他還是你的學生,怎麽能夠有這種念頭?
怎麽能夠想賺錢學生的便宜呢?
最終,在萬分糾結之下,林詩詩深吸了一口氣,拉開抽屜,拿出了一個厚厚的信封。
“不行,楊建光同學,這裏是兩千塊錢,這首歌就算是我買你的。”
“當然我知道這兩千塊錢一定不夠買下這首歌,已經是我全部的錢啊。
等以後我有錢了,也一定會把買這首歌的錢還給你的。”
聞言,楊建光有些無奈的接過了信封,看都沒看便揣進了懷裏。
這兩千塊錢對於楊建光來說可有可無,楊建光也知道,剛畢業的林詩詩,鐵定沒有什麽身家,拿掉這兩千塊錢,她恐怕這段時間的生活都有緊巴巴的。
可是最終,楊建光還是決定收下了錢。
因為自己不把錢收下來,恐怕林詩詩更加無法放心的接受這首歌。
另一邊,見到楊建光收了錢,林詩詩臉上明顯輕鬆了幾分。
她深吸了一口氣,回想著這首歌的節拍,很快優美的歌聲便在辦公室裏響了起來。
“如果那兩個字沒說出口,
當林詩詩的歌聲出口之後,楊建光便知道自己的這次選擇是正確的,林詩詩沒有辜負這一首歌。
她的嗓音空靈,輕甜,頗似某位音樂圈爆火的天後。
雖然記憶中這首歌是天王陳一迅唱的,可現在由林詩詩來唱,卻別有一番風味。
“才明白我的眼淚,
不是為你而流,
也為別人而流。”
當唱完這首歌之後,看著眼前還陶醉在歌聲中的楊建光,林詩詩眼中複雜。
或者說,她開始隱隱有些擔憂,有些不知所措。
萬一楊建光向自己提某些非分的要求,那自己該不該答應呢?
楊建光起碼看起來,比音樂學院那些大腹便便的老頭順眼多了,而且他在音樂方麵的才華,也遠遠不是那些隻會頤指氣使的老頭能夠比較的。
回想著第一次見到楊建光時,他在咖啡館光彩照人的樣子,林詩詩的心莫名撲通撲通的跳了起來。
見對方一直沒吭聲,楊建光也抬了起頭,而一直在偷偷打量楊建光的林詩詩趕忙低下了頭,似乎不敢直視楊建光的目光一般,
明明林詩詩才是老師,可此刻兩人的身份,似乎反轉了一般。
似乎感受到了林詩詩的不安,楊建光起身,笑著搖了搖頭。
“林老師,娛樂圈魚龍混雜,希望您這一次能夠成功,也希望您在步入娛樂圈之後能夠保持今天的這份善良。”
“最後,送您一句我個人特別喜歡的話:
“塵垢不沾,俗相不染,一心不贅物,古今自逍遙。”
楊建光並沒有逗留多久,也無視了林詩詩內心的糾結與緊張,笑著留下了這一番話之後,便走出了辦公室。
林詩詩的確容貌過人,而且因為學藝術的緣故,還有一種特殊的迷人氣質,楊建光說不喜歡,那是假話。
但是那種喜歡,隻不過是對於優秀品質優秀氣質的人的一種欣賞。
其實很多時候,楊建光便能聽到,每天晚上,在其他人離開之後,林詩詩還在禮堂練著歌;每天一大早,她便訓練開嗓,日複一日,從來沒有遺漏。
可以說,如果林詩詩對音樂沒有足夠的熱愛,隻是貪圖娛樂圈的名利的話,是根本不可能做到這一點的。
所以,楊建光能夠把這首彌足珍貴的歌寫給對方,也完全是因為這段時間林詩詩對音樂的熱愛,對他們的熱情打動了楊建光。
而且,如果遇見一個人,都要跟人家在一起的話,那壓根就不是喜歡,就是饞人家身子,你下賤。
而另一邊,在楊建光走後,林詩詩沉默了許久。
最終,她莫名的拿出了筆,將楊建光送自己的那句話,一字一畫的給寫了下來
“塵垢不沾,俗相不染,一心不贅物,古今自逍遙……”
第二天來到學校的時候,出乎楊建光意料之外的是,林詩詩表現的跟平常一樣,並沒有提及昨天那首歌的事情。
楊建光挑了挑眉。
難道是沒有看自己寫的那首歌,或者是弄丟了?
也隻有這種可能了,不然這首《十年》,相信任何一個玩音樂的人見到了,都會如獲至寶一般。
不過楊建光對此也沒有太在意,既然林詩詩不在意這件事情,那就不在意吧,他也沒有必要太過追究,自己該還的人情還掉了就可以。
很快,林詩詩下完課離開了,楊建光也拿出下一課的書本開始預習。
而沒過多久,一個同學表情複雜的走到了楊建光麵前,提醒道,m.23sk.
“楊建光,林老師叫你去她辦公室一趟。”
楊建光愣了愣,很快反應了過來,沒有退卻,放下手中的筆,大大方方的朝著老師辦公室走去。
這一幕,也讓一幫在場的學生一陣羨慕。
這楊建光究竟是有什麽魔力,為什麽林詩詩如此的關注他?
等楊建光來到辦公室後,正好隻有林詩詩一個人在批改作業。
見到楊建光,林詩詩滿臉不好意思的給他搬了個椅子,然後滿臉誠懇的說道。
“楊建光同學,你給我的這首歌,我實在是有些不好意思收,我隻不過是做了一點小事,根本比不上這首歌的價值。”
“當然,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可以拿出我全部的家當跟你換這一首歌,我知道或許這對你來說可能有些不劃算。
我願意給你寫欠條,10萬,20萬都可以。
等我有錢了一定第一時間把錢給你。”
“如果你後悔了的話,這首歌你也可以拿回去,相信你賣給其他明星,賣個10萬20萬不是問題。”
聽到了林詩詩的話,楊建光笑了笑。
自己的這位老師還真的是單純善良,明明送到她麵前的便宜占還不願意占。
對於《十年》這首歌的珍貴程度,楊建光很清楚。
這首歌在後世流行了無數年,一直活躍在排行榜上麵,自然有它流行的道理,
《十年》這首歌的曲子簡單易懂,朗朗上口,歌詞看似簡單,卻頗有一番韻味。
可以這麽說,隨便一個音樂水平不低的人去唱這首歌,一定能夠獲得不小的名氣。
“林老師,既然說了給你寫歌,那這首歌就是送給你的,到底用不用就是你的事情了。”
楊建光笑道,
“還有,你不是說我是音樂天才嗎?
像這種級別的歌,對我來說是信手拈來的,你也不用太過不好意思。”
“要是你實在過意不去的話,不然給我唱一下這首歌,看看效果如何吧。”
聽到楊建光的話,林詩詩明顯有些愣住了。
如果說對方是因為不知道歌的價值,才如此大方的話,林詩詩還能夠理解。
可她都已經直接的告訴了楊建光,他的這首歌起碼值10萬20萬,為什麽對方還如此的灑脫?
這可是一筆巨款,別說楊建光一個普普通通的高中生了,就連林詩詩這個老師,也壓根拿不出這麽大一筆錢啊。
況且,在林詩詩眼中,拿十萬二十萬衡量《十年》這首歌都有些少了,說不定遇見識貨的人,還能賣到更高的價格。
可這麽珍貴的一首歌,楊建光居然如此幹脆利落的送給了自己。
代價僅僅是,讓自己給他唱一遍?
這下子,林詩詩內心百感交集。
既然楊建光都這麽大方了,要不然自己就直接收下這首歌算了。
畢竟他隻是一個學生,也不怎麽識貨,自己就算收下了也沒什麽大不了的。
可是……林詩詩,你可是一個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大學生,他還是你的學生,怎麽能夠有這種念頭?
怎麽能夠想賺錢學生的便宜呢?
最終,在萬分糾結之下,林詩詩深吸了一口氣,拉開抽屜,拿出了一個厚厚的信封。
“不行,楊建光同學,這裏是兩千塊錢,這首歌就算是我買你的。”
“當然我知道這兩千塊錢一定不夠買下這首歌,已經是我全部的錢啊。
等以後我有錢了,也一定會把買這首歌的錢還給你的。”
聞言,楊建光有些無奈的接過了信封,看都沒看便揣進了懷裏。
這兩千塊錢對於楊建光來說可有可無,楊建光也知道,剛畢業的林詩詩,鐵定沒有什麽身家,拿掉這兩千塊錢,她恐怕這段時間的生活都有緊巴巴的。
可是最終,楊建光還是決定收下了錢。
因為自己不把錢收下來,恐怕林詩詩更加無法放心的接受這首歌。
另一邊,見到楊建光收了錢,林詩詩臉上明顯輕鬆了幾分。
她深吸了一口氣,回想著這首歌的節拍,很快優美的歌聲便在辦公室裏響了起來。
“如果那兩個字沒說出口,
當林詩詩的歌聲出口之後,楊建光便知道自己的這次選擇是正確的,林詩詩沒有辜負這一首歌。
她的嗓音空靈,輕甜,頗似某位音樂圈爆火的天後。
雖然記憶中這首歌是天王陳一迅唱的,可現在由林詩詩來唱,卻別有一番風味。
“才明白我的眼淚,
不是為你而流,
也為別人而流。”
當唱完這首歌之後,看著眼前還陶醉在歌聲中的楊建光,林詩詩眼中複雜。
或者說,她開始隱隱有些擔憂,有些不知所措。
萬一楊建光向自己提某些非分的要求,那自己該不該答應呢?
楊建光起碼看起來,比音樂學院那些大腹便便的老頭順眼多了,而且他在音樂方麵的才華,也遠遠不是那些隻會頤指氣使的老頭能夠比較的。
回想著第一次見到楊建光時,他在咖啡館光彩照人的樣子,林詩詩的心莫名撲通撲通的跳了起來。
見對方一直沒吭聲,楊建光也抬了起頭,而一直在偷偷打量楊建光的林詩詩趕忙低下了頭,似乎不敢直視楊建光的目光一般,
明明林詩詩才是老師,可此刻兩人的身份,似乎反轉了一般。
似乎感受到了林詩詩的不安,楊建光起身,笑著搖了搖頭。
“林老師,娛樂圈魚龍混雜,希望您這一次能夠成功,也希望您在步入娛樂圈之後能夠保持今天的這份善良。”
“最後,送您一句我個人特別喜歡的話:
“塵垢不沾,俗相不染,一心不贅物,古今自逍遙。”
楊建光並沒有逗留多久,也無視了林詩詩內心的糾結與緊張,笑著留下了這一番話之後,便走出了辦公室。
林詩詩的確容貌過人,而且因為學藝術的緣故,還有一種特殊的迷人氣質,楊建光說不喜歡,那是假話。
但是那種喜歡,隻不過是對於優秀品質優秀氣質的人的一種欣賞。
其實很多時候,楊建光便能聽到,每天晚上,在其他人離開之後,林詩詩還在禮堂練著歌;每天一大早,她便訓練開嗓,日複一日,從來沒有遺漏。
可以說,如果林詩詩對音樂沒有足夠的熱愛,隻是貪圖娛樂圈的名利的話,是根本不可能做到這一點的。
所以,楊建光能夠把這首彌足珍貴的歌寫給對方,也完全是因為這段時間林詩詩對音樂的熱愛,對他們的熱情打動了楊建光。
而且,如果遇見一個人,都要跟人家在一起的話,那壓根就不是喜歡,就是饞人家身子,你下賤。
而另一邊,在楊建光走後,林詩詩沉默了許久。
最終,她莫名的拿出了筆,將楊建光送自己的那句話,一字一畫的給寫了下來
“塵垢不沾,俗相不染,一心不贅物,古今自逍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