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原女主的金手指
七零空間:糙漢的穿書嬌氣小知青 作者:捉刀小情書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於靜姝可不知道,自己行李箱裏裝著一個定時炸彈,隻等著陳繼芳過來引爆。
她這會兒正無聊著呢!
試想,一個生活在互聯網時代的人,突然出現在這麽一個生活節奏慢得可以的時期。
沒有手機可刷,也沒別的事可做,礙於身體原因,又隻能在病房裏躺著,周圍的人都不認識,唯一一個認識的,還是她第一次見的江老太太。為了不暴露身份,她還不能和江老太太說太多話。
畢竟她也不是七十年代的人,即便有原主的記憶,可二十一世紀的習慣卻也沒忘。
於靜姝躺在病床上,輸過血之後,就感覺自己閑得慌了。
穿越之前,於靜姝可是個大忙人,家裏的動產不動產要她來打理,學業上又因為學的是設計,每天更是忙得腳打後腦勺。
就這樣,於靜姝還能經營著一個手工博主的賬號,兩年就吸引了上百萬粉絲。
白秋雨恨她,也不是完全沒理由。
像於靜姝這種出身好,個人能力又出眾,長得漂亮還聰明,又會討人喜歡的女孩子,別人多多少少會有點羨慕嫉妒。
至於白秋雨那種心眼小又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的,可不就恨死她了?
而且於靜姝最氣人的地方,就是有天分,除了體力勞動之外,剩下的所有東西,她都學得飛快。
上學的時候,別人看了十幾遍都背不下來的文言文,她看兩遍就能倒背如流。
別人都在玩命學習,她小小年紀一邊處理著父母的喪事,一邊打理家業,和叔伯爭家產,高考的時候還考上了985名校一流專業。
可即便如此,於靜姝也不覺得自己活該被白秋雨算計。
憑什麽啊?別人有天分就活該遭雷劈?天底下哪有這種道理!
光是想想自己來到這本破書裏遭這種頭破血流,以後還可能曝屍荒野的罪,於靜姝就想立刻下鄉,飛到白秋雨麵前,和她戰個痛!
你無能,你有理,你高貴,你就能拿別人的命當自己的墊腳石?
於靜姝恨得牙癢癢,既然不能立刻下鄉,她就得把原主的金手指找出來。
也不知道白秋雨那個人有什麽毛病,關鍵劇情竟然寫得模棱兩可的。
“白秋雨在角落裏撿起一樣東西,隱約記得那東西在於靜姝的脖子上出現過,想到於靜姝已經死了,她沒多猶豫,就把東西戴在了手上。”
於靜姝記得很清楚,書裏就是這麽寫的。
想到這,於靜姝就覺得無語。不說清楚東西是什麽也就算了,毫不猶豫地把別人的遺物戴在手上是什麽鬼啊?
剛醒過來的時候雞飛狗跳的,於靜姝自然沒空想這些,但這會兒閑下來,她整個人就像被人塗了癢癢粉似的,坐立難安。
確切得說,於靜姝急於找到那個金手指。
那麽好的東西,就是毀了,她也不會留給白秋雨那個白眼狼!
不過書裏既然說了,是能戴在脖子和手上的東西,那麽那東西估計應該是個戒指。
於靜姝搜遍原主的記憶,最終隻想到了一件東西,那就是原主外婆留下的一枚紅珊瑚戒指。
那東西據說是祖上傳下來的老物件,也是原主外婆出嫁時的嫁妝之一,現在應該就在原主行李箱的夾層裏。
書裏原主下鄉後,一直把那個紅珊瑚戒指貼身戴著,並不是因為那東西值錢,而是因為思念外婆。
隻是沒想到,那麽好的東西,最後竟然落在白秋雨手上,還跟了她一輩子。
於靜姝忍不住在心裏吐槽白秋雨寫的東西不合邏輯。
七十年代誒!誰不是勤勞樸素,穿個布拉吉都怕招搖!
一個知青天天手上戴著個顯眼的紅珊瑚戒指招搖過市,像個貴婦似的,其他人難道是瞎子,都看不見?
女主光環未免過於大了!m.23sk.
不過眼下江老太太就在旁邊,於靜姝也沒辦法去翻行李箱。
而且除了金手指的事,她也有其他事情要解決。
因為她已經不是穿越前的於靜姝,而是屬於這個時代的於靜姝了。
雖說這隻是一本書,但既然穿過來了,這裏對於於靜姝來說,就是一個真實的世界。
既然占據了原主的身子,她就得給人家處理一下身後事,更何況對方還是以她為原型創造出來的。
根據記憶,原主確確實實是被陳繼芳控製住,然後被於承業推得撞在桌角上才死的。
即便於靜姝並不是主動占據了原主的身體,卻實實在在地占了人家的身份。
做人得講良心,不替原主收拾收拾這兩個殺人犯,和她那個渣爹,於靜姝心裏也覺得不安。
而且陳繼芳沒猜錯,原主的外婆確實留下了一筆遺產,隻不過不是現金,而是存折,就藏在行李箱裏。
沒錯,存折在行李箱裏,就是字麵上的意思。
它被藏在了行李箱內襯和外麵的皮革之間。
陳繼芳恐怕想破頭也想不到,那兩箱衣服加在一起,都沒有行李箱本身值錢。
但這錢於靜姝當然不可能給陳繼芳花哪怕一分。
不說別的,原主現在還有一個二舅如今還在牛棚裏待著,生母死了都不能回來送終。
除此之外,原主還有一個小舅在國外生活,一時半會兒根本回不來。
這兩個人對原主都不賴,存折裏的錢要花也是給他們花。
可於靜姝也不想就這麽放過於問春一家,不管有沒有其他目的,她都會替於承業下鄉,不收點利息怎麽行呢?
於問春十幾年來對原主既沒有生恩,也沒有養恩,還助紂為虐,間接害死了原主,於靜姝就算坑他一筆,也不覺得虧心。
就是怎麽把錢要到手,得從長計議。
正當於靜姝打鬼主意的時候,護士領著兩個軍人進了病房,“阿姨,這兩位說是您的親屬,要看看病人。”
她這會兒正無聊著呢!
試想,一個生活在互聯網時代的人,突然出現在這麽一個生活節奏慢得可以的時期。
沒有手機可刷,也沒別的事可做,礙於身體原因,又隻能在病房裏躺著,周圍的人都不認識,唯一一個認識的,還是她第一次見的江老太太。為了不暴露身份,她還不能和江老太太說太多話。
畢竟她也不是七十年代的人,即便有原主的記憶,可二十一世紀的習慣卻也沒忘。
於靜姝躺在病床上,輸過血之後,就感覺自己閑得慌了。
穿越之前,於靜姝可是個大忙人,家裏的動產不動產要她來打理,學業上又因為學的是設計,每天更是忙得腳打後腦勺。
就這樣,於靜姝還能經營著一個手工博主的賬號,兩年就吸引了上百萬粉絲。
白秋雨恨她,也不是完全沒理由。
像於靜姝這種出身好,個人能力又出眾,長得漂亮還聰明,又會討人喜歡的女孩子,別人多多少少會有點羨慕嫉妒。
至於白秋雨那種心眼小又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的,可不就恨死她了?
而且於靜姝最氣人的地方,就是有天分,除了體力勞動之外,剩下的所有東西,她都學得飛快。
上學的時候,別人看了十幾遍都背不下來的文言文,她看兩遍就能倒背如流。
別人都在玩命學習,她小小年紀一邊處理著父母的喪事,一邊打理家業,和叔伯爭家產,高考的時候還考上了985名校一流專業。
可即便如此,於靜姝也不覺得自己活該被白秋雨算計。
憑什麽啊?別人有天分就活該遭雷劈?天底下哪有這種道理!
光是想想自己來到這本破書裏遭這種頭破血流,以後還可能曝屍荒野的罪,於靜姝就想立刻下鄉,飛到白秋雨麵前,和她戰個痛!
你無能,你有理,你高貴,你就能拿別人的命當自己的墊腳石?
於靜姝恨得牙癢癢,既然不能立刻下鄉,她就得把原主的金手指找出來。
也不知道白秋雨那個人有什麽毛病,關鍵劇情竟然寫得模棱兩可的。
“白秋雨在角落裏撿起一樣東西,隱約記得那東西在於靜姝的脖子上出現過,想到於靜姝已經死了,她沒多猶豫,就把東西戴在了手上。”
於靜姝記得很清楚,書裏就是這麽寫的。
想到這,於靜姝就覺得無語。不說清楚東西是什麽也就算了,毫不猶豫地把別人的遺物戴在手上是什麽鬼啊?
剛醒過來的時候雞飛狗跳的,於靜姝自然沒空想這些,但這會兒閑下來,她整個人就像被人塗了癢癢粉似的,坐立難安。
確切得說,於靜姝急於找到那個金手指。
那麽好的東西,就是毀了,她也不會留給白秋雨那個白眼狼!
不過書裏既然說了,是能戴在脖子和手上的東西,那麽那東西估計應該是個戒指。
於靜姝搜遍原主的記憶,最終隻想到了一件東西,那就是原主外婆留下的一枚紅珊瑚戒指。
那東西據說是祖上傳下來的老物件,也是原主外婆出嫁時的嫁妝之一,現在應該就在原主行李箱的夾層裏。
書裏原主下鄉後,一直把那個紅珊瑚戒指貼身戴著,並不是因為那東西值錢,而是因為思念外婆。
隻是沒想到,那麽好的東西,最後竟然落在白秋雨手上,還跟了她一輩子。
於靜姝忍不住在心裏吐槽白秋雨寫的東西不合邏輯。
七十年代誒!誰不是勤勞樸素,穿個布拉吉都怕招搖!
一個知青天天手上戴著個顯眼的紅珊瑚戒指招搖過市,像個貴婦似的,其他人難道是瞎子,都看不見?
女主光環未免過於大了!m.23sk.
不過眼下江老太太就在旁邊,於靜姝也沒辦法去翻行李箱。
而且除了金手指的事,她也有其他事情要解決。
因為她已經不是穿越前的於靜姝,而是屬於這個時代的於靜姝了。
雖說這隻是一本書,但既然穿過來了,這裏對於於靜姝來說,就是一個真實的世界。
既然占據了原主的身子,她就得給人家處理一下身後事,更何況對方還是以她為原型創造出來的。
根據記憶,原主確確實實是被陳繼芳控製住,然後被於承業推得撞在桌角上才死的。
即便於靜姝並不是主動占據了原主的身體,卻實實在在地占了人家的身份。
做人得講良心,不替原主收拾收拾這兩個殺人犯,和她那個渣爹,於靜姝心裏也覺得不安。
而且陳繼芳沒猜錯,原主的外婆確實留下了一筆遺產,隻不過不是現金,而是存折,就藏在行李箱裏。
沒錯,存折在行李箱裏,就是字麵上的意思。
它被藏在了行李箱內襯和外麵的皮革之間。
陳繼芳恐怕想破頭也想不到,那兩箱衣服加在一起,都沒有行李箱本身值錢。
但這錢於靜姝當然不可能給陳繼芳花哪怕一分。
不說別的,原主現在還有一個二舅如今還在牛棚裏待著,生母死了都不能回來送終。
除此之外,原主還有一個小舅在國外生活,一時半會兒根本回不來。
這兩個人對原主都不賴,存折裏的錢要花也是給他們花。
可於靜姝也不想就這麽放過於問春一家,不管有沒有其他目的,她都會替於承業下鄉,不收點利息怎麽行呢?
於問春十幾年來對原主既沒有生恩,也沒有養恩,還助紂為虐,間接害死了原主,於靜姝就算坑他一筆,也不覺得虧心。
就是怎麽把錢要到手,得從長計議。
正當於靜姝打鬼主意的時候,護士領著兩個軍人進了病房,“阿姨,這兩位說是您的親屬,要看看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