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勒重新回到了房內,他沒有用手碰窗台,隻是用眼神示意戈登,戈登走上前,看了一眼窗台說:“韋恩醫院的衛生條件是不錯,但這隻是一間普通病房,窗台有點太幹淨了,對嗎?”


    席勒點了點頭,戈登又走的更近了一點,他也伸出頭去向下看,發現樓下的遮陽棚是有骨架的,雖然骨架是木頭的,但是木頭是釘在牆裏的。


    顯然,遮陽棚是在樓體建造的過程中,就已經建造完成的,韋恩集團的任何建築質量都非常過硬,所以,雖然隻是一個遮陽棚,也可以承擔一個成年男性的重量。


    戈登回憶了一下自己剛剛看到的過程,然後,恍然大悟一樣的說道:“我知道為什麽手臂上沒有傷口了,理查德醫生的手臂,當時正抓著窗戶的把手,還沒收回來,當匕首插入他的心髒的時候,他不是不想反抗,而是根本沒來得及。”


    席勒點了點頭說:“警探,您可以再看看他的傷口,尤其是傷口的邊緣,應該會有不一樣的發現。”


    聞言,戈登立刻走到了屍體旁邊,半跪下來,戴上手套之後,仔細的檢查了一下傷口,皺著眉說:“傷口上半部分的邊緣,好像是有一點不同,但我不太精通法醫學……”


    “不必精通法醫學,你有沒有發現,上半部分邊緣的割裂,比下半部分更深,你猜,這是為什麽?”


    戈登還在思考的時候,布魯斯就開口說道。


    “為了不讓太多的血液,滴落在窗台上,在死者麵對窗戶的時候,凶手沒有拔出凶器,而是在把死者轉了過來之後,才拔出了凶器。”


    “但是當時,凶手站在窗外,而屍體,已經滑落到了窗台下方,凶手不得不把上半身探進房間當中,用手越過屍體的肩膀,然後,才能把凶器拔出來。”


    “拔出凶器時,發力的位置在屍體的上方和背後,而不是正前方,所以就會導致傷口的上半邊緣,受傷的程度更深。”


    戈登搖了搖頭,說:“你們到底是怎麽在這麽短時間內,推理出這麽多內容的?”


    席勒並沒有進來,而是站在窗外,低頭看了一眼窗台,然後說:“接下來,我們可以來談談凶手的人格了。”


    “你還推理出了凶手的人格?!!”戈登提高了聲調問道。


    “經過他這一連串的動作,我想,你應該看出來了,這是一場蓄意謀殺,凶手早有準備,說不定早就演練了無數遍了。”


    “既然如此,他沒有第一時間拔出凶器,翻轉屍體的動作夠快,那血液可能沒有滴在窗台上,但他依舊把窗台裏裏外外擦了一遍。”


    席勒輕輕用手摸了一下樓梯外麵的窗框,看著布魯斯說:“要不是病人回來的快,你就擁有一名免費的擦窗工了。”


    戈登摸了摸臉頰的側麵說:“這說明什麽?他有潔癖?”


    “說明,他不夠自信。”席勒搖了搖頭說:“也說明,他其實是個新手,甚至,很有可能是第一次作案。”


    “為什麽?”戈登問道。他的思維,其實已經夠快的了,所以才能在這麽短的時間之內,弄明白這個其實帶有一些技巧的案子。


    但現在的戈登,還不太善於揣摩罪犯的心理,因為,哥譚絕大多數的案件,都是黑幫火並或者是仇殺,沒有什麽百轉千回的心理需要理解的。


    “戈登警探,你在警察學院所學到的那些理論知識,在現實當中一定適用嗎?”席勒開口問道。”


    戈登略一回想,然後說:“關於刑偵這方麵,還是有不少適用的,但是民事調解方麵,幾乎完全不適用,隻能因地製宜。”


    “那麽,您在離開警察學院的時候,認識到了理論與現實的差別了嗎?”席勒又問道。


    “那個時候,我還比較單純,覺得既然我成績好,實踐應該也不錯。”戈登思考了一下說道:“不過,我也確實懷疑過,但這其實是常識,對吧?普通人都知道,理論不可能和實際百分百一樣。”


    “這卻恰恰是這個凶手的矛盾點。”席勒用手指的側麵輕輕敲了敲窗框說:“殺人,本身就是一件違背道德和法律的事,而製造這樣一出帶有欺騙性質的蓄意謀殺案,從調查,到製定計劃,到開始練習,一定會比激情殺人,經曆更長的過程。”


    戈登點了點頭,覺得席勒說的有道理,激情殺人無非就是一時上頭,被憤怒驅使的時候,很難想到法律和道德。


    可這種蓄意作案,搞不好踩點的時間都要幾個月,但凡凶手有一丁點的掙紮,都不至於能堅持這麽久,並把這個計劃付諸實踐。


    普通的蓄意謀殺案,凶手為了逃脫罪責,也會試圖掩蓋真相,但要做到如此環環相扣,沒有出現任何失誤,顯然,是要經過練習的。


    “這不是練習背誦或是練習舞蹈,每一次矯正動作,凶手都會想到這是在殺人,任何正常人,都不可能忍受如此之大的道德壓力。”席勒下結論道。


    戈登的麵色,變得越來越嚴肅,他不得不承認,席勒說的是對的。


    其實,他能看得出來,剛剛席勒翻轉的那個動作,也不是很熟練,而且,有一隻手用力過大,如果真的有一把刀插在布魯斯的胸口上的話,血可能已經濺到窗框上了。


    而側麵的窗框縫隙,沒有任何一絲血跡,就說明,凶手做這個動作,做得非常完美,而這無疑是需要練習的,而他每一次練習,難道就不會想到,自己懷裏抱著的將是一具屍體?


    別說是道德觀了,但凡有一點人性,都會對此感到排斥、厭惡和畏懼,這是人類的本能,但凶手卻依舊毅然決然的,把這個動作練到了完美。


    “一個如此冷漠、無情的可怕之人。”戈登感歎道,而席勒立刻接過了他的話,說:“或者,我們叫他們‘天生殺人狂’。”


    席勒吐出最後幾個單詞的時候,布魯斯瞥了他一眼,但什麽也沒說,席勒繼續說道。


    “這群人最大的特點是冷血,並不會為生命的消失而感到悲傷,他們以傷害和控製他人為樂,沉迷在肆意剝奪同類的生命的快感當中。”


    “在為準備謀殺案而練習某個環節的過程當中,他們不但不會感到愧疚和害怕,相反地,剝奪他人生命的臆想,將為他們提供大量的快感。”


    戈登打了個冷戰,似乎是不能接受,這個世界上居然還有這樣的人類存在。


    忽然,席勒話鋒一轉說道:“而我說他不自信,正是如此,他都已經練習了這麽多遍了,但卻還是不相信自己完美的動作,不會給窗台上留下任何一點痕跡。”


    “通常來講,我們判斷一個天生殺人狂的變態程度的最大依據,就是他的自大程度,他越是自大、自戀,越是對自己的邪惡行為,有任何人都不能夠理解的狂妄自信,他就越是難對付。”


    “我懂了。”戈登思考了一下說:“所以,有些連環殺人案凶手,才喜歡回到現場,看警察被他們騙的團團轉,就是因為,他們自信自己不會被發現。”


    席勒搖了搖頭說:“所有回到現場的凶手,都是不自信的。”


    戈登瞪大了眼睛,席勒的這種看法,與目前的主流看法是相悖的,現在刑偵界仍然認為,連環殺人案的凶手回到現場,是為了戲弄警察。


    “他們會回到現場,其實就是對自己的作案手法不夠自信,隻要確認自己沒有留下額外的線索,就像一場考試答完之後,因為擔心自己的分數而去對答案的學生。”


    “或者說,隻要他們這麽做了,就證明他們的手法有紕漏,就像是,明知自己算對了,所有的學霸不會去對答案一樣,不知對錯的,都是心裏沒底的。”


    戈登斜著眼睛去看席勒,他似乎有些不明白,為什麽這位教授把如此凶殘的謀殺案,形容成日常的考試,比喻雖然很貼切,但輕描淡寫的語氣,令人毛骨悚然。


    席勒露出了一個笑容,帶有一點冷漠和神經質,每當他露出這種笑容的時候,就連布魯斯,也不會對上他的眼神。


    席勒又輕輕用食指的指尖碰了碰窗台說:“這位凶手,就好像是對自己的答案不自信,而又多補了幾十道過程,想用數量來彌補的壞學生。”


    席勒的臉上露出了一絲厭惡,接著說:“隻有庸才,才會想用窮舉法來作案。”


    隨後,席勒收斂著表情,看著戈登,說道:“很幸運的是,他就是那類不自信的凶手,所以,隻要你們蹲在這裏,應該就還能見到他的身影。”


    戈登立刻就要往外走,可布魯斯卻攔住了,他說:“你不能在病房門外布防,否則,誰都知道警察在這裏,你先帶著人假裝在醫院當中勘察環境,我負責盯著這裏。”


    “你不會是想裝監控器吧?”席勒今天第一次正麵對布魯斯提問,布魯斯晃了一下神,搖了搖頭說:“凶手就算再大膽,也不可能再踏入這間房間了,我準備在這一整層布防。”


    “他可能,比你想象的還要大膽一些。”席勒忽然冷笑了一下,然後說:“我忘了說,還有一種學生,雖然對自己的答案不自信,但卻對自己的排名很自信,懷疑自己考不好,但更懷疑,這次考試的題難,所有人都考不好。”


    “所以……”布魯斯緩緩眯起了眼睛。


    就在這時,窗外傳來了一陣嘈雜的聲音,布魯斯衝到窗戶旁,席勒側身,布魯斯聽到,樓下爆發了騷亂。


    在戈登和布魯斯都往門外衝的時候,他們聽到席勒低聲說:


    “或許,他不是要回來,而是根本就沒走呢?”


    就在席勒返回病房中的時候,他聽到,樓下的病房裏傳來護士長的尖叫。


    “哈莉!小哈莉!!你怎麽了?!你身上怎麽這麽多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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