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隆隆的禮炮聲,彩帶飄然而下,廣場周圍的人群如同噴泉水湧動的波瀾,五彩斑斕的橫幅和手幅一浪接著一浪,不停翻湧。


    哥譚音樂節開幕的剪彩儀式在中央廣場舉行,在下午的正式開幕式之前,花車隊伍從中央廣場駛出,一路沿著中央大街行進在外地遊客最多的東區和南區,70多輛花車首尾相連,在早上8:00~12:00之間,會不間斷的進行4個小時的表演。


    花車一共分為五個主題,音樂與美術、建築與城市、人文與曆史、體育與舞蹈、生命與自然。


    音樂這一主題不用多說,自然是契合了哥譚音樂節,以東海岸說唱為主。


    90年代的東海岸說唱正值乏力期,處於藝術探索和商業化糾結的時期,雖然也不乏puffdaddy這樣始終沒有放棄,一直在堅持發掘新人的教父級人物,但時至今日,絕大多數說唱愛好者耳機裏,都是那幾部西海岸風頭正盛的專輯。


    好在1994年,一張奇跡專輯拯救了東海岸,人們耳熟能詳的《readytodie》迅速火遍美國的大江南北,將人們對於說唱的視線稍稍拉回了東海岸。


    thenotoriousbig,也是現在仍被無數說唱愛好者追捧和緬懷的biggie,如天神降臨,一張專輯亂殺當年的排行榜。


    雖然成績相當耀眼,但實際上,現在的biggie正陷於一些困境當中,一些活躍在那個年代的說唱愛好者可能知道他與西海岸著名說唱歌手tupac的恩怨情仇。


    簡單來說,他們兩個曾經是好友,可以稱得上是英雄惜英雄,但是可惜,1994年的某一天,tupac在紐約錄製專輯時遭到了襲擊。


    他認為當時biggie正在錄製的專輯當中,歌詞裏所描繪的場景與他當時遇襲的場麵非常相似,並猜測這有可能是對方不光彩的競爭手段。


    以此為基礎,一場東西海岸轟轟烈烈的大戰開始了,除了歌手互相掰頭之外,粉絲們的罵戰也從來沒有停止過,甚至許多都變成了線下威脅,儼然一副不死不休的架勢。


    可就在這件事發酵了一整年之後,一張來自於哥譚的專輯橫空而出——《哥譚之王》,來自於一個自稱哥譚小子的歌手,在發布短短三天之內,引起了東西海岸說唱界的震動。


    有人可能會覺得,哥譚的黑幫文化如此之發達,怎麽之前在說唱界沒有什麽建樹呢?


    要知道哥譚的黑幫還是傳統的意式黑幫,和芝加哥、邁阿密那群現代黑幫完全是兩碼事,講究的仍然是家族榮譽和體麵那一套,這種土壤是幾乎不可能滋生出什麽叛逆精神的。


    那麽除了高層的黑幫,當然也有底層的黑幫成員,但是可惜在哥譚這種環境之下活著都費勁,就更別提搞音樂和藝術了。


    但事實證明,黑幫的秩序逐步崩塌,社會環境也逐漸好起來之後,哥譚人的天才暢想絲毫不輸任何一個城市。


    並且因為這座城市極為獨特的氛圍,所能養育出的藝術也是獨樹一幟,震撼人心的。


    東海岸的歌手和唱片公司一直在糾結的個人風格突出和商業化問題,在《哥譚之王》這張專輯裏得到了完美的統一。


    東海岸說唱敘事性重,其實也意味著對於曲調流暢性的打磨不夠嚴謹,而一張好的商業化專輯不應該隻注重歌詞當中的攻擊性,節奏感和音樂性也是很重要的。


    但是說唱這種音樂門類本身就局限於音樂人的文化和藝術水平,簡而言之,絕大多數的說唱歌手不具備自己創作出一首能為大眾接受的較為通俗的樂曲的能力。


    譜曲其實是很難的,首先要有紮實的樂理知識,還要熟知當下的大眾對於音樂的審美傾向,甚至還要了解一些聽覺和感官學方麵的知識。


    但節奏比譜曲更難,譜曲好歹有據可依,節奏基本隻能看天賦,古往今來,沒有任何一個優秀的流行作曲家是沒有自己獨特的節奏風格的。


    東海岸說唱歌手的詞確實好,可是曲調不抓耳,節奏不便於流行,一樣沒人買賬,《readytodie》這張專輯能夠一炮而紅,其實也是biggie和puffdaddy在商業化上做出了妥協,用juicy、bigpoppa之類活潑明快又抓耳的采樣,為biggie那充滿畫麵感的說唱方式補全了最後一塊拚圖。


    雖然現在堪稱經典,但那個時候誰也不知道這樣的嚐試會不會成功,或許再來第二次大眾就覺得膩了呢,或許這樣走下去,就會失去自己獨特的風格呢。


    當時僅有一張專輯的biggie不可能不迷茫,再加上卷入了與自己曾經好友的罵戰當中,所有人都在期待著他以一張怎樣優秀的專輯進行回擊,這位天降巨星壓力也很大。


    《哥譚之王》這張專輯則完美地解決了東海岸說唱的困境,哥譚小子在這張專輯的主打歌,也就是同名歌曲《哥譚之王》當中,采用了極為獨特的帶有濃厚的悲劇主義色彩的曲調,粉絲們將其稱之為哥譚朋克。


    這確實借鑒了某些朋克音樂的元素,但更多的是哥譚這座城市充滿矛盾的黑暗曆史所凝聚出來的音樂性,黑暗,但卻絕不僅僅是黑暗。


    《哥譚之王》這張專輯名字讓人以為,可能又是某個自大的青少年覺得自己是某座城市的王者,寫那些開著豪車,住著豪宅,和自己的好哥們好兄弟爭霸城市,把敵人全都突突了的故事。


    但事實上與之完全相反,這首歌曲的歌詞采用的是虛實交替的方式,講的是一個已經年老了的底層黑幫打手最後一次為自己的老大賣命,被敵人一槍打中,倒在血泊之中等死,並在臨死之前幻想出了一係列畫麵的故事。


    所謂的哥譚之王,其實隻存在於這個老頭的幻想當中,哥譚小子站在這個老頭的視角上,用極其憤怒的語調,如機關槍一般揭露了哥譚底層那些最為血淋淋的黑暗。


    當你是一個黑幫打手,你的兒子也一定會是,你的孫子也一定是,但這甚至不是因為黑幫威脅你,你甚至要為你的親人能在黑幫這裏討口飯吃而感恩戴德,因為外麵的街上還有許多比黑幫糟糕千倍萬倍的東西。


    看似隻是哥譚小子借虛構人物對哥譚糟糕的情況的激情辱罵,但這卻能給東西海岸的說唱歌手帶來最大的震撼,因為他們大多出身於黑幫,還能不知道黑幫是什麽德性嗎?


    如果在哥譚連黑幫都算是有秩序的東西,那除了黑幫之外,他們到底在對抗些什麽?


    緊接著便是這個倒黴老頭的幻想,這一段甚至可以稱得上是魔幻現實主義,因為最有趣之處在於,老頭對於自己人生重來一次的幻想完全不是什麽出生在大富大貴之家,讀名校,進公司成為高管,走上人生巔峰之類的絕大多數人會有的夢想。


    甚至也不是絕大多數說唱歌手所想的混幫派,混到最後統治一片地區,開著豪車住著豪宅,能和自己的朋友專心致誌的搞音樂。


    他想的竟然是自己成了一個魔法師,利用自己的魔法,一步又一步的殺光了這座城市裏的所有人,滅絕了整個哥譚,然後闖入空無一人的韋恩大廈,在樓頂俯視著屍橫遍野的城市加冕登基,成為真正的哥譚之王。


    當然這裏還沒忘了踩一腳蝙蝠俠,幻想這段老頭所遇到的最大敵人就是蝙蝠俠,哥譚小子借這個老頭之口稱蝙蝠俠為有異裝癖的夢想家,他說蝙蝠俠也一定是在臨死之前進入了這個幻想世界,因為他永遠不會成功的,最後一定會死。


    敘述到這裏,畫麵仍透露著深深地絕望,現實世界的部分透露著各種各樣生活在底層的細節,讓人很難不感同身受,幻想部分又太過離奇和暴力,有一種精神錯亂的美感,讓人聽的腦瓜子嗡嗡的。


    歌曲的後半段卻打破常規的開始倒敘,講述這老頭是怎麽倒在這兒的——他為他的老大最後一次賣命,而直到歌曲的倒數第二段,人們才聽到這老頭叫他的老大為“我親愛的小沙克”。


    歌曲的前半段提到過,這老頭年輕時的混號就叫做大沙克,也就是大鯊魚的意思,這說明現在他所在的這個黑幫的老大極有可能是他親兒子。


    這種出乎意料的反轉讓聽眾們開始疑惑,有個黑幫老大當兒子,怎麽還不安享晚年,從歌詞來看,他們之間的關係應該不錯,最後怎麽會落得這個下場呢?


    緊接著歌詞開始快速切換,訴說著老頭年輕時的輝煌,從參加教父的晚宴,到目睹格雷大街的燈火通明,再到被人陷害流落街頭,與同樣是底層人的妻子成家生子,妻子死亡,兒子長大。


    中間少不了埋怨兒子不學無術的語句,更多的則是尖銳的指出這個時代的黑幫最致命的弊病,充滿秩序即將崩塌的悲劇視角。


    可是忽然畫風一轉,哥譚小子開始借上個年代的老人的視角,對哥譚出現的新東西表示新奇,頗具黑色幽默,他說上個經曆冰封時代的還是恐龍,黑幫老大們忽然成了到處打洞建冷庫的鼴鼠,哥譚警局的裝備像是他媽的要把澳大利亞打下來,他要是有個女兒絕對不會讓他們去對杵在樓頂上的蝙蝠俠尖叫。


    直到最後的最後,他才終於說出他到底在和誰打仗——有個黑幫占了他孫子新學校的地,還綁架並殺死了他孫子的同學,他們現在正打算奪回土地。


    歌曲的最後一句話頗具黑色幽默的說,他竟然有孫子,孫子竟然有學校,而一個在這片土地上生活了60多年的人,竟然真的能有機會去奪回他的土地。


    歌曲敘述最後的畫麵停留在越來越多的血液湧出來,變得像是小水窪,血液鏡麵般的表麵反射出烏雲破開後落下的第一縷陽光和這位老人臨死之前震驚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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