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要指望全哥譚都上下一心聽教父的指揮,那是不可能的,哥譚最不缺的就是叛逆的刺頭,而現在,其中的佼佼者就是薩爾·馬羅尼。


    馬羅尼是個頗有野心的人,從他給自己的黑幫起的名字就能看出來,在哥譚,不是所有的黑幫都可以以姓氏命名的,最初隻有法爾科內家族可以這麽做,而現在由法爾科內建立的十二黑幫家族也都是以姓氏命名的,除此之外其餘的小黑幫們,都是以各自的代號命名。


    用自己的姓氏去命名一個黑幫,這在哥譚是一件非常榮耀的事情,因為法爾科內就是第一個這麽做的人,並且取得了無與倫比的成功。


    馬羅尼這麽做了,就代表著,他從一開始,就有挑戰教父的野心。


    紅烏鴉幫被消滅之後,馬羅尼吃下了它大部分的遺體,順帶著還滅了一直和他作對的另一個黑幫,在東區的那條大街上,幾乎已經無人能敵了。


    他當然想要更進一步,尤其是他知道,教父已經老了,法爾科內家族新老交替的時間,正是最好的動手機會。


    法爾科內把很多產業交給伊文斯打理,伊文斯雖然也很聰明,但比老教父缺了些老練和狠辣,這次被大都會的外來者襲擊的那兩個酒保,正是來自伊文斯想要改革的兩家酒吧。


    馬羅尼從這件事中敏銳地嗅到了教父後繼無力的事實,小法爾科內還太嫩了,他既想要改革,又沒有老教父那種很辣果決的手段,想要維穩,但又沒有足夠老道的經驗,馬羅尼想,這正是給法爾科內家族致命一擊的好時候。


    在馬羅尼的推測中,他覺得教父不會大動幹戈的去對付那群凶手,雖然丟了麵子的確可能動搖他的威信,但教父的確已經老了,比起麵子,更重要的是權力的交接,在這個十分重要的當口,一旦精力被分散,很有可能就會出大亂子,法爾科內不會因小失大。


    原本,馬羅尼已經想借此大做文章,來進一步的動搖教父的威信,甚至他已經打算冒充大都會的人去打擊教父其他的產業了,但誰知道,席勒一手原地住院,黑幫們開始瘋了一樣的追殺那群凶手。


    這一下可給馬羅尼整不會了。


    原本他想,就算教父去追殺那群凶手也沒關係,隻要他的精力被牽扯住了,那他總能找到機會去蠶食法爾科內家族的產業。


    馬羅尼是個膽大包天的人,他不覺得教父有什麽不可動搖的統治力,就算有,他也想從他身上咬下一塊肉。


    但十分出乎他意料的事是,這一下,整個哥譚城都躁動起來了,幾乎所有的黑幫都開始掘地三尺。


    在這種大動靜下,馬羅尼也拿不準主意了,他要是現在動手,那教父會不會瘋了一樣的針對他?他是想搞偷襲,不是想真的站到台麵上,去跟法爾科內家族打擂台,他也打不過。


    但是要是不動手,馬羅尼本來已經搞了些小動作,要是這一波過去,他還沒有站穩腳跟,那教父秋後算賬,他可就徹底完蛋了。


    就在他糾結的時候,讓他意想不到的是,那幫匪徒的首領主動找上了他。


    這幫人也是夠倒黴的,他們原本是活動在中東地區的一夥恐怖分子,常年幹著團體雇傭兵的活,本來他們是被另一個訂單引到東海岸來的,結果就從大都會接了另一個單子。


    雇主出手很大方,因此,他們幹活也很賣力,可誰知道哥譚這個鬼地方,就是撒旦來了也不好使,他們被追得滿城逃竄,揍的滿頭是包,而且碼頭也都在黑幫家族的控製之下,他們還出不去。


    不得已,他們隻能找敵人的敵人合作了。


    馬羅尼挑釁教父的行為就連戈登都知道,這群匪徒們當然也知道,他們想和馬羅尼做個交易,隻要馬羅尼願意送他們離開哥譚,那他們就可以在臨走之前為馬羅尼解決掉一個麻煩。


    馬羅尼原本不想做這個生意,但是他想,這群人能在全哥譚的黑幫的圍剿下活這麽久,想來是有兩把刷子的,有這麽一夥殺手,他能做的事情就更多了。


    當然,馬羅尼不會讓這群人去刺殺教父,這根本沒有意義,這群人也不會幹的,於是他把目光對準了教父新開發產業鏈的另一環,也就是警察。


    馬羅尼知道,教父從這條新產業鏈中獲取了不菲的利潤,如果再繼續這麽下去,那法爾科內家族的統治依舊會很穩固,那他也就沒有機會了,所以他必須搞掉這條產業鏈,不能讓法爾科內控製下的私人監獄模式,再繼續為他提供這麽多利潤。


    警察和法官的確也是這條產業鏈重要的一環,畢竟要有他們合法合理的抓人,然後再審判,才能把罪犯們投入精神病院中。


    法爾科內會下大力氣去保護席勒,無非是覺得他不太有自保能力,但他給警察們提供了那麽多重火力,也就沒有再去關注他們,畢竟敢在哥譚這個鬼地方當警察的,多少也有點本事,再配合上足夠的武器,自保還是沒問題的。


    馬羅尼把目標對準了戈登。


    當初,為了對付老局長維克多,馬羅尼選擇了扶戈登上位,他當時並沒具體了解過這個警察,他覺得自己也不太用了解,哥譚的警察都一個樣,和黑幫合作實在正常不過的事情了,哪怕就是辦公室裏端茶倒水的小文員,背後也至少站著一個黑幫。


    馬羅尼覺得既然是自己扶戈登上位的,那隻要去找他談談,自然也就能讓戈登為他工作。


    雖然從教父的產業鏈中反水到他這邊很危險,但現在有了這麽一夥匪徒,那軟的不行,還可以來硬的。


    戈登此時卻很開心,因為他的未婚妻芭芭拉終於到達了哥譚。


    他和芭芭拉是在芝加哥警察培訓學校認識的,當時他隻是一個預備警員,而芭芭拉是一個實習律師,他們在同一個實習案子當中一起工作,然後相愛並且訂婚了。


    然後,戈登來到哥譚任職,原本他們隻能異地戀,因為兩人的經濟都不寬裕,不能辭去工作,更沒法考慮什麽結婚生子的事,但現在戈登的經濟情況變好了,他們就選擇了來到哥譚一起生活。


    這一天,戈登猶如往常一樣下班回家,雖然最近沒有什麽外快,但芭芭拉那也有一些存款,兩人的錢加在一起,剛好夠買一幢不錯的公寓了。


    他和芭芭拉約好了,今天晚上就去看房子,如果順利的話,兩周之內他們就可以搬進新家,再也不用擠在這個老舊的出租屋中了。


    他回到家,聽見芭芭拉走出來,食物的香氣從廚房飄出來,戈登脫下外套之後說:“你做了什麽?這麽香!”


    “你最喜歡的烤羊肋排。”芭芭拉眨了眨眼睛,戈登扶著她的肩膀和她一起走到餐廳。


    “我的朋友給了我個不錯的建議,我聯係了鵜鶘小區的房東,明天我們去看看那的房子,如果滿意的話,立刻就可以交定金搬家。”


    “真是太棒了。”芭芭拉說,“你知道的,我的家庭條件不太好,從來沒住過高級公寓,那幢房子有嬰兒房嗎?我真的很想要一個女兒,我的小公主!”


    “當然,我也是這麽想的。”戈登親了親芭芭拉的臉頰,然後兩人分開坐下吃飯。


    “我想讓我的女兒學舞蹈,我原本就想當一個舞蹈演員的,但可惜沒那個機會。”


    “你要是去當了舞蹈演員,可就不會認識我了?”戈登笑著說,他說:“我覺得我們的女兒應該是自由的,她想做什麽都行,學舞舞蹈也好,學畫畫也行,或者像你一樣當個優秀的律師。”


    “得了吧。”芭芭拉做出一個無奈的神情說:“這個工作累得要死,我不希望她成為律師,她最好能活得輕鬆一點。”


    “舞蹈也是一樣,隻是因為你沒有學過,才對它充滿向往,我看哥譚大學那些啦啦舞團的學生們,每天都要壓腿,一些舞蹈係的學生們也抱怨過這行是青春飯,等老了很容易失業……”


    “你真的讓我壓力很大,你說,如果我們的孩子活得不好,該怎麽辦?”芭芭拉問。


    “你得對她有信心,而且活成什麽樣是她自己的選擇。”


    “哪怕像你一樣在這麽危險的城市裏當個警察?”


    “哦,親愛的……”戈登說,“別這麽說。”


    “我知道,你早就跟我說過,你的夢想就是當個警察,因為你出生在芝加哥,一個同樣危險的城市,一名警察救了你的母親,所以你也想當個維護正義的警察。”


    “可這工作真的太危險了,我早就不止一次的說過,我們可以一起回我的娘家去生活,哪怕經濟拮據一點也沒關係,總歸是安全的。”


    戈登歎了口氣,他其實也知道芭芭拉說的有道理,憑他現在掙的這些錢,如果去亞利桑那州的鄉下,都可以買一幢別墅了,到時候他在當地找一個輔警的工作,芭芭拉當一個法律顧問,那真是安逸又快樂。


    可即使戈登知道哥譚是個鬼地方,他也就是不想走。


    他想,如果警察不能待在一個最危險的地方去保護人們,那還有什麽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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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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