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z市警察局這半年裏,出了個傳奇人物。他呢,並不是剛剛走馬上任的刑警隊一隊的隊長王歡(雖然他上任的很突然很離奇),而是王歡手下剛招進的警察,一名叫做高明頌的刑警。
自從王歡當上隊長,這高明頌就跟著來到了一隊。自從高明頌來到了一隊,這破案率就是蹭蹭的飆升。
所有人都以為二人是老相識,可這兩人確實是才認識。
這個高明頌呢,180左右的身高吧,模特般的身材,完全是影視明星的模樣。他的眼睛不是特別的黑,帶有一點淡淡的棕色。他的頭發卻是黑的過於自然。
與他一比,王歡顯得就有些魁梧了。目測身高至少190,感覺不打籃球都可惜了。八塊腹肌,體格健壯,板寸發型,一撮胡子,活脫脫混黑社會的老大哥的模樣。這小姑娘可能也都被他給嚇哭了,所以他34了都還找不到女朋友。
這天,z市郊區一棟別墅裏,一位年輕貌美的女子被發現死在自己家的臥室中。該女子麵帶笑容,身旁放了一朵秋海棠。高明頌等人接到消息,便前來調查了。
且看傳奇如何傳奇地探案的吧。微笑秋海棠篇,正式開始:
在高明頌和王歡還沒走進來的時候,就已經有警察哢哢哢地在那裏拍照了。“嗯,很好,你們拍完了先出去吧。一會有事再叫你們。”
負責拍照的陳瑞等人見老大都開口了,點點頭就出去了。
剛從門口走進死者的臥室,王歡就聞到了一點香氣,他有點想不明白。王歡拿手把氣味往鼻子方向上稍微扇了扇,隨即說道:“這次現場的味道倒是很有意思。有股酸臭,不是屍體的那種味道。淡淡的,但是我確定它真的存在。”
王歡一直有狗鼻子偵探的稱號,這鼻子的靈敏也真不是吹的。所以高明頌沒什麽懷疑,隻是語氣有些暗沉。“酸臭啊?”
“真心不確定是什麽的味道,有點奇怪。”
確實有時候雖然能形容出味道的感覺,但是卻描述不出它的來源。這是人之常情,高明頌倒是不置可否。他點了兩下頭,道:“我們還是看一下現場再說吧。”
走近死者,高明頌的眉頭皺成了一團,可還是出奇地感受到了他禁欲係的帥氣。他道:“死者明顯消瘦,胳膊上有靜脈注射的痕跡,看來是吸食毒品。而你所說的淡淡酸臭,有可能是長期吸毒導致的。”
“麵帶微笑,身旁放了一朵秋海棠,還吸毒,這明顯是吸毒過量致死嘛,要不就是難耐毒品折磨而自殺,這還叫我們來做什麽?”王歡可是很驕傲自己豐富的辦案經驗,不等偵察完現場,他就仿佛已經洞悉了一切。
一旁的高明頌可不敢把白眼直接翻給他看,但還是不無嘲諷地說道:“還沒開始調查就別妄下結論。首先,是不是自殺還不一定!”
王歡被人質疑,難免心塞。可是質疑他的又是比自己厲害的高明頌,於是隻好聳聳鼻子,小聲反駁道:“他殺?我可沒有見過被人殺了後還開心地笑的。”
“那為什麽沒有遺書?”
“誰規定自殺就必須寫遺書。”
“那秋海棠怎麽解釋?”
“我知道她吃飽了撐的放朵秋海棠幹嘛?這不就是來查的嗎?!”
高明頌歎了口氣,完全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樣子。“被害人的床頭櫃上擺著她與異性男子的親密合照,手上有訂婚戒指但是戒指很新也沒有留下佩戴很久的痕跡,所以她應該是剛訂婚不久。試想一下,如果你剛訂婚,你會選擇自殺嗎?”
王歡心有不服,心想終於找到了可以駁擊高明頌的點。“根本沒有必然聯係好不好。有別的壓力或者感情根本不幸福,想死,理由很多的。吸毒,就是很好的理由啊。”
“但奇怪的是,現場並沒有任何可以讓她接觸到毒品的東西啊。不管她是吃進去、喝進去還是注射進去等等的吧,總歸需要器皿吧。尤其是她應該是靜脈注射,針管呢?毒品呢?”高明頌一邊檢查屍體,一邊滿心疑惑。這個案發現場,充滿了矛盾點。但是高明頌從來不懷疑自己的斷案能力,畢竟他可和那個糊塗隊長完全不同。
糊塗隊長可不知道高明頌心裏是這樣誹謗自己的,他雖然糊塗,可到底也是領了駕駛證的老司機。結合以往經驗,他道:“那她可能是想自殺,所以不是吸毒死的,而是她自己服用了慢性毒藥也是完全合理的啊。就是想在自己臥室安詳地離開,不可以嗎?”
當然不可以,拜托大哥你別隻發表意見,來看一下現場嘛。高明頌一邊這樣想,一邊嘴上說著專業的話語:“她衣服全新,可是腳上卻有因為拖拉而形成的摩擦性傷痕,地上也有斷斷續續拖拉的痕跡。再者,如果仰躺在床上死的,屍斑應該在背部,但她的屍斑在正麵。所以說,至少,她來到臥室的事並非出自她的本意,應該是死在別處,然後被拖著來到臥室,最後凶手給她換上新衣服、新首飾,還擺上了秋海棠。對了,至於笑,我還不太清楚為什麽。”
王歡自覺技不如人,可又傲嬌地不肯承認自己技不如人,隻好裝腔作勢起來。隻聽他語氣結結巴巴的說著行行行,可還是麻溜地反駁道:“你把話多當耍帥是不是,囉嗦那麽多幹嗎,必然是他殺,不然還能怎樣。我,刑警隊一隊隊長,再不懂這個了。”
“身為一名警務人員,首先應該有一分證據講一分話吧,為死者——”其實我對你有很大的意見,你知道嗎,隊長!高明頌鄙夷這個隊長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從頭發到腳趾頭都在鄙視著他。
王歡故意把手裏的本子掉到了地上,造成了很大的聲響,他刻意打斷了高明頌的話。這男人從一開始就和自己過不去,但又出乎意料地一直留在自己身邊幫自己,難不成就想氣死我?“不好意思了,手滑!我們還是趕緊調查取證去吧。”他撿起來本子後頓了頓,又說道:“新衣服這看的出來,新首飾是咋回事?”
“她耳朵上有傷。我感覺是因為凶手給她換戴了新的耳釘所致。但我不確定,一切等屍檢報告出來後再下定論。”
“直接說你是猜的不就成了!”
高明頌摸了一下鼻子,完全忽視了王歡,獨自觀察起屍體來。
“死者,女性,初步判斷應該是在二十五歲到三十歲之間。屍體呈現硬化但還沒有完全僵硬,通過指壓她的屍斑有一定褪色,死亡時間應該在六到十二個小時之間。”
王歡見他不回複自己的話也倍感無趣,可還是點點頭,畢竟專業領域他可從不質疑高明頌。平日裏的反駁也隻是為了在高明頌麵前保留一分隊長的尊嚴罷了,雖然一點也沒用!他摸摸下巴上的一撮胡子,道:“沒有作案工具,指紋等痕跡被抹擦地也很幹淨,這位凶手倒是專業的很。”娘的,凶手專業,可累死老子了!
高明頌繼續在臥室中偵察起來。
隨即你隻可以看到高明頌的麵無表情了,甚至他連眉毛都不皺了,但這並不代表他不迷茫。隻聽他低語道:“可是,這並不是第一案發現場,第一案發現場應該在哪呢?”
王歡眼睛往左瞟瞟,又往右瞟瞟,也不知道自己可以幫上什麽忙。捉拿罪犯和與罪犯搏鬥,他是擅長的。可勘察現場,他還算個渣。
王歡附和道:“拖著進來的話,路程應該不會很遠吧。至少不會出了這棟別墅。但問題是這凶手幹嘛要把她拖到臥室的床上去。到底是凶手要滿足自己的變態嗜好還是有什麽必要的講究嗎?順子!順子!”
一旁的高明頌一臉被打斷了的心塞,他抬起頭,伸直腰,平直地看著王歡。可因為平常就是麵癱臉,所以王歡也沒有發現他的心塞。好吧,這更讓人心塞!
“到,隊長!高警官。”劉永順這回可是機靈了,應的及時,免得隊長再找麻煩。
王歡伸直胳膊,指向了外屋,安排道:“你去找人把這個房子裏的裏裏外外都檢查下,看有沒有可疑的地方。這應該不是第一案發現場。”
高明頌一聽,也不致力於讓別人發現他的心塞了,連忙伸出去半截身體來阻止。“別別別,放著我來。上次也不知道是誰,進案發現場竟然不戴手套,導致證據的損害,讓我工作量大增。這次,我自己查。”
王歡聞言卻是拿右手一拍高明頌的肩膀,一臉玩味地問他:“小明,你知不知道諸葛亮怎麽死的?”
“累死的?”高明頌以為是個有意義的問題,還一本正經地回複了他。
王歡笑地直到彎下了腰,心想你小子還是被我將了一軍吧。“哈哈哈,他是笨死的!”結果一瞥眼,發現高明頌的眼神中透露著濃厚的嫌棄,就停下了笑。他重重咳了咳,努力板著臉說道:“有便宜不占,王八蛋。事必躬親,等著累死吧!”
“行,查吧,但記得叫他們別忘了戴手套。人多力量大,也快些。”高明頌不得不屈服於傻子一般的王歡勢力,畢竟這個案子拖久了就意味著他要與王歡待的時間會更久的,那樣他的智商也會被帶跑偏的。他從腳底板拒絕這個可能性!
劉永順這小夥子實誠,剛決定了要聽隊長的話,結果還是忍不住為大家夥抱不平,他小聲嘀咕道:“我怎麽記得是隊長忘記戴手套了,不怨我們啊。”
王歡治不了高明頌,還處置不了一個傻孩子麽。他拿著本子使勁拍劉永順的頭,道:“說什麽,說什麽,說什麽,我可全聽見了。”
但高明頌並不覺得劉永順替他吸引了戰火是一件多麽開心的事,涼涼地說道:“老王,以後別打他頭了,本來就傻。”什麽叫嗤之以鼻,什麽叫大神姿態,好吧,我算懂了。
王歡仔細想了想,還真的收回了打劉永順頭的本子。他說道:“還真是,本來就不聰明。算了,算了,你出去,叫人勘測下別墅裏裏外外有沒有什麽可疑的地方,然後那啥,你去查一下死者生平吧。”
劉永順嘿嘿一笑,並不覺得被人說傻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他媽說了,傻人有傻福。劉永順輕輕摸了兩下自己的頭,又恍然大悟一般地連忙拿出了自己早已查好的信息。“我知道我知道。我查了。”
王歡左眼往上一挑,整個臉都在叫囂著自己的詫異。但還是不做聲的聽劉永順匯報情況。
“死者柴謹言,27歲知名演員。父母雙亡,從小在福利院長大。完全是靠自己努力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位置。然後最近剛和名門少爺嚴漠訂婚,傳聞兩人想要奉子成婚,不日也許就要嫁入豪門了。然後她還在著名集團w集團占股,因為她與w集團的大小姐海詩琪是至交好友,也就是大家俗稱的閨蜜,大小姐去年送給她的生日禮物便是w集團5%的股權。但是實際上三年前,大小姐的男朋友孟恒宇吸毒後意圖強奸她,她防衛過當把他殺了,然後無罪釋放,搞不懂兩個人關係怎麽依舊好。嗯,就這些了,還有什麽需要我查的嗎?”
“這次怎麽這麽懂事?”王歡可不是一般地吃驚,他從來也喜歡一驚一乍的,嘴巴張的也快塞下了一個蘋果。
劉永順標準地憨厚笑笑,拿右手指了指高明頌,語氣中就有一股子尊敬。“高警官來的時候就吩咐我了。”
王歡一聽果真如此,但還是忍不住拿本子打起劉永順的頭來,“他吩咐你,他吩咐你,他吩咐你!他不吩咐你,你就不會查嗎?”結果往旁邊一看高明頌的眼神,又感覺慫了幾分。
不不不,我是為了死者所以暫時的讓步。王歡努力地安慰自己。“啊!那什麽,還不快去把屍體送去法醫那,找那個誰,找大喜鑒定一下!還有,派人查查別墅裏裏外外!”
劉永順一聽,連忙道:“是,隊長。”
高明頌看著兩個人的互動,心裏更是一股子奇異的溫馨慢慢升起。但正事要緊,他抿了抿嘴唇,說道:“等一下,我還沒查完。著什麽急。”
“行,那順子你先出去。一會我再叫你。”
高明頌看他這次這麽聽話,覺得有必要送給他一個微笑。但是,沒想到的是,王歡嚇的直吞咽唾沫。“你查,你查,我不打擾你。”
自討無趣的高明頌又認真看起屍體來了。
等等,這是什麽?高明頌被死者肩膀處的一丟丟紅色起了心思。“耳洞,耳釘,血。是這樣嗎?”
z市警察局這半年裏,出了個傳奇人物。他呢,並不是剛剛走馬上任的刑警隊一隊的隊長王歡(雖然他上任的很突然很離奇),而是王歡手下剛招進的警察,一名叫做高明頌的刑警。
自從王歡當上隊長,這高明頌就跟著來到了一隊。自從高明頌來到了一隊,這破案率就是蹭蹭的飆升。
所有人都以為二人是老相識,可這兩人確實是才認識。
這個高明頌呢,180左右的身高吧,模特般的身材,完全是影視明星的模樣。他的眼睛不是特別的黑,帶有一點淡淡的棕色。他的頭發卻是黑的過於自然。
與他一比,王歡顯得就有些魁梧了。目測身高至少190,感覺不打籃球都可惜了。八塊腹肌,體格健壯,板寸發型,一撮胡子,活脫脫混黑社會的老大哥的模樣。這小姑娘可能也都被他給嚇哭了,所以他34了都還找不到女朋友。
這天,z市郊區一棟別墅裏,一位年輕貌美的女子被發現死在自己家的臥室中。該女子麵帶笑容,身旁放了一朵秋海棠。高明頌等人接到消息,便前來調查了。
且看傳奇如何傳奇地探案的吧。微笑秋海棠篇,正式開始:
在高明頌和王歡還沒走進來的時候,就已經有警察哢哢哢地在那裏拍照了。“嗯,很好,你們拍完了先出去吧。一會有事再叫你們。”
負責拍照的陳瑞等人見老大都開口了,點點頭就出去了。
剛從門口走進死者的臥室,王歡就聞到了一點香氣,他有點想不明白。王歡拿手把氣味往鼻子方向上稍微扇了扇,隨即說道:“這次現場的味道倒是很有意思。有股酸臭,不是屍體的那種味道。淡淡的,但是我確定它真的存在。”
王歡一直有狗鼻子偵探的稱號,這鼻子的靈敏也真不是吹的。所以高明頌沒什麽懷疑,隻是語氣有些暗沉。“酸臭啊?”
“真心不確定是什麽的味道,有點奇怪。”
確實有時候雖然能形容出味道的感覺,但是卻描述不出它的來源。這是人之常情,高明頌倒是不置可否。他點了兩下頭,道:“我們還是看一下現場再說吧。”
走近死者,高明頌的眉頭皺成了一團,可還是出奇地感受到了他禁欲係的帥氣。他道:“死者明顯消瘦,胳膊上有靜脈注射的痕跡,看來是吸食毒品。而你所說的淡淡酸臭,有可能是長期吸毒導致的。”
“麵帶微笑,身旁放了一朵秋海棠,還吸毒,這明顯是吸毒過量致死嘛,要不就是難耐毒品折磨而自殺,這還叫我們來做什麽?”王歡可是很驕傲自己豐富的辦案經驗,不等偵察完現場,他就仿佛已經洞悉了一切。
一旁的高明頌可不敢把白眼直接翻給他看,但還是不無嘲諷地說道:“還沒開始調查就別妄下結論。首先,是不是自殺還不一定!”
王歡被人質疑,難免心塞。可是質疑他的又是比自己厲害的高明頌,於是隻好聳聳鼻子,小聲反駁道:“他殺?我可沒有見過被人殺了後還開心地笑的。”
“那為什麽沒有遺書?”
“誰規定自殺就必須寫遺書。”
“那秋海棠怎麽解釋?”
“我知道她吃飽了撐的放朵秋海棠幹嘛?這不就是來查的嗎?!”
高明頌歎了口氣,完全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樣子。“被害人的床頭櫃上擺著她與異性男子的親密合照,手上有訂婚戒指但是戒指很新也沒有留下佩戴很久的痕跡,所以她應該是剛訂婚不久。試想一下,如果你剛訂婚,你會選擇自殺嗎?”
王歡心有不服,心想終於找到了可以駁擊高明頌的點。“根本沒有必然聯係好不好。有別的壓力或者感情根本不幸福,想死,理由很多的。吸毒,就是很好的理由啊。”
“但奇怪的是,現場並沒有任何可以讓她接觸到毒品的東西啊。不管她是吃進去、喝進去還是注射進去等等的吧,總歸需要器皿吧。尤其是她應該是靜脈注射,針管呢?毒品呢?”高明頌一邊檢查屍體,一邊滿心疑惑。這個案發現場,充滿了矛盾點。但是高明頌從來不懷疑自己的斷案能力,畢竟他可和那個糊塗隊長完全不同。
糊塗隊長可不知道高明頌心裏是這樣誹謗自己的,他雖然糊塗,可到底也是領了駕駛證的老司機。結合以往經驗,他道:“那她可能是想自殺,所以不是吸毒死的,而是她自己服用了慢性毒藥也是完全合理的啊。就是想在自己臥室安詳地離開,不可以嗎?”
當然不可以,拜托大哥你別隻發表意見,來看一下現場嘛。高明頌一邊這樣想,一邊嘴上說著專業的話語:“她衣服全新,可是腳上卻有因為拖拉而形成的摩擦性傷痕,地上也有斷斷續續拖拉的痕跡。再者,如果仰躺在床上死的,屍斑應該在背部,但她的屍斑在正麵。所以說,至少,她來到臥室的事並非出自她的本意,應該是死在別處,然後被拖著來到臥室,最後凶手給她換上新衣服、新首飾,還擺上了秋海棠。對了,至於笑,我還不太清楚為什麽。”
王歡自覺技不如人,可又傲嬌地不肯承認自己技不如人,隻好裝腔作勢起來。隻聽他語氣結結巴巴的說著行行行,可還是麻溜地反駁道:“你把話多當耍帥是不是,囉嗦那麽多幹嗎,必然是他殺,不然還能怎樣。我,刑警隊一隊隊長,再不懂這個了。”
“身為一名警務人員,首先應該有一分證據講一分話吧,為死者——”其實我對你有很大的意見,你知道嗎,隊長!高明頌鄙夷這個隊長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從頭發到腳趾頭都在鄙視著他。
王歡故意把手裏的本子掉到了地上,造成了很大的聲響,他刻意打斷了高明頌的話。這男人從一開始就和自己過不去,但又出乎意料地一直留在自己身邊幫自己,難不成就想氣死我?“不好意思了,手滑!我們還是趕緊調查取證去吧。”他撿起來本子後頓了頓,又說道:“新衣服這看的出來,新首飾是咋回事?”
“她耳朵上有傷。我感覺是因為凶手給她換戴了新的耳釘所致。但我不確定,一切等屍檢報告出來後再下定論。”
“直接說你是猜的不就成了!”
高明頌摸了一下鼻子,完全忽視了王歡,獨自觀察起屍體來。
“死者,女性,初步判斷應該是在二十五歲到三十歲之間。屍體呈現硬化但還沒有完全僵硬,通過指壓她的屍斑有一定褪色,死亡時間應該在六到十二個小時之間。”
王歡見他不回複自己的話也倍感無趣,可還是點點頭,畢竟專業領域他可從不質疑高明頌。平日裏的反駁也隻是為了在高明頌麵前保留一分隊長的尊嚴罷了,雖然一點也沒用!他摸摸下巴上的一撮胡子,道:“沒有作案工具,指紋等痕跡被抹擦地也很幹淨,這位凶手倒是專業的很。”娘的,凶手專業,可累死老子了!
高明頌繼續在臥室中偵察起來。
隨即你隻可以看到高明頌的麵無表情了,甚至他連眉毛都不皺了,但這並不代表他不迷茫。隻聽他低語道:“可是,這並不是第一案發現場,第一案發現場應該在哪呢?”
王歡眼睛往左瞟瞟,又往右瞟瞟,也不知道自己可以幫上什麽忙。捉拿罪犯和與罪犯搏鬥,他是擅長的。可勘察現場,他還算個渣。
王歡附和道:“拖著進來的話,路程應該不會很遠吧。至少不會出了這棟別墅。但問題是這凶手幹嘛要把她拖到臥室的床上去。到底是凶手要滿足自己的變態嗜好還是有什麽必要的講究嗎?順子!順子!”
一旁的高明頌一臉被打斷了的心塞,他抬起頭,伸直腰,平直地看著王歡。可因為平常就是麵癱臉,所以王歡也沒有發現他的心塞。好吧,這更讓人心塞!
“到,隊長!高警官。”劉永順這回可是機靈了,應的及時,免得隊長再找麻煩。
王歡伸直胳膊,指向了外屋,安排道:“你去找人把這個房子裏的裏裏外外都檢查下,看有沒有可疑的地方。這應該不是第一案發現場。”
高明頌一聽,也不致力於讓別人發現他的心塞了,連忙伸出去半截身體來阻止。“別別別,放著我來。上次也不知道是誰,進案發現場竟然不戴手套,導致證據的損害,讓我工作量大增。這次,我自己查。”
王歡聞言卻是拿右手一拍高明頌的肩膀,一臉玩味地問他:“小明,你知不知道諸葛亮怎麽死的?”
“累死的?”高明頌以為是個有意義的問題,還一本正經地回複了他。
王歡笑地直到彎下了腰,心想你小子還是被我將了一軍吧。“哈哈哈,他是笨死的!”結果一瞥眼,發現高明頌的眼神中透露著濃厚的嫌棄,就停下了笑。他重重咳了咳,努力板著臉說道:“有便宜不占,王八蛋。事必躬親,等著累死吧!”
“行,查吧,但記得叫他們別忘了戴手套。人多力量大,也快些。”高明頌不得不屈服於傻子一般的王歡勢力,畢竟這個案子拖久了就意味著他要與王歡待的時間會更久的,那樣他的智商也會被帶跑偏的。他從腳底板拒絕這個可能性!
劉永順這小夥子實誠,剛決定了要聽隊長的話,結果還是忍不住為大家夥抱不平,他小聲嘀咕道:“我怎麽記得是隊長忘記戴手套了,不怨我們啊。”
王歡治不了高明頌,還處置不了一個傻孩子麽。他拿著本子使勁拍劉永順的頭,道:“說什麽,說什麽,說什麽,我可全聽見了。”
但高明頌並不覺得劉永順替他吸引了戰火是一件多麽開心的事,涼涼地說道:“老王,以後別打他頭了,本來就傻。”什麽叫嗤之以鼻,什麽叫大神姿態,好吧,我算懂了。
王歡仔細想了想,還真的收回了打劉永順頭的本子。他說道:“還真是,本來就不聰明。算了,算了,你出去,叫人勘測下別墅裏裏外外有沒有什麽可疑的地方,然後那啥,你去查一下死者生平吧。”
劉永順嘿嘿一笑,並不覺得被人說傻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他媽說了,傻人有傻福。劉永順輕輕摸了兩下自己的頭,又恍然大悟一般地連忙拿出了自己早已查好的信息。“我知道我知道。我查了。”
王歡左眼往上一挑,整個臉都在叫囂著自己的詫異。但還是不做聲的聽劉永順匯報情況。
“死者柴謹言,27歲知名演員。父母雙亡,從小在福利院長大。完全是靠自己努力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位置。然後最近剛和名門少爺嚴漠訂婚,傳聞兩人想要奉子成婚,不日也許就要嫁入豪門了。然後她還在著名集團w集團占股,因為她與w集團的大小姐海詩琪是至交好友,也就是大家俗稱的閨蜜,大小姐去年送給她的生日禮物便是w集團5%的股權。但是實際上三年前,大小姐的男朋友孟恒宇吸毒後意圖強奸她,她防衛過當把他殺了,然後無罪釋放,搞不懂兩個人關係怎麽依舊好。嗯,就這些了,還有什麽需要我查的嗎?”
“這次怎麽這麽懂事?”王歡可不是一般地吃驚,他從來也喜歡一驚一乍的,嘴巴張的也快塞下了一個蘋果。
劉永順標準地憨厚笑笑,拿右手指了指高明頌,語氣中就有一股子尊敬。“高警官來的時候就吩咐我了。”
王歡一聽果真如此,但還是忍不住拿本子打起劉永順的頭來,“他吩咐你,他吩咐你,他吩咐你!他不吩咐你,你就不會查嗎?”結果往旁邊一看高明頌的眼神,又感覺慫了幾分。
不不不,我是為了死者所以暫時的讓步。王歡努力地安慰自己。“啊!那什麽,還不快去把屍體送去法醫那,找那個誰,找大喜鑒定一下!還有,派人查查別墅裏裏外外!”
劉永順一聽,連忙道:“是,隊長。”
高明頌看著兩個人的互動,心裏更是一股子奇異的溫馨慢慢升起。但正事要緊,他抿了抿嘴唇,說道:“等一下,我還沒查完。著什麽急。”
“行,那順子你先出去。一會我再叫你。”
高明頌看他這次這麽聽話,覺得有必要送給他一個微笑。但是,沒想到的是,王歡嚇的直吞咽唾沫。“你查,你查,我不打擾你。”
自討無趣的高明頌又認真看起屍體來了。
等等,這是什麽?高明頌被死者肩膀處的一丟丟紅色起了心思。“耳洞,耳釘,血。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