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穀中的高地上所見,遠處的山巔被巨大的冰蓋所籠罩,這小小的山穀就像是在一塊巨大冰塊下麵的窟窿。而穀中的人就靠著四周的山峰擋住了不遠處日漸壯大的沙漠,還有那永不停歇的風沙。


    自從十三歲時,費爾默便覺得所在的這片山穀太過狹小。那時,他心底便有了一個想法,自己年長些時,一定要走出山穀,去見識一下外麵的世界。


    勾起他這種想法的是,三叔的屋裏那一部不知道什麽年代的舊書,翻了很多遍,大的事情沒有記住,大概就是一個人環遊各地的見聞,書上那些離奇的事情,他是不信的。但是那位遊曆者所說的一句豪言壯語卻讓他深深的記在心裏,‘我的雙眼注視著天邊,而我的雙腿將要去丈量一下腳下的大地。’,隨著年紀漸長,這句話像魔咒一樣困擾著他。


    當他真正到了十八歲的時候,另外一件事讓他放棄了出穀的打算。以前毫不在意的一個女孩,族長離寬的女兒的是那麽明豔動人,現在每時每刻她都會出現腦海裏。他搞不清這到底是什麽狀況,如果有一天他知道有一種叫做荷爾蒙的東西的話,就明白了什麽叫做青春的騷動。


    “小默,今天去抓幾隻黃羊回來吧,老九上次還說,好久沒有吃過美味的黃羊肉了。你聽聽,九叔還惦記著你的黃羊腿。”三叔咪了一口酒,隨手撥了兩下算盤珠子,看著發呆的費爾默搖搖頭。這個他一手帶大的少年,已經有了少年人的煩惱,本來作為長輩的自己應該給以他指導,可惜這個少年的身上已經有了自己的使命,注定了在不久將會走出這個千年與世隔絕的山穀。


    “好的三叔,我下午就去後山,順便去看看九叔,打到黃羊的話,就喊他來店裏喝酒。”費爾默站起身,沒精打采的回答,此時他的心中滿是費雪的音容笑貌,可惜這女子總是對他若即若離,讓他搞不清狀況,摸不著頭腦。


    此時他有點想念老亡靈了,若是他在的話,可以跟他訴說一下自己的苦惱,可惜的是,現在老亡靈卻不見了蹤跡。任他尋遍了山穀中每一個角落,即使是北邊上那一片滿是墳包墓山也沒有遺留,卻是見不到老亡靈那賤賤的笑容。


    “這個老家夥,不知道躲到什麽鬼地方,和一隻見不得人的母亡靈鬼混。”費爾曼滿是憤懣的猜想著他的祖父,一個不著調的老亡靈,一個唯一死在外邊,唯一屍骨沒有葬到墓山的穀中人,也是唯一的被族裏逐出山穀的家夥,更是族中唯一的爛賭鬼。


    一步步走進後山,費爾默此時全無往日裏在山間雀躍飛奔的心情,如何去討好那個女子的念頭占據了他的腦海。


    紫紅色的山崖邊,九叔一如既往的在這裏練習著飛矛,背上背著九根短矛,不急不緩一根根投出去,插在前麵近半裏遠的山崖上。九根矛投完,拔下來,繼續投,每天都要練習兩個時辰。


    在他八歲的時候,第一次走進後山,九叔正在練習投矛,好奇之下,問了問九叔,卻被九叔的一個夢境給嚇到了。‘不久的將來,有一個房子般大小,長著三個頭顱六隻胳膊的怪物會來到穀中,他那恐怖的大嘴一次可以咀嚼三個人。這個怪物會吃掉穀中每一個人,無論是大人還是小孩,男人還是女子,一個人都不放過。我一刻不敢懈怠的練習飛矛,當這個怪物出現時,就將他釘死在地上。’


    年幼的費爾默被嚇到了,自那時起,便每天跑來和九叔一起練習飛矛,春夏秋冬,風霜雨電,日日不輟。七年以後,費爾默可以用一根飛矛集中一裏範圍內任意一個跑動的老鼠。反觀九叔,還是每天固定投著背上的九根短矛,每過一個月左右,便後退幾步,繼續練習,以至於他閉著眼睛都可以投中土厓上的矛孔。


    也就在他十五歲那一年,三叔酒後的一番話,徹底顛覆了費爾默的認知,甚至為九叔忿忿不平。‘小默,你知道老九那個蠢貨,為什麽天天練著飛矛嗎?’這個問題費爾默當然知道,就把九叔的夢描述了一番。


    卻不料三叔眯著醉眼,齜著牙笑了起來,“十三年前,為了一樁小事,老九仗著身強體壯,竟然揚言要揍我,在那兩天後,我便給老九的酒裏加了一種特殊的蘑菇粉,等他喝的大醉後。將他送到家中,站在他床邊給他講故事,故事裏有一個可怕的三頭巨人,無論他的飛矛多麽厲害,總是傷害不到巨人,、、、、、”打了個酒嗝後,三叔繼續說著醉話,‘以後每當我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會給老九的酒裏加蘑菇粉,然後去他床邊給他講故事。’


    很長一段時間,費爾默都猶豫要不要告訴九叔真相,最後還是沒有把這個可惡的惡作劇給捅出來。因為他害怕脾氣暴躁的九叔,真的會把三叔給砸扁了。


    當九叔投完九根矛後,費爾默叫了一聲,“九叔!”


    “是小默啊,可有一段時間沒來,怎麽練的好好的不來了。”九叔看著費爾默,好奇的問道。


    “九叔,我有些事情想向你請教。”想了想,既然老亡靈不在,隻有向九叔請教,畢竟九叔是結過婚的人,不向三叔一直都單身沒有經驗,肯定不懂他的煩惱。


    “有些稀奇,很少能見到我們小默有這樣害羞的表情,讓我猜猜什麽事情,是不是看上了誰家的姑娘。”九叔解下腰中的水囊,喝了一口水後,笑著說。


    “九叔,你當初是怎麽找上九嬸的?”費爾默直截了當的問道。


    “果然如此,問我就問對人了,當初我看上你九嬸,尋摸著怎麽和她好上,你三爺爺告訴我,最簡單的辦法,送禮。把最好的,最珍貴難得的東西送給她,結果我上了後山,用了七天時間,抓到一隻渾身火紅有著寶山般眼睛的狐狸,送給了你九嬸,後來你九嬸就和我好上了。”回想起往事,九叔有些得意地說著。


    “就這麽簡單,送禮就行。”費爾默眼睛裏閃著亮光問道。


    “當然如此,我可是最成功的例子,不過我很好奇,到底是哪家姑娘讓我們的小默如此的惦念,以至魂不守舍。”九叔。


    “等我把那個女子扛回家,九叔你就知道了。現在我可要去準備禮物了。”說完,費爾默飛奔離去,向後山深處進發。


    九叔給九嬸送的是一隻漂亮的狐狸,我要給費雪送什麽呢,要不我也去抓一隻美麗的狐狸怎麽樣。費爾默想著,還是覺得有些不妥,既然九叔已經給九嬸送過狐狸了,我在這麽幹,就沒有什麽新意了,到時候九叔還會笑話。


    後山裏的動物很多,高大的麋鹿,體型不大卻非常靈巧的麂子,林間樹上還有一種短尾猴,還有費爾默那群特別的兄弟。就在費爾默想著送什麽禮物給費雪的時候,一隻渾身漂亮的金毛四肢有著一些白毛的狼從林間鑽了出來,撲到他身邊,親昵的嗅著他的腿腳。


    “毛毛,我的兄弟,我來看你了。”費爾默低身抱住這隻高大的山地狼的脖子,撫摸著脖子上的毛。


    這隻狼和他親昵的一會兒後,蹲下身子,一陣悠長的嚎叫,隨著它的嚎叫之後,林中不斷有狼走出。短短一會兒,大小十七隻狼圍在他的身邊,他蹲下身子和每一隻狼擁抱,即使兩隻小狗般大小的狼崽也被他抱在懷裏,好一陣親熱。


    “我的兄弟,你已經是幾個孩子的父親,現在我也有看上的姑娘呢,現在我正在為禮物發愁,你說我要給那心愛的女孩準備送命禮物的好。”費爾默蹲在地上,一邊撫摸著這隻頭狼地脖子,一邊喃喃的說道。


    這隻頭狼聽到他的話後,簇蔟的叫了幾聲,“我的兄弟,你說你知道送什麽禮物。”


    頭狼輕輕的叫了幾聲。“你的意思是讓我跟你走,好吧,我的兄弟,雖然我不知道你說的禮物是什麽東西,但是我相信你,肯定有好的東西。”


    跟著這群狼在山林林間奔跑了半個時辰後,費爾默見到這群兄弟所指的禮物,這也是一個家族,野豬家族,他還是很熟悉的。因為這個野豬家族和他兄弟的領地互相重疊,爭鬥不休,半年前他還尋思著幫兄弟們幹掉這些個鄰居。


    這群野豬葷素不濟,隻要能吃的都能跑到他們的胃裏,狼群和它們爭鬥了好多場,本來狼群的實力應該是占優的。


    可惜的是這群野豬的族長,一隻比尋常的牛還要大不少的公豬,戰鬥力非常的強悍,經常五六隻強壯的雄狼也敵不過它。費爾默稱他為老家夥,根據經驗,這隻老野豬的年紀可能還要比他還大的多。


    老家夥別的不說,體型就要比九叔那隻狐狸要大很多,作為禮物應該還說的過去吧,費爾默看著因為狼群逼近,而帶著子孫準備迎戰的老家夥想到。


    老家夥對於闖進領地的這群不速之客,是非常不友好,呼嗷幾聲,便帶著那些子孫和毛毛的手下鬥在一處。狼群的速度快,野豬凶悍異常,鬥在一起非常熱鬧。


    費爾默取下背上的兩隻鋼矛,雙目盯住了場上的戰鬥。或許是感受到了他的目光,老家夥竟然轉頭看向他,猩紅的雙目中竟然露出了威脅的意思,警告他不要多管閑事。


    沒有在意老家夥威脅的眼神,費爾默用一根鋼矛就將它釘死在地上。隨著老家夥一死,它的那些子孫立馬陣腳大亂,被毛毛帶著狼群殺的潰不成軍,不一會,丟下一地的屍體逃離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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