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經打開那袋檔案看過了,白警官說那是他的個人資料,可裏麵分明記錄的是一個暴徒被處以死刑的刑事案件,抓捕罪犯的是一名叫霍峰的警察。


    那個陌生的男人,除了長得和秦奮很像以外,兩人再無任何關聯。可小白親口說,這是他的個人資料,聽起來就有些耐人尋味了。


    這則卷宗歸檔於二十年前,算算年紀不難發現,兩人差了有足足十歲。巧合是,被判處死刑的那年,秦奮出生了,而死刑犯恰好三十歲。


    警察為何會講出這麽荒唐的事情?秦奮認為他們一定是掌握了可靠線索,畢竟上回經曆了怪人事件後,可以篤定小白隸屬什麽神秘機構。


    孫鹿昭紅著眼睛說:“哥哥,到今天了,你還在懷疑我嗎?”


    秦奮長吸了口氣,俯下身摸了摸她的頭說:“旅途漫長,我們有的是時間。既然我都忘了,你就慢慢告訴我,幫我找回那些記憶吧。”


    “嗯!”孫鹿昭小腦袋點的跟撥浪鼓似的。


    “少爺,你當真不怕死麽?”


    趙文姬看明白了他的意思,可仍舊心有不甘。


    “我總不能一輩子躲你們身後吧?”秦奮笑著說:“一個是我媽,一個是我妹,我如果淪落到要你們保護,那我不如閃現一頭撞死算了。”


    趙文姬雖然聽不大懂,還是撲哧一聲笑了。她看著少爺熟悉的眉眼,心中不由感歎,即便過了那麽多年,少爺還是少爺,脾性永遠不會改變。


    她必須承認,因為從小哺育少爺培養的母性,偶爾會不由自主地做一些出格的事情。


    孫鹿昭過來牽著秦奮的袖子,搖了搖說:“哥哥,可以不去嗎?離開這裏我就沒法保護你了。”


    秦奮好奇道:“什麽一旦離太遠,你們就會變得虛弱,那個“靈樞”又是什麽東西?”


    今天可真是充滿知識點的一點啊。


    孫鹿昭眼巴巴地望著趙文姬,顯然她也不懂。


    趙文姬臉熱,有些扭捏道:“這是我自己取的名字,我覺得蠻好聽的……我也不知道該如何解釋,反正一離開東林,我就會渾身軟弱無力。”


    她還順帶說了幾年前秦奮一家外出旅遊的經曆,可把她害慘了。


    秦奮:“……”


    孫鹿昭:“……”


    “行吧。”秦奮伸了個懶腰,囉嗦了這麽多,不就是擔心他沒有自保之力嗎?他故作瀟灑道:“你們放心,其實我超強。”


    趙文姬弱弱拋出一個問號,她都守少爺身邊二十年了,根本完全沒發現啊。


    反正暹國這趟是肯定要去的,畏手畏腳不是解決事情的辦法。何況,秦奮也有引那人出來的想法,不是想殺我麽?我找個安靜的地方讓你動手。被人暗處盯著的感覺,真的非常糟糕,根本忍不了。


    趙文姬離開了,她不想去再體驗渾身軟弱無力的感覺。而且,在她看來,孫鹿昭比她強得多。所以,反正去了也起不到什麽作用,不如留店裏看家。


    臨走前,趙文姬找秦奮要了一筆錢。


    “幹嗎?”秦奮有些吃驚,你不吃不喝不睡,要錢有什麽用?


    趙文姬支支吾吾說要買手機,她有些害羞道:“我看你們都喜歡抱著手機玩,白天看晚上也看,我就想這東西一定特別有意思,可是少爺……我沒有錢。”


    這還能說什麽呢?


    秦奮去自助取款機取了兩千,鄭重地交給趙文姬,囑咐她千萬別丟了,恐嚇她說好多人一年掙不了這個數。趙文姬雖然知道少爺是在唬她,可還是感動的一塌糊塗。


    秦奮還不放心,跟個老母親似的說:“買手機的時候記得要殺價,有的手機店很黑的。”


    “少爺!我知道啦!”


    趙文姬說完匿了,攜款飛速逃走。


    來勢洶洶去勢洶洶。


    莫名其妙。


    秦奮去櫃台辦理改簽,被告知超時,機票已經作廢。被趙文姬這麽一鬧,他痛失幾千經濟。不過,想著孫鹿昭能省張票,稍微能好受那麽一點。


    孫鹿昭又鑽進了箱子裏,因為是偷渡進來的,已經沒法走正常流程了。最早的機票要到下午了,以高額價錢買入兩袋餐包,勉強墊墊肚子。


    一袋自己啃,一袋塞行李箱。


    過了幾分鍾,一隻小手伸出來,叫哥哥把包裝袋丟了。


    好不容易熬到下午三點多,航班正常起飛。檢票進入機艙,和空姐有眼神交流。找到自己的座位,因為是經濟艙,坐著稍顯擁擠。


    在起飛前翻了會兒手機,陳思圓介紹的朋友還沒回信,也不知道在忙什麽。怎麽都是店長,他自己卻這麽閑。倒是徐晃已經刷了屏,在那一個勁問怎麽樣了,到築城了沒有,轉機了沒有,路上順不順利。


    秦奮回了句:我人還在東林。


    那邊秒回:???


    空姐過來提醒關閉通訊設備,秦奮乖乖照做。其實調成飛行模式就好了,但一般空乘人員會要求直接關機。出於安全考慮,他完全能理解並接受。


    因為是民航,飛機比較小,可座位卻是三連,他被夾中間,再次左右為難。不過,這回比較清淨,兩邊都是上了年紀秀了頂的大叔,一上飛機就關好小桌板,開啟了休眠模式。


    這讓秦奮舒服極了,他打開小桌板上的檔案,拿出一疊厚厚的卷宗,認真翻閱起來。如果這上麵記錄的人,真和他有某種關聯,那從中一定能找到蛛絲馬跡。


    這位暴徒叫徐未良,一個很斯文的名字。秦奮不想將與自己極像的人稱之為敗類,可卷宗裏記載的種種案情,實在令人觸目驚心,讓人心生憤慨。


    他是個慣犯,在警局留下了無數案底。前期還隻是小偷小摸,被關起來教育幾次後,反倒變本加厲,最後一次入室搶劫未遂,竟殘殺了一家三口!


    其中最小的女兒,不過十三歲!


    此等殘虐暴徒行徑,實在人神共憤。所以當時法院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徐未良被槍斃,死於二十年前,不會有假。


    可是,這案件還是很蹊蹺。卷宗上寫寫畫畫了許多筆跡,其中一些可能出自於小白,他不顧規定,將卷宗拿給秦奮看,一定存在某種急切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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