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轉眼就結束了,我翻到你的朋友圈,你說你回來了。我不知道怎麽想的,看著空白的對話框,輸了句:
“陳楓,我也在樂至。”
我這人啊,大概以為刪除便是不曾受到傷害,以為看不見便是從未發生。畢竟我最擅長的莫過於“眼見為實”了。
你回我:“我要分手了,姐姐。”
“姐姐?”
“嗯呐,你以後是我的姐姐。行不?”
原來我忙碌了這麽多年,兜兜轉轉得到的身份是親屬呀,不過姐姐,總比再也不聯係好太多不是嗎?那這個新身份,我便認了吧。
“那弟弟要不要出來見一麵呢?”
“不了吧。”
“你不是心情不好嗎?我們走走路。”
“行吧。”
“好的,那我在濱河路等你。”
我始終記得那晚的風很冷,回到家我的膝蓋骨疼得整夜都睡不著。
我提著六瓶啤酒,四處找你的身影,看到你穿著黑色羽絨服出現,我的臉上終於有了一絲絲春意。
我問你和女朋友怎麽回事?
你說:“我不想說。”
“那喝點酒?”
“不了,我隻是過來看下你,馬上要過去,我朋友在等我。”
“哦,好。那你忙就先走吧。我也有朋友過來找我。”
我記得明明是昏暗的燈光啊,卻把你的影子拉得那麽長,直進我心裏。
不知道是不是冬日河邊的緣故,那日的風把擺攤賣煙火的人全都吹進家裏,我看著階梯上整整齊齊放著的六瓶啤酒和黑色袋子裏的孔明燈,自嘲一聲。
我用牙咬掉六瓶啤酒的瓶蓋,看著正前方不遠處明亮到晃人的城中心,心想我可真孤獨啊。
不過有什麽呢,被丟下又不是一次了,我早該習慣的不是嗎?
呶~敬你,陳楓。
我走進河流旁的空地上,掏出打火機不斷地開、關、開、關、開······
終是在一番折騰下點燃孔明燈讓它自由,悄悄的許願:
我!蘇慧!一定不要再喜歡陳楓了。
孔明燈放出去飛了幾秒鍾,離空地約五六米的距離,卻直直墜進河裏。
“陳楓,我也在樂至。”
我這人啊,大概以為刪除便是不曾受到傷害,以為看不見便是從未發生。畢竟我最擅長的莫過於“眼見為實”了。
你回我:“我要分手了,姐姐。”
“姐姐?”
“嗯呐,你以後是我的姐姐。行不?”
原來我忙碌了這麽多年,兜兜轉轉得到的身份是親屬呀,不過姐姐,總比再也不聯係好太多不是嗎?那這個新身份,我便認了吧。
“那弟弟要不要出來見一麵呢?”
“不了吧。”
“你不是心情不好嗎?我們走走路。”
“行吧。”
“好的,那我在濱河路等你。”
我始終記得那晚的風很冷,回到家我的膝蓋骨疼得整夜都睡不著。
我提著六瓶啤酒,四處找你的身影,看到你穿著黑色羽絨服出現,我的臉上終於有了一絲絲春意。
我問你和女朋友怎麽回事?
你說:“我不想說。”
“那喝點酒?”
“不了,我隻是過來看下你,馬上要過去,我朋友在等我。”
“哦,好。那你忙就先走吧。我也有朋友過來找我。”
我記得明明是昏暗的燈光啊,卻把你的影子拉得那麽長,直進我心裏。
不知道是不是冬日河邊的緣故,那日的風把擺攤賣煙火的人全都吹進家裏,我看著階梯上整整齊齊放著的六瓶啤酒和黑色袋子裏的孔明燈,自嘲一聲。
我用牙咬掉六瓶啤酒的瓶蓋,看著正前方不遠處明亮到晃人的城中心,心想我可真孤獨啊。
不過有什麽呢,被丟下又不是一次了,我早該習慣的不是嗎?
呶~敬你,陳楓。
我走進河流旁的空地上,掏出打火機不斷地開、關、開、關、開······
終是在一番折騰下點燃孔明燈讓它自由,悄悄的許願:
我!蘇慧!一定不要再喜歡陳楓了。
孔明燈放出去飛了幾秒鍾,離空地約五六米的距離,卻直直墜進河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