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手組織的總部一般都深山老林中,即使不在深山老林,也不會在鬧市中。


    如意坊就在鬧市中,就在最熱鬧的一條街上。


    所以很少人知道如意坊是買命的地方。


    但如意坊很出名,這裏的女人很出名,在整座城中都非常出名。這裏的女人能睡,也能賭。所以城中有點錢的男人幾乎都來過這裏。


    吳明也來這裏,有錢沒錢都來。有錢的時候來這花錢,花錢買酒買女人。沒錢的時候來這取錢。


    他現在身上已沒錢。他來這唯一能取到錢的方法,隻有殺人。


    吳明已準備走進去,卻被一個麵帶微笑的年輕龜奴攔住了去路。


    繁華的街道,不斷有人走進如意坊,穿著比吳明更普通的都進去了,甚至衣衫襤褸的乞丐都進去了,為何偏偏隻攔他?


    難道這龜奴認得他?這裏的龜奴都不應認得他。


    除非他不是龜奴。


    吳明忽然的出手,快如閃電般,左手揪住他衣領,右手已用漆黑的匕首抵住他的小腹,將其抄至旁邊無人的橫巷中。


    吳明出手快,離開的也快。甚至街上的人都沒發覺忽然少了兩個人,就像街上本就沒有這兩個人。


    “你是誰?”


    吳明眼神冰冷,像一條吐信的毒蛇,最毒的毒蛇。他的生鐵匕首就是蛇信,蛇信已嚐到血。


    年輕龜奴卻全然不懼,微笑依舊。仿似被匕首抵進皮肉就是家常便飯。


    “我是小龜奴。”


    說完,小龜奴便不再說話。就像“小龜奴”三個字就是不世的神藥,無論何時何種情況都能救他性命般自信。


    “這裏的龜奴從不攔我。”


    吳明的匕首又深入了一寸,小龜奴眼中也出現痛苦,但並不為此而皺眉。


    吳明眼中也流出讚許,但依舊冰冷。他雖憎惡殺人,卻從不心慈手軟。


    “紅姐姐一直叫我小龜奴,所以我就是小龜奴。”他的語氣永遠帶著龜奴特有的阿諛、諂媚的味道,“紅姐姐吩咐,吳公子來了,便引上閣間。”


    吳明終於撤了匕首,收進衣袖,瞬息間便消逝無蹤。


    隨著匕首撤出,血液開始小龜奴的腹部一滴接一滴打在地上。他卻全然不在意。躬身向吳明道:“望公子莫怪小的。小的正想說,忽然便到了這裏。公子的功夫真是太俊。”


    “你如何認得我?”


    吳明隻當這些奉承是屁,屁就是臭的。


    小龜奴繼續道:“見過一次,便不會忘記。吳公子,還請隨我上閣樓。”


    直到上了閣樓,直到離開,直到下了閣樓,小龜奴也沒直起腰過,也沒處理過傷口。也許是因為他傷口的血已凝固,直起腰,傷口就裂;也許是因為他就是個純粹的龜奴,隻會卑躬屈膝的龜奴。


    這麽樣的人怎會隻是單純的龜奴?


    順著龜奴離開的方向,吳明一眼便能看見紅,眼裏也隻有紅。無論誰看見紅,眼裏都隻有紅,紅是最鮮豔的顏色。


    紅的妝飾就是最鮮豔的顏色。她身上穿的是紅衣紅裙,手上戴的是紅寶石,嘴上塗的是烈焰紅唇。


    紅也看見了吳明。


    四目相對,一片溫馨?


    沒有!


    吳明隻是眼中少了些許冰冷,紅也隻是笑得更媚了一些。她的笑還也許不是因為吳明。


    “六六六,豹子,紅姑娘又贏啦!”


    紅是如意坊最好的女人,最好的女人金錢往往買不到。所以想睡紅的男人都來賭,賭他們的所有,隻為贏一次紅,睡她一次。


    紅也是如意坊賭術最好的人,近年來已很少人能睡她。吳明卻能隨時隨地睡她。不是因為吳明有錢,也不是因為吳明有才,隻因為她願意。


    此刻正與她對賭的王巨財也要睡她,隻想睡她,每天都想。


    王巨財,人如其名,每次賭,都是巨財,十萬兩一手,每月來一次。已連續來了一年,連輸十二次。每次人們都認為他輸光了,但下個月中旬,又會見他。


    這次結果也一樣,紅贏了,王巨財輸了。


    王巨財麵色鐵青,身上每一片肉都因憤怒而抖動。


    ——他的肉本就多,無時無刻都在抖動,也許隻有死了才不會再動。


    他的麵色本是營養充足的顏色,現在卻變得鐵青。


    無論再有錢的人,一次輸十萬兩,輸了十三次,麵色都不會好。這次他也和往常一樣,冷哼一聲,轉身就走。


    這次紅卻和往常不一樣。往常也是賭完轉身便走。這次她卻叫住了王巨財,緩緩走過去,輕輕在那流油的臉上留下火紅的唇印。


    為何她如此反常,是因為吳明在場?還是因為今日本就是特別的日子?


    王巨財也無法理解紅的反常,那又何妨,是他得了便宜。也因這個吻,他鐵青的臉色立即回複了紅潤,甚至連身上的肉,抖得都更厲害了三分。


    周圍圍觀的賭徒也為他振臂歡呼。


    王巨財也大呼道:“值了!值了!值了!”


    是什麽值了?是他這一年一個月值了,還是這一百三十萬兩值了,亦或是他這一生都值了?


    王巨財走了,這次走得比往時的每一次都慢,比每一次都得意。


    紅也走了,走向吳明。


    夜已黑,月是明月,是圓月。


    月圓之夜,最是喝酒的好時候。


    吳明在喝酒,紅也在喝酒。自紅進閣樓,他們便開始喝酒,從傍晚喝到夜深,隻喝酒,片語不言。


    窗外響過三聲更鼓。


    已是三更,他們才開始說第一句話。


    第一句話是紅說的。她問吳明:“你可知我現在幾歲?”


    吳明答:“三十。”


    “你錯了。”她搶過吳明的杯,將杯中酒一飲而盡,“你錯了。這杯酒你不能喝。”


    喝完,她又將空杯斟滿酒,眼中盡是傷心的神色,道:“你第一次找我,是十四歲,我二十二。現在你已二十二,我理應三十。我前一刻確實還是三十,現在三更已過……”


    她又獨飲兩杯:“我現在已是三十一了。”


    吳明從未見過如此的紅。他見過可愛的紅、楚楚動人的紅、嫵媚的紅,就是沒見過傷心的紅。


    他還見過曾經被折磨得遍體鱗傷的紅,也未見她流過一滴淚。


    現在她卻在為無痛不癢的歲月流淚。


    也許這就是女人,感歎光陰易逝、流水無情的女人。


    吳明不會安慰,也無法安慰感歎光陰的女人,於是他隻能喝酒,一杯又一杯。


    直到紅不再讓他喝。她把酒壺酒杯都砸了個稀爛,還給了吳明一個耳光,罵道:“王八蛋!你就知道喝酒,難道連你也不想再睡我了嗎?”


    紅已哭花了妝,但此刻她已完全不在意。一個女人若把心思全放在逝去的光陰上,她就絕不會再關心此刻的妝容。她哽咽著,繼續道:“我已三十一歲,沒有男人再睡三十一歲的老女人。”


    三十一,對於某些女人確實很老。但對於紅這樣的女人,三十一絕不算老,甚至還很年輕。


    吳明為紅輕輕擦去妝容,露出可人的本來麵容,這副麵容隻有吳明見過,或許坊主也見過。這副麵容正如窗外的明月,恬靜動人。


    吳明道:“我能看出,今天在場的人都想睡你。付出生命,也想睡你。”


    紅已安靜下來,眼中卻跳動這火:“你也是男人。”


    吳明點頭:“我也想睡你。”


    “現在呢?”


    “你還沒醉。”


    “我沒醉你也能睡我。”


    ——因為我願意和你睡。


    紅沒說,吳明也明白。


    她已褪盡紅衣紅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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