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真凶”


    “司徒傑麽”


    “不可能吧...是不是有人跑了”


    場下一片議論聲,居然又出來個真凶。


    蔣柏奇繼續說道:“另外,由於前一任辯護律師的能力問題,導致我的當事人身心備受折磨,並且導致了嚴重的後果,其中一人在絕望中,選擇了自盡。


    所以,我僅代表我當事人,保留追究前任辯護律師不負責任的權利,這樣的人,根本不配當一個律師。”


    “哇!”


    場麵一片嘩然,小律師瑟瑟發抖,當律師凶險係數也太高了。


    蔣狀為了打開局麵,這是一點情麵都不留,居然連前任都拿出來攻擊。


    不過轉眼就想,高招啊。


    “肅靜!”法官敲了敲小錘子,咳嗽了聲:“蔣...辯方律師,你指的真凶是”


    “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司徒傑。”蔣柏奇抑揚頓挫道。


    嘩,這次台下是直接爆了,上次司徒傑是證人,現在直接被打成凶手。


    實力律師眼睛一亮,第一時間在腦中演算,如果是自己該拿什麽論點打,另辟蹊徑啊,不愧是蔣柏奇!


    凶手轉移,再加攻擊前任有問題,又自殺了個警員,局麵一下子打開。


    後麵證人房間聽聲音的司徒傑臉直接黑了,緊捏著拳頭,牙咬的死緊。


    法官有被驚到,不過他權力大,又敲了敲小錘子喝道:“肅靜!要不然本席告你們藐視法庭。”


    場麵頓時安靜。


    “蔣狀,你可有什麽證據”法官問道。


    “有。”蔣柏奇從桌上拿起一份鑒定材料,“這一份,是案發當時司徒傑打給我當事人的電話時間詳細記錄。”


    “這能說明什麽”法官一臉疑惑,這份報告他看過,就是一個電話時間而已,又沒什麽錄音證明。


    “法官閣下,請允許傳召證人,司徒傑。”


    “可以。”


    司徒傑很快進入,先宣誓,保證一切說辭不作假,然後坐到證人席。


    隻是看著蔣狀的眼神很不對勁。


    蔣柏奇無視,自顧自問:“司徒sir,案發當時你在哪裏”


    司徒傑久居高位,深吸一口氣,馬上變得沉穩:“我在新界總區總部。”


    “幾樓”


    “7樓。”


    “所在房間是否有窗戶。”


    “有。”


    司徒傑不明白什麽意思,但這個問題答案固定,沒的選。


    蔣柏奇點頭:“根據上一次庭審的證人證言,我們都知道,雙方都承認當時通過一個電話,並且對現場的情況作出了一些說明,也有記錄為證。


    我的當事人的說詞是,他詢問司徒長官,嫌疑人...也就是死者不開口,怎麽辦


    司徒sir給他的回複是:‘我不管你用什麽辦法,必須讓他開口,明天天亮以前必須把人救出來。’


    並且明示我的當事人,這件事情不會被記錄在案,出了事,我會保你。”


    “我沒有!”司徒傑立刻否認。


    “ok,你不承認。”


    蔣柏奇毫不意外,拿起桌上的一份口供:“法官閣下,按照我的當事人所言,當時他們先是對死者進行了一些拳腳上的毆打,然後才給司徒長官打的電話,我用紅筆圈出來的部分。”


    法官接過助理遞過來的口供,看了看點頭,示意繼續。


    蔣柏奇看向司徒傑:“證人,你剛才說,你沒有說過這些話,都是我的當事人在撒謊,瞎編的,你確定麽”


    “我確定沒有說過。”司徒傑說道。


    蔣柏奇點頭:“那好,請你解釋一下,這份通話記錄載明的通話時長一分四十三秒,你們聊了什麽”


    司徒傑皺著眉頭腦中急轉,幹脆找了個完美說辭:“我記不太清了,隻記得當時他向我匯報了下情況,我督促了他幾句,催促他趕緊想辦法,讓疑犯開口。”


    蔣柏奇平靜嘲諷:“司徒sir身為警隊的高級助理處長,記性上理應優於常人,死了人這麽大的事,記不清了”


    “我老了,已經不是年輕人,記性差很正常。”司徒傑淡漠,嘲諷就嘲諷,反正就是這個答案,不說不會錯。


    蔣柏奇怎麽可能讓他這麽混過去,麵無表情道:“那我幫你回憶一下。”


    “口供本上寫,我的當事人第一句話說的是:“長官,他什麽都不肯說,再給我一點時間。”


    你的回複是:“沒時間了,我不管你用什麽辦法,明天開市前,必須救出霍先生。”


    這一段對話你認不認可”


    司徒傑瞬間糾結,一句話不說很太好,但是認了更不好,這可是蔣柏奇。


    但是多說多錯,他心一橫:“我真記不清了。”


    蔣柏奇努嘴點頭:“你剛才說,你催促過我的當事人,讓他趕緊想辦法。”


    “對,我是催促過。”司徒傑一本正經道:“我身為上司,督促自己的手下盡快完成工作,這很正常,但我沒有讓他們刑訊逼供,更不會讓他們殺人。”


    “所以他們聽了你的話去打人乃至殺人,是他們自己的錯判”


    “當然,警員怎麽辦事,警隊有嚴格的指引製毒,沒有任何一條說他們可以采用刑訊逼供的手法,這隻是他們一廂情願的錯誤理解。”


    “他們有沒有說過,他們當時已經用了一點手段,也就是拳腳,毆打死者。”


    “他們沒有告訴過我,我並不知道。”司徒傑肯定道。


    “這個電話是你打給他的,還是他打給你的。”


    “我打給他的。”


    “我以為你也會說記不清了。”蔣柏奇板著臉嘲諷。


    司徒傑倒是想,有記錄啊。


    蔣柏奇說道:“其實你說記不清了也沒關係,案子當時並沒有解決,人質沒有找到,那麽你們的對話內容勢必會討論到一個問題。


    問的怎麽樣了案子進展的怎麽樣了


    這一點,我想大家都認可,長官詢問,下屬回答,合情合理合法,證人,你認可麽”


    “認可。”司徒傑點了點頭。


    “你打電話給他們的時候,他們在哪裏”


    “碼頭。”


    “你覺得他們當時在幹什麽”


    “當然是詢問犯人。”


    “六個人,在碼頭,詢問一個犯人,怎麽問”


    “我怎麽知道他們怎麽問”


    “不,你知道,就是刑訊逼供。”蔣柏奇重音。


    “我沒有。”司徒傑反駁。


    “我反對,我反對辯方律師作出無端的猜測。”控方起身說道。


    法官:“反對有效,辯方,請你盡快拿出指證他的證據。”


    “好的,法官閣下。”


    蔣柏奇轉臉沉聲道:“你還記得我問你的第一個問題麽不記得我提醒你,房間有沒有窗戶你回答有。


    那麽我問你,當天下著暴雨,你不會說不清楚吧”


    “我反對,這個問題與案情無關。”控方再次起身喝道。


    “絕對有關!”


    蔣柏奇朗聲道:“證人明知當天,下著暴雨,而重案組的六個警員,卻在碼頭冒雨詢問疑犯人質的下落。


    兩人通的這通電話能夠證明,證人的意識在當時絕對清醒。


    那麽我們的這位高級助理處長是不是明知,他們就是在虐待疑犯。


    還是說,警隊允許警員把疑犯控製在暴雨裏慢慢詢問總不能是疑犯心甘情願站在雨裏接受詢問吧。


    所以,從始至終,證人一直在撒謊!一直在回避問題!我問了這麽多,他都推說記不清。”


    “我沒有!”


    “他一直強調警隊有嚴格的辦事指引,但實際上呢,他根本不在乎,他要的就是疑犯開口。”


    “我沒有!”


    “那麽接下來的通話中,他明知屬下使用了一定程度的暴力以後,依舊沒搞定。


    他不斷強調時間的壓力,甚至作出了‘放手做,我保你’的決定,這當然會使暴力升級。”


    “我沒有!你不要瞎說!”


    “證人,請控製你的情緒。”


    “警員在麵對一個高級助理處長的催促和保證,甚至是威脅以後,無奈,加劇了暴力。


    從而最終導致了疑犯死亡的悲劇,所以真正該為這出悲劇買單的絕不是我的當事人!


    而是這位滿嘴謊言,手段卑劣的警隊高層,司徒傑!他,才是主謀!”


    “我沒有!我不是!”司徒傑雙手捶桌,憤怒而起。


    “肅靜!證人,控製你的情緒,不然本席將告你藐視法庭。”


    司徒傑鬱氣落座,全場怔住。


    牛逼啊,居然一個下雨被蔣柏奇繞回來了,而且一通到底。


    剛才大家還在想為什麽問暴雨,又問一些被搪塞的問題,原來是等在這裏。


    暴雨就是一切的開端,順帶終結了謊言。


    蔣柏奇施施然落座,表情回歸淡定。


    接下來的審訊,直接一邊倒,司徒傑的誠信全部被打掉。


    當然了,這場審訊針對的關在裏麵的5個人,證人就是證人,不可能直接變嫌犯。


    隻是所有人都知道,就是他指使的,動機,行為都滿足。


    蔣柏奇提供了下法醫的驗傷報告,周瑜想到的那套理論,他當然也想到了。


    庭審摧枯拉朽的搞定。


    蔣柏奇對於控方提出的被告同樣有罪理論,倒是沒有堅持,客戶的要求如此。


    “蔣狀,厲害啊。”周瑜鼓掌誇讚。


    “普通貨色罷了,不算什麽。”蔣柏奇倨傲,說的是控方律師的水平。


    “如果不是你要求有罪,我有十成的把握打成無罪。”


    “十成”


    “當然,法律術語叫做‘誠實及合理的錯信’,想不想知道,請我吃飯,免收谘詢費。”


    “不想,你什麽時候見過老板還需要懂的我花錢隻要結果,走了。”


    司徒傑出來了,被警察帶著出來,隨後就該送去調查。


    門口的記者吃驚的瞪大了眼,臥槽,為什麽轉臉興奮的拍照,大新聞啊!


    周瑜趕緊跑路,晚點,記者就該堵他了,然後記者全部湧向蔣柏奇。


    了解一番之後很無語,不過轉臉興奮,明天的頭條瞬間就有了。


    “當律師太危險,辯方律師慘成被告!”


    “當證人太危險,控方證人慘成被告!”


    人生的起伏何其之大,實慘。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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