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朵小朋友,謝謝你的包子,我吃飽了。”
張有誌嘴裏還塞著一個包子,蹲在地上含糊不清的對眼前的小姑娘說道。
小女孩站著和他蹲著幾乎是一樣高。
“真的嘛?”朵朵眨了眨大眼睛,顯然還是不太信。
“真飽了。”張有誌拍著肚子向她保證。
“我現在不餓了,就是有一點渴。”
“喔喔。”朵朵用她那並不發達的腦袋瓜子,想了片刻,認真的點了點頭。
“這飯也不能白嫖。”張有誌歎了口氣。
看見小女孩已經跑遠之後,他就自顧自走進了包子店裏。
“您好,要包子還是要餛飩,本店還有粥和菜夾餅,在這吃還是帶走呀?”聽見有顧客上門,屋裏的女人頭也不抬的就向外招呼著。
“嗯…姐,你閨女送了我十二個包子,我過來結下賬。”
包子店內油屋的門簾拉開,女人一臉懵逼的看了看自己的蒸籠屜。
已經空了兩籠!
“哎呀這孩子。”女人哭笑不得,隨後打量了一下張有誌。
“大兄弟,你這臉是怎麽回事?幾天沒洗衣服了,咋那麽埋汰呢?”
“太忙了。”張有誌麵不改色。
“那行,我給你做碗湯吧,就當是送你的,包子8塊錢你給5塊本錢就行,這可是強買強賣的生意。”女人開了個玩笑,又搓了搓手進了屋內。
張有誌拉出了一個凳子就坐在了店裏。
店很小,碗很大。
湯是紫菜蛋花湯,牆上貼價格是4塊錢一碗。
張有誌喝的很滿足,這是他自從流浪後真正吃飽了一頓。
然而這會兒那個被稱為朵朵的小女孩卻回來了。
她手裏抱著一大桶礦泉水。
看著店內的張有誌,還有佯裝生氣的媽媽,朵朵大驚失色的指著張有誌開口。
“你你你,不是說吃飽了嗎?怎麽還吃呀。”
然後又往前走了兩步,抱著水舉給了張有誌。
“朵朵,你哪來的水?”女人沒好氣的開口了。
朵朵一縮脖子:“去爺爺的麵館偷的。”
好嘛,這一家子還是一個產業鏈,就是出了個小內鬼。
“哎沒事沒事,別凶孩子。我都買了,錢放桌子上了啊。”張有誌把一張紅鈔放在桌子上,壓在碗下麵,抱著那桶水準備出門,又回過頭來對著小女孩開口。
“朵朵,真的謝謝你了,我吃飽了喔。”
“嘿嘿嘿。”小女孩聽見有人誇她呲著個乳牙站在原地傻樂。
“唉,你這孩子。”見張有誌走遠之後女人把碗收拾了一下,又看著那張百元大鈔懵了一下
太久沒見到紙幣了,以至於她反應了半天才發現紙幣麵額有問題,急忙衝出屋門,卻發現剛剛的顧客早就消失不見了。
…
生命倒計時。
五天。
這一天的晚上,張有誌是在露天家具城裏過的,在一個大棚的下麵,用被子把自己裹了起來,勉強對付了一晚上。
因為身份證被自己作死剪了的原因,他到現在根本就沒法入住賓館。
張有誌在電話亭給二號打了個電話,詢問自己身體為什麽還能保持正常運轉。
2號那邊的答複是鎮痛藥的副作用,其藥理是鎮痛藥切斷了他的部分痛覺神經,並釋放了一些刺激性的激素。
然後因為他吃的太勤了,所以導致這個鎮痛藥的藥性出現了一點變化,壓榨他的身體潛力的同時也使得他的身體沒有被病灶擴散影響。
但相應的預計在離世的24小時之前他要經曆更多的痛苦。
張有誌對這個解釋很滿意,起碼這說明自己在死前不會喪失行動力了。
流浪的等死挺好,但今天卻發生了一個意外。
一場搶劫案。
一個拿刀的瘦高個正在追一個矮胖子。
若隻是搶劫案還好說,畢竟張有誌隻需要躲起來就可以了。
他也沒手機,也沒力氣,隻能幹看著,連報警都做不到。
淩晨三點,寂靜的家具廠,兩個人你追我趕,張有誌抱著自己的小被子一臉懵逼的坐起來看著眼前的場景。
然後吸引了二人的注意力。
拿刀的瘦子對著他威脅道:“別多管閑事。”
矮胖子看見他仿佛看見救命稻草,跟個球似的彈過來躲在了張有誌的身後。
張有誌更懵逼了。
瘦子:“你他媽滾開!別傷及無辜,老子隻要你的包。”
胖子聽見他的話眼珠滴溜溜一轉,反手挾持了張有誌。
胖子:“你把刀放下了,否則我就殺了他。”
虛弱狀態的張有誌幹脆心一橫,直接擺爛閉上了眼睛,死就死吧,不差這兩天。
很好,事情變得複雜了。
但瘦子顯然很慌,他是真怕這個無辜的路人受到傷害。以至於這個“搶劫犯”做了一個違背祖宗的決定。
瘦子拿著刀大喝:“我特麽報警了!”
這一句話把張有誌給嚇醒了,他比挾持自己的胖子還激動:“別報警。”
……
三個人戴著手銬,拷在暖氣片上。
老楊是這片的老刑警了,他現在的脾氣顯然很不好,也是,淩晨三點被迫起床抓回來三個詭異的“搶劫案”案犯。
擱誰身上心情都不好。
張有誌在這審訊中很快明白了
這根本就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搶劫案,瘦男人想要要回那個矮胖男人手裏的公文包。而根據兩個人交代的信息來看,瘦男人跟胖男人都是一個公司的員工,但卻分屬於不同的股東派係。
公文包中的內容應該是關乎商業機密,誰能掌握這個公文包,誰背後的股東領導就能在公司中獨攬大權。
因此上演了搶劫與反搶劫的戲碼。
你倆清高,你們了不起。
張有誌想罵娘。
千躲萬躲還是沒躲開,最終還是被官方力量給捉到了。
而這一切的原因就是因為這兩個傻逼。
拘留一般都是7天起步,也就是說不出意外的話,張有誌要在警察局出意外了。
張有誌苦口婆心跟警察同誌解釋:“警察同誌,我有絕症,活不過幾天,放我走吧。”
楊棟林顯然是個老條子了,叼著煙是一下都不信他的說辭。畢竟誰家絕症患者那麽有精神,甚至幹飯都能幹兩大碗。
主要是張有誌還沒有任何能證明自己身份的東西,他也不是本地人,手機丟鶴江了,身份證被他剪碎了,癌症報告也被他一把火燒了。
張有誌現在渾身上下就隻有一張嘴。
因為無法自證身份的原因,他也被迫留在了警察局。
第二天。
另一個警察讓他不用著急,說7天後就你聯係家屬就用家屬把你領回去就行。
問題是張有誌四天後特麽就死了啊,估計屍體都涼了。
七天後領回去骨灰嗎?
警察局的夥食很好,張有誌吃的很悲憤。
……
張有誌嘴裏還塞著一個包子,蹲在地上含糊不清的對眼前的小姑娘說道。
小女孩站著和他蹲著幾乎是一樣高。
“真的嘛?”朵朵眨了眨大眼睛,顯然還是不太信。
“真飽了。”張有誌拍著肚子向她保證。
“我現在不餓了,就是有一點渴。”
“喔喔。”朵朵用她那並不發達的腦袋瓜子,想了片刻,認真的點了點頭。
“這飯也不能白嫖。”張有誌歎了口氣。
看見小女孩已經跑遠之後,他就自顧自走進了包子店裏。
“您好,要包子還是要餛飩,本店還有粥和菜夾餅,在這吃還是帶走呀?”聽見有顧客上門,屋裏的女人頭也不抬的就向外招呼著。
“嗯…姐,你閨女送了我十二個包子,我過來結下賬。”
包子店內油屋的門簾拉開,女人一臉懵逼的看了看自己的蒸籠屜。
已經空了兩籠!
“哎呀這孩子。”女人哭笑不得,隨後打量了一下張有誌。
“大兄弟,你這臉是怎麽回事?幾天沒洗衣服了,咋那麽埋汰呢?”
“太忙了。”張有誌麵不改色。
“那行,我給你做碗湯吧,就當是送你的,包子8塊錢你給5塊本錢就行,這可是強買強賣的生意。”女人開了個玩笑,又搓了搓手進了屋內。
張有誌拉出了一個凳子就坐在了店裏。
店很小,碗很大。
湯是紫菜蛋花湯,牆上貼價格是4塊錢一碗。
張有誌喝的很滿足,這是他自從流浪後真正吃飽了一頓。
然而這會兒那個被稱為朵朵的小女孩卻回來了。
她手裏抱著一大桶礦泉水。
看著店內的張有誌,還有佯裝生氣的媽媽,朵朵大驚失色的指著張有誌開口。
“你你你,不是說吃飽了嗎?怎麽還吃呀。”
然後又往前走了兩步,抱著水舉給了張有誌。
“朵朵,你哪來的水?”女人沒好氣的開口了。
朵朵一縮脖子:“去爺爺的麵館偷的。”
好嘛,這一家子還是一個產業鏈,就是出了個小內鬼。
“哎沒事沒事,別凶孩子。我都買了,錢放桌子上了啊。”張有誌把一張紅鈔放在桌子上,壓在碗下麵,抱著那桶水準備出門,又回過頭來對著小女孩開口。
“朵朵,真的謝謝你了,我吃飽了喔。”
“嘿嘿嘿。”小女孩聽見有人誇她呲著個乳牙站在原地傻樂。
“唉,你這孩子。”見張有誌走遠之後女人把碗收拾了一下,又看著那張百元大鈔懵了一下
太久沒見到紙幣了,以至於她反應了半天才發現紙幣麵額有問題,急忙衝出屋門,卻發現剛剛的顧客早就消失不見了。
…
生命倒計時。
五天。
這一天的晚上,張有誌是在露天家具城裏過的,在一個大棚的下麵,用被子把自己裹了起來,勉強對付了一晚上。
因為身份證被自己作死剪了的原因,他到現在根本就沒法入住賓館。
張有誌在電話亭給二號打了個電話,詢問自己身體為什麽還能保持正常運轉。
2號那邊的答複是鎮痛藥的副作用,其藥理是鎮痛藥切斷了他的部分痛覺神經,並釋放了一些刺激性的激素。
然後因為他吃的太勤了,所以導致這個鎮痛藥的藥性出現了一點變化,壓榨他的身體潛力的同時也使得他的身體沒有被病灶擴散影響。
但相應的預計在離世的24小時之前他要經曆更多的痛苦。
張有誌對這個解釋很滿意,起碼這說明自己在死前不會喪失行動力了。
流浪的等死挺好,但今天卻發生了一個意外。
一場搶劫案。
一個拿刀的瘦高個正在追一個矮胖子。
若隻是搶劫案還好說,畢竟張有誌隻需要躲起來就可以了。
他也沒手機,也沒力氣,隻能幹看著,連報警都做不到。
淩晨三點,寂靜的家具廠,兩個人你追我趕,張有誌抱著自己的小被子一臉懵逼的坐起來看著眼前的場景。
然後吸引了二人的注意力。
拿刀的瘦子對著他威脅道:“別多管閑事。”
矮胖子看見他仿佛看見救命稻草,跟個球似的彈過來躲在了張有誌的身後。
張有誌更懵逼了。
瘦子:“你他媽滾開!別傷及無辜,老子隻要你的包。”
胖子聽見他的話眼珠滴溜溜一轉,反手挾持了張有誌。
胖子:“你把刀放下了,否則我就殺了他。”
虛弱狀態的張有誌幹脆心一橫,直接擺爛閉上了眼睛,死就死吧,不差這兩天。
很好,事情變得複雜了。
但瘦子顯然很慌,他是真怕這個無辜的路人受到傷害。以至於這個“搶劫犯”做了一個違背祖宗的決定。
瘦子拿著刀大喝:“我特麽報警了!”
這一句話把張有誌給嚇醒了,他比挾持自己的胖子還激動:“別報警。”
……
三個人戴著手銬,拷在暖氣片上。
老楊是這片的老刑警了,他現在的脾氣顯然很不好,也是,淩晨三點被迫起床抓回來三個詭異的“搶劫案”案犯。
擱誰身上心情都不好。
張有誌在這審訊中很快明白了
這根本就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搶劫案,瘦男人想要要回那個矮胖男人手裏的公文包。而根據兩個人交代的信息來看,瘦男人跟胖男人都是一個公司的員工,但卻分屬於不同的股東派係。
公文包中的內容應該是關乎商業機密,誰能掌握這個公文包,誰背後的股東領導就能在公司中獨攬大權。
因此上演了搶劫與反搶劫的戲碼。
你倆清高,你們了不起。
張有誌想罵娘。
千躲萬躲還是沒躲開,最終還是被官方力量給捉到了。
而這一切的原因就是因為這兩個傻逼。
拘留一般都是7天起步,也就是說不出意外的話,張有誌要在警察局出意外了。
張有誌苦口婆心跟警察同誌解釋:“警察同誌,我有絕症,活不過幾天,放我走吧。”
楊棟林顯然是個老條子了,叼著煙是一下都不信他的說辭。畢竟誰家絕症患者那麽有精神,甚至幹飯都能幹兩大碗。
主要是張有誌還沒有任何能證明自己身份的東西,他也不是本地人,手機丟鶴江了,身份證被他剪碎了,癌症報告也被他一把火燒了。
張有誌現在渾身上下就隻有一張嘴。
因為無法自證身份的原因,他也被迫留在了警察局。
第二天。
另一個警察讓他不用著急,說7天後就你聯係家屬就用家屬把你領回去就行。
問題是張有誌四天後特麽就死了啊,估計屍體都涼了。
七天後領回去骨灰嗎?
警察局的夥食很好,張有誌吃的很悲憤。
……